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头没脑非常高兴#
我爸在不在家决定了这个餐桌上今天的伙食标准,本着坚决打击双标恋爱脑(再也不想吃糊饭)的公平原则我向我妈强烈要求要么降低我爸的餐标,不然就提升我的待遇。
我:哪有你这样的!这不公平!
我妈:我没有!只不过就糊了几次而已!
我:你在午饭前能想起一顿我爸不在家时候你认真做的饭我就承认你没有。
我妈:………
我妈:不能你吃不好也让你爸吃不好吧,连你爸的餐标一起降的话那你每一顿都吃不好了哦~
?竟然可耻地承认了。
我爸在不在家决定了这个餐桌上今天的伙食标准,本着坚决打击双标恋爱脑(再也不想吃糊饭)的公平原则我向我妈强烈要求要么降低我爸的餐标,不然就提升我的待遇。
我:哪有你这样的!这不公平!
我妈:我没有!只不过就糊了几次而已!
我:你在午饭前能想起一顿我爸不在家时候你认真做的饭我就承认你没有。
我妈:………
我妈:不能你吃不好也让你爸吃不好吧,连你爸的餐标一起降的话那你每一顿都吃不好了哦~
?竟然可耻地承认了。
【乌鲁木齐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让绿色成为城市发展底色(新疆日报)】金秋十月,在乌鲁木齐小绿谷,天高云淡、层林尽染、湖水碧蓝、栈道幽静、隽秀绚烂的秋景吸引了一拨又一拨的游客来到这里,在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中,欣赏乌鲁木齐的秋色之美。
小绿谷生态治理是乌鲁木齐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乌鲁木齐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发生了显著变化,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城市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生态环境改善成绩喜人
位于乌鲁木齐市东南45公里处的是乌鲁木齐市最大的淡水湖——柴窝堡湖。每天清晨,太阳缓缓升起,白雪皑皑的天格尔峰倒映在水中,在大片金黄色芦苇映衬下,柴窝堡湖水面如镜,美轮美奂。
柴窝堡湖是乌鲁木齐市气候调节、水源涵养、蓄洪防旱的“绿肾”和“绿肺”。通过休耕禁牧、关停农用机井、水厂限采等措施,柴窝堡湖湖面逐年增大,水域面积由2014年的0.18平方公里恢复到目前的20.92平方公里。
环境优美、湖水清澈的柴窝堡湖是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的一面镜子。在开展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乌鲁木齐市着眼“六个首府”建设,一体推进“四大行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丰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呈现“一稳、二优、三高”的良好态势。
“一稳”是全市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土壤环境质量均处于清洁(安全)级。“二优”是大气和水环境持续优化,2020年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79天,达标天数比例由2016年的67.2%提高到76.2%;PM2.5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下降36.4%。全市河流、湖库等地表水体水质总体良好,水质优良比例由2016年的62.5%提升至75%;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优良,优良比例为91.67%。河流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为优,彻底消除河流劣Ⅴ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
绿化覆盖率、中水回用率和清洁能源利用率显著提高。28座荒山披上绿装,新增城市绿地11.3万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99%;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为99.22%,全市所有污水处理厂经过提标改造,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再生水回用率达到30.4%;全市天然气、热电联产及其他清洁能源供热比例分别为65.6%、31.1%、3.3%,城区实现清洁供暖全覆盖;出租车、公交车气(电)化率分别达到100%、94%,绿色公交建设成效显著。
数据是最好的证明。如今,即使在冬季供暖期,乌鲁木齐“蓝天白云、星空闪烁”的优良天数也在逐年增多。今天的乌鲁木齐,蔚蓝的天空下,是一幅幅幸福生活的生态图景。
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乌鲁木齐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日趋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更精准科学。
乌鲁木齐市科学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形成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继完成《乌鲁木齐市PM2.5来源解析研究》《乌鲁木齐市冬季供暖环境绩效综合比较专题研究》《乌鲁木齐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等,修订了《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台了《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乌鲁木齐市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4个地方法规标准。
在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同时,乌鲁木齐市深化环境执法大练兵,全面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开展了乌—昌—石交叉执法检查、兵地联合检查,重拳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以来,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107件,全市办理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以及环境犯罪案件226件。严格按照“三个一批”原则,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先后完成364个违法违规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
同时,乌鲁木齐市推进“12369”热线、网络、微信等平台信访信息共享,建立重点环境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主动邀请和动员群众、媒体参与执法监管,全市受理环境信访投诉8088件,及时查处率100%,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95%。顺利接受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督察,直面问题、合力攻坚,全面完成中央督察组反馈涉及乌市的32项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生态领域改革走在前列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乌鲁木齐市在全疆范围实现了“三个率先”:率先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机构的改革,成立了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垂直管理改革工作;率先建成了覆盖全市各区(县)的环境监测网络;率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制定了《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生态领域改革走在全疆前列。
在积极开展机构改革的同时,乌鲁木齐市创新一系列执法方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建设启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以及双随机抽查管理平台,升级“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机制,建立了“三库一清单”,实行监管对象分类管理、执法人员分级执法,最大限度保障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能;
——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圆满完成环境排污费改税工作,2016—2018年严格落实新增污染物收费相关规定,做到应收尽收,全市共计收缴排污费1.7亿余元;
——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整合匹配17个生态环境内部数据及建设、城管等资源,启动市污染防治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建设;
——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使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更加高效。制定实施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积极推进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十三五”期间,共实施备案项目17635个。特别是2020年,全市实施豁免管理建设项目864个,实施告知承诺管理建设项目139个,有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推动乌鲁木齐市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小绿谷生态治理是乌鲁木齐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乌鲁木齐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发生了显著变化,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城市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生态环境改善成绩喜人
位于乌鲁木齐市东南45公里处的是乌鲁木齐市最大的淡水湖——柴窝堡湖。每天清晨,太阳缓缓升起,白雪皑皑的天格尔峰倒映在水中,在大片金黄色芦苇映衬下,柴窝堡湖水面如镜,美轮美奂。
柴窝堡湖是乌鲁木齐市气候调节、水源涵养、蓄洪防旱的“绿肾”和“绿肺”。通过休耕禁牧、关停农用机井、水厂限采等措施,柴窝堡湖湖面逐年增大,水域面积由2014年的0.18平方公里恢复到目前的20.92平方公里。
环境优美、湖水清澈的柴窝堡湖是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的一面镜子。在开展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乌鲁木齐市着眼“六个首府”建设,一体推进“四大行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丰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呈现“一稳、二优、三高”的良好态势。
“一稳”是全市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土壤环境质量均处于清洁(安全)级。“二优”是大气和水环境持续优化,2020年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79天,达标天数比例由2016年的67.2%提高到76.2%;PM2.5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下降36.4%。全市河流、湖库等地表水体水质总体良好,水质优良比例由2016年的62.5%提升至75%;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优良,优良比例为91.67%。河流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为优,彻底消除河流劣Ⅴ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
绿化覆盖率、中水回用率和清洁能源利用率显著提高。28座荒山披上绿装,新增城市绿地11.3万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99%;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为99.22%,全市所有污水处理厂经过提标改造,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再生水回用率达到30.4%;全市天然气、热电联产及其他清洁能源供热比例分别为65.6%、31.1%、3.3%,城区实现清洁供暖全覆盖;出租车、公交车气(电)化率分别达到100%、94%,绿色公交建设成效显著。
数据是最好的证明。如今,即使在冬季供暖期,乌鲁木齐“蓝天白云、星空闪烁”的优良天数也在逐年增多。今天的乌鲁木齐,蔚蓝的天空下,是一幅幅幸福生活的生态图景。
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乌鲁木齐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日趋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更精准科学。
乌鲁木齐市科学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形成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继完成《乌鲁木齐市PM2.5来源解析研究》《乌鲁木齐市冬季供暖环境绩效综合比较专题研究》《乌鲁木齐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等,修订了《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台了《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乌鲁木齐市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4个地方法规标准。
在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同时,乌鲁木齐市深化环境执法大练兵,全面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开展了乌—昌—石交叉执法检查、兵地联合检查,重拳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以来,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107件,全市办理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以及环境犯罪案件226件。严格按照“三个一批”原则,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先后完成364个违法违规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
同时,乌鲁木齐市推进“12369”热线、网络、微信等平台信访信息共享,建立重点环境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主动邀请和动员群众、媒体参与执法监管,全市受理环境信访投诉8088件,及时查处率100%,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95%。顺利接受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督察,直面问题、合力攻坚,全面完成中央督察组反馈涉及乌市的32项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生态领域改革走在前列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乌鲁木齐市在全疆范围实现了“三个率先”:率先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机构的改革,成立了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垂直管理改革工作;率先建成了覆盖全市各区(县)的环境监测网络;率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制定了《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生态领域改革走在全疆前列。
在积极开展机构改革的同时,乌鲁木齐市创新一系列执法方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建设启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以及双随机抽查管理平台,升级“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机制,建立了“三库一清单”,实行监管对象分类管理、执法人员分级执法,最大限度保障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能;
——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圆满完成环境排污费改税工作,2016—2018年严格落实新增污染物收费相关规定,做到应收尽收,全市共计收缴排污费1.7亿余元;
——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整合匹配17个生态环境内部数据及建设、城管等资源,启动市污染防治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建设;
——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使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更加高效。制定实施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积极推进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十三五”期间,共实施备案项目17635个。特别是2020年,全市实施豁免管理建设项目864个,实施告知承诺管理建设项目139个,有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推动乌鲁木齐市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退休教师违规补课,也要遭!
国庆前夕,教育部强调:长假期间继续做好“双减”工作,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全面开展线上线下明查暗访,坚决防止违规开展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严厉打击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或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等名义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培训,严肃查处培训机构违规收费、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问题。
为强化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多地公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相关问题。
https://t.cn/A6MK5gVd
国庆前夕,教育部强调:长假期间继续做好“双减”工作,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全面开展线上线下明查暗访,坚决防止违规开展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严厉打击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或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等名义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培训,严肃查处培训机构违规收费、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问题。
为强化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多地公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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