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勇律师去世#
无讼刚出的时候,法律类公众号还没有这么多,那时候真的把无讼app当成了本科的第二学堂,我很清楚记得当时有一篇关于拉德布鲁赫公式的文章和一个田文昌律师的访谈视频,对我影响很深。当时记得和老马打趣,说有幸若能加入北京天同,这地理位置,上班等于上朝。
蒋律是个很有温度的人,朋友圈看他很爱游泳和跑步,会晒自己陪女儿和父亲的照片。他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律所生态,一种研究和实务双向互动,法律和科技交相辉映的新模式。
无讼不是他无病呻吟的矫揉造作,而是他真正的追求。
天下无讼!
无讼刚出的时候,法律类公众号还没有这么多,那时候真的把无讼app当成了本科的第二学堂,我很清楚记得当时有一篇关于拉德布鲁赫公式的文章和一个田文昌律师的访谈视频,对我影响很深。当时记得和老马打趣,说有幸若能加入北京天同,这地理位置,上班等于上朝。
蒋律是个很有温度的人,朋友圈看他很爱游泳和跑步,会晒自己陪女儿和父亲的照片。他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律所生态,一种研究和实务双向互动,法律和科技交相辉映的新模式。
无讼不是他无病呻吟的矫揉造作,而是他真正的追求。
天下无讼!
杨宁老师在文学理论课程用《爱情公寓》里的梗来作为深奥理论的例子。在豆瓣上看到张新成关于「僚机」的比喻,搜了一下,发展这个比喻更早是出现在《爱情公寓》中,指助攻自己完成目标的队友。
今天在法学资料中看到另一个以交通工具为喻体的比喻:
「解释者不是将法律语词最终固定下来,而是要一直保持解答具有新含义的、变化了的时代关系所提出的新的法律需要和法律问题的能力。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指出,法学解释起始于对法律语文学的解释,是为了以后能够超越语文学解释,这就像一艘船在出航时是由领航员掌舵穿过港口水域,引至规定的航道上,然后再由船长引导在公海上寻找自己的航线。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霍姆斯大法官曾在其名著《普通法》中写道:“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巴拉克认为,法律的生命并不仅是逻辑或生命。法律的生命是根据经验和逻辑重生,使法律适应新的社会现实。」
来源:人民法院报 https://t.cn/A6VHHFS1
#AnalogicalThinking#
今天在法学资料中看到另一个以交通工具为喻体的比喻:
「解释者不是将法律语词最终固定下来,而是要一直保持解答具有新含义的、变化了的时代关系所提出的新的法律需要和法律问题的能力。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指出,法学解释起始于对法律语文学的解释,是为了以后能够超越语文学解释,这就像一艘船在出航时是由领航员掌舵穿过港口水域,引至规定的航道上,然后再由船长引导在公海上寻找自己的航线。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霍姆斯大法官曾在其名著《普通法》中写道:“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巴拉克认为,法律的生命并不仅是逻辑或生命。法律的生命是根据经验和逻辑重生,使法律适应新的社会现实。」
来源:人民法院报 https://t.cn/A6VHHFS1
#AnalogicalThinking#
#商务印书馆新书早知道# 《法哲学导引》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编辑推荐:
本书是拉德布鲁赫晚年法哲学思想的最后集中体现,也是任何想要深入了解和研究他的人不能忽略的基本文献。它的篇幅较短,在许多地方保留了讲义的纲要式风格,省略了长篇累牍的论证,更适合作为初学者窥探法哲学之门的引导。
内容简介:
本书是拉德布鲁赫在二战后的唯一一本专著,也是其生前最后一本法哲学论著,由其在海德堡大学任教的法哲学课程记录稿修订而成。如果说出版于1932年的《法哲学》依然浸透着浓厚的实证主义与相对主义色彩的话,那么到了《法哲学入门》中,以正义和人权为核心的自然法倾向则占据了上风。由此所引发的一段“学术公案”,也即他的法哲学是否发生了根本转向至今仍然争论不休。无论如何,这本出版于1948年的小册子是其一生法哲学思考的盖棺定论之作,论域涵盖了法律科学的诸分支、法理念、法的概念与效力、法与其他文化形式(社会规范)的关系、主要法律传统、法的分类、法律科学的新思潮、法的历史哲学、法美学以及当代法哲学的重要问题。考虑到书中一些未能尽展之处,中译本除了《法哲学入门》的正文外,另增加了一个附录,收入了拉德布鲁赫于1934—1948年间发表的六篇重要论文。
作者简介:
拉德布鲁赫(1878—1949),二十世纪德国最负盛名的法哲学家、刑法学家、社会民主主义者。一生著述甚丰,代表性著作有:《法学导论》《法哲学纲要》《法哲学》《社会主义文化论》《英国法的精神》《犯罪史》等。
译者简介:雷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哲学与法学方法论。
简目:
序言
第2版序言
第3版序言
第一章 法的科学
第二章 法理念
第三章 实在法
第四章 法与其他文化形式
第五章 诸主流法律文化
第六章 法的类型
第七章 法律科学的思潮
第八章 法的历史哲学
第十章 当代法哲学问题
附录
法哲学中的相对主义(1934年)
解释的类型(1935年)
法的目的(1937年)
法律思维中的分类概念与次序概念(1938年)
制定法与法(1947年)
作为法律思维形式的事物本质(1948年)
翻译说明
后记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编辑推荐:
本书是拉德布鲁赫晚年法哲学思想的最后集中体现,也是任何想要深入了解和研究他的人不能忽略的基本文献。它的篇幅较短,在许多地方保留了讲义的纲要式风格,省略了长篇累牍的论证,更适合作为初学者窥探法哲学之门的引导。
内容简介:
本书是拉德布鲁赫在二战后的唯一一本专著,也是其生前最后一本法哲学论著,由其在海德堡大学任教的法哲学课程记录稿修订而成。如果说出版于1932年的《法哲学》依然浸透着浓厚的实证主义与相对主义色彩的话,那么到了《法哲学入门》中,以正义和人权为核心的自然法倾向则占据了上风。由此所引发的一段“学术公案”,也即他的法哲学是否发生了根本转向至今仍然争论不休。无论如何,这本出版于1948年的小册子是其一生法哲学思考的盖棺定论之作,论域涵盖了法律科学的诸分支、法理念、法的概念与效力、法与其他文化形式(社会规范)的关系、主要法律传统、法的分类、法律科学的新思潮、法的历史哲学、法美学以及当代法哲学的重要问题。考虑到书中一些未能尽展之处,中译本除了《法哲学入门》的正文外,另增加了一个附录,收入了拉德布鲁赫于1934—1948年间发表的六篇重要论文。
作者简介:
拉德布鲁赫(1878—1949),二十世纪德国最负盛名的法哲学家、刑法学家、社会民主主义者。一生著述甚丰,代表性著作有:《法学导论》《法哲学纲要》《法哲学》《社会主义文化论》《英国法的精神》《犯罪史》等。
译者简介:雷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哲学与法学方法论。
简目:
序言
第2版序言
第3版序言
第一章 法的科学
第二章 法理念
第三章 实在法
第四章 法与其他文化形式
第五章 诸主流法律文化
第六章 法的类型
第七章 法律科学的思潮
第八章 法的历史哲学
第十章 当代法哲学问题
附录
法哲学中的相对主义(1934年)
解释的类型(1935年)
法的目的(1937年)
法律思维中的分类概念与次序概念(1938年)
制定法与法(1947年)
作为法律思维形式的事物本质(1948年)
翻译说明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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