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资讯# 【昌宁警方成功破一起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50万余元】3月18日, 昌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保山隆阳警方的协助下,抓获网上逃犯1名,成功破获了一起成功破一起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50万余元。
2020年3月20日,德宏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先生到昌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称:“我公司员工刘某,在我公司派驻在昌宁县某机构负责管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我公司资金50万余元。”接此线索后,昌宁县公安局立即立案侦查,通过缜密侦查,查实了刘某涉嫌职务侵占的事实,遂于2020年3月18日11许,在隆阳分区青华派出所协助下,在保山客运站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
现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自2019年06月06日至2020年3月10日期间,由德宏某有限公司派驻在昌宁县,负责管理部分资金的收款、打款等工作。期间,刘某采取漏报、不报的方式,在收取6家养殖户销售款后,下落不明,合计人民币508260元。犯罪嫌疑人刘某利用公司监管漏洞,经手管理公司资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漏报、不报的方式将该经手管理的公司资金占为己有,已涉嫌职务侵占罪。
经调查,刘某对其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5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挽损工作正在开展,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昌宁警方)
2020年3月20日,德宏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先生到昌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称:“我公司员工刘某,在我公司派驻在昌宁县某机构负责管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我公司资金50万余元。”接此线索后,昌宁县公安局立即立案侦查,通过缜密侦查,查实了刘某涉嫌职务侵占的事实,遂于2020年3月18日11许,在隆阳分区青华派出所协助下,在保山客运站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
现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自2019年06月06日至2020年3月10日期间,由德宏某有限公司派驻在昌宁县,负责管理部分资金的收款、打款等工作。期间,刘某采取漏报、不报的方式,在收取6家养殖户销售款后,下落不明,合计人民币508260元。犯罪嫌疑人刘某利用公司监管漏洞,经手管理公司资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漏报、不报的方式将该经手管理的公司资金占为己有,已涉嫌职务侵占罪。
经调查,刘某对其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5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挽损工作正在开展,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昌宁警方)
【树形象 铸铁军 | 抓实打击干实事 成功破获职务侵占五十万元案件】
3月18日, 经侦大队在保山隆阳警方的协助下,抓获网上逃犯1名,成功破获了一起成功破一起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50万余元。
2020年3月20日,德宏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先生到昌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称:“我公司员工刘某,在我公司派驻在昌宁县某机构负责管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我公司资金50万余元。”接此线索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通过缜密侦查,查实了刘某涉嫌职务侵占的事实,遂于3月18日11许,在隆阳分区青华派出所协助下,在保山客运站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
现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自2019年06月06日至2020年3月10日期间,由德宏某有限公司派驻在昌宁县,负责管理部分资金的收款、打款等工作。期间,刘某采取漏报、不报的方式,在收取6家养殖户销售款后,下落不明,合计人民币508260元。犯罪嫌疑人刘某利用公司监管漏洞,经手管理公司资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漏报、不报的方式将该经手管理的公司资金占为己有,已涉嫌职务侵占罪。
经调查,刘某对其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5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挽损工作正在开展,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3月18日, 经侦大队在保山隆阳警方的协助下,抓获网上逃犯1名,成功破获了一起成功破一起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50万余元。
2020年3月20日,德宏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先生到昌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称:“我公司员工刘某,在我公司派驻在昌宁县某机构负责管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我公司资金50万余元。”接此线索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通过缜密侦查,查实了刘某涉嫌职务侵占的事实,遂于3月18日11许,在隆阳分区青华派出所协助下,在保山客运站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
现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自2019年06月06日至2020年3月10日期间,由德宏某有限公司派驻在昌宁县,负责管理部分资金的收款、打款等工作。期间,刘某采取漏报、不报的方式,在收取6家养殖户销售款后,下落不明,合计人民币508260元。犯罪嫌疑人刘某利用公司监管漏洞,经手管理公司资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漏报、不报的方式将该经手管理的公司资金占为己有,已涉嫌职务侵占罪。
经调查,刘某对其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5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挽损工作正在开展,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保山资讯# 【经侦大队成功破获职务侵占五十万元案件】3月18日, 经侦大队在保山隆阳警方的协助下,抓获网上逃犯1名,成功破获了一起成功破一起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50万余元。
2020年3月20日,德宏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先生到昌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称:“我公司员工刘某,在我公司派驻在昌宁县某机构负责管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我公司资金50万余元。”接此线索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通过缜密侦查,查实了刘某涉嫌职务侵占的事实,遂于3月18日11许,在隆阳分区青华派出所协助下,在保山客运站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
现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自2019年06月06日至2020年3月10日期间,由德宏某有限公司派驻在昌宁县,负责管理部分资金的收款、打款等工作。期间,刘某采取漏报、不报的方式,在收取6家养殖户销售款后,下落不明,合计人民币508260元。犯罪嫌疑人刘某利用公司监管漏洞,经手管理公司资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漏报、不报的方式将该经手管理的公司资金占为己有,已涉嫌职务侵占罪。
经调查,刘某对其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5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挽损工作正在开展,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经侦大队)
2020年3月20日,德宏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先生到昌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称:“我公司员工刘某,在我公司派驻在昌宁县某机构负责管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我公司资金50万余元。”接此线索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通过缜密侦查,查实了刘某涉嫌职务侵占的事实,遂于3月18日11许,在隆阳分区青华派出所协助下,在保山客运站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
现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自2019年06月06日至2020年3月10日期间,由德宏某有限公司派驻在昌宁县,负责管理部分资金的收款、打款等工作。期间,刘某采取漏报、不报的方式,在收取6家养殖户销售款后,下落不明,合计人民币508260元。犯罪嫌疑人刘某利用公司监管漏洞,经手管理公司资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漏报、不报的方式将该经手管理的公司资金占为己有,已涉嫌职务侵占罪。
经调查,刘某对其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5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挽损工作正在开展,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经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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