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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样的问题显得有点特别浅显,因为律师办理刑事案件与检察机关沟通最为常见的,毕竟这是律师工作职责。笔者之所以要提出这样的话题,主要是因为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不是律师与检察机关不沟通,就是沟通渠道不畅通,抑或是不会沟通。需要特别声明的是,笔者此处谈到的律师与检察官沟通,是指律师作为辩护人与检察官沟通。律师作为被害人代理人一般不需要沟通,因为在公诉案件中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本身就和被害人站在一条战线上,检察机关在为被害人伸张正义,所以被害人的代理律师好像与检察官没有沟通的必要。其实不然,检察官代表国家支持公诉并对诉讼进行监督,是在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时候,自然包括为被害人伸张正义。但毕竟检察官和被害人代理人的立场不一样,检察官的指控并不一定能够代替被害人的指控,在很多案件中检察官也愿意让被害人到庭,这样也是为了更好地追究犯罪。所以,从检察官的角度出发,被害人指控是有必要的,自然被害人聘请律师是与检察官沟通就很必要。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参与诉讼。律师享有代理权与辩护律师享有的辩护权其实是对等的,在刑辩律师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73条之规定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意见,被害人的律师也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在很多案件中也出现了检察官指控不力的情况,所以被害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直接提出与检察官不同的指控意见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毕竟是刑事诉讼法赋予被害人及代理律师的权利。
刑辩律师与检察机关沟通其实不在同一个平台,辩护律师代表私权利 ,所以立场和观点经常出现偏颇。检察官代表国家履行职责,所以其地位更加中立。一个具有中立立场的法律人和可能存在偏颇立场的法律人进行沟通,其实很难沟通。因为代表国家利益的检察官天生具有了优越性和超脱性,可以更加自由和公立地站在法律上考虑问题,辩护律师的地位显然要比检察官的地位差得多。另外,检察官接触案件的机会和范围要比辩护律师更加具有便利条件。比如在审查批准逮捕阶段,所谓律师提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很多时候都是“凭感觉”,因为此时辩护律师根本无法查阅案件材料,了解案件途径无非是看守所会见和家属及其朋友的交流等。因为疫情期间看守所会见很受限制,这给律师了解案情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律师唯一了解案情的途径就是向犯罪嫌疑人亲属或者同事、朋友等了解。故律师提交的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更多是针对案件定性分析和论述。而检察官则可以看到部分的案件材料,虽然并未侦查终结,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已经搜集到了基础的证据材料,检察官不但可以直接审查案件材料,更可以向侦查人员了解案情,而此时侦查人员为了让检察官将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更愿意针对案情作出有利于批准逮捕的方向,于是此时犯罪嫌疑人其实非常危险,但大量的不予批准逮捕案件中,检察官不予批准逮捕的理由一般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而辩护律师提交的法律意见更多是法律适用问题,因为律师根本无法看到证据材料。故,审查批准逮捕期间辩护律师与检察官交流其实是没有“资本”的,而大量的不予批准逮捕的案件都是检察官的功劳,虽然很多律师纷纷晒出自己辩护成功的案例,其实检察官的工作要比律师的工作大的多,不予批准逮捕就是检察官坚持了法律规定,坚持依法办案。笔者现在办理着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去掉“恶势力”只是辩护律师提到的观点而已,真正将案件定性改变,还是检察官背后的坚持和努力;还有一个恶势力案件,一个女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被提请批准逮捕,笔者刚好为同案犯辩护,在提交法律意见之际谈到该女犯罪嫌疑人提请批准逮捕的问题,笔者随即与检察官展开交流,其实笔者不是女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只是因为是同一个案件而进行沟通,笔者在法律层面上进行了辩解,结果检察官对女犯罪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而笔者对于侦查机关报送的证据材料根本没有看到,该女犯罪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就是检察官的功劳。
笔者之所以要谈到这些问题,就是因为实践中因为站位、立场和着眼点不一样,导致检察官往往会承受更大的压力。其实每一个案件都是对检察官的一个考验,“你办的不是案件,而是他人的人生”,这句话就是检察官依法办案最好的写照,作为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的关键环节,其实犯罪嫌疑人的命运就是掌握在检察官的手中,辩护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的权利维护者,必定要担起辩护的重任,但是辩护律师的权利只是建议权,真正决定案件走向的还是检察官。不予批准逮捕会为不起诉打下基础,取保候审会为判处缓刑打下基础,检察官的决定直接影响了犯罪嫌疑人的命运和案件最终走向,辩护律师不能夸大自己的权利和作用,辩护律师在与检察官的沟通中要时刻注意自己只是一个配角,就是提出对于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和观点,从而引起检察官的注意。如果检察官能够认识到辩护律师存在的价值就是为了预防冤假错案,检察官就愿意主动给律师沟通了。辩护人特别欣赏省高院的很多法官,他们特别愿意让辩护律师提交详细辩护词,让辩护律师当庭将问题说清楚,很有几次因为辩护律师没有写辩护词遭致法官的不满,要求庭下必须提交辩护词,这不仅是律师执业态度的问题,更是对案件的重视程度,以及是否依法履职的问题。
所以,辩护律师和检察官唯一可以真正对话并不是在法庭之上,因为一旦起诉到法院后,案件的结果也就很难改变了,法院也会受到很多的压力,尤其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措施的情况下,法官宣告无罪的压力更大。所以法庭上沟通已经不复存在,而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因为此时检察官要维护起诉书的尊严,在代表国家出庭公诉时往往也会利用法律监督权对法庭进行监督,此时辩护律师根本没有机会和检察官进行沟通。辩护律师与检察官沟通的绝佳阶段就是在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几乎是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同时阅卷,同时提审(会见)犯罪嫌疑人,同时写法律意见。如果辩护律师能够将一份有理有据的法律意见提交给检察官,为检察官阅卷和审查提出便利条件,则检察官绝对不会排斥辩护律师的做法,当然这就需要注意辩护律师的法律意见必须客观公正,旨在帮助检察官查明案件真相,而不是站在犯罪嫌疑人的角度一味儿的辩护,所以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提交的叫做“法律意见”,而不应当是“辩护意见”。当然,审查起诉阶段的沟通建议以书面沟通为主,当面沟通也不可或缺,鉴于当前疫情或者检察官办案压力很大的情况下,没有时间接待律师,这就要求律师的写作能力必须要强,书面沟通更容易被检察官重视和采纳。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案件,辩护律师都要给检察官提交几千字及上万字的法律意见,而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辩护律师要抓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机会,与检察官沟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为犯罪嫌疑人取得量刑上的优惠。如果案件确实存在问题,可能是无罪的案件,辩护律师必须要提交法律意见帮助检察官查明真相,避免案件带病进入审判阶段,为案件最终处理带来麻烦。
李世清律师让思绪飞于大院
2022年6月9日22点16分
刑辩律师与检察机关沟通其实不在同一个平台,辩护律师代表私权利 ,所以立场和观点经常出现偏颇。检察官代表国家履行职责,所以其地位更加中立。一个具有中立立场的法律人和可能存在偏颇立场的法律人进行沟通,其实很难沟通。因为代表国家利益的检察官天生具有了优越性和超脱性,可以更加自由和公立地站在法律上考虑问题,辩护律师的地位显然要比检察官的地位差得多。另外,检察官接触案件的机会和范围要比辩护律师更加具有便利条件。比如在审查批准逮捕阶段,所谓律师提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很多时候都是“凭感觉”,因为此时辩护律师根本无法查阅案件材料,了解案件途径无非是看守所会见和家属及其朋友的交流等。因为疫情期间看守所会见很受限制,这给律师了解案情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律师唯一了解案情的途径就是向犯罪嫌疑人亲属或者同事、朋友等了解。故律师提交的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更多是针对案件定性分析和论述。而检察官则可以看到部分的案件材料,虽然并未侦查终结,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已经搜集到了基础的证据材料,检察官不但可以直接审查案件材料,更可以向侦查人员了解案情,而此时侦查人员为了让检察官将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更愿意针对案情作出有利于批准逮捕的方向,于是此时犯罪嫌疑人其实非常危险,但大量的不予批准逮捕案件中,检察官不予批准逮捕的理由一般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而辩护律师提交的法律意见更多是法律适用问题,因为律师根本无法看到证据材料。故,审查批准逮捕期间辩护律师与检察官交流其实是没有“资本”的,而大量的不予批准逮捕的案件都是检察官的功劳,虽然很多律师纷纷晒出自己辩护成功的案例,其实检察官的工作要比律师的工作大的多,不予批准逮捕就是检察官坚持了法律规定,坚持依法办案。笔者现在办理着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去掉“恶势力”只是辩护律师提到的观点而已,真正将案件定性改变,还是检察官背后的坚持和努力;还有一个恶势力案件,一个女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被提请批准逮捕,笔者刚好为同案犯辩护,在提交法律意见之际谈到该女犯罪嫌疑人提请批准逮捕的问题,笔者随即与检察官展开交流,其实笔者不是女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只是因为是同一个案件而进行沟通,笔者在法律层面上进行了辩解,结果检察官对女犯罪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而笔者对于侦查机关报送的证据材料根本没有看到,该女犯罪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就是检察官的功劳。
笔者之所以要谈到这些问题,就是因为实践中因为站位、立场和着眼点不一样,导致检察官往往会承受更大的压力。其实每一个案件都是对检察官的一个考验,“你办的不是案件,而是他人的人生”,这句话就是检察官依法办案最好的写照,作为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的关键环节,其实犯罪嫌疑人的命运就是掌握在检察官的手中,辩护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的权利维护者,必定要担起辩护的重任,但是辩护律师的权利只是建议权,真正决定案件走向的还是检察官。不予批准逮捕会为不起诉打下基础,取保候审会为判处缓刑打下基础,检察官的决定直接影响了犯罪嫌疑人的命运和案件最终走向,辩护律师不能夸大自己的权利和作用,辩护律师在与检察官的沟通中要时刻注意自己只是一个配角,就是提出对于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和观点,从而引起检察官的注意。如果检察官能够认识到辩护律师存在的价值就是为了预防冤假错案,检察官就愿意主动给律师沟通了。辩护人特别欣赏省高院的很多法官,他们特别愿意让辩护律师提交详细辩护词,让辩护律师当庭将问题说清楚,很有几次因为辩护律师没有写辩护词遭致法官的不满,要求庭下必须提交辩护词,这不仅是律师执业态度的问题,更是对案件的重视程度,以及是否依法履职的问题。
所以,辩护律师和检察官唯一可以真正对话并不是在法庭之上,因为一旦起诉到法院后,案件的结果也就很难改变了,法院也会受到很多的压力,尤其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措施的情况下,法官宣告无罪的压力更大。所以法庭上沟通已经不复存在,而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因为此时检察官要维护起诉书的尊严,在代表国家出庭公诉时往往也会利用法律监督权对法庭进行监督,此时辩护律师根本没有机会和检察官进行沟通。辩护律师与检察官沟通的绝佳阶段就是在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几乎是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同时阅卷,同时提审(会见)犯罪嫌疑人,同时写法律意见。如果辩护律师能够将一份有理有据的法律意见提交给检察官,为检察官阅卷和审查提出便利条件,则检察官绝对不会排斥辩护律师的做法,当然这就需要注意辩护律师的法律意见必须客观公正,旨在帮助检察官查明案件真相,而不是站在犯罪嫌疑人的角度一味儿的辩护,所以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提交的叫做“法律意见”,而不应当是“辩护意见”。当然,审查起诉阶段的沟通建议以书面沟通为主,当面沟通也不可或缺,鉴于当前疫情或者检察官办案压力很大的情况下,没有时间接待律师,这就要求律师的写作能力必须要强,书面沟通更容易被检察官重视和采纳。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案件,辩护律师都要给检察官提交几千字及上万字的法律意见,而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辩护律师要抓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机会,与检察官沟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为犯罪嫌疑人取得量刑上的优惠。如果案件确实存在问题,可能是无罪的案件,辩护律师必须要提交法律意见帮助检察官查明真相,避免案件带病进入审判阶段,为案件最终处理带来麻烦。
李世清律师让思绪飞于大院
2022年6月9日22点16分
中国股市:股票跌了为何要保留底仓?赚不到钱的散户赶紧看!精辟
保留底仓是因为:
防止忽略她,只有持有一定的仓位你才去观察,防止卖飞,卖飞了至少还有一部分仓位是可以持续获利的。
留底仓有什么好处呢?
如果你研究了一只股票,那么你会通过观察一段时间,观察期基本面是否判断合理,判断二级市场上走势是否符合判断,而这个时候,你买入或者保留底仓,就能规避建仓的盲目性!
如果你买的股票卖出后,删除不再跟踪,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关注公司的精力必定减少,这样你会错过很多优质上市公司。
而很多价值投资者会通过保留底仓,选择后期继续卷土重来,这也是保留底仓的好处!
A股千股千庄,虽然狠毒都是过路的二道贩子庄,但也不乏长期盘踞在某些股票的长线庄。
这些资金通常不轻易轻仓,以保持对该股的控制力,每当行情到来或者时机成熟时,会再做一把,所以很多主力也会保留底仓。
以上是我认为保留底仓的好处,规避盲目性、实现优质公司的长期跟踪、追随主力轻易不下车是保留底仓的主要原因。
为什么股票一定要留底仓?
当投资者买入的股票市场前景不确定时,投资者将继续关注该股,并保持底部位置,以防止其变空。
比如股票上涨一段时间后,投资者不确定该股票未来的走势是跌是涨,以防止下跌带来更大的损失,错过上涨行情,拿走一些股票,留着一些股票。
继续关注该股市场,防止空仓;当股票下跌时,投资者不知道该股是否会继续下跌,这会带来更大的损失。
他们经常采取守底仓的操作,继续关注该股市场。如果出现反弹,投资者会再次买卖股票。
在中长期投资过程中,当出现小幅波动时,投资者通常会利用底部仓位进行高卖低吸的操作,以降低投资成本,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
“猛牛回头”
所谓“猛牛回头”战法,就是指主力资金在大幅拉升后由于短期获利丰厚,股票抛盘增多。
需要通过打压股价来达到主力洗盘目的,为继续拉升股价或出货做准备,从而给了抄底资金一个进入点。
我们从图中可以看到,该股在经过前期上涨后,股价回调破30日均线,这个就是猛牛回头选出来的。
但是我们却发现整个上涨形态并未出现破坏的情况,也就是说依然处于多头向上发散走势,而且它当时的流通盘是不超过10个亿的,所以符合了这个战法的选股标准。
“猪笼”入水
“猪笼”入水是指个股经过低位收集开始的猛烈拉升在高位形成尖锥单顶之后,单边下行不做头部的确认动作。
在接近60日或130日均线时,以一根中阴线下破,但同时BIAS(5)出现明显底背驰。这是缩量洗盘结束的最佳买点。随之而来的是一轮再度冲顶的中级行情。
夺命长阳,又称绝地长阳
夺命长阳线准确的说是有两根K线组成的,一根阴线后面跟着一根长阳线,在形态要求上这样就够了。
多根K线是为了让大家看的更明白一些,在实际判断中,只要出现大阳线后短线即可跟进。
这个地方与刺透形态不同,刺透形态要求阳线实体侵入阴线实体二分之一以上,这里的夺命长阳则是在要求侵入阴线实体二分之一以下。
而且这个长阳线振幅一般要求要在5%以上,要有足够的视觉冲击效果才可称之为夺命长阳,所谓夺命长阳很好理解,就是要了空头的命。
MACD双回试形态
所谓的MACD双回试形态其实就是macd的黄白线(DIFF线和DEA线)从离0轴直下较远的地方上穿0轴。
然后在零轴之上有两次或三次的回踩确认,当然想要运用此形态进行投资,回踩的时候,一定要双线离0轴比较近。
如图可以看出,MACD尤其是出现“二次翻红”的形态后,其成功企稳回升的概率会更大,具有较大的实战价值。
低位孕线形态
低位孕线形态中后一根K线可以是小阳线、小阴线或者十字线。这根K线的实体越小,说明市场上的多空分歧越严重。
该形态的看涨信号也就越强烈,在后一根K线位置的成交量越大,说明多空争夺越激烈,未来股价上涨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在孕线形态中两根K线的实体颜色应该互不相同,但这一点不是一项必要条件。其中,第2根K线实体的颜色并不重要。
孕线形态中两个实体的相对大小是至关重要的,上下影线的大小,无关紧要。
孕线形态中第2天的K线实体越小,整个形态的反转力量就越大。
底部高跟鞋
底部高跟鞋是指股价在下跌行情的尾端,形成连续两个底部。第一个底部略尖,后一个底部则比较平缓,二者组合成的形态形似一只高跟鞋。
底部高跟鞋的第一个底部可以被看做是空方在试探下方支撑位。当第二个底部出现时,则说明空方已经发动攻势,而多方则顽强抵抗。
多空双方在这个位置激烈争夺,最终股价上涨,就说明多方在争夺中取胜,未来股价将继续上涨。
当股价在鞋底之后开始放量上涨时,说明高跟鞋形态构筑完毕,买点出现。
日K线图上出现了底部高跟鞋形态。这个形态说明,多空双方在这个区域进行了激烈的争夺。
11月中旬,在鞋底形态完成后,该股股价开始持续放量上涨,说明多方在争夺中胜出,买点出现。
补仓不恰当
一般的投资办法认为,当股票套牢后,在低位补仓既能够降低持仓成本又能增加获利的概率。
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办法就不太合理了,其缘由有两点:一点是什么是低位,散户或者评论家也很难说清楚。
另一点是散户资金是十分有限的。正由于这样,散户在运用补仓办法时要正确区别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高位套牢的,不仅不能补仓,并且还要坚决割肉出局,否则会亏损累累。
另一种情况是在低位轻度套牢的散户,当股票价格止跌回升,市场向好的方向发展时,可以补仓降低投资成本,获胜的概率则会有效增加。
保留底仓是因为:
防止忽略她,只有持有一定的仓位你才去观察,防止卖飞,卖飞了至少还有一部分仓位是可以持续获利的。
留底仓有什么好处呢?
如果你研究了一只股票,那么你会通过观察一段时间,观察期基本面是否判断合理,判断二级市场上走势是否符合判断,而这个时候,你买入或者保留底仓,就能规避建仓的盲目性!
如果你买的股票卖出后,删除不再跟踪,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关注公司的精力必定减少,这样你会错过很多优质上市公司。
而很多价值投资者会通过保留底仓,选择后期继续卷土重来,这也是保留底仓的好处!
A股千股千庄,虽然狠毒都是过路的二道贩子庄,但也不乏长期盘踞在某些股票的长线庄。
这些资金通常不轻易轻仓,以保持对该股的控制力,每当行情到来或者时机成熟时,会再做一把,所以很多主力也会保留底仓。
以上是我认为保留底仓的好处,规避盲目性、实现优质公司的长期跟踪、追随主力轻易不下车是保留底仓的主要原因。
为什么股票一定要留底仓?
当投资者买入的股票市场前景不确定时,投资者将继续关注该股,并保持底部位置,以防止其变空。
比如股票上涨一段时间后,投资者不确定该股票未来的走势是跌是涨,以防止下跌带来更大的损失,错过上涨行情,拿走一些股票,留着一些股票。
继续关注该股市场,防止空仓;当股票下跌时,投资者不知道该股是否会继续下跌,这会带来更大的损失。
他们经常采取守底仓的操作,继续关注该股市场。如果出现反弹,投资者会再次买卖股票。
在中长期投资过程中,当出现小幅波动时,投资者通常会利用底部仓位进行高卖低吸的操作,以降低投资成本,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
“猛牛回头”
所谓“猛牛回头”战法,就是指主力资金在大幅拉升后由于短期获利丰厚,股票抛盘增多。
需要通过打压股价来达到主力洗盘目的,为继续拉升股价或出货做准备,从而给了抄底资金一个进入点。
我们从图中可以看到,该股在经过前期上涨后,股价回调破30日均线,这个就是猛牛回头选出来的。
但是我们却发现整个上涨形态并未出现破坏的情况,也就是说依然处于多头向上发散走势,而且它当时的流通盘是不超过10个亿的,所以符合了这个战法的选股标准。
“猪笼”入水
“猪笼”入水是指个股经过低位收集开始的猛烈拉升在高位形成尖锥单顶之后,单边下行不做头部的确认动作。
在接近60日或130日均线时,以一根中阴线下破,但同时BIAS(5)出现明显底背驰。这是缩量洗盘结束的最佳买点。随之而来的是一轮再度冲顶的中级行情。
夺命长阳,又称绝地长阳
夺命长阳线准确的说是有两根K线组成的,一根阴线后面跟着一根长阳线,在形态要求上这样就够了。
多根K线是为了让大家看的更明白一些,在实际判断中,只要出现大阳线后短线即可跟进。
这个地方与刺透形态不同,刺透形态要求阳线实体侵入阴线实体二分之一以上,这里的夺命长阳则是在要求侵入阴线实体二分之一以下。
而且这个长阳线振幅一般要求要在5%以上,要有足够的视觉冲击效果才可称之为夺命长阳,所谓夺命长阳很好理解,就是要了空头的命。
MACD双回试形态
所谓的MACD双回试形态其实就是macd的黄白线(DIFF线和DEA线)从离0轴直下较远的地方上穿0轴。
然后在零轴之上有两次或三次的回踩确认,当然想要运用此形态进行投资,回踩的时候,一定要双线离0轴比较近。
如图可以看出,MACD尤其是出现“二次翻红”的形态后,其成功企稳回升的概率会更大,具有较大的实战价值。
低位孕线形态
低位孕线形态中后一根K线可以是小阳线、小阴线或者十字线。这根K线的实体越小,说明市场上的多空分歧越严重。
该形态的看涨信号也就越强烈,在后一根K线位置的成交量越大,说明多空争夺越激烈,未来股价上涨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在孕线形态中两根K线的实体颜色应该互不相同,但这一点不是一项必要条件。其中,第2根K线实体的颜色并不重要。
孕线形态中两个实体的相对大小是至关重要的,上下影线的大小,无关紧要。
孕线形态中第2天的K线实体越小,整个形态的反转力量就越大。
底部高跟鞋
底部高跟鞋是指股价在下跌行情的尾端,形成连续两个底部。第一个底部略尖,后一个底部则比较平缓,二者组合成的形态形似一只高跟鞋。
底部高跟鞋的第一个底部可以被看做是空方在试探下方支撑位。当第二个底部出现时,则说明空方已经发动攻势,而多方则顽强抵抗。
多空双方在这个位置激烈争夺,最终股价上涨,就说明多方在争夺中取胜,未来股价将继续上涨。
当股价在鞋底之后开始放量上涨时,说明高跟鞋形态构筑完毕,买点出现。
日K线图上出现了底部高跟鞋形态。这个形态说明,多空双方在这个区域进行了激烈的争夺。
11月中旬,在鞋底形态完成后,该股股价开始持续放量上涨,说明多方在争夺中胜出,买点出现。
补仓不恰当
一般的投资办法认为,当股票套牢后,在低位补仓既能够降低持仓成本又能增加获利的概率。
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办法就不太合理了,其缘由有两点:一点是什么是低位,散户或者评论家也很难说清楚。
另一点是散户资金是十分有限的。正由于这样,散户在运用补仓办法时要正确区别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高位套牢的,不仅不能补仓,并且还要坚决割肉出局,否则会亏损累累。
另一种情况是在低位轻度套牢的散户,当股票价格止跌回升,市场向好的方向发展时,可以补仓降低投资成本,获胜的概率则会有效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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