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系带敏感怎么解决,延时行为训练行不行?】
文献研究也证实,原发性早泄患者有较高丁丁头敏感度度和面积更广的生殖器大脑皮层区域,原发性枣蟹患者的丁丁背神经分支数比正常人多。#健康# #男性健康# #健康科普#
敏感度高代表着对性刺激的兴奋性更高,所以射精反射发生的时间更短,容易过早射精。
判断是不是敏感性过高,在医院可以通过丁丁神经电生理检查进行客观的评估。
这种检查可以区分敏感性来源于中枢神经还是丁丁背神经(含头及系带),丁丁背神经和丁丁头检查诱发电位越低,则考虑丁丁背神经敏感。
因此对应的,除了口服达泊西汀类药物治疗,头表面局麻剂也是治疗枣蟹一种方案,通过表面麻醉剂降低头敏感性,从而达到延时射精的目的。
其实市面上的延时喷剂的原理,多数是通过这个方式达到的。
当然,表面麻醉剂降低敏感性的同时,也可能引起头麻木、无感,影响勃起,但对射精的快感没有影响。
口服药物也可能还有恶心、头晕等副作用,对快感有些影响。
很多枣蟹的人会觉得头系带敏感,所以表面麻醉的方案是可行的选择。
但即使使用表面麻醉剂,降低了头敏感性,射精可能依然过快,很多用延时喷剂的人反应没效果,或者引起麻木的负面作用。
原因就在于,头敏感性过高可能只是次要因素,中枢神经5-HT神经递质紊乱才可能是最重要的因素。
所以如果诊断为早泄,到医院进行正规检查治疗。
药物治疗是医学指南中给出的一线治疗方案。
临床医生最常用的治疗方式是先吃药,观察效果再说,表面麻醉药物医生有时也会给开,但相对口服药物,比例很低,效果和操作性也更差。
那么,除了吃药就没有别的办法吗?
还有两种手术治疗方案:
一个是包皮环切手术;
一个是丁丁背神经选择性手术;
包皮手术对枣蟹的治疗效果有一些患者的积极评价,但没有循证医学证据。
丁丁背神经阻断手术是具有不可逆损伤的神经破坏手术,难度高,个体差异大。
虽然国内有专家在研究,但多数沦为莆田系医院坑人的把戏,也缺乏循证医学证据。
因此国际性学会、欧洲泌尿外科学会以及和国内指南上,都不推荐做这类手术。
如果某些私立医院宣称做丁丁背神经阻断手术,切断几根神经,降低龟头敏感性,从而治疗枣蟹,绝对是骗人的把戏,千万别上当。
国家已经禁止私立医院开放这个手术,这个术后丁丁长期麻木无感的恶性病例有很多。
那么,行为训练可以降低头系带的敏感性吗?也是绝对不可能的。
首先,行为训练不可能改变头的神经分布和生理状态。
其次,与前面的表面局麻和手术一样,及时改变了,也不一定有效果。
不懂得基本的男科医学及性医学理论知识,靠吹嘘自己个人摸索的经验是不可靠的。
但是,行为训练确有一定降敏效果,这种降敏降低的是中枢神经对刺激的敏感性。
根据条件反射和行为心理主义理论,通过正强化训练,是可以改变射精反射这种条件反射的。
这就需要科学、系统、循序渐进的进行训练,而不仅仅一两个方法或伪科学方法。
杏刺激不仅包括头、系带等性器官的局部直接刺激,还包括身体触觉、视觉、嗅觉、听觉、性幻想等刺激。
丁丁局部刺激上传到到大脑,视听等刺激也汇聚到大脑。
当大脑性兴奋累计到一定程度,达到了射精阈值,就会立即通过脊髓神经下行发送信号,传导给前列腺、精囊、尿道括约肌、盆底肌等器官的肌肉组织,引发强烈的射精反射。
行为训练中的降敏训练主要是通过性兴奋程度感知,让自己熟悉对性器官局部刺激以及视听等刺激的敏感反应,掌握自己性兴奋状态的变化。
在有射精紧迫感之前。
通过动停、挤捏、收缩盆底肌、转移注意力等方法进行控精,降低杏兴奋程度,使自己性兴奋不要到达不可抑制的射精阈值。
这个过程中,对性兴奋程度的感知和熟悉,就是实现降敏的过程,增强了自己对杏刺激耐受程度,结合控精技巧,达到延长射精时间目的。
行为训练也是临床指南推荐用于治疗枣蟹的有效方式。
与药物治疗联合使用,效果优于单纯药物,而且没有副作用,学会了方法终生受益。
在丁丁好医30M延时行为训练的用户反馈中,可以很明显发现。
通过循序渐进的大脑降敏训练,可以明显增强对这些性刺的耐受程度。
从刚开始一两分钟或几下就,逐步升级到最后实现三个体位的20-30分钟的效果。
想要了解详情的伙伴,【丁丁好医】明天晚上20:00,小丁请到了美女主播”丁小仙“前来坐镇,给大家讲解,所有你们想了解和不知道的秘密~还在等什么,赶紧扫描马马,进QUN,预约吧!好礼多多,先到先得~
文献研究也证实,原发性早泄患者有较高丁丁头敏感度度和面积更广的生殖器大脑皮层区域,原发性枣蟹患者的丁丁背神经分支数比正常人多。#健康# #男性健康# #健康科普#
敏感度高代表着对性刺激的兴奋性更高,所以射精反射发生的时间更短,容易过早射精。
判断是不是敏感性过高,在医院可以通过丁丁神经电生理检查进行客观的评估。
这种检查可以区分敏感性来源于中枢神经还是丁丁背神经(含头及系带),丁丁背神经和丁丁头检查诱发电位越低,则考虑丁丁背神经敏感。
因此对应的,除了口服达泊西汀类药物治疗,头表面局麻剂也是治疗枣蟹一种方案,通过表面麻醉剂降低头敏感性,从而达到延时射精的目的。
其实市面上的延时喷剂的原理,多数是通过这个方式达到的。
当然,表面麻醉剂降低敏感性的同时,也可能引起头麻木、无感,影响勃起,但对射精的快感没有影响。
口服药物也可能还有恶心、头晕等副作用,对快感有些影响。
很多枣蟹的人会觉得头系带敏感,所以表面麻醉的方案是可行的选择。
但即使使用表面麻醉剂,降低了头敏感性,射精可能依然过快,很多用延时喷剂的人反应没效果,或者引起麻木的负面作用。
原因就在于,头敏感性过高可能只是次要因素,中枢神经5-HT神经递质紊乱才可能是最重要的因素。
所以如果诊断为早泄,到医院进行正规检查治疗。
药物治疗是医学指南中给出的一线治疗方案。
临床医生最常用的治疗方式是先吃药,观察效果再说,表面麻醉药物医生有时也会给开,但相对口服药物,比例很低,效果和操作性也更差。
那么,除了吃药就没有别的办法吗?
还有两种手术治疗方案:
一个是包皮环切手术;
一个是丁丁背神经选择性手术;
包皮手术对枣蟹的治疗效果有一些患者的积极评价,但没有循证医学证据。
丁丁背神经阻断手术是具有不可逆损伤的神经破坏手术,难度高,个体差异大。
虽然国内有专家在研究,但多数沦为莆田系医院坑人的把戏,也缺乏循证医学证据。
因此国际性学会、欧洲泌尿外科学会以及和国内指南上,都不推荐做这类手术。
如果某些私立医院宣称做丁丁背神经阻断手术,切断几根神经,降低龟头敏感性,从而治疗枣蟹,绝对是骗人的把戏,千万别上当。
国家已经禁止私立医院开放这个手术,这个术后丁丁长期麻木无感的恶性病例有很多。
那么,行为训练可以降低头系带的敏感性吗?也是绝对不可能的。
首先,行为训练不可能改变头的神经分布和生理状态。
其次,与前面的表面局麻和手术一样,及时改变了,也不一定有效果。
不懂得基本的男科医学及性医学理论知识,靠吹嘘自己个人摸索的经验是不可靠的。
但是,行为训练确有一定降敏效果,这种降敏降低的是中枢神经对刺激的敏感性。
根据条件反射和行为心理主义理论,通过正强化训练,是可以改变射精反射这种条件反射的。
这就需要科学、系统、循序渐进的进行训练,而不仅仅一两个方法或伪科学方法。
杏刺激不仅包括头、系带等性器官的局部直接刺激,还包括身体触觉、视觉、嗅觉、听觉、性幻想等刺激。
丁丁局部刺激上传到到大脑,视听等刺激也汇聚到大脑。
当大脑性兴奋累计到一定程度,达到了射精阈值,就会立即通过脊髓神经下行发送信号,传导给前列腺、精囊、尿道括约肌、盆底肌等器官的肌肉组织,引发强烈的射精反射。
行为训练中的降敏训练主要是通过性兴奋程度感知,让自己熟悉对性器官局部刺激以及视听等刺激的敏感反应,掌握自己性兴奋状态的变化。
在有射精紧迫感之前。
通过动停、挤捏、收缩盆底肌、转移注意力等方法进行控精,降低杏兴奋程度,使自己性兴奋不要到达不可抑制的射精阈值。
这个过程中,对性兴奋程度的感知和熟悉,就是实现降敏的过程,增强了自己对杏刺激耐受程度,结合控精技巧,达到延长射精时间目的。
行为训练也是临床指南推荐用于治疗枣蟹的有效方式。
与药物治疗联合使用,效果优于单纯药物,而且没有副作用,学会了方法终生受益。
在丁丁好医30M延时行为训练的用户反馈中,可以很明显发现。
通过循序渐进的大脑降敏训练,可以明显增强对这些性刺的耐受程度。
从刚开始一两分钟或几下就,逐步升级到最后实现三个体位的20-30分钟的效果。
想要了解详情的伙伴,【丁丁好医】明天晚上20:00,小丁请到了美女主播”丁小仙“前来坐镇,给大家讲解,所有你们想了解和不知道的秘密~还在等什么,赶紧扫描马马,进QUN,预约吧!好礼多多,先到先得~
【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丨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基本概念介绍
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
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性
“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为“一行两会一局”(“一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两会”是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一局”是外汇管理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凡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如吸收存款、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保险等),都需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
利诱性
非法集资一般都许诺还本付息。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
社会性
“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按照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
非法集资在《刑法》中涉及的主要是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也在第四章“法律责任”中规定了非法集资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
《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非法集资协助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不能同时履行所承担的清退集资资金和缴纳罚款义务时,先清退集资资金。
分类化行为介绍
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条例》总结了以下几种形式:
1.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5.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四个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典型非法集资活动“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
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
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
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步:跑路
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分子为了引诱群众上当受骗,达到非法集资目的,通常采取以下手段骗取群众信任。
►
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
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
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
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
混淆投资概念,常人难以判断
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
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风险防范提示
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A.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B. 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C.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D.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E.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F. 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G. 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H.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I.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J.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
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
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
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
“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https://t.cn/A6ah2CpR
基本概念介绍
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
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性
“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为“一行两会一局”(“一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两会”是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一局”是外汇管理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凡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如吸收存款、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保险等),都需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
利诱性
非法集资一般都许诺还本付息。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
社会性
“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按照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
非法集资在《刑法》中涉及的主要是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也在第四章“法律责任”中规定了非法集资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
《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非法集资协助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不能同时履行所承担的清退集资资金和缴纳罚款义务时,先清退集资资金。
分类化行为介绍
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条例》总结了以下几种形式:
1.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5.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四个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典型非法集资活动“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
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
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
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步:跑路
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分子为了引诱群众上当受骗,达到非法集资目的,通常采取以下手段骗取群众信任。
►
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
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
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
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
混淆投资概念,常人难以判断
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
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风险防范提示
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A.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B. 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C.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D.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E.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F. 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G. 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H.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I.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J.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
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
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
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
“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https://t.cn/A6ah2CpR
#北京疫情# 北京这次天堂酒吧为爆点的疫情,在6号至13号的一周内,理论上传染已经发展出第二代传染(BA2有三代)。辐射面积广,追踪难度大,让全北京所有参与防疫的工作人员非常疲累。个人认为“现在”给北京防疫带来致命隐患的,是少部分人刻意隐瞒行踪,发病后才发现,传染给非常多无辜的人,严重增加了防疫难度! https://t.cn/RI7nYAL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