北交所、科创板、创业板&香港上市条件梳理
一、北交所IPO
9月5日,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和会员管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起草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业务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三)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 5000 万元;
(四)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
(五)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六)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10%;
(七)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八)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 8%;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鉴于北交所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创新层挂牌条件为:
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或者申请挂牌公司同时进入创新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6000万元,且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3、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或者集合竞价交易日的平均市值不低于6亿元,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或者在挂牌时即采取做市交易方式,完成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后,公司股票市值不低于6亿元,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且做市商做市库存股均通过本次定向发行取得;
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挂牌以来完成过定向发行股票(含优先股),且发行融资金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完成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且融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2、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合格投资者人数不少于50人;
3、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为负值;
4、公司治理健全,制定并披露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设立董事会秘书;
5、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科创板
除下述两种规定的情形外,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4、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5、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前款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股票或者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其表决权安排等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发行人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三、创业板
除下述两种规定的情形外,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本章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符合《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创业板上市。
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前款所称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指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的,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10%以上;
2、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5亿元的,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以上;
3、受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处于下行周期的,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平均增长水平。
处于研发阶段的红筹企业和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重要意义的红筹企业,不适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规定。
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股票或者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其表决权安排等应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四、香港上市主板
1、盈利测试
(a)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而在该段期间,新申请人最近一年的股东应佔盈利不得低于2,000万港元,及其前两年累计的股东应佔盈利亦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上述盈利应扣除日常业务以外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或亏损;
(b)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及
(c)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2、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
(a)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
(b)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
(c)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d)上市时市值至少为20亿港元;
(e)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益至少为5亿港元;及
(f)新申请人或其集团的拟上市的业务于前3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为 1亿港元。
3、市值╱收益测试
(a)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
(b)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
(c)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d)上市时市值至少为40亿港元;
(e)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益至少为5亿港元。
新的盈利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因此任何上市申请人于2022年1月1日或之后提交主板上市申请,包括之前提交申请的续期或GEM的转版申请,均需符合新的盈利规定。若个别上市申请人未能符合新的盈利分布,联交所会按个别申请人情况授予宽限并作出合适安排。
五、香港上市创业板
1、财务指标(无明确盈利要求)
(a)申请上市的新申请人或其集团此等在刊发上市文件前两个财政年度从经营业务所得的淨现金流入总额必须最少达3,000万港元;
(b)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1.5亿港元;
(c)基于本交易所信纳的理由,有可能接纳准新申请人不足两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期,亦有可能豁免遵守或更改,即使本交易所接纳不足两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申请人仍须在该较短的营业纪录期内符合3,000万港元的现金流量规定。
2、其他指标
(a)申请人在刊发上市文件前的完整财政年度及至上市日期为止的整段期间,其拥有权及控制权以及必须维持不变;及
(b)申请人在刊发上市文件前两个完整财政年度及至上市日期为止的整段期间,其管理层必须大致维持不变;
(d)新申请人会计师报告须涵盖的期间为紧接上市文件刊发前两个财政年度;
(e)新申请人,其申报会计师最近期申报的财政期间,不得早于上市文件刊发日期前六个月结束;
(f)上市时,公众持股量不低于市值港币4,500万元,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至少25%;
(g)至少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所委任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至少占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https://t.cn/RL8pcv4
一、北交所IPO
9月5日,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和会员管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起草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业务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三)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 5000 万元;
(四)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
(五)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六)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10%;
(七)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八)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 8%;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鉴于北交所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创新层挂牌条件为:
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或者申请挂牌公司同时进入创新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6000万元,且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股本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
3、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或者集合竞价交易日的平均市值不低于6亿元,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或者在挂牌时即采取做市交易方式,完成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后,公司股票市值不低于6亿元,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且做市商做市库存股均通过本次定向发行取得;
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挂牌以来完成过定向发行股票(含优先股),且发行融资金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完成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且融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2、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合格投资者人数不少于50人;
3、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为负值;
4、公司治理健全,制定并披露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设立董事会秘书;
5、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科创板
除下述两种规定的情形外,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4、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5、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前款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股票或者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其表决权安排等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发行人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三、创业板
除下述两种规定的情形外,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本章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符合《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创业板上市。
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前款所称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指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的,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10%以上;
2、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5亿元的,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以上;
3、受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处于下行周期的,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平均增长水平。
处于研发阶段的红筹企业和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重要意义的红筹企业,不适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规定。
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申请股票或者存托凭证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其表决权安排等应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规定;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四、香港上市主板
1、盈利测试
(a)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而在该段期间,新申请人最近一年的股东应佔盈利不得低于2,000万港元,及其前两年累计的股东应佔盈利亦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上述盈利应扣除日常业务以外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或亏损;
(b)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及
(c)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2、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
(a)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
(b)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
(c)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d)上市时市值至少为20亿港元;
(e)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益至少为5亿港元;及
(f)新申请人或其集团的拟上市的业务于前3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为 1亿港元。
3、市值╱收益测试
(a)具备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
(b)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
(c)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d)上市时市值至少为40亿港元;
(e)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收益至少为5亿港元。
新的盈利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因此任何上市申请人于2022年1月1日或之后提交主板上市申请,包括之前提交申请的续期或GEM的转版申请,均需符合新的盈利规定。若个别上市申请人未能符合新的盈利分布,联交所会按个别申请人情况授予宽限并作出合适安排。
五、香港上市创业板
1、财务指标(无明确盈利要求)
(a)申请上市的新申请人或其集团此等在刊发上市文件前两个财政年度从经营业务所得的淨现金流入总额必须最少达3,000万港元;
(b)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1.5亿港元;
(c)基于本交易所信纳的理由,有可能接纳准新申请人不足两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期,亦有可能豁免遵守或更改,即使本交易所接纳不足两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申请人仍须在该较短的营业纪录期内符合3,000万港元的现金流量规定。
2、其他指标
(a)申请人在刊发上市文件前的完整财政年度及至上市日期为止的整段期间,其拥有权及控制权以及必须维持不变;及
(b)申请人在刊发上市文件前两个完整财政年度及至上市日期为止的整段期间,其管理层必须大致维持不变;
(d)新申请人会计师报告须涵盖的期间为紧接上市文件刊发前两个财政年度;
(e)新申请人,其申报会计师最近期申报的财政期间,不得早于上市文件刊发日期前六个月结束;
(f)上市时,公众持股量不低于市值港币4,500万元,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至少25%;
(g)至少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所委任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至少占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https://t.cn/RL8pcv4
【沈阳市疾控中心发布紧急健康提醒!】3月2日,吉林市在应检尽检人群中发现4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3月3日经吉林市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仍为阳性,经市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1例(轻型),无症状感染者3例。
3月2日0-24时,哈尔滨市道外区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1例。该病例作为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发现。呼和浩特市报告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例,赛罕区1例,玉泉区1例,土左旗4例,新确诊病例中来自隔离点密接次密接4例,封控区管控区重点管控人员2例。
3月3日11时,上海市报告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
2月28日,吉林延边珲春市在“应检尽检”人群中,发现1人核酸检测样本呈阳性,该阳性病例所乘高铁途经辽宁省内多个车站。截至3月2日24时,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例,无症状感染者11例。
目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德尔塔和奥密克戎变异株叠加流行的特点,部分地区聚集性疫情存在扩散和外溢风险,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外防输入压力较大。
将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街道、回民区新华西路街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新利A区所在街道、海融富华苑所在街道、溪树庭院所在街道、长春小区所在街道、阳光小区所在街道、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近海街道、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甘水湾小区所在街道、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畹町镇、勐卯镇纳入重点管控。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葫芦岛市连山区、龙港区、绥中县、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纳入重点管控预警。
为管控风险隐患、切断传播链条,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压实“四方责任”,坚决防范疫情输入风险,保障沈城市民的生命健康,沈阳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请以上人员来(返)沈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严格遵守属地的疫情防控政策,隔离期限至来(返)沈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
2、重点关注地区来(返)沈人员需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请以上人员来(返)沈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严格遵守当地社区的重点关注地区疫情防控政策,非必要不外出,居家监测开始前和居家监测结束时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省内外来(返)沈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沈后主动向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后续健康监测。尚未来(返)沈人员要在抵沈前3天内报备,近期有涉疫地旅居史的市民返沈后,必须主动向社区报备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及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4、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责任,加大来(返)沈人员(包括返校学生、务工人员、服务人员等)排查,督促落实报备、抵沈后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等措施。到过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与阳性感染者行踪轨迹有过同时空、同轨迹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车次人员的来(返)沈人员必须立刻主动向主管部门、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减少社会活动,按照属地安排,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应报尽报、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人。
5、建议广大市民朋友非必要不前往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地区。出入公共场所继续坚持遵守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继续加强个人健康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非必要不开展聚餐聚会。加强疫苗接种,共同筑牢免疫屏障。
6、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流调排查工作。凡从有国内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省(市区)抵返沈人员,需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对虚报、瞒报行程史和旅居史,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吉林珲春市阳性病例行动轨迹:患者男,珲春市某企业职工。2月28日7时36分乘G3650次高铁(该列车途经沈阳北等辽宁境内车站)从珲春前往延吉,10时39分乘C1009次高铁返回珲春。#上海新增5例感染者##吉林疫情#
3月2日0-24时,哈尔滨市道外区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1例。该病例作为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发现。呼和浩特市报告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例,赛罕区1例,玉泉区1例,土左旗4例,新确诊病例中来自隔离点密接次密接4例,封控区管控区重点管控人员2例。
3月3日11时,上海市报告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
2月28日,吉林延边珲春市在“应检尽检”人群中,发现1人核酸检测样本呈阳性,该阳性病例所乘高铁途经辽宁省内多个车站。截至3月2日24时,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例,无症状感染者11例。
目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德尔塔和奥密克戎变异株叠加流行的特点,部分地区聚集性疫情存在扩散和外溢风险,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外防输入压力较大。
将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街道、回民区新华西路街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新利A区所在街道、海融富华苑所在街道、溪树庭院所在街道、长春小区所在街道、阳光小区所在街道、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近海街道、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甘水湾小区所在街道、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畹町镇、勐卯镇纳入重点管控。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葫芦岛市连山区、龙港区、绥中县、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纳入重点管控预警。
为管控风险隐患、切断传播链条,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压实“四方责任”,坚决防范疫情输入风险,保障沈城市民的生命健康,沈阳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请以上人员来(返)沈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严格遵守属地的疫情防控政策,隔离期限至来(返)沈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
2、重点关注地区来(返)沈人员需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请以上人员来(返)沈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严格遵守当地社区的重点关注地区疫情防控政策,非必要不外出,居家监测开始前和居家监测结束时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省内外来(返)沈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沈后主动向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后续健康监测。尚未来(返)沈人员要在抵沈前3天内报备,近期有涉疫地旅居史的市民返沈后,必须主动向社区报备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及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4、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责任,加大来(返)沈人员(包括返校学生、务工人员、服务人员等)排查,督促落实报备、抵沈后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等措施。到过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与阳性感染者行踪轨迹有过同时空、同轨迹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车次人员的来(返)沈人员必须立刻主动向主管部门、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减少社会活动,按照属地安排,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应报尽报、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人。
5、建议广大市民朋友非必要不前往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地区。出入公共场所继续坚持遵守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继续加强个人健康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非必要不开展聚餐聚会。加强疫苗接种,共同筑牢免疫屏障。
6、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流调排查工作。凡从有国内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省(市区)抵返沈人员,需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对虚报、瞒报行程史和旅居史,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吉林珲春市阳性病例行动轨迹:患者男,珲春市某企业职工。2月28日7时36分乘G3650次高铁(该列车途经沈阳北等辽宁境内车站)从珲春前往延吉,10时39分乘C1009次高铁返回珲春。#上海新增5例感染者##吉林疫情#
#31省区市新增54例确诊病例# 【沈阳疾控发布紧急健康提醒】据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月2日,吉林市在应检尽检人群中发现4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3月3日经吉林市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仍为阳性,经市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1例(轻型),无症状感染者3例。
3月2日0-24时,哈尔滨市道外区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1例。该病例作为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发现。呼和浩特市报告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例,赛罕区1例,玉泉区1例,土左旗4例,新确诊病例中来自隔离点密接次密接4例,封控区管控区重点管控人员2例。
3月3日11时,上海市报告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
2月28日,吉林延边珲春市在“应检尽检”人群中,发现1人核酸检测样本呈阳性,该阳性病例所乘高铁途经辽宁省内多个车站。截至3月2日24时,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例,无症状感染者11例。
目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德尔塔和奥密克戎变异株叠加流行的特点,部分地区聚集性疫情存在扩散和外溢风险,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外防输入压力较大。
将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街道、回民区新华西路街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新利A区所在街道、海融富华苑所在街道、溪树庭院所在街道、长春小区所在街道、阳光小区所在街道、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近海街道、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甘水湾小区所在街道、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畹町镇、勐卯镇纳入重点管控。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葫芦岛市连山区、龙港区、绥中县、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纳入重点管控预警。
为管控风险隐患、切断传播链条,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压实“四方责任”,坚决防范疫情输入风险,保障沈城市民的生命健康,沈阳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请以上人员来(返)沈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严格遵守属地的疫情防控政策,隔离期限至来(返)沈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
2、重点关注地区来(返)沈人员需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请以上人员来(返)沈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严格遵守当地社区的重点关注地区疫情防控政策,非必要不外出,居家监测开始前和居家监测结束时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省内外来(返)沈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沈后主动向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后续健康监测。尚未来(返)沈人员要在抵沈前3天内报备,近期有涉疫地旅居史的市民返沈后,必须主动向社区报备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及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4、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责任,加大来(返)沈人员(包括返校学生、务工人员、服务人员等)排查,督促落实报备、抵沈后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等措施。到过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与阳性感染者行踪轨迹有过同时空、同轨迹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车次人员的来(返)沈人员必须立刻主动向主管部门、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减少社会活动,按照属地安排,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应报尽报、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人。
5、建议广大市民朋友非必要不前往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地区。出入公共场所继续坚持遵守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继续加强个人健康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非必要不开展聚餐聚会。加强疫苗接种,共同筑牢免疫屏障。
6、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流调排查工作。凡从有国内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省(市区)抵返沈人员,需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对虚报、瞒报行程史和旅居史,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吉林珲春市阳性病例行动轨迹:
患者男,珲春市某企业职工。
2月28日7时36分乘G3650次高铁(该列车途经沈阳北等辽宁境内车站)从珲春前往延吉,10时39分乘C1009次高铁返回珲春。
3月2日0-24时,哈尔滨市道外区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1例。该病例作为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发现。呼和浩特市报告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例,赛罕区1例,玉泉区1例,土左旗4例,新确诊病例中来自隔离点密接次密接4例,封控区管控区重点管控人员2例。
3月3日11时,上海市报告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
2月28日,吉林延边珲春市在“应检尽检”人群中,发现1人核酸检测样本呈阳性,该阳性病例所乘高铁途经辽宁省内多个车站。截至3月2日24时,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例,无症状感染者11例。
目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德尔塔和奥密克戎变异株叠加流行的特点,部分地区聚集性疫情存在扩散和外溢风险,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外防输入压力较大。
将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北路街道、回民区新华西路街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新利A区所在街道、海融富华苑所在街道、溪树庭院所在街道、长春小区所在街道、阳光小区所在街道、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近海街道、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甘水湾小区所在街道、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畹町镇、勐卯镇纳入重点管控。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葫芦岛市连山区、龙港区、绥中县、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纳入重点管控预警。
为管控风险隐患、切断传播链条,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压实“四方责任”,坚决防范疫情输入风险,保障沈城市民的生命健康,沈阳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请以上人员来(返)沈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严格遵守属地的疫情防控政策,隔离期限至来(返)沈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
2、重点关注地区来(返)沈人员需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请以上人员来(返)沈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严格遵守当地社区的重点关注地区疫情防控政策,非必要不外出,居家监测开始前和居家监测结束时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省内外来(返)沈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沈后主动向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后续健康监测。尚未来(返)沈人员要在抵沈前3天内报备,近期有涉疫地旅居史的市民返沈后,必须主动向社区报备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及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4、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责任,加大来(返)沈人员(包括返校学生、务工人员、服务人员等)排查,督促落实报备、抵沈后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等措施。到过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与阳性感染者行踪轨迹有过同时空、同轨迹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车次人员的来(返)沈人员必须立刻主动向主管部门、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减少社会活动,按照属地安排,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应报尽报、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人。
5、建议广大市民朋友非必要不前往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地区。出入公共场所继续坚持遵守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继续加强个人健康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非必要不开展聚餐聚会。加强疫苗接种,共同筑牢免疫屏障。
6、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流调排查工作。凡从有国内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省(市区)抵返沈人员,需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对虚报、瞒报行程史和旅居史,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吉林珲春市阳性病例行动轨迹:
患者男,珲春市某企业职工。
2月28日7时36分乘G3650次高铁(该列车途经沈阳北等辽宁境内车站)从珲春前往延吉,10时39分乘C1009次高铁返回珲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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