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 微血管结构中还有一条三叉血管,确保大角度的头部扭转在堵死其中一个通道时候,血液照样能不间断地流向大脑。头部270度的自由转动使得猫头鹰能够在站立不动的情况下获得较大的视野,发现猎物和天敌。
专家们得出结论说,人类的颈部之所以更容易受伤,可以从缺乏猫头鹰类似的适应性进化结构得到解释。“到现在为止,我和许多处理因外伤而导致颈动脉受损的患者的脑影像专家一直感到困惑的是,为什么快速扭转头部的动作没有使猫头鹰毙命,倒在森林的地面上。”从事这项研究的介入神经放射性研究专家、高级研究员菲利普·盖洛德博士说,“包括猫头鹰和人类在内的大多数动物脖子里的颈动脉和脊椎动脉都非常脆弱,内层很容易被撕裂。临床上有大量这样的病例:人颈部的突然扭动会拉扯撕裂血管内层,因此产生的血块可能引发致命的栓塞或者中风,冲撞性的车祸、过于刺激的过山车以及手法错误的脊椎按摩都可能造成这种伤害。”
专家们得出结论说,人类的颈部之所以更容易受伤,可以从缺乏猫头鹰类似的适应性进化结构得到解释。“到现在为止,我和许多处理因外伤而导致颈动脉受损的患者的脑影像专家一直感到困惑的是,为什么快速扭转头部的动作没有使猫头鹰毙命,倒在森林的地面上。”从事这项研究的介入神经放射性研究专家、高级研究员菲利普·盖洛德博士说,“包括猫头鹰和人类在内的大多数动物脖子里的颈动脉和脊椎动脉都非常脆弱,内层很容易被撕裂。临床上有大量这样的病例:人颈部的突然扭动会拉扯撕裂血管内层,因此产生的血块可能引发致命的栓塞或者中风,冲撞性的车祸、过于刺激的过山车以及手法错误的脊椎按摩都可能造成这种伤害。”
威法动态|我所主任刘斌律师应邀点评“海之圣护眼产品”涉嫌虚假宣传、传销事件
近日,一款号称“不手术、不打针、不吃药,眼部细胞抗衰,改善视力”的“神话产品”出现在公众的视野。该产品被称为鹰瞳视界,系青岛海之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海之圣”)的旗下产品。
在“海之圣”公司公众号、经销商和代理商宣传中,鹰瞳视界是无所不能的神药。“每天1—3次,20分钟提升视力”“近视、散光、老花、弱视人群,通通有效”等等宣传语不一而足。相同的治疗案例视频在经销商、代理商的微博、朋友圈、视频号中流转,每个视频都配上了醒目的标题,“一个月视力提升5行”“白内障和飞蚊症3天改善”、“(近视度数)一个月从300度降到175度”。
而医学界一致认定:不论何种白内障,手术治疗是最有效的手段。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种药物被证明能治愈白内障。
7月23日,我所主任刘斌律师也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最终查证白内障及近视的治疗通过鹰瞳视界这款产品根本无法达到宣传中的效果,鹰瞳视界将构成虚假宣传。
《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广告法》都对“经营者的宣传行为”作出规定,经营者的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我所主任刘斌律师接受采访时还指出,若经查证,鹰瞳视界属夸大或虚假宣传,它的行为将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监管部门在监管规范经营者的宣传行为,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虚假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另外,其部分经销商和代理商介绍鹰瞳视界时称其为直销产品,以直销之名不断招募发展下级代理,商业模式被外界指责涉嫌传销。
而从代理商周玥(化名)和经销商李然(化名)展示“鹰瞳视界.眼镜的守护神”的微信群分享的鹰瞳视界“商业模式PPT”中可以看出,鹰瞳视界通过分享收益的方式拉取会员,且会员等级不同,拉取会员后所得收益也不同,如通过分享三单“1980优客会员”(即拉三个会员)即可获得收益2160元,通过分享三单“3960创客会员”即可获得4320元的收益。
我所主任刘斌律师在接受采访时就此分析指出,鹰瞳视界将领导团队鼓励会员拉人头,形成代数层级,按照不同代数,依据不同比例取得收益,属于一层一层发展下线的方式。《禁止传销条例》明确,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的公平理念必然驱动市场活动中权益的衡平和制度的正义。要切实实现广告宣传活动、经营销售模式的规范性和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障,广告宣传活动中的各个环节,无论是经营者的自律、监管部门的监管和协调还是消费者的维权活动,都切实需要严格以法律规范作为其活动的基础和先导。
而作为消费者,也应当提高对“神话产品”的防范意识、对传销模式的抵制意识以及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意识。否则,消费者极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三条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威法动态|应邀点评“海之圣护眼产品”涉嫌虚假宣传、传销事件
近日,一款号称“不手术、不打针、不吃药,眼部细胞抗衰,改善视力”的“神话产品”出现在公众的视野。该产品被称为鹰瞳视界,系青岛海之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海之圣”)的旗下产品。
在“海之圣”公司公众号、经销商和代理商宣传中,鹰瞳视界是无所不能的神药。“每天1—3次,20分钟提升视力”“近视、散光、老花、弱视人群,通通有效”等等宣传语不一而足。相同的治疗案例视频在经销商、代理商的微博、朋友圈、视频号中流转,每个视频都配上了醒目的标题,“一个月视力提升5行”“白内障和飞蚊症3天改善”、“(近视度数)一个月从300度降到175度”。
而医学界一致认定:不论何种白内障,手术治疗是最有效的手段。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种药物被证明能治愈白内障。
7月23日,我所主任刘斌律师也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最终查证白内障及近视的治疗通过鹰瞳视界这款产品根本无法达到宣传中的效果,鹰瞳视界将构成虚假宣传。
《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广告法》都对“经营者的宣传行为”作出规定,经营者的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我所主任刘斌律师接受采访时还指出,若经查证,鹰瞳视界属夸大或虚假宣传,它的行为将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监管部门在监管规范经营者的宣传行为,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虚假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另外,其部分经销商和代理商介绍鹰瞳视界时称其为直销产品,以直销之名不断招募发展下级代理,商业模式被外界指责涉嫌传销。
而从代理商周玥(化名)和经销商李然(化名)展示“鹰瞳视界.眼镜的守护神”的微信群分享的鹰瞳视界“商业模式PPT”中可以看出,鹰瞳视界通过分享收益的方式拉取会员,且会员等级不同,拉取会员后所得收益也不同,如通过分享三单“1980优客会员”(即拉三个会员)即可获得收益2160元,通过分享三单“3960创客会员”即可获得4320元的收益。
我所主任刘斌律师在接受采访时就此分析指出,鹰瞳视界将领导团队鼓励会员拉人头,形成代数层级,按照不同代数,依据不同比例取得收益,属于一层一层发展下线的方式。《禁止传销条例》明确,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的公平理念必然驱动市场活动中权益的衡平和制度的正义。要切实实现广告宣传活动、经营销售模式的规范性和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障,广告宣传活动中的各个环节,无论是经营者的自律、监管部门的监管和协调还是消费者的维权活动,都切实需要严格以法律规范作为其活动的基础和先导。
而作为消费者,也应当提高对“神话产品”的防范意识、对传销模式的抵制意识以及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意识。否则,消费者极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三条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威法动态|应邀点评“海之圣护眼产品”涉嫌虚假宣传、传销事件
#心霏花火#
种子艺术品
「所有深埋的种子都在黑暗中迸裂
它们臣服于自己看不见的过程」
想象一颗种子
携带自由意志而来
拥有独特鹰之视野
以及时常反思之意
降落深入到地球中
被土地收裹进怀里
经过时间
大地孕育
臣服于在地中不见阳光的日子
也惊喜于自己成长变化的过程
有多大的臣服力
就有多大的爆破力
时机来临
义无反顾
伸展自己
张开自己
在时间流光的艺术中
这颗种子
带着独步宇宙的优势
淬炼成为
宇宙大自然的艺术品
*括号内引自「The Book of Awakening」
种子艺术品
「所有深埋的种子都在黑暗中迸裂
它们臣服于自己看不见的过程」
想象一颗种子
携带自由意志而来
拥有独特鹰之视野
以及时常反思之意
降落深入到地球中
被土地收裹进怀里
经过时间
大地孕育
臣服于在地中不见阳光的日子
也惊喜于自己成长变化的过程
有多大的臣服力
就有多大的爆破力
时机来临
义无反顾
伸展自己
张开自己
在时间流光的艺术中
这颗种子
带着独步宇宙的优势
淬炼成为
宇宙大自然的艺术品
*括号内引自「The Book of Awake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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