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伴你行# 异地上班产假如何休?
话 题
公司注册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保护标准不一致的, 应当如何适用?
案 例
由于客户项目工作地分布在全国各地, 一家甲地的科技研发公司需要委派研发工程师到各地工作。今年5月份, 一名被委派到乙地工作的女员工在乙地当地生产。该公司想知道,该员工产假的休假时间,应当按照甲地的标准还是乙地的标准?
解 析
对于女职工的法定产假, 各省规定的标准并不一样, 那么类似于女职工产假等劳动保护标准, 在本案中应当如何适用呢?
法律规定, 除非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 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 否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结合本案的情形, 由于乙地所在省份的产假天数多于甲地的产假天数, 且乙地是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履行地, 则该女职工可以要求按照乙地当地的产假天数休息。
依 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 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 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 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话 题
公司注册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保护标准不一致的, 应当如何适用?
案 例
由于客户项目工作地分布在全国各地, 一家甲地的科技研发公司需要委派研发工程师到各地工作。今年5月份, 一名被委派到乙地工作的女员工在乙地当地生产。该公司想知道,该员工产假的休假时间,应当按照甲地的标准还是乙地的标准?
解 析
对于女职工的法定产假, 各省规定的标准并不一样, 那么类似于女职工产假等劳动保护标准, 在本案中应当如何适用呢?
法律规定, 除非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 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 否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结合本案的情形, 由于乙地所在省份的产假天数多于甲地的产假天数, 且乙地是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履行地, 则该女职工可以要求按照乙地当地的产假天数休息。
依 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 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 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 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当前女职工的权益保障实现情况和《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推动制定我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办法,11月4日,资阳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陈红英,市总工会财务部部长王锐一行在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秦毓龙,县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冬平陪同下深入安岳县部分企事业单位对女职工权益保障实现情况进行调研。
专家把脉献良策三级会商促发展
——省市县总工会专题研究珙县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工作
9月8日,四川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谢政、省总劳动保护委员会专家武玉梁博士、宜宾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陈如剑及省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负责人等一行6人莅临珙县,对珙县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在认真观摩中心运行管理,仔细查看中心工作档案,详细听取县总工会负责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家工作汇报后,于9月8日上午召开了珙县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工作研讨会。
谢政部长在充分肯定中心运行管理模式和取得的成效后指出,珙县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是县级工会组织在非公中小微型企业中为更好地维护职工(农民工)生命健康权益所进行的有益探索和创新实践,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安监监管力量不足、工会监督人员不专等问题,其经验和做法是可以复制、可以推广的。他希望珙县继续围绕改革大胆破题,创新发展,进一步推进中心运作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
武玉梁博士认为,珙县通过建立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专家排查隐患,部门依法监管,工会协调推动,企业落实整改”的安全生产共治模式,是新常态下县域服务型安全生产共治体系建设的成功探索,是政府职能转型、工会服务方式转变的大胆改革和创新实践,值得深入研究和推广应用。
研讨会上,武玉梁博士和省市县总工会就珙县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服务中心立项申报达成一致意见,大家围绕中心立项申报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详细安排。预计今年11月底可以完成中心立项申报。
县总工会常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何其林,党组成员、副主席魏琴,县安监局副局长詹星武,县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主任文仲钦等陪同调研并参加研讨会。
——省市县总工会专题研究珙县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工作
9月8日,四川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谢政、省总劳动保护委员会专家武玉梁博士、宜宾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陈如剑及省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负责人等一行6人莅临珙县,对珙县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在认真观摩中心运行管理,仔细查看中心工作档案,详细听取县总工会负责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家工作汇报后,于9月8日上午召开了珙县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工作研讨会。
谢政部长在充分肯定中心运行管理模式和取得的成效后指出,珙县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是县级工会组织在非公中小微型企业中为更好地维护职工(农民工)生命健康权益所进行的有益探索和创新实践,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安监监管力量不足、工会监督人员不专等问题,其经验和做法是可以复制、可以推广的。他希望珙县继续围绕改革大胆破题,创新发展,进一步推进中心运作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
武玉梁博士认为,珙县通过建立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专家排查隐患,部门依法监管,工会协调推动,企业落实整改”的安全生产共治模式,是新常态下县域服务型安全生产共治体系建设的成功探索,是政府职能转型、工会服务方式转变的大胆改革和创新实践,值得深入研究和推广应用。
研讨会上,武玉梁博士和省市县总工会就珙县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服务中心立项申报达成一致意见,大家围绕中心立项申报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详细安排。预计今年11月底可以完成中心立项申报。
县总工会常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何其林,党组成员、副主席魏琴,县安监局副局长詹星武,县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主任文仲钦等陪同调研并参加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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