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员工超时加班后猝死用人单位需担责
来源:中工网
一名电子厂的员工凌晨在家中猝死,他的死亡与长期加班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员工主动申请加班,用人单位是否还需承担责任?近日报载,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侵权案件,最终判决用人单位承担部分责任。此事件再次给部分沉浸于“715”、“996”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和职场人士敲响了警钟。
员工长期超时加班后回家猝死
2015年,李某进入电子厂,担任一线绕线工。李某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上六休一。这样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李某发现身边申请加班的人所获得的加班工资很可观,于是也想多挣点加班费补贴家用,便向电子厂多次申请加班。刚开始的时,李某申请从每个工作日加班2小时,到周末加班10小时,到法定节假日加班,再到最后连单位留给员工的用餐时间也放弃了,申请了加班。李某平均每月加班60个小时左右,高峰时期更是达到100个小时以上。仅在2019年9月,李某的加班时间就高达106个小时,就连国庆放假期间也加班了3天,4个周末更是日均加班10个小时。
在这样高强度、连轴转的工作下,李某逐渐感觉到了身体的不适,经常虚热、出汗。但身体发出的信号并没有引起李某及其家人的重视,他还宽慰妻子说没事,休息一会就好了。2019年11月,李某照常于早上8点上班,其申请了用餐时间加班2小时以及下班后加班2小时,均获得了单位的批准。李某下班回到家洗漱后便平躺着休息,期间一直玩手机到11点左右。当天凌晨,李某感觉到身体不适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凌晨死亡。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中“死亡原因”一栏中载明为“猝死”。
事后,李某的亲属以电子厂长期安排李某超负荷工作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电子厂安排李某加班是否为侵权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加班与李某的猝死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方面争议很大。
最后法院根据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和公平合理原则,酌定由电子厂对李某死亡造成的损失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法律对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的保护
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既包括对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权利的保护,也包括对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的保护。
根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个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超时安排员工加班,除了按规定支付加班费之外,还可能要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虽加班是由李某自行申请的,但在李某的加班时间已经远远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情况下,电子厂仍批准了李某的加班申请,且公司未能举证证明李某的加班系出于其他法定的特殊原因。在李某猝死前一日,电子厂更是安排李某在不吃晚餐的情况下加班,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李某的身体负担,应认定电子厂存在侵权行为,且主观上存有过错。
至于李某的加班行为与其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虽无法得出李某加班与其猝死之间存在必然直接因果关系的结论,但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猝死的定义“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即猝死系因患者的自身疾病死亡,死亡源于患者身体内部原因,但长时间内工作内容多、工作强度高、工作压力大以及不健康的生活作息会有损身体健康。结合李某猝死发生的时间,无法排除长时间的加班与李某猝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但李某猝死的起因毕竟是源于患者身体内部原因,引发猝死的原因亦与李某个人身体及心理素质、日常生活安排等多重因素有关,具有多因一果性和一定的偶然性。在本案因果关系参与度无法查明确定的情况下,结合事发前李某已经感觉身体不舒服,但未在意并继续加班的事实,法院根据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和公平合理原则,酌定由电子厂对李某死亡造成的损失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承担赔偿责任意味着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此案相关报道中未有提及赔偿费具体数额,但3年前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曾判决一起同类案件。员工雍朝全也是在长期超时加班回家后猝死,法院也是判决公司承担20%的侵权赔偿责任。
在雍案中,死亡赔偿金根据一审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为803040元(40152元/年×20年);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予以支持为33600元(67200元/年÷12个月×6个月);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酌情认定为500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该员工死亡时其母亲已84周岁,且有5个子女,故其母亲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五年为26433元(计算方式为26433元/年×5年÷5人);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法院酌情认定为5000元;综上,原告方的损失共计918073元。公司应对上述损失承担20%的侵权赔偿责任,即183614.6元。
两起案件给我们的警示是:劳动者的加班时间有明确的法律限制,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自己的申请排除审查、管理的义务;劳动者也需注意加班适度,用透支健康换取金钱的方式并不可取。(文 周斌 摄 贡俊祺)
原文链接:https://t.cn/A64kgvw2
来源:中工网
一名电子厂的员工凌晨在家中猝死,他的死亡与长期加班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员工主动申请加班,用人单位是否还需承担责任?近日报载,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侵权案件,最终判决用人单位承担部分责任。此事件再次给部分沉浸于“715”、“996”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和职场人士敲响了警钟。
员工长期超时加班后回家猝死
2015年,李某进入电子厂,担任一线绕线工。李某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上六休一。这样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李某发现身边申请加班的人所获得的加班工资很可观,于是也想多挣点加班费补贴家用,便向电子厂多次申请加班。刚开始的时,李某申请从每个工作日加班2小时,到周末加班10小时,到法定节假日加班,再到最后连单位留给员工的用餐时间也放弃了,申请了加班。李某平均每月加班60个小时左右,高峰时期更是达到100个小时以上。仅在2019年9月,李某的加班时间就高达106个小时,就连国庆放假期间也加班了3天,4个周末更是日均加班10个小时。
在这样高强度、连轴转的工作下,李某逐渐感觉到了身体的不适,经常虚热、出汗。但身体发出的信号并没有引起李某及其家人的重视,他还宽慰妻子说没事,休息一会就好了。2019年11月,李某照常于早上8点上班,其申请了用餐时间加班2小时以及下班后加班2小时,均获得了单位的批准。李某下班回到家洗漱后便平躺着休息,期间一直玩手机到11点左右。当天凌晨,李某感觉到身体不适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凌晨死亡。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中“死亡原因”一栏中载明为“猝死”。
事后,李某的亲属以电子厂长期安排李某超负荷工作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电子厂安排李某加班是否为侵权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加班与李某的猝死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方面争议很大。
最后法院根据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和公平合理原则,酌定由电子厂对李某死亡造成的损失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法律对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的保护
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既包括对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权利的保护,也包括对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的保护。
根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个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超时安排员工加班,除了按规定支付加班费之外,还可能要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虽加班是由李某自行申请的,但在李某的加班时间已经远远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情况下,电子厂仍批准了李某的加班申请,且公司未能举证证明李某的加班系出于其他法定的特殊原因。在李某猝死前一日,电子厂更是安排李某在不吃晚餐的情况下加班,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李某的身体负担,应认定电子厂存在侵权行为,且主观上存有过错。
至于李某的加班行为与其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虽无法得出李某加班与其猝死之间存在必然直接因果关系的结论,但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猝死的定义“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即猝死系因患者的自身疾病死亡,死亡源于患者身体内部原因,但长时间内工作内容多、工作强度高、工作压力大以及不健康的生活作息会有损身体健康。结合李某猝死发生的时间,无法排除长时间的加班与李某猝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但李某猝死的起因毕竟是源于患者身体内部原因,引发猝死的原因亦与李某个人身体及心理素质、日常生活安排等多重因素有关,具有多因一果性和一定的偶然性。在本案因果关系参与度无法查明确定的情况下,结合事发前李某已经感觉身体不舒服,但未在意并继续加班的事实,法院根据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和公平合理原则,酌定由电子厂对李某死亡造成的损失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承担赔偿责任意味着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此案相关报道中未有提及赔偿费具体数额,但3年前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曾判决一起同类案件。员工雍朝全也是在长期超时加班回家后猝死,法院也是判决公司承担20%的侵权赔偿责任。
在雍案中,死亡赔偿金根据一审辩论终结前上一年度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为803040元(40152元/年×20年);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予以支持为33600元(67200元/年÷12个月×6个月);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酌情认定为500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该员工死亡时其母亲已84周岁,且有5个子女,故其母亲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五年为26433元(计算方式为26433元/年×5年÷5人);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法院酌情认定为5000元;综上,原告方的损失共计918073元。公司应对上述损失承担20%的侵权赔偿责任,即183614.6元。
两起案件给我们的警示是:劳动者的加班时间有明确的法律限制,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自己的申请排除审查、管理的义务;劳动者也需注意加班适度,用透支健康换取金钱的方式并不可取。(文 周斌 摄 贡俊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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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定青山不放松 ——云南上半年经济运行观察之二】扭负为正——云南交出沉甸甸的“年中答卷”,GDP同比增长0.5%,呈现回暖向好态势。
这来之不易的0.5%,厚植于云南经济结构转型之中,是边疆省份抗击疫情、稳中求进的坚实一步。
面对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等挑战,云南将持续推动经济发展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高,笃定前行高质量发展之路,守望山花烂漫之时。
疾风方见“筋骨”,困难更显精神
上半年,云南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9%、0.2%、0.5%,全省经济供需两端同时发力,经受住了疫情严峻考验、稳住了经济基本盘。
在云南,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0%、20%和60%,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于第二产业40个百分点,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可想而知。
其中,与往年火爆的节日游不同,在今年1月底,为防控疫情,云南共关闭545家景区,旅游行业遭受重创。
从年初的“急冻”到年中的复苏,要问云南砥砺前行的定力和破局增长的动力,须从锲而不舍谋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寻找答案。
“十三五”以来,云南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向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的“两型三化”转型,聚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这“三张牌”,迭代产业体系已现雏形,成为应对疫情冲击的“定海神针”。
疫情冲击之下,烟草产业再显“压舱石”,上半年云南卷烟生产371万余箱,烟草制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5%。
绿色能源成“工业母鸡”。上半年,文山铝业、神火铝业、禄丰隆基等一批绿色铝硅项目建成投产,新增绿色铝投产运营产能68万吨,带动全省工业用电量增长10.1%,增速排全国前列。
数字经济成为新增长点。航天科工国产天玥计算机4月底在红河成功下线,浪潮、长城国产计算机6月底相继在昆明、大理下线。与此同时,闻泰5G智能手机、紫光云芯等项目正在加快建设。
“这意味着云南长期处于产业链低端的状况正在逐步改变。数字经济等新动能快速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增长57.2%,这就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个百分点。”云南省工信厅副厅长浦丽合说。
电力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云南省能源局副局长乔国新介绍,通过不断完善交易规则,扩大电力市场准入范围,上半年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达58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8%,连续第6年保持两位数增长,电力市场化交易程度位居全国第一,累计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近50亿元。
练得“硬桥硬马”,方能稳扎稳打
对于黄显菊来说,“五一”小长假是她今年最忙的时候。作为云南省普洱市太阳河森林公园的一名森林体验师,她每天要领着30多名游客体验“夜观昆虫”等新项目。
这是太阳河森林公园新推出的“疫后疗愈、森林康养”户外体验项目套餐,每天像黄显菊一样穿梭在户外项目的森林体验师有10多位。
云南旅游业“危”中寻“机”的努力可见一斑。统计显示,上半年,全省累计接待国内游客1.9亿人次,同比下降51.84%。但从3月开始,降幅逐步收窄,其中端午节全省接待国内游客量恢复至去年同期水平的76.2%,为疫情发生以来最高。
练得“硬桥硬马”,方能稳扎稳打。除了在疫情中率先安置好滞滇游客、出台措施帮助文旅企业渡过难关外,云南“整治乱象、智慧旅游、提升品质”的旅游革命“三部曲”不跑调、不歇气。
“我们持续全面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从‘可用’变为‘好用’、游客爱用,在全省开展以‘畅购云南、焕新消费’为主题的3个专题9大系列促消费活动,累计投放各类消费券3亿多元,还积极开发滇西旅游大环线、半山酒店等新业态新产品。”云南省文旅厅副厅长陈述云说。
补齐短板,才能守住发展底线。浦丽合介绍,目前全省医用口罩日产能从不足20万只到目前的超过1100万只,疫情防护物资产业链基本健全,基本实现自给,医用防护服、额温枪、核酸检测试剂盒等实现“零突破”,补齐防疫物资短板。
云南还发力打造“内循环”经济体系,稳民生、促消费,激活市场释放内需潜力。
稳民生。在上半年病虫害偏重发生情况下,云南坚决保障“菜篮子”“米袋子”。夏粮再创历史新高,总产量249.5万吨,比2019年增加5.9万吨。生猪生产逐步恢复,截至6月底,全省生猪存栏2661万头,环比增0.98%。
促消费。统计显示,上半年云南贸易领域复商复市稳步推进,消费品市场发展中的积极因素不断积聚。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384.4亿元,同比下降8.6%,降幅较1-5月收窄1.4个百分点。
迈步雄关漫道,守望山花烂漫
时已至今,每天仍有7万余人在边境“三班倒”开展疫情防控,云南陆路、水陆口岸至今保持零输入,将疫情阻断在国门之外。
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的前提下,云南经济发展还面临市场需求回升缓慢、部分行业生产承压、一些企业经营困难、改善民生任务繁重等困难。
变局考验格局。云南省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上半年经济稳步复苏为下半年持续恢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云南将进一步释放在危机中育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所带来的韧性与潜力。
稳定基本盘。云南将推动卷烟提档升级,优化电力运行调度,培育稀贵金属新材料聚集区。
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的龙蟒佰利联集团新立钛业公司复产竣工项目正稳步推进,建成年产值将突破100亿元。“这对带动云南煤化工、盐化工、天然气等相关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中国新钛谷’将在滇中拔地而起。”禄丰县副县长王颖说。
持续打造“三张牌”。一批绿色铝材、绿色硅材项目陆续竣工投产,形成新的增量。云南将力争绿色铝新增产量110万吨、完成投资200亿元以上,绿色硅实现工业产值260亿元,完成投资130亿元以上。
狠抓数字经济。6月,昆明市成为全国首个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流程运用区块链技术的城市。此前,云南推出区块链产业联盟的“孔雀码”,启动普洱茶品质区块链追溯平台……云南数字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国胜认为,区块链已经开始在部分优势特色行业上显示出巨大的生命力。
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云南在构建适应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产业体系中更显优势。抓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的窗口期,云南将找准国内国际产业循环结合点,建立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协调解决产业链上下游困难问题,更好调配产业资源、填补链条缺口、畅通产业循环。
信心比黄金更重要。今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政策含金量极高,是政府与企业坚定信心、共克时艰的关键所在,让公司稳发展、增投资吃了一颗‘定心丸’。”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赵虎说。(图说:8月12日,大象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象谷景区的“世界大象日”公益活动上享受果蔬盛宴。记者 陈欣波 摄)
(来源:新华社记者 李自良 吉哲鹏 浦超 庞明广)
这来之不易的0.5%,厚植于云南经济结构转型之中,是边疆省份抗击疫情、稳中求进的坚实一步。
面对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等挑战,云南将持续推动经济发展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高,笃定前行高质量发展之路,守望山花烂漫之时。
疾风方见“筋骨”,困难更显精神
上半年,云南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9%、0.2%、0.5%,全省经济供需两端同时发力,经受住了疫情严峻考验、稳住了经济基本盘。
在云南,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0%、20%和60%,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于第二产业40个百分点,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可想而知。
其中,与往年火爆的节日游不同,在今年1月底,为防控疫情,云南共关闭545家景区,旅游行业遭受重创。
从年初的“急冻”到年中的复苏,要问云南砥砺前行的定力和破局增长的动力,须从锲而不舍谋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寻找答案。
“十三五”以来,云南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向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的“两型三化”转型,聚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这“三张牌”,迭代产业体系已现雏形,成为应对疫情冲击的“定海神针”。
疫情冲击之下,烟草产业再显“压舱石”,上半年云南卷烟生产371万余箱,烟草制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5%。
绿色能源成“工业母鸡”。上半年,文山铝业、神火铝业、禄丰隆基等一批绿色铝硅项目建成投产,新增绿色铝投产运营产能68万吨,带动全省工业用电量增长10.1%,增速排全国前列。
数字经济成为新增长点。航天科工国产天玥计算机4月底在红河成功下线,浪潮、长城国产计算机6月底相继在昆明、大理下线。与此同时,闻泰5G智能手机、紫光云芯等项目正在加快建设。
“这意味着云南长期处于产业链低端的状况正在逐步改变。数字经济等新动能快速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增长57.2%,这就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个百分点。”云南省工信厅副厅长浦丽合说。
电力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云南省能源局副局长乔国新介绍,通过不断完善交易规则,扩大电力市场准入范围,上半年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达58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8%,连续第6年保持两位数增长,电力市场化交易程度位居全国第一,累计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近50亿元。
练得“硬桥硬马”,方能稳扎稳打
对于黄显菊来说,“五一”小长假是她今年最忙的时候。作为云南省普洱市太阳河森林公园的一名森林体验师,她每天要领着30多名游客体验“夜观昆虫”等新项目。
这是太阳河森林公园新推出的“疫后疗愈、森林康养”户外体验项目套餐,每天像黄显菊一样穿梭在户外项目的森林体验师有10多位。
云南旅游业“危”中寻“机”的努力可见一斑。统计显示,上半年,全省累计接待国内游客1.9亿人次,同比下降51.84%。但从3月开始,降幅逐步收窄,其中端午节全省接待国内游客量恢复至去年同期水平的76.2%,为疫情发生以来最高。
练得“硬桥硬马”,方能稳扎稳打。除了在疫情中率先安置好滞滇游客、出台措施帮助文旅企业渡过难关外,云南“整治乱象、智慧旅游、提升品质”的旅游革命“三部曲”不跑调、不歇气。
“我们持续全面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从‘可用’变为‘好用’、游客爱用,在全省开展以‘畅购云南、焕新消费’为主题的3个专题9大系列促消费活动,累计投放各类消费券3亿多元,还积极开发滇西旅游大环线、半山酒店等新业态新产品。”云南省文旅厅副厅长陈述云说。
补齐短板,才能守住发展底线。浦丽合介绍,目前全省医用口罩日产能从不足20万只到目前的超过1100万只,疫情防护物资产业链基本健全,基本实现自给,医用防护服、额温枪、核酸检测试剂盒等实现“零突破”,补齐防疫物资短板。
云南还发力打造“内循环”经济体系,稳民生、促消费,激活市场释放内需潜力。
稳民生。在上半年病虫害偏重发生情况下,云南坚决保障“菜篮子”“米袋子”。夏粮再创历史新高,总产量249.5万吨,比2019年增加5.9万吨。生猪生产逐步恢复,截至6月底,全省生猪存栏2661万头,环比增0.98%。
促消费。统计显示,上半年云南贸易领域复商复市稳步推进,消费品市场发展中的积极因素不断积聚。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384.4亿元,同比下降8.6%,降幅较1-5月收窄1.4个百分点。
迈步雄关漫道,守望山花烂漫
时已至今,每天仍有7万余人在边境“三班倒”开展疫情防控,云南陆路、水陆口岸至今保持零输入,将疫情阻断在国门之外。
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的前提下,云南经济发展还面临市场需求回升缓慢、部分行业生产承压、一些企业经营困难、改善民生任务繁重等困难。
变局考验格局。云南省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上半年经济稳步复苏为下半年持续恢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云南将进一步释放在危机中育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所带来的韧性与潜力。
稳定基本盘。云南将推动卷烟提档升级,优化电力运行调度,培育稀贵金属新材料聚集区。
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的龙蟒佰利联集团新立钛业公司复产竣工项目正稳步推进,建成年产值将突破100亿元。“这对带动云南煤化工、盐化工、天然气等相关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中国新钛谷’将在滇中拔地而起。”禄丰县副县长王颖说。
持续打造“三张牌”。一批绿色铝材、绿色硅材项目陆续竣工投产,形成新的增量。云南将力争绿色铝新增产量110万吨、完成投资200亿元以上,绿色硅实现工业产值260亿元,完成投资130亿元以上。
狠抓数字经济。6月,昆明市成为全国首个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流程运用区块链技术的城市。此前,云南推出区块链产业联盟的“孔雀码”,启动普洱茶品质区块链追溯平台……云南数字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国胜认为,区块链已经开始在部分优势特色行业上显示出巨大的生命力。
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云南在构建适应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产业体系中更显优势。抓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的窗口期,云南将找准国内国际产业循环结合点,建立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协调解决产业链上下游困难问题,更好调配产业资源、填补链条缺口、畅通产业循环。
信心比黄金更重要。今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政策含金量极高,是政府与企业坚定信心、共克时艰的关键所在,让公司稳发展、增投资吃了一颗‘定心丸’。”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赵虎说。(图说:8月12日,大象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象谷景区的“世界大象日”公益活动上享受果蔬盛宴。记者 陈欣波 摄)
(来源:新华社记者 李自良 吉哲鹏 浦超 庞明广)
【连续通报三例新冠“复阳”病例,新冠“复阳”概率有多大?】8月12-14日,湖北、上海、北京连续通报3例新冠“复阳”病例,引起关注。
8月12日,湖北荆州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报,8月9日,荆州市开发区联合街道一名68岁女退休职工因病住院时,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该女性为2月8日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治愈数月后再次复阳,非新发病例。
8月13日,上海卫健委通报,上海市中山医院发现一例吉林来沪就医的新冠肺炎复阳病例。经调查,该病例曾于今年4月在外地被诊断为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经隔离治疗后出院。该病例于8月9日下午来沪就医,核酸检测结果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诊断为无症状的复阳病例。
8月14日,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的情况说明中通报一例新发地新冠确诊患者复阳的病例。一位新发地批发市场牛羊肉大厅工作人员,6月26日核酸检测阳性,因无临床症状,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7月12日出院并进行集中隔离观察,7月26日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集中隔离,8月9日出院28天复诊时核酸检测为阳性
其实,出现新冠“复阳”病例并非首次,此前全国多地都曾出现过“复阳”病例。
[话筒]全国多地都曾出现“复阳”现象
2月24日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II科党支部书记张旃在“武大人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II科”微信公号上撰文称,18名新冠肺炎患者(均为该院医护人员)经治疗,连续两次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按治疗标准可出院。医院对上述18人延迟出院后再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发现13名患者出现阳性结果。
广州也出现类似情况。在2月25日广州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感染病中心ICU主任李粤平介绍:“在出院病例的随访中,发现复阳的病人有13人。”
3月1日,海南首例新冠肺炎“复阳”患者从海南省人民医院出院。据新华网报道,这位患者是2月19日出院的,而在隔离观察期间,其咽拭子检测呈阳性,于是再次入院治疗。
3月2日天津市卫健委通报,天津市第43例确诊患者2月11日出院后,27日复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再次入院观察,后来两次核酸检测阴性,于3月2日出院。此外,该市第20例、121例确诊患者出院后,也在隔离观察期间核酸复检阳性。
3月4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公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将此前要求出院患者进行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改为14天的“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国家卫健委在对新版诊疗方案进行解读时称,这一变化是“鉴于有少数出院患者出现核酸检测复检阳性的问题”。
[话筒]新冠“复阳”概率有多大?
2020年5月7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疾病科主任、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王贵强就曾提到了我国新冠患者的“复阳”概率。王贵强说,从当时情况看,在我国的初步数据中,“复阳”的病例整体发生情况是5-15%,其中有的地方比率不到1%。总体“复阳”人群不是特别高,但是要隔离观察。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感染科主任盛吉芳教授告诉健康时报记者,新冠患者“复阳”概率并不是很高。根据浙江省新冠患者的整体情况来看,新冠“复阳”的患者属于极少数的,概率很低。
[话筒]“复阳”患者还有没有传染性?
对于近期连续通报的3例新冠“复阳”病例,随后湖北、上海、北京各地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发布通告,新冠“复阳”病例密切接触者核酸均检测为阴性,胸部CT检查未见异常。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感染科主任盛吉芳在接受健康时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今年我们专门负责了一个浙江省科技厅关于新冠“复阳”的研究,我们对“复阳”病人的痰液、血液、尿液、粪便等标本进行了检测,检测出病毒片段已经很低了。而且我们没有通过一个新冠“复阳”的病人培养出来活病毒。所以,“复阳”病人应该不具有传染性,同时我们也没有发现“复阳”病人再把新冠病毒传染给其他人的案例。
今年4月,中国工程院院士、呼吸病学专家钟南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解释过“复阳”患者问题。钟南山说,所谓的“复阳”,大多数应是核酸的片段而不是病毒本身。他认为,患者本人是不是复发,假如患者产生很强的抗体,一般不会再感染。至于复阳患者会不会传染给别人,则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核酸片段没有传染性。一些学者曾经对“复阳”患者的咽拭子及分泌物进行培养,没有培养出病毒。(健康时报记者 鲁洋/文 李蔚海/摄)
8月12日,湖北荆州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报,8月9日,荆州市开发区联合街道一名68岁女退休职工因病住院时,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该女性为2月8日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治愈数月后再次复阳,非新发病例。
8月13日,上海卫健委通报,上海市中山医院发现一例吉林来沪就医的新冠肺炎复阳病例。经调查,该病例曾于今年4月在外地被诊断为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经隔离治疗后出院。该病例于8月9日下午来沪就医,核酸检测结果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诊断为无症状的复阳病例。
8月14日,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的情况说明中通报一例新发地新冠确诊患者复阳的病例。一位新发地批发市场牛羊肉大厅工作人员,6月26日核酸检测阳性,因无临床症状,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7月12日出院并进行集中隔离观察,7月26日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集中隔离,8月9日出院28天复诊时核酸检测为阳性
其实,出现新冠“复阳”病例并非首次,此前全国多地都曾出现过“复阳”病例。
[话筒]全国多地都曾出现“复阳”现象
2月24日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II科党支部书记张旃在“武大人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II科”微信公号上撰文称,18名新冠肺炎患者(均为该院医护人员)经治疗,连续两次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按治疗标准可出院。医院对上述18人延迟出院后再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发现13名患者出现阳性结果。
广州也出现类似情况。在2月25日广州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感染病中心ICU主任李粤平介绍:“在出院病例的随访中,发现复阳的病人有13人。”
3月1日,海南首例新冠肺炎“复阳”患者从海南省人民医院出院。据新华网报道,这位患者是2月19日出院的,而在隔离观察期间,其咽拭子检测呈阳性,于是再次入院治疗。
3月2日天津市卫健委通报,天津市第43例确诊患者2月11日出院后,27日复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再次入院观察,后来两次核酸检测阴性,于3月2日出院。此外,该市第20例、121例确诊患者出院后,也在隔离观察期间核酸复检阳性。
3月4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公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将此前要求出院患者进行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改为14天的“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国家卫健委在对新版诊疗方案进行解读时称,这一变化是“鉴于有少数出院患者出现核酸检测复检阳性的问题”。
[话筒]新冠“复阳”概率有多大?
2020年5月7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疾病科主任、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王贵强就曾提到了我国新冠患者的“复阳”概率。王贵强说,从当时情况看,在我国的初步数据中,“复阳”的病例整体发生情况是5-15%,其中有的地方比率不到1%。总体“复阳”人群不是特别高,但是要隔离观察。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感染科主任盛吉芳教授告诉健康时报记者,新冠患者“复阳”概率并不是很高。根据浙江省新冠患者的整体情况来看,新冠“复阳”的患者属于极少数的,概率很低。
[话筒]“复阳”患者还有没有传染性?
对于近期连续通报的3例新冠“复阳”病例,随后湖北、上海、北京各地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发布通告,新冠“复阳”病例密切接触者核酸均检测为阴性,胸部CT检查未见异常。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感染科主任盛吉芳在接受健康时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今年我们专门负责了一个浙江省科技厅关于新冠“复阳”的研究,我们对“复阳”病人的痰液、血液、尿液、粪便等标本进行了检测,检测出病毒片段已经很低了。而且我们没有通过一个新冠“复阳”的病人培养出来活病毒。所以,“复阳”病人应该不具有传染性,同时我们也没有发现“复阳”病人再把新冠病毒传染给其他人的案例。
今年4月,中国工程院院士、呼吸病学专家钟南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解释过“复阳”患者问题。钟南山说,所谓的“复阳”,大多数应是核酸的片段而不是病毒本身。他认为,患者本人是不是复发,假如患者产生很强的抗体,一般不会再感染。至于复阳患者会不会传染给别人,则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核酸片段没有传染性。一些学者曾经对“复阳”患者的咽拭子及分泌物进行培养,没有培养出病毒。(健康时报记者 鲁洋/文 李蔚海/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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