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标准者几多?12%,推理过程环环相扣
你有没有这样的体会?
与某人讨论问题,明明你摆事实讲道理已经很充分,对方没有理由不同意,但对方就是绕来绕去,各种不承认,还要摆歪理或抬杠,这种人很可能就是双重标准(双标)者。
前几周,陶医生给大家做了一个【地球什么形状】的调查,有两大目的:
一是了解公众科学素养,顺便做科普;
二是揭秘人群中双标者的比例。
遇到双标者应该及时止损,默默打上“双标”,以后避免再浪费口舌。
那么,茫茫人海里,遭遇双标者的概率是多少?
现在,答案有了。截止6月15日,我收到543份调查问卷,通过精心设计的问题,有63人被我识别为双标者,占比12%。
我是怎么做到的呢?我有没有可能弄错?请看我对问卷的分析。
问卷来自全国各地(图1),除了西藏,其他省级行政区划均有网友提交,当然东南发达地区的网友最积极。男女性比例为43∶57,女性略多。本科/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占90%;如果从高中学历算起,占95%。
所有问题在逻辑上环环相扣,引发思考,揭秘真相。
第1问【常识而言,地球的形状?】
63%认为是圆的,33%认为是椭圆的,不到2%认为是扁平的,剩下认为无法判断。为了便于分析,将后三者合并,就是37%认为地球不是圆的。
认为地球是圆的,简称地圆派,占63%;认为地球不是圆的,简称地不圆派,占37%。
人群中,竟然超过1/3是地不圆派,你之前能想到么?但这个结果并不意外。不过,地不圆派并非双标者。
人类早就踏上了太空,美苏的航天器/宇航员早就发送过太空里拍摄地球的照片,中国自己的航天器也多次发回地球的照片(图2,天和号上拍摄的地球照片)。
然而,人类宇航员仅500人左右,剩下99.99999%的人这辈子都没机会亲眼看到地球的形状,要让他们凭直觉相信地球是圆的,比认为乒乓球是圆的难多了。甚至,他们会被周围的高楼大厦、被高原山脉和万米海沟影响,进而不认为地球是圆的,或者说认为地球还不够圆。
即便没有看过航天记录片里的地球,作为中国人总看过微信登录界面的那个地球吧(图3),能选择地球不是圆的,这非常有意思。
第2问【常识而言,乒乓球的形状?】
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没有问地球形状那么分裂了,因为乒乓球是中国国球,谁没有见过乒乓球,谁没摸过乒乓球,谁没打过乒乓球呢?
所以,回答高度集中:98%认为乒乓球是圆的,只有2%认为不是圆的。
地圆派里,99.7%认为乒乓球是圆的;地不圆派里,95%认为乒乓球是圆的。所以,两派能在乒乓球的形状上达成高度共识,这很好(图4)。
第3问【常识而言,地球和乒乓球,哪个更圆】
此问的回答分布,不出意外(图5):
77%认为乒乓球更圆——毕竟大家都见过乒乓球,但没见过地球全貌。
9%认为地球和乒乓球一样圆——只要看到过地球全景照片,且不认为这些照片造假,得出这个结论也很正常。
8%认为地球更圆——这个结论不同寻常,做出此选择的网友,大概率知道地球和乒乓球的测量数据,依据理性而不是直觉,做出了判断。
6%认为无法判断——这些网友的性格估计是小心谨慎的,生怕这个问题是脑筋急转弯或者另有深意,所以不愿意做出确定性的表态。
第4问【根据测量数据,再判断:地球和乒乓球,哪个更圆】
此问一锤定音,决定了那些人是双标者。
此问在第3问的基础上,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测量数据普及:
→地球赤道半径是6378公里,南北极半径是6357公里,两者偏差为21公里,偏差率为3.2‰
→某只合格乒乓球直径为40mm,直径偏差为0.15mm,偏差率为3.7‰
参与调查的网友95%以上都是高中及以上学历者,对于圆的数学定义非常清楚,所以默认他们能完全理解上述测量数据的数学含义。
谁会和数学定义较劲呢?双标者会,所以此问能筛选出双标者。
在公布地球和某只合格乒乓球的测量数据后,陶医生认为回答应该是不言而喻的:大多数人应该认为地球比乒乓球更圆,或者说差不多一样圆。
实际的回答分布如下(图6):
57%认为乒乓球圆,但地球更圆——因为地球的直径误差3.2‰,乒乓球的直径误差3.7‰,地球的直径误差比乒乓球还小了0.5‰。只要不是文盲、也不是双标者,就应该得出这个结论,此谓常识数学标准。
15%认为乒乓球不圆,地球也不圆——这个选择看似与第一个选择完全不同,然而其逻辑是自洽的,并没有双标。这些网友认为,地球和乒乓球的横径≠竖径,所以都不是数学意义上的圆,此谓极端数学标准。
当然,如果用极端数学标准去判断,那宇宙中任何物体都不能说是圆的,因为只要去测量,都会发现横径和竖径有偏差。难道现实生活中,“圆圆的西瓜、足球是圆的”,这种话都算错的么?这些网友也太纠结了吧。
14%认为乒乓球圆,地球一样圆——这些网友在了解测量数据后,认为无论乒乓球还是地球,数学上的误差都很小,肉眼看起来都很圆,没必要纠结哪个更圆,所以干脆一样圆,此谓肉眼标准。
3%选择无法判断——相信这些网友在纠结,到底是用肉眼标准、常识数学标准还是极端数学标准来判断圆,拿不定主意,所以投了弃权票。
11%认为乒乓球圆,地球不圆——这是典型双标。这些人在判断乒乓球时使用肉眼标准,判断地球时使用极端数学标准。
乒乓球谁都亲眼见过,所以第2问中98%的网友认为乒乓球是圆的。地球缺乏亲眼所见,所以第1问只有63%的网友是地圆派。两者相差了35个百分点,即认为“乒乓球圆但地球不圆”的网友,大有人在。
然而,即便是之前认为“乒乓球圆但地球不圆”的网友,在看到乒乓球和地球的测量数据后,没有理由再坚持认为地球不圆,除非采用双重标准。所以,我判定这些人是典型的双标者。
<1%认为乒乓球不圆,地球圆——这是另类双标。因为,如果误差3.2‰的地球算圆的,那么比地球球误差略大一点的乒乓球竟然就不算圆了,这也太鸡贼了吧,除非他们将圆与不圆的误差标准恰好定在3.2‰至3.7‰之间,比如3.5‰。问题是:他们凭啥订这个标准?凭自恋么?
典型双标+另类双标,合计双标者浓度为12%,你同意这个推理过程么?
我们再来看看,在了解测量数据后,地圆派和地不圆派各有多少人是双标者?非双标者们又采用了何种标准呢?(图7)
【双标者浓度】
地圆派344人中,只有21人认为“乒乓球圆,地球不圆”,2人选择“乒乓球不圆,但地球圆”,双标者浓度是6%。
地不圆派199人中,有40人认为“乒乓球圆,地球不圆”,无人选择“乒乓球不圆,但地球圆”,双标者浓度是20%,明显高于地圆派。
【非双标者的标准选择】
常识数学标准——“乒乓球圆,地球更圆”者:地圆派68%,地不圆派38%
极端数学标准——“乒乓球不圆,地球也不圆”者:地圆派7%,地不圆派29%
肉眼标准——“乒乓球圆,地球一样圆”者:地圆派16%,地不圆派9%
以上分析表明,地不圆派和地圆派,并非只在地球形状上意见不同,在获得测量数据后的判断倾向也不同:地不圆派出现双标者的可能性,是地圆派的3倍(20% Vs 6%);出现极端判断的可能性,是地圆派的4倍(29% Vs 7%)。
第5问【篮球的形状】
乒乓球很小很光滑,看上去就很圆。
那么大得多的、带凹凸纹路的篮球呢?
为了进一步了解网友对圆的判断标准,陶医生增加了对篮球形状的判断,这次一开始就给出了测量数据:
→图中篮球直径246mm,表面有几道0.04mm的凸起。
结果“篮球是圆的,有凸起还是”占85%,“篮球是圆的,有凸起就不圆了”占7%,“篮球不圆,有凸起更不圆”占5%,剩余2%无法判断(图8)。
结论:篮球圆派占比85%,篮球不圆派占比15%。
地圆派占63%,乒乓球圆派占98%,篮球圆派的占比,刚好在这两者之间,这还挺有意思的。似乎是球体越大,网友们对其是否足够圆的把握度降低了。
第6问【以下观点,算不算双重标准?】
此问提供的观点如下:
知道各物体的尺寸对比后,仍有人声称:乒乓球和篮球是圆的,但地球不是圆的。
回答分布如下(图9):
74%(400人)认为算双标
20%(108人)认为不算双标
6%(35人)表示无法判断
根据第4问,网友分为双标者(63人)和非双标者(480人),我们再来看看他们是怎么判断是否双标的。
非双标者中,认为这个观点不算双标的占15%(71/480)
双标者中,认为这个观点不算双标的占59%(37/63)
这个结果说明,双标者有近60%没意识到自己是双标,或者在这种匿名问卷里也不愿意承认自己犯了双标的错误。非双标者中,意识不到自己犯双标错误的,可能只有15%。
第7问【是否同意以下抬杠判断?】
此问提供的判断如下:
任何现实球状物,只要测量精度足够高,都存在直径偏差,按数学定义,任何现实物体都不能说是圆的,但这种较真在常识里属于抬杠。
回答分布如下:
完全同意 363人(67%)
基本同意 137人(25%)
不太同意 19人(4%)
很不同意 7人(1%)
无法判断 17人(3%)
也就是说,同意“用绝对数学定义来判断是否圆,在常识里属于抬杠”的占比高达92%,不同意的只有5%。
双标者中,不同意这是抬杠的占6%,非双标者中这一比例是5%,倒是没有明显区别。
总结:
乒乓球是圆的,地球也是圆的,甚至更圆。
如果较真,那么地球比乒乓球更圆。
在较真时,非要说“乒乓球圆,地球不圆”或“乒乓球不圆,地球圆”,那都是双标。然而,双标者很可能意识不到自己双标,或者自欺欺人不愿意承认,但旁观者清,双标者其实是掩耳盗铃。
在较真时,认为乒乓球和地球都不圆,那就钻牛角尖了,但总比双标强。
(完)
有兴趣继续参与调查,可以识别图10二维码
你有没有这样的体会?
与某人讨论问题,明明你摆事实讲道理已经很充分,对方没有理由不同意,但对方就是绕来绕去,各种不承认,还要摆歪理或抬杠,这种人很可能就是双重标准(双标)者。
前几周,陶医生给大家做了一个【地球什么形状】的调查,有两大目的:
一是了解公众科学素养,顺便做科普;
二是揭秘人群中双标者的比例。
遇到双标者应该及时止损,默默打上“双标”,以后避免再浪费口舌。
那么,茫茫人海里,遭遇双标者的概率是多少?
现在,答案有了。截止6月15日,我收到543份调查问卷,通过精心设计的问题,有63人被我识别为双标者,占比12%。
我是怎么做到的呢?我有没有可能弄错?请看我对问卷的分析。
问卷来自全国各地(图1),除了西藏,其他省级行政区划均有网友提交,当然东南发达地区的网友最积极。男女性比例为43∶57,女性略多。本科/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占90%;如果从高中学历算起,占95%。
所有问题在逻辑上环环相扣,引发思考,揭秘真相。
第1问【常识而言,地球的形状?】
63%认为是圆的,33%认为是椭圆的,不到2%认为是扁平的,剩下认为无法判断。为了便于分析,将后三者合并,就是37%认为地球不是圆的。
认为地球是圆的,简称地圆派,占63%;认为地球不是圆的,简称地不圆派,占37%。
人群中,竟然超过1/3是地不圆派,你之前能想到么?但这个结果并不意外。不过,地不圆派并非双标者。
人类早就踏上了太空,美苏的航天器/宇航员早就发送过太空里拍摄地球的照片,中国自己的航天器也多次发回地球的照片(图2,天和号上拍摄的地球照片)。
然而,人类宇航员仅500人左右,剩下99.99999%的人这辈子都没机会亲眼看到地球的形状,要让他们凭直觉相信地球是圆的,比认为乒乓球是圆的难多了。甚至,他们会被周围的高楼大厦、被高原山脉和万米海沟影响,进而不认为地球是圆的,或者说认为地球还不够圆。
即便没有看过航天记录片里的地球,作为中国人总看过微信登录界面的那个地球吧(图3),能选择地球不是圆的,这非常有意思。
第2问【常识而言,乒乓球的形状?】
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没有问地球形状那么分裂了,因为乒乓球是中国国球,谁没有见过乒乓球,谁没摸过乒乓球,谁没打过乒乓球呢?
所以,回答高度集中:98%认为乒乓球是圆的,只有2%认为不是圆的。
地圆派里,99.7%认为乒乓球是圆的;地不圆派里,95%认为乒乓球是圆的。所以,两派能在乒乓球的形状上达成高度共识,这很好(图4)。
第3问【常识而言,地球和乒乓球,哪个更圆】
此问的回答分布,不出意外(图5):
77%认为乒乓球更圆——毕竟大家都见过乒乓球,但没见过地球全貌。
9%认为地球和乒乓球一样圆——只要看到过地球全景照片,且不认为这些照片造假,得出这个结论也很正常。
8%认为地球更圆——这个结论不同寻常,做出此选择的网友,大概率知道地球和乒乓球的测量数据,依据理性而不是直觉,做出了判断。
6%认为无法判断——这些网友的性格估计是小心谨慎的,生怕这个问题是脑筋急转弯或者另有深意,所以不愿意做出确定性的表态。
第4问【根据测量数据,再判断:地球和乒乓球,哪个更圆】
此问一锤定音,决定了那些人是双标者。
此问在第3问的基础上,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测量数据普及:
→地球赤道半径是6378公里,南北极半径是6357公里,两者偏差为21公里,偏差率为3.2‰
→某只合格乒乓球直径为40mm,直径偏差为0.15mm,偏差率为3.7‰
参与调查的网友95%以上都是高中及以上学历者,对于圆的数学定义非常清楚,所以默认他们能完全理解上述测量数据的数学含义。
谁会和数学定义较劲呢?双标者会,所以此问能筛选出双标者。
在公布地球和某只合格乒乓球的测量数据后,陶医生认为回答应该是不言而喻的:大多数人应该认为地球比乒乓球更圆,或者说差不多一样圆。
实际的回答分布如下(图6):
57%认为乒乓球圆,但地球更圆——因为地球的直径误差3.2‰,乒乓球的直径误差3.7‰,地球的直径误差比乒乓球还小了0.5‰。只要不是文盲、也不是双标者,就应该得出这个结论,此谓常识数学标准。
15%认为乒乓球不圆,地球也不圆——这个选择看似与第一个选择完全不同,然而其逻辑是自洽的,并没有双标。这些网友认为,地球和乒乓球的横径≠竖径,所以都不是数学意义上的圆,此谓极端数学标准。
当然,如果用极端数学标准去判断,那宇宙中任何物体都不能说是圆的,因为只要去测量,都会发现横径和竖径有偏差。难道现实生活中,“圆圆的西瓜、足球是圆的”,这种话都算错的么?这些网友也太纠结了吧。
14%认为乒乓球圆,地球一样圆——这些网友在了解测量数据后,认为无论乒乓球还是地球,数学上的误差都很小,肉眼看起来都很圆,没必要纠结哪个更圆,所以干脆一样圆,此谓肉眼标准。
3%选择无法判断——相信这些网友在纠结,到底是用肉眼标准、常识数学标准还是极端数学标准来判断圆,拿不定主意,所以投了弃权票。
11%认为乒乓球圆,地球不圆——这是典型双标。这些人在判断乒乓球时使用肉眼标准,判断地球时使用极端数学标准。
乒乓球谁都亲眼见过,所以第2问中98%的网友认为乒乓球是圆的。地球缺乏亲眼所见,所以第1问只有63%的网友是地圆派。两者相差了35个百分点,即认为“乒乓球圆但地球不圆”的网友,大有人在。
然而,即便是之前认为“乒乓球圆但地球不圆”的网友,在看到乒乓球和地球的测量数据后,没有理由再坚持认为地球不圆,除非采用双重标准。所以,我判定这些人是典型的双标者。
<1%认为乒乓球不圆,地球圆——这是另类双标。因为,如果误差3.2‰的地球算圆的,那么比地球球误差略大一点的乒乓球竟然就不算圆了,这也太鸡贼了吧,除非他们将圆与不圆的误差标准恰好定在3.2‰至3.7‰之间,比如3.5‰。问题是:他们凭啥订这个标准?凭自恋么?
典型双标+另类双标,合计双标者浓度为12%,你同意这个推理过程么?
我们再来看看,在了解测量数据后,地圆派和地不圆派各有多少人是双标者?非双标者们又采用了何种标准呢?(图7)
【双标者浓度】
地圆派344人中,只有21人认为“乒乓球圆,地球不圆”,2人选择“乒乓球不圆,但地球圆”,双标者浓度是6%。
地不圆派199人中,有40人认为“乒乓球圆,地球不圆”,无人选择“乒乓球不圆,但地球圆”,双标者浓度是20%,明显高于地圆派。
【非双标者的标准选择】
常识数学标准——“乒乓球圆,地球更圆”者:地圆派68%,地不圆派38%
极端数学标准——“乒乓球不圆,地球也不圆”者:地圆派7%,地不圆派29%
肉眼标准——“乒乓球圆,地球一样圆”者:地圆派16%,地不圆派9%
以上分析表明,地不圆派和地圆派,并非只在地球形状上意见不同,在获得测量数据后的判断倾向也不同:地不圆派出现双标者的可能性,是地圆派的3倍(20% Vs 6%);出现极端判断的可能性,是地圆派的4倍(29% Vs 7%)。
第5问【篮球的形状】
乒乓球很小很光滑,看上去就很圆。
那么大得多的、带凹凸纹路的篮球呢?
为了进一步了解网友对圆的判断标准,陶医生增加了对篮球形状的判断,这次一开始就给出了测量数据:
→图中篮球直径246mm,表面有几道0.04mm的凸起。
结果“篮球是圆的,有凸起还是”占85%,“篮球是圆的,有凸起就不圆了”占7%,“篮球不圆,有凸起更不圆”占5%,剩余2%无法判断(图8)。
结论:篮球圆派占比85%,篮球不圆派占比15%。
地圆派占63%,乒乓球圆派占98%,篮球圆派的占比,刚好在这两者之间,这还挺有意思的。似乎是球体越大,网友们对其是否足够圆的把握度降低了。
第6问【以下观点,算不算双重标准?】
此问提供的观点如下:
知道各物体的尺寸对比后,仍有人声称:乒乓球和篮球是圆的,但地球不是圆的。
回答分布如下(图9):
74%(400人)认为算双标
20%(108人)认为不算双标
6%(35人)表示无法判断
根据第4问,网友分为双标者(63人)和非双标者(480人),我们再来看看他们是怎么判断是否双标的。
非双标者中,认为这个观点不算双标的占15%(71/480)
双标者中,认为这个观点不算双标的占59%(37/63)
这个结果说明,双标者有近60%没意识到自己是双标,或者在这种匿名问卷里也不愿意承认自己犯了双标的错误。非双标者中,意识不到自己犯双标错误的,可能只有15%。
第7问【是否同意以下抬杠判断?】
此问提供的判断如下:
任何现实球状物,只要测量精度足够高,都存在直径偏差,按数学定义,任何现实物体都不能说是圆的,但这种较真在常识里属于抬杠。
回答分布如下:
完全同意 363人(67%)
基本同意 137人(25%)
不太同意 19人(4%)
很不同意 7人(1%)
无法判断 17人(3%)
也就是说,同意“用绝对数学定义来判断是否圆,在常识里属于抬杠”的占比高达92%,不同意的只有5%。
双标者中,不同意这是抬杠的占6%,非双标者中这一比例是5%,倒是没有明显区别。
总结:
乒乓球是圆的,地球也是圆的,甚至更圆。
如果较真,那么地球比乒乓球更圆。
在较真时,非要说“乒乓球圆,地球不圆”或“乒乓球不圆,地球圆”,那都是双标。然而,双标者很可能意识不到自己双标,或者自欺欺人不愿意承认,但旁观者清,双标者其实是掩耳盗铃。
在较真时,认为乒乓球和地球都不圆,那就钻牛角尖了,但总比双标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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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疫情上海已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43件,移送警方3件】
微信公众号“上海市场监管”:本轮疫情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动态调整价格监管重点,通过现场检查、线上监测、投诉举报等各种渠道,时刻关注市民反映的突出问题,从快从重从严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三类违法行为。截至5月2日,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43件,移送公安部门3件。
最高进销差价率达486.8%。查办的443件案件中,哄抬价格类行为占比15.7%。主要表现为经营者利用供需失衡的状况,在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抬高对外销售价格,使进销差价率高于规定的最高进销差价率,扰乱市场秩序。在市场监管部门查获的案件中,不少经营者进销差价率超过100%,最高甚至达到了486.8%。上海华仟大药房有公司在进货成本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名德75%酒精消毒液(净含量500ml)”,进价6.8元,售价39.9元,进销差价率达486.8%,高于规定的最高进销差价率。同时,也查获个别经营者通过抬高配送服务费用,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的案件。上海金大碗餐饮有限公司在疫情期间收取高额配送费、赚取不正当收入,除被顶格罚款外,因为主观故意、情节恶劣被责令停业整顿。
诱导消费从重处以40万罚款。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价格欺诈类案件共17件,占总案件数量的4.2%。有少数经营者通过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使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具体表现形式之一为价格误导,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文字、图片等标价,诱使消费者交易。3月29日,上海菇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价目表标示“供港+蔬菜品名”等与实际不符,欺骗消费者,构成价格欺诈,被从重处以40万罚款。4月以来,网络平台内商户、社区团购相关经营者中,存在短斤缺两,实际提供商品重量少于向消费者公示的重量,重量与价格不符等问题。其中,小商户占比较多,问题相对突出。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占比超八成。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整理、甄别违法线索,持续发掘案源,查办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共322件。如销售团购套餐,只有套餐总价、没有套餐内所含商品的具体的品名、规格等信息。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趋好,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价格监管不放松,对监管中发现的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坚持从快从重从严查处。
案例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晓东肉品店价格欺诈案
市局执法总队根据线索反映,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外卖平台上使用“上农批品牌肉专卖”店铺名称开展经营,并对若干猪肉产品的品名标示含有“土猪”等内容。当事人无法证明所售猪肉产品与“土猪”有关联,且“上农批”系“上海农产品批发市场”简称,自3月28日后当事人实际采购的猪肉并非来自上农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5月1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其价格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案例二: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亚涛水产店哄抬鸡蛋等商品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某电商平台入驻商户高价销售鸡蛋、老母鸡、三黄鸡等民生商品。当日,市局执法总队立即会同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和长宁分局对这一线索开展持续调查,历经三天辗转浦东香山集贸市场、金浜村、上钢集贸市场、周边商超及集贸市场等多地,查实了相关事实。
经查,当事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亚涛水产店于今年4月15日-21日期间,从路边摊贩处购入鸡蛋、老母鸡、三黄鸡等商品后,在外卖平台上以29.56元/盒(每盒8枚)、118元/只及98.78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经走访调查,当事人上述涉案产品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4月28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5648.50元退还给消费者,并处罚款28242.51元。目前当事人已完成大部分多收价款的清退。
案例三:上海聚雪餐饮有限公司哄抬牛奶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聚雪餐饮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嫌哄抬牛奶价格。经查,当事人在相关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26元/盒的价格购进光明优倍牛奶(950ML),并通过网络平台以55元/盒的标价销售,进销差价率101.69%,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责令当事人改正,退还多收价款783.51元,并处罚款3917.55元。
案例四:上海市长宁区吴贝庆水果店哄抬蔬菜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市长宁区吴贝庆水果店高价售卖蔬菜。经查,当事人以每斤6.07元的价格购进大白菜,在外卖平台上以每一包5斤58元的价格(折合每斤11.6元)对外销售,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5月1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330.78元退还给消费者,并处罚款1653.9元。
案例五:上海市静安区万小小百货店哄抬消毒酒精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市静安区万小小百货店销售的“海氏海诺酒精喷雾[100ml]75度消毒液”价格偏高。经查,当事人购入海氏海诺酒精喷雾[100ml]75度消毒液进价为7元/瓶,随后在网络平台以19.9元/瓶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进销差价率184.28%,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六:上海臻毅食品商行哄抬蔬菜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某联华超市高价销售蔬菜等商品。经查,发现上海臻毅食品商行系上海联华超市加盟商,其销售的土豆价格5.8元/斤进销差价率93.33%、西红柿价格12.8元/斤进销差价率75.58%、洋葱价格5.8元/斤进销差价率98.63%、白菜价格6.9元/斤进销差价率97.14%、黄瓜价格9.8元/斤进销差价率65.82%,上述几款商品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七:上海易万单食品店哄抬鸡蛋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位于浦东新区云山路的上海易万单食品店在外卖平台上高价销售鸡蛋。经查,当事人以88元销售“鲜生鸡蛋草鸡蛋30个/份”,进销差价率达122.93%,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八:上海市金山区李旦食品店销售蔬菜等商品不明码标价案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接到举报,称某微信社区团购销售的蔬菜禽肉产品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团购发起人上海市金山区李旦食品店进行调查。经查,该店在微信平台上开设“生活物资配送1群”用于社区团购,在群内发布的蔬菜、鸡蛋、肉类等货物清单上并未标示相关商品价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上海市崇明县新玲水果经营部销售番茄等蔬果不明码标价案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近日通过对辖区内社区团购群的排摸,根据团购群里的实时信息,对上海市崇明县新玲水果经营部开始现场检查。经查,该店经营的番茄、苹果、西瓜和芒果未公示价格信息。当事人前期已经收到《关于稳定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的提醒告诫函》,明知在销售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榨菜案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收到市民举报,反映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销售的榨菜实际售价与标价不符。经查,当事人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以标价4.4元/袋的价格销售乌江牌全型榨菜块(300克/袋),实际却以5.8元/袋进行结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微信公众号“上海市场监管”:本轮疫情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动态调整价格监管重点,通过现场检查、线上监测、投诉举报等各种渠道,时刻关注市民反映的突出问题,从快从重从严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三类违法行为。截至5月2日,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43件,移送公安部门3件。
最高进销差价率达486.8%。查办的443件案件中,哄抬价格类行为占比15.7%。主要表现为经营者利用供需失衡的状况,在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抬高对外销售价格,使进销差价率高于规定的最高进销差价率,扰乱市场秩序。在市场监管部门查获的案件中,不少经营者进销差价率超过100%,最高甚至达到了486.8%。上海华仟大药房有公司在进货成本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名德75%酒精消毒液(净含量500ml)”,进价6.8元,售价39.9元,进销差价率达486.8%,高于规定的最高进销差价率。同时,也查获个别经营者通过抬高配送服务费用,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的案件。上海金大碗餐饮有限公司在疫情期间收取高额配送费、赚取不正当收入,除被顶格罚款外,因为主观故意、情节恶劣被责令停业整顿。
诱导消费从重处以40万罚款。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价格欺诈类案件共17件,占总案件数量的4.2%。有少数经营者通过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使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具体表现形式之一为价格误导,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文字、图片等标价,诱使消费者交易。3月29日,上海菇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价目表标示“供港+蔬菜品名”等与实际不符,欺骗消费者,构成价格欺诈,被从重处以40万罚款。4月以来,网络平台内商户、社区团购相关经营者中,存在短斤缺两,实际提供商品重量少于向消费者公示的重量,重量与价格不符等问题。其中,小商户占比较多,问题相对突出。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占比超八成。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整理、甄别违法线索,持续发掘案源,查办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共322件。如销售团购套餐,只有套餐总价、没有套餐内所含商品的具体的品名、规格等信息。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趋好,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价格监管不放松,对监管中发现的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坚持从快从重从严查处。
案例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晓东肉品店价格欺诈案
市局执法总队根据线索反映,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外卖平台上使用“上农批品牌肉专卖”店铺名称开展经营,并对若干猪肉产品的品名标示含有“土猪”等内容。当事人无法证明所售猪肉产品与“土猪”有关联,且“上农批”系“上海农产品批发市场”简称,自3月28日后当事人实际采购的猪肉并非来自上农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5月1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其价格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案例二: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亚涛水产店哄抬鸡蛋等商品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某电商平台入驻商户高价销售鸡蛋、老母鸡、三黄鸡等民生商品。当日,市局执法总队立即会同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和长宁分局对这一线索开展持续调查,历经三天辗转浦东香山集贸市场、金浜村、上钢集贸市场、周边商超及集贸市场等多地,查实了相关事实。
经查,当事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亚涛水产店于今年4月15日-21日期间,从路边摊贩处购入鸡蛋、老母鸡、三黄鸡等商品后,在外卖平台上以29.56元/盒(每盒8枚)、118元/只及98.78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经走访调查,当事人上述涉案产品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4月28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5648.50元退还给消费者,并处罚款28242.51元。目前当事人已完成大部分多收价款的清退。
案例三:上海聚雪餐饮有限公司哄抬牛奶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聚雪餐饮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嫌哄抬牛奶价格。经查,当事人在相关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26元/盒的价格购进光明优倍牛奶(950ML),并通过网络平台以55元/盒的标价销售,进销差价率101.69%,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责令当事人改正,退还多收价款783.51元,并处罚款3917.55元。
案例四:上海市长宁区吴贝庆水果店哄抬蔬菜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市长宁区吴贝庆水果店高价售卖蔬菜。经查,当事人以每斤6.07元的价格购进大白菜,在外卖平台上以每一包5斤58元的价格(折合每斤11.6元)对外销售,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5月1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330.78元退还给消费者,并处罚款1653.9元。
案例五:上海市静安区万小小百货店哄抬消毒酒精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市静安区万小小百货店销售的“海氏海诺酒精喷雾[100ml]75度消毒液”价格偏高。经查,当事人购入海氏海诺酒精喷雾[100ml]75度消毒液进价为7元/瓶,随后在网络平台以19.9元/瓶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进销差价率184.28%,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六:上海臻毅食品商行哄抬蔬菜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某联华超市高价销售蔬菜等商品。经查,发现上海臻毅食品商行系上海联华超市加盟商,其销售的土豆价格5.8元/斤进销差价率93.33%、西红柿价格12.8元/斤进销差价率75.58%、洋葱价格5.8元/斤进销差价率98.63%、白菜价格6.9元/斤进销差价率97.14%、黄瓜价格9.8元/斤进销差价率65.82%,上述几款商品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七:上海易万单食品店哄抬鸡蛋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位于浦东新区云山路的上海易万单食品店在外卖平台上高价销售鸡蛋。经查,当事人以88元销售“鲜生鸡蛋草鸡蛋30个/份”,进销差价率达122.93%,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八:上海市金山区李旦食品店销售蔬菜等商品不明码标价案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接到举报,称某微信社区团购销售的蔬菜禽肉产品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团购发起人上海市金山区李旦食品店进行调查。经查,该店在微信平台上开设“生活物资配送1群”用于社区团购,在群内发布的蔬菜、鸡蛋、肉类等货物清单上并未标示相关商品价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上海市崇明县新玲水果经营部销售番茄等蔬果不明码标价案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近日通过对辖区内社区团购群的排摸,根据团购群里的实时信息,对上海市崇明县新玲水果经营部开始现场检查。经查,该店经营的番茄、苹果、西瓜和芒果未公示价格信息。当事人前期已经收到《关于稳定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的提醒告诫函》,明知在销售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榨菜案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收到市民举报,反映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销售的榨菜实际售价与标价不符。经查,当事人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以标价4.4元/袋的价格销售乌江牌全型榨菜块(300克/袋),实际却以5.8元/袋进行结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您是家长吗?是!就点标题下方蓝色的家长慧三字,然后点关注,您就可以享受到我们为您提供的最新教育和健康等信息。我从未想过,从呱呱坠地到咿呀学语,参与一个小生命的成长之路上会有那么多欣喜与骄傲。因为女儿不仅是女儿,她更是我生命的延续。女儿生于2016年11月7日,恰逢立冬,外婆深受老一辈思想的感化,一直念叨着:“妞是带着名字来的,起名冬梅吧!”这个“土”名字让家里人笑了好久,因为外婆抱着女儿时,时不时会叫几声“冬梅,冬梅……”女儿眨巴着眼睛,朦朦胧胧似懂非懂的样子,可婴儿是神奇的,视力虚弱的情况下总是靠气味辨别妈妈,于是乎,她便“哇”的哭了起来,我偷笑着告诉外婆,“您看,我家妞一点儿都不喜欢这个名字吧!”虽然现在已经是21世纪了,但是对女儿的期望真的胜于一切,便托父亲找了算命先生要了几个字。月子里的我翻来覆去的看着几个字,终于组合成了一个还算比较满意的名字——薛诗砚。三年,仓促的过去了,转眼,女儿也上了幼儿园。因工作原因,我下班比较晚,每次我下班时,女儿总是趴沙发上睡着了,白天幼儿园跑跑跳跳累一天了,看着她稚嫩的脸庞,再把她放到床上,她总会惊醒。但并不埋怨我的笨手笨脚,她会用撒娇的语气跟我说:“妈妈我今天在幼儿园老师夸我了啊,因为我……”“停,明天说”我打断她。她开始祈求道,也略微带着点儿生气“不行不行,你每次都让明天说,明天又推,你就不会听我说完,真的我就说一句”,看着她嘟起的小嘴巴,我只能作罢。听她讲起了不止一句两句的幼儿园的故事,讲的晚了我总以为早上会起不来,但我还是低估了女儿。只要是上幼儿园,哪怕一晚上没睡,也是一听到要上学,超利索的爬起来慌着穿衣服子,恨不得三步并作两步的往幼儿园奔去。就像那天,胃不舒服,我送她到幼儿园门口的路上吐了,还是坚持要上课,我无奈,只能顺着她送到了班里,终是没有挺过上午,又吐了……老师打电话让接走了,回家路上女儿还跟我抱怨,嘟嚷着说:“我能坚持的,我可勇敢了,老师非让我回家看病……我还想学新知识呢……我……”这次该我哭笑不得了,“话唠”女儿喜欢上学,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随着对女儿的陪伴,我发现女儿对汉字,有独特的见解。那天正巧婆婆买了个西瓜,我提问女儿:“你看西瓜这么甜,你又爱吃,那你认识瓜字吗?”她又带着新一轮的疑问,滔滔不绝来:“西瓜?妈妈,那是不是跟冬瓜、南瓜、傻瓜是一个瓜呢?嘿嘿,傻瓜,我们家可没有傻瓜……”我拿着记号笔在纸上随手写了个“瓜”,但是这一随手可带起来女儿的想象力,最后一笔的捺,我写的带了些顿笔。这可被女儿抓住了“小把柄”,满口的疑问顿时向我轰炸开来:“妈妈,你看你这个瓜,你写的好像个滑滑梯啊,你看你是画的还是写的?你是故意的吗,让我好好记住的吗?”她抬起头,呆呆的望着我,好像挺期待听到我的回答,我能怎么说?随手写的?可我好像看到了话后她落寞的眼神……故意画的?我保证不了下次还能这么去画啊。我陷入了两难境地,小家伙大抵是看出了我的心思,一蹦一跳的拿走了纸片,我问她干什么去,她说她认识了,也想让妹妹认识下这个像滑滑梯一样的瓜。女儿对字的理解力的更在于她无尽的想象。那天回娘家吃饭,老话儿都说隔辈亲,她跟父亲总有无尽的话语去“唠”,回家路上趴在窗上往外望,时不时给我读几个招牌上认识的字,也偶尔问问我,那个像什么的字怎么读。每次都是一瞬间,我还没看,子驶远了,她便哈哈笑起来“妈妈你错过了,你错过那么多……”面对三岁的娃娃这么“嘲笑”,我真是无言以对。到了晚上给她换衣服睡觉时,女儿有些神秘的告诉我:“妈妈,给你说个秘密,今天姥爷教了我一个字,”“哦?”我有些疑问:“什么字?”“你看,我给你写一下啊,你不要眨眼睛,要不就又错过了”。好吧,这丫头还记得路上发生的事情呢,我看她手指在空中灵活的舞动了几下,“冬?”我问道。她高兴的点点头,问我:“妈妈你看,我是不是写的好,你一下子就猜到了,我是不是画下面的雪画的好,所以你猜到了?”我恍然大悟,原来女儿把“冬”的后两笔想象成了雪,怪不得呢,我点点头,承认她的“雪”画的非常好。女儿对字的想象力,也超出了我的想象。印象最深刻的是陪女儿参加幼儿园母亲节的活动,我是个极感性的人,那天女儿送我花时,我眼圈有泪在打转,看着她一天天长大,我似乎有了新的寄托。某天晚上,我给她讲着故事,忽然,她打断了我说:“妈妈,姥姥说我长大了,你就会老了吗?”我点点头说:“是啊,你不是最想长大的吗?你想长大穿漂亮的裙子,带金闪闪的项链,等你长大了,妈妈就老了,等你再长大点儿,妈妈就变成天上的星星了,在天上看着你。”话音刚落,她“哇”的一声哭了:“我不想长大,我再也不要长大了,我不想你变老,我不想你变成星星,我不要……”我摸着女儿的头笑着问她:“你不是说想长大挣钱给妈妈买爱吃的臭豆腐吗?”“不,我不想买了,我再也不想长大了,”她撅起了小嘴,再说其他,都只是一句“我不想说话了”应和着我,再也不说其他。可是女儿,妈妈何尝不想永远陪着你呢,只是到了该放手让你飞的年龄,只怕你再也不需要妈妈了吧。又一次深夜,看着女儿稚嫩的脸庞,曾读过这么一段话:每个孩子都曾是天使,他们曾趴在云端上认认真真地选妈妈,选中了你,然后丢掉了天上的无数珍宝,光着身子来到了你的身边!我是何其荣幸成为了你的妈妈,又是多么幸运我的女儿能不厌其烦的教我如何去做一个好母亲。参与一个生命的成长,一句多么美好的话语,而我,一直在前行、实践、付出、欣赏……我的女儿,如她所想就好,不需要如我所愿,我愿陪着她一起,慢慢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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