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强迫女友发生性关系,被判:强奸罪 ! 】强迫女友发生性关系,这样算强奸吗?日前,浙江温州乐清市检察院就遇到一起这样的案子,近日,该案已一审宣判。
今年20岁的姑娘小曾是江西人,现在在乐清一家企业上班。今年7月30日,小曾在一微信老乡群里,认识了老乡李某。李某比她大9岁,平时在江西上班。在聊天中,李某逐渐对小曾产生了好感,时常对她嘘寒问暖。
异地的孤寂、同乡人的安慰,也让小曾渐渐对李某产生了好感,她答应了李某的追求。但小曾和李某在微信上约定:彼此谈一场精神上的恋爱,不发生实际关系。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
在恋爱期间,李某多次从江西赶来乐清与小曾见面。每一次见面,两人都相处得挺开心,李某也一直遵守了自己的承诺。8月28日,想念女友的李某再次来到乐清,与小曾约会。
当晚,两人在酒店吃夜宵时,李某突然看到小曾在手机里和其他男生聊天。对这段异地恋原本就没有安全感的他,一下子冲动了,他强行抱住小曾亲吻,并想和小曾发生进一步的关系,以此巩固两人间的感情。
面对冲动的李某,小曾吓坏了,连忙喊着“不行”,并手脚并用地抗拒着。在抵抗过程中,小曾还多次用嘴咬的方式反抗,但都没有起到效果。后小曾摸到了自己放在旁边的手机,她赶紧以报警为由迫使李某停手。
趁李某放开她的那一瞬间,小曾迅速躲进厕所,并拨打110,向警方提供了自己所在的位置寻求保护。见小曾报警了,李某这才冷静下来,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他走出房间,来到酒店一楼,等待民警的到来。民警赶到后,将李某带回了派出所进行调查。
虽然双方是情侣关系,但因小曾及时报案,李某涉嫌强奸罪的诸多证据得以留存。11月13日,李某被乐清市检察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日前,乐清市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未逞,他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但由于他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同时,李某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情况。
现法院一审判决,李某因强奸罪(未遂),获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有不少人会认为,如果双方已是情侣,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发生关系都是理所当然,为什么李某算强奸呢?对此,经办检察官指出,在法律上,无论双方是什么关系,如果男方违背妇女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就很有可能涉及强奸等罪名。
【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提醒,作为男方,一定要真切尊重女朋友的意愿,任何时刻都要保留一丝理性,出现矛盾纠纷要优先言语沟通而非暴力伤害。
作为女方,当不幸遇到危险,尤其是遇见强奸时,要时刻保持冷静,可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如谎称自己有传染性病、来例假等话术使其放弃意图;同时在沟通过程中避免过激反抗,防止对方恼羞成怒杀人灭口。若最终不幸未能成功,谨记牢记对方的体貌特征,事后不要因为难堪而洗澡,如遭遇了强奸,身体上会留下痕迹,如抓伤、毛发等,衣着上留有破损、污迹等,一旦洗澡将会使得这些证据消失。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及时报案,在警方的帮助下缉拿凶徒。
今年20岁的姑娘小曾是江西人,现在在乐清一家企业上班。今年7月30日,小曾在一微信老乡群里,认识了老乡李某。李某比她大9岁,平时在江西上班。在聊天中,李某逐渐对小曾产生了好感,时常对她嘘寒问暖。
异地的孤寂、同乡人的安慰,也让小曾渐渐对李某产生了好感,她答应了李某的追求。但小曾和李某在微信上约定:彼此谈一场精神上的恋爱,不发生实际关系。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
在恋爱期间,李某多次从江西赶来乐清与小曾见面。每一次见面,两人都相处得挺开心,李某也一直遵守了自己的承诺。8月28日,想念女友的李某再次来到乐清,与小曾约会。
当晚,两人在酒店吃夜宵时,李某突然看到小曾在手机里和其他男生聊天。对这段异地恋原本就没有安全感的他,一下子冲动了,他强行抱住小曾亲吻,并想和小曾发生进一步的关系,以此巩固两人间的感情。
面对冲动的李某,小曾吓坏了,连忙喊着“不行”,并手脚并用地抗拒着。在抵抗过程中,小曾还多次用嘴咬的方式反抗,但都没有起到效果。后小曾摸到了自己放在旁边的手机,她赶紧以报警为由迫使李某停手。
趁李某放开她的那一瞬间,小曾迅速躲进厕所,并拨打110,向警方提供了自己所在的位置寻求保护。见小曾报警了,李某这才冷静下来,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他走出房间,来到酒店一楼,等待民警的到来。民警赶到后,将李某带回了派出所进行调查。
虽然双方是情侣关系,但因小曾及时报案,李某涉嫌强奸罪的诸多证据得以留存。11月13日,李某被乐清市检察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日前,乐清市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未逞,他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但由于他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同时,李某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情况。
现法院一审判决,李某因强奸罪(未遂),获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有不少人会认为,如果双方已是情侣,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发生关系都是理所当然,为什么李某算强奸呢?对此,经办检察官指出,在法律上,无论双方是什么关系,如果男方违背妇女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就很有可能涉及强奸等罪名。
【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提醒,作为男方,一定要真切尊重女朋友的意愿,任何时刻都要保留一丝理性,出现矛盾纠纷要优先言语沟通而非暴力伤害。
作为女方,当不幸遇到危险,尤其是遇见强奸时,要时刻保持冷静,可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如谎称自己有传染性病、来例假等话术使其放弃意图;同时在沟通过程中避免过激反抗,防止对方恼羞成怒杀人灭口。若最终不幸未能成功,谨记牢记对方的体貌特征,事后不要因为难堪而洗澡,如遭遇了强奸,身体上会留下痕迹,如抓伤、毛发等,衣着上留有破损、污迹等,一旦洗澡将会使得这些证据消失。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及时报案,在警方的帮助下缉拿凶徒。
#不婚女生活图鉴[超话]#谢谢姐姐们对我上条微博鼓励,我有了很强的归属感!今天上学都很开心!我想说下我们的美术老师,她应该是学校里最能理解同学们的人,大家都喜欢课余时间找她聊天,有次她提到她也是女权主义者,还是白丝带反性别暴力的志愿者、创始人,我就有些兴奋想跟她一起聊聊,有些观点我们可以达成一致,可是我发现越来越不对劲,她说微博上的激进主义(我不觉得激进哦)有推动女权的一定作用,但也会误导小孩子,还有什么有些男性也搞女权,也有好男人,是我认识太少,获取知识渠道有问题,微信还给我发了"对kim和李阳复婚表示祝福"的文章,然后最后一次谈话时,老师还表达了想尝试结婚与生孩子的想法,居然还想让我长大后也试试婚姻什么的,不过我才不听她的呢!(木木阿姨和毛毛阿姨的微博文章我可都烂熟于心)可她又对我很好,还让我当课代表,就想问一下姐姐们,老师这种到底算什么啊?平权吗?她说的是真的吗?我本来很坚信自己的想法,但老师又很懂的样子,所以我这几天有点疑惑[疑问]
刚刚在电脑上登微信 才看到有一条未读消息
我往下滑啊滑 滑啊滑 发现是10月12号的
是个小学同学
记得开学那段时间他会频繁给我发消息
可是我一直几乎都处于忙碌状态
时而回复时而不回复
不过也不至于永远不回复
一般最晚第二天也会回个一两句
我有次想起来还想他怎么这几个月好安静呢
刚刚看到的那条消息 是他和我说
“啊啊啊 我今天超级勇 篮球得分王哈哈哈哈”
没错 两个多月以后我才看到这条消息
于是刚刚回了一句
“哇塞这么厉害”
还打算下一句说
“哇塞其实我才看到你消息”
没想到第一条消息一发就是边上一个叹号
所以 他好像把我删了?
不好意思 真的不是故意高冷
我真的刚刚才看到消息
我往下滑啊滑 滑啊滑 发现是10月12号的
是个小学同学
记得开学那段时间他会频繁给我发消息
可是我一直几乎都处于忙碌状态
时而回复时而不回复
不过也不至于永远不回复
一般最晚第二天也会回个一两句
我有次想起来还想他怎么这几个月好安静呢
刚刚看到的那条消息 是他和我说
“啊啊啊 我今天超级勇 篮球得分王哈哈哈哈”
没错 两个多月以后我才看到这条消息
于是刚刚回了一句
“哇塞这么厉害”
还打算下一句说
“哇塞其实我才看到你消息”
没想到第一条消息一发就是边上一个叹号
所以 他好像把我删了?
不好意思 真的不是故意高冷
我真的刚刚才看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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