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有梅花的地方一定有文化。
这个说法有点象薛定谔的猫。那些藏在深闺无人知的梅花,跟文化一点也不沾边。但既然无人知,就不能算是确定的梅花。所以那地方就可以视为没有梅花。
而一旦被发现,——首先必须得是有文化的人才能发现这是梅花;同时梅花也就有了一个极富文化内涵的名字。所以,确定了花是梅花,这个地方也就有了文化。
这实在是狡辩。而狡辩也是文化。现在这世界还有什么不能戴上文化这顶帽子的?吃喝玩乐都能戴,三教九流皆文化。文化滥了几十年也烂了几十年,以至有人已经看不起文化。戴上文化的帽子,无非便于捞点花花绿绿的阿赌物。
对梅花这样圣洁的精灵来说,别扯文化,会更好。
这个说法有点象薛定谔的猫。那些藏在深闺无人知的梅花,跟文化一点也不沾边。但既然无人知,就不能算是确定的梅花。所以那地方就可以视为没有梅花。
而一旦被发现,——首先必须得是有文化的人才能发现这是梅花;同时梅花也就有了一个极富文化内涵的名字。所以,确定了花是梅花,这个地方也就有了文化。
这实在是狡辩。而狡辩也是文化。现在这世界还有什么不能戴上文化这顶帽子的?吃喝玩乐都能戴,三教九流皆文化。文化滥了几十年也烂了几十年,以至有人已经看不起文化。戴上文化的帽子,无非便于捞点花花绿绿的阿赌物。
对梅花这样圣洁的精灵来说,别扯文化,会更好。
#读史知天下# 【人们只知俗语“二百五”,可惜它的由来和故事,却十人九不知】现在有一句非常“朗朗上口”的俗语用来损人,那就是“二百五”这个词,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一般是用来形容一个人比较蠢笨,做起事情来没有章法,非常鲁莽,但是虽然用的很顺口,你知道它的来历究竟是什么吗?
传说“二百五”这个词语的由来,比较可靠的一共有三个。
第一个是关于一种阵仗和仪式的,话说在遥远的唐朝,有一个大官,因为有权有钱,所以出行的阵仗几乎都不输给皇孙贵族,皇宫中排场最大的应该就是皇上了,出宫一趟就要有无数的侍卫和太监来开道,其中最有仪式感的一件事情,就是有一个小太监拿着鞭子往地上抽,这在官方的说法上呢,是开道的意思。
而这位大官虽然不敢和皇帝一样用鞭子开道,却也很看重这些东西,于是就叫府里的一个下人拿着一根棍子敲打地面来开道,大家都把这个职位称为“伍佰”,而后来这个职位的需求,从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也就是两个人并排在一起,一人拿着一根棍子,敲打地面。
大家并不会把他们成为两个“伍佰”,反而是将一个五百拆开来,拆成了两个“二百五”,所以当时的说法就是,有两个二百五拿着棍子给大官开道,而老百姓们又觉得这两个人拿着棍子的样子实在是有点蠢,并且非常粗鲁的样子,再加上看不惯他们这样横行霸道的样子,于是“二百五”这个词就作为一个损人的词语流传了下来。
第二个由来就有关于一个民间小故事了,在很久以前,有一位秀才,毕生的梦想就是能够高中举人,但是他用尽了半辈子的时间,也没能完成这个愿望,一直到了中年之后,过了考取功名的年纪,才不得不认清现实,娶妻生子。
刚和妻子成婚没多久,就生下了一对儿子,晚年得子自然是疼爱的很,他为这两个孩子起了名字,一个叫做成事,另一个叫做败事,两个孩子从小就在父亲的熏陶下接触了四书五经,小小年纪就要开始读书练字。
有一天这个秀才给他们布置了任务,哥哥成事要写300个毛笔字,而弟弟败事要写200个毛笔字,哥哥使了小聪明,少写了50个字,让弟弟多写了50个字,以为父亲不能发现,结果检查的一瞬间就被发现了,可把秀才给气坏了。
而这个情况一发生,俩儿子就变成了每个人都写了250个字,于是这个典故就流传了下来,用二百五来形容一个人做不好事情,还爱耍小聪明,后来还因为这俩儿子的名字,出现了另外一个俗语,想必大家也都猜到了,因为大儿子没写够字数,小儿子写多了,所以就有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这句话。
第三个由来与一位战略家有关系,他就是战国时期的说客苏秦,他是个非常有谋略的人,帮助他的主人,也就是齐国的国君出谋划策,立下了各种各样的汗马功劳,也让齐国国君非常偏爱他,给了他很多赏赐。
俗话说枪打出头鸟,苏秦这么优秀,就引来了别人的嫉妒,于是有一天就被国内的人给刺杀了,苏秦这么一死,相当于齐国国君丢掉了自己的左膀右臂,自然是不肯放过杀害他的人的,可是多方调查又得不到结果,这可怎么办呢。
很快齐国国君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命人假冒了一个苏秦的尸体,挂在了城门之上,并且全城都贴上了告示,说这个苏秦其实是个他国的间谍,如今这个杀手为民除害,如果能够自己出来认领这件事,就可以得到千两黄金的赏赐。
这样的奖励骗过了很多的人,有这么四个没有脑子的人就过来找到了他,准备领赏,谁都不松口,都非要说是自己杀死了苏秦,是真正的“为国除害”的那个人,最后竟然还说是四个人一起做的这件事,这可把齐国国君都气乐了,问他们,你们有四个人,但我只有一千两黄金,怎么分呢?
四个人自作聪明的替他出主意,说可以平分掉,一人分到二百五十两黄金就可以了,简直是完美,国君一气之下直接把他们都给砍了头,于是后来这二百五十两黄金的典故,就简化成了“二百五”这个词语,来说那些做事不过脑子的、自作聪明的人。
以上这三个典故,可以说是各有各的说法和道理,不知道各位究竟比较相信哪一个呢?
传说“二百五”这个词语的由来,比较可靠的一共有三个。
第一个是关于一种阵仗和仪式的,话说在遥远的唐朝,有一个大官,因为有权有钱,所以出行的阵仗几乎都不输给皇孙贵族,皇宫中排场最大的应该就是皇上了,出宫一趟就要有无数的侍卫和太监来开道,其中最有仪式感的一件事情,就是有一个小太监拿着鞭子往地上抽,这在官方的说法上呢,是开道的意思。
而这位大官虽然不敢和皇帝一样用鞭子开道,却也很看重这些东西,于是就叫府里的一个下人拿着一根棍子敲打地面来开道,大家都把这个职位称为“伍佰”,而后来这个职位的需求,从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也就是两个人并排在一起,一人拿着一根棍子,敲打地面。
大家并不会把他们成为两个“伍佰”,反而是将一个五百拆开来,拆成了两个“二百五”,所以当时的说法就是,有两个二百五拿着棍子给大官开道,而老百姓们又觉得这两个人拿着棍子的样子实在是有点蠢,并且非常粗鲁的样子,再加上看不惯他们这样横行霸道的样子,于是“二百五”这个词就作为一个损人的词语流传了下来。
第二个由来就有关于一个民间小故事了,在很久以前,有一位秀才,毕生的梦想就是能够高中举人,但是他用尽了半辈子的时间,也没能完成这个愿望,一直到了中年之后,过了考取功名的年纪,才不得不认清现实,娶妻生子。
刚和妻子成婚没多久,就生下了一对儿子,晚年得子自然是疼爱的很,他为这两个孩子起了名字,一个叫做成事,另一个叫做败事,两个孩子从小就在父亲的熏陶下接触了四书五经,小小年纪就要开始读书练字。
有一天这个秀才给他们布置了任务,哥哥成事要写300个毛笔字,而弟弟败事要写200个毛笔字,哥哥使了小聪明,少写了50个字,让弟弟多写了50个字,以为父亲不能发现,结果检查的一瞬间就被发现了,可把秀才给气坏了。
而这个情况一发生,俩儿子就变成了每个人都写了250个字,于是这个典故就流传了下来,用二百五来形容一个人做不好事情,还爱耍小聪明,后来还因为这俩儿子的名字,出现了另外一个俗语,想必大家也都猜到了,因为大儿子没写够字数,小儿子写多了,所以就有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这句话。
第三个由来与一位战略家有关系,他就是战国时期的说客苏秦,他是个非常有谋略的人,帮助他的主人,也就是齐国的国君出谋划策,立下了各种各样的汗马功劳,也让齐国国君非常偏爱他,给了他很多赏赐。
俗话说枪打出头鸟,苏秦这么优秀,就引来了别人的嫉妒,于是有一天就被国内的人给刺杀了,苏秦这么一死,相当于齐国国君丢掉了自己的左膀右臂,自然是不肯放过杀害他的人的,可是多方调查又得不到结果,这可怎么办呢。
很快齐国国君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命人假冒了一个苏秦的尸体,挂在了城门之上,并且全城都贴上了告示,说这个苏秦其实是个他国的间谍,如今这个杀手为民除害,如果能够自己出来认领这件事,就可以得到千两黄金的赏赐。
这样的奖励骗过了很多的人,有这么四个没有脑子的人就过来找到了他,准备领赏,谁都不松口,都非要说是自己杀死了苏秦,是真正的“为国除害”的那个人,最后竟然还说是四个人一起做的这件事,这可把齐国国君都气乐了,问他们,你们有四个人,但我只有一千两黄金,怎么分呢?
四个人自作聪明的替他出主意,说可以平分掉,一人分到二百五十两黄金就可以了,简直是完美,国君一气之下直接把他们都给砍了头,于是后来这二百五十两黄金的典故,就简化成了“二百五”这个词语,来说那些做事不过脑子的、自作聪明的人。
以上这三个典故,可以说是各有各的说法和道理,不知道各位究竟比较相信哪一个呢?
#无聊日记系列#
爱尔兰人。
后面太长,可以不看。
数十年的时间跨越,从黑帮如日中天,到最后那些在那个时代无人不知的名字,也逐渐不为人所知。三个半小时,你会感觉时间的流逝。从主角们慢慢变白的头发,蓝色的眼珠变得浑浊,事情已经无法掌控,一切都那么无力,一切都那么鲜活。在看这部电影的过程中我会经常想起导演马丁老爷子,想起他在捍卫他心目中神圣的电影,去请求观众不要只用手机去看这部电影,在这一个岁数重新拾起他当年最意气风发的黑帮片,是为什么?或许,他自己也感受到了,那种无力,那种,想强行坚信自己还可以但最后注定失败的结局。
所以这部电影很让人伤感,到电影的最后,当年叱咤风云的人物,中风,去教堂,去医院,死去,下葬,从Frank平静的口述里一切都那么平常。人没办法跟时间作斗争。
就好像Frank年轻的部分,技术可以将罗伯特德尼罗的样子变得年轻,但是有一些打人的动作,还是很明显感觉到岁月的痕迹,不再利落,甚至感受到难以掩抑的成熟甚至暮气。
电影里我印象最深的段落,是他去杀那个人的部分。整一个过程没有任何别的声音,一切都很缓慢而井井有条,其实已经料想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但是当跟着那几个重复的镜头去看着这一切发生的时候,那种滋味真的不好受。
这部电影没有太多的技法,就是很平缓地,将故事娓娓道来。因为不了解美国黑帮,所以看着会很吃力,也很可惜局限于电影的篇幅(尽管已经三个半小时了),还是有很多很多事情被省略掉。或许要去看看原著了。
最后的最后,向这一群老男人致敬,虽然我也很担心,不知道下一部电影要等到什么时候,甚至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下一部电影。
爱尔兰人。
后面太长,可以不看。
数十年的时间跨越,从黑帮如日中天,到最后那些在那个时代无人不知的名字,也逐渐不为人所知。三个半小时,你会感觉时间的流逝。从主角们慢慢变白的头发,蓝色的眼珠变得浑浊,事情已经无法掌控,一切都那么无力,一切都那么鲜活。在看这部电影的过程中我会经常想起导演马丁老爷子,想起他在捍卫他心目中神圣的电影,去请求观众不要只用手机去看这部电影,在这一个岁数重新拾起他当年最意气风发的黑帮片,是为什么?或许,他自己也感受到了,那种无力,那种,想强行坚信自己还可以但最后注定失败的结局。
所以这部电影很让人伤感,到电影的最后,当年叱咤风云的人物,中风,去教堂,去医院,死去,下葬,从Frank平静的口述里一切都那么平常。人没办法跟时间作斗争。
就好像Frank年轻的部分,技术可以将罗伯特德尼罗的样子变得年轻,但是有一些打人的动作,还是很明显感觉到岁月的痕迹,不再利落,甚至感受到难以掩抑的成熟甚至暮气。
电影里我印象最深的段落,是他去杀那个人的部分。整一个过程没有任何别的声音,一切都很缓慢而井井有条,其实已经料想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但是当跟着那几个重复的镜头去看着这一切发生的时候,那种滋味真的不好受。
这部电影没有太多的技法,就是很平缓地,将故事娓娓道来。因为不了解美国黑帮,所以看着会很吃力,也很可惜局限于电影的篇幅(尽管已经三个半小时了),还是有很多很多事情被省略掉。或许要去看看原著了。
最后的最后,向这一群老男人致敬,虽然我也很担心,不知道下一部电影要等到什么时候,甚至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下一部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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