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印好书# 《现代法学之根本趋势》
本书译自施塔姆勒1923年以三期连载形式在《密歇根法律评论》上刊发的作品,是20世纪自然法运动的重要代表作。
全书依历史次序条分缕析地叙述了从启蒙运动至20世纪初各大法学派的基本思想和原则,结合新康德主义自然法理论的宗旨予以批判性评述,最后一章特别以回应吴经熊《霍姆斯大法官的法哲学》为契机集中表述了自己法哲学和法学方法论的一般原理。如果说《正义法的理论》是以体系化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现代法学之根本趋势》则以历史化的方式推导出根本正义的核心理念。
本书对于日益关注社会正义问题的当代中国政治法律建设而言,其理论裨益是显而易见的。
本书译自施塔姆勒1923年以三期连载形式在《密歇根法律评论》上刊发的作品,是20世纪自然法运动的重要代表作。
全书依历史次序条分缕析地叙述了从启蒙运动至20世纪初各大法学派的基本思想和原则,结合新康德主义自然法理论的宗旨予以批判性评述,最后一章特别以回应吴经熊《霍姆斯大法官的法哲学》为契机集中表述了自己法哲学和法学方法论的一般原理。如果说《正义法的理论》是以体系化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现代法学之根本趋势》则以历史化的方式推导出根本正义的核心理念。
本书对于日益关注社会正义问题的当代中国政治法律建设而言,其理论裨益是显而易见的。
老子之“道”和孔子之“仁”,是中国儒道文化精神的两大基石。但是,将儒道文化人为地对立,却成为古代学术的一个痼疾。司马迁《史记·老子列传》就曾感慨:“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随着学术与思想的分野,从梁启超“南派”“北派”之分到当代学界,将老子之“道”与孔子之“仁”所彰显的价值观人为地对立,又成为近代学术的思维定势。其实,“道”与“仁”虽然考察问题的逻辑起点不同,具体方法不同,但是所彰显的社会价值观则基本相同。表面上相反,深层中相济,从而构成内涵上的辩证性关联。老子之“道”,是万物生成的本原,又是现象存在的本体。道,既是无名无象的“玄之又玄”的超验存在,也是天地人事“混而为一”的经验存在。老子不仅在语源上以人类所行之路作为“道”的形象指称,而且在规律上也以“道生之”“德畜之”作为万物的生成本原与生长条件。可以说,抽象于“道”,形之于“德”是老子学说的基本理路,由此而使老子之道具有了价值论的意义!
有的冷门(?名解确实让人编的方向都大相径庭,战国策派这个东西,要不是查了一下我可能就提笔乱编:
战国策派是明代中期在思想解放,资本主义萌生的情况下对盛行的馆阁体所做出的拨乱反正运动,由于正逢思想解放时期加一个历史背景的动荡,取法大一统的唐宋复古已经无法让士人得到心灵的安慰,于是战国策派应运而生。其文的说理性若而多用巧言,王思任作品也多熟其影响,blablabla……
谁想得到这是现代文学的东西!!!
战国策派是明代中期在思想解放,资本主义萌生的情况下对盛行的馆阁体所做出的拨乱反正运动,由于正逢思想解放时期加一个历史背景的动荡,取法大一统的唐宋复古已经无法让士人得到心灵的安慰,于是战国策派应运而生。其文的说理性若而多用巧言,王思任作品也多熟其影响,blablabla……
谁想得到这是现代文学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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