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曰本低智!
这是前十多天在微信视频号里见到的奇葩精日!那几天不知道什么原因本人被微博禁言了!
精日说日本水如何干净?
本人回日本排放放射性水!
精日脑羞成怒回答:人家放射性水比我们喝的水干净?!
奇葩!百毒不侵的精日也不怕喝了放射性水得白血病,胃癌,?
这等忠心不知道多少日元下培养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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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等忠心不知道多少日元下培养出来的?
区别北宋汝官窑和汝民窑重要标志:釉下蓝色玛瑙微粒残骸
世间有究竟多少北宋汝窑?有说65件,有说百余件,有说远远超过这个数,真实数量可达数千件,这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是指整个北宋上百年期间在汝州范围内几百座窑场生产的汝窑产品,但基本是民窑产品;狭义是指北宋晚期宋徽宗御旨在御定窑址清凉寺窑烧制的北宋汝官窑,前者当年产量堪称巨量,目前存世数量肯定不在少数,有数千件之多完全有可能;后者由于20年极短烧制时间和严苛的挑选标准,存世数量极其稀少,南宋就已“近尤难得”,你说千年后的今天存世还会有多少?说稀世珍宝一点不为过。
关键的问题是怎样区别作为稀世珍宝的北宋汝官窑和存世量不少的北宋汝民窑?作为官窑在胎质,釉质,款式,制作精致程度等许多方面与民窑肯定有区别,实在区别不了,就看气质和神韵,但这些标准都是抽象笼统模糊的,如何看待这些标准,往往见仁见智,往往带有主观色彩,从而造成北宋汝窑鉴定被体制内专家所垄断,得出国家博物馆的都是汝官窑,民间的都是汝民窑或现代仿品的体制内约定俗成的鉴定结论。
其实,早在南宋就已出现北宋汝官窑的鉴定标准,南宋周辉在《清波杂志》中写道:“又汝窑,宫中禁烧,内有玛瑙末为油(釉),唯供御,拣退方许出卖,近尤难得。”这标明北宋汝官窑有一个独特的用料及制作工艺,即玛瑙末入釉。至于为什么要用玛瑙入釉?对釉色,釉质,开片等方面有何影响?或单纯就是为了标明汝官窑的珍贵,这些目前网上争论不休的问题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就因为这一独特工艺处理,给北宋汝官窑发了身体证,其与汝民窑的鉴别就一目了然,复杂疑难笼统含混的区别标准一下变得简单明了,汝民窑做的再好,再神似汝官窑,只要用这一标准衡量一下,立马见分晓,因为在北宋汝州上百个窑址,除唯一的清凉寺窑作为御贡汝官窑窑址外,其它窑址所生产的所有汝窑器,没有一件釉内添加玛瑙。汝窑研究权威赵青云说过:“汝窑的官窑瓷器和民窑瓷器最大的不同,就是汝官窑以玛瑙入釉。釉中含玛瑙是汝窑最独特的一个特点。”
怎样鉴定汝窑釉内是否添加玛瑙?上海硅酸盐研究所的张福康等学者,曾用科技手段对古文献中提到的汝窑内有玛瑙末为釉的记载进行了实验性的验证,其通过实体显微镜和光学显微镜进行反复观察后,发现汝官窑釉中,存在极少量的未熔晶体残骸,根据其光性判断, 可能是石英,也可能是玛瑙,其晶体尺寸很小,用30倍的放大镜很难看到。其原因是玛瑙在磨成粉后,熔点高达1700度,所以在汝窑烧制主要温度的1100-1150之间,玛瑙极有可能未完全熔融存在于在釉中。并跟据与同时代临汝窑和钧窑釉内二氧化硅含量分析比较,汝官窑釉的玛瑙用量很少,最多不会超过5%。现今宝丰清凉寺汝窑博物馆窑炉遗址,遗留着一块当年留存的玛瑙末石头,这也证实了北宋汝官窑玛瑙入釉这一特征。另外,只要你留心一下,就会发现民间也有不少北宋汝窑研究者已注意到这一点,他们在网上发文,一致确认北宋汝官窑釉层下有微小的蓝色或其他色的有色微粒,这种微粒就是南宋人提到的玛瑙末入釉的未完全熔融的玛瑙晶体,只要用100倍放大镜就可看到这样的玛瑙微粒。遗憾的是,许多体制内专家在鉴定北宋汝官窑时,往往有意无意的忽略了这一重量级鉴定标准。
我们不知道被认定为65件或100件的几大博物馆藏北宋汝官窑是否符合具备釉下玛瑙微粒的标准,在这里可以武断的下个结论:在这一标准衡量下,这些上百年来无人怀疑的馆藏北宋汝窑器,由于历史原因,它们都不是来自北宋皇宫有序流传,绝大多数是来自明清期民间,肯定不会百分之百属于北宋汝官窑。反之,近四十年来出土且被民藏的数量不少的北宋汝窑中,一定含有珍贵的北宋汝官窑器。
这里介绍本人收藏的一件北宋汝窑器,北宋汝窑葵口洗。这是件釉面严重受蚀的汝窑器,受蚀程度几乎遍及整器釉面,从受蚀状况分析,严格的说,其受蚀原因可能并不是来自土壤酸碱腐蚀,因为釉面不见明显土侵土蚀斑痕,这件水仙盆釉面受蚀是来自于长达近千年的水气和空气的污染和风化,所以其受蚀几乎是涉及整器内外全部釉面,而且与土蚀相比是更深层更严重的,当然就整体污染风化程度而言,因摆放位置原因,不同部位也能见到程度的区别,并不是一律化的。具体表现为:1,釉面因污染风化严重脱玻化,几乎已没有汝窑原有的亚光泽,2:釉面因污染风化严重脱色,除少量残存釉色外,大部分釉面已看不到汝窑天青釉色,3:因风化釉面不少地方被蚀空,放大镜下可看到大大小小被蚀空的空洞,洞内可见细微污渍,4:大部分釉面因污染风化而变得糟糠化,糟糠化的颜色有的因污染少而纯清透明,有的因污染重而发灰发黑混沌不清,但放大镜下仍可看到虽然糟糠化但晶莹发亮的釉质。5:葵口洗口沿处因风化加上原来釉薄造成剥釉脱釉,露出灰白胎色;6:严重风化造成釉面裂隙,裂隙内参杂污渍,7:因釉面糟糠化,原来的釉面开片本色几乎被煙没,但受蚀较轻的釉面仍隐约看到北宋汝窑典型的冰裂开片纹。
我们知道,因为年代久远,北宋汝窑的所谓的传世品除明清皇宫有序流传外,在民间是非常稀有的,如果民间有北宋汝窑,那几乎百分百是地下出土器,百分百具有土侵土蚀的地下出土痕迹,鉴定北宋汝窑,应持与鉴定明清官窑相反观点,即明清官窑越葬越旧越可能是赝品,而北宋汝窑越亮越新越可能是仿品,即使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北宋汝窑绝大多数也是老旧相,绝无清乾隆瓷器那样的旧器如新感觉,从本件釉面严重风化受蚀看,这件汝窑葵口洗出自北宋应该是无疑的。关键是这件葵口洗是汝民窑还是汝官窑?因釉面严重受蚀,从釉质来作区分判断已不可能,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制作工艺来作出判断鉴定,从做工上看,外撇的葵瓣排列如此整齐对称,弧度弯转自如,线条流畅,形体规整;釉面厚薄平整均匀;三个芝麻支钉如此对称,细小一致,与釉面平整一体,仅凭如此细微的制作处理就可见工艺之精细;在放大镜下晶莹透亮的釉质可见其非一般的釉料挑选,这些都可以说明该葵口洗有很大可能性是北宋汝官窑。除外,我们还可以用鉴定北宋汝官窑的铁标准——是否具备釉下玛瑙微粒残骸来最后鉴定这件葵口洗。
在100倍放大镜下,我们清晰地看到此件葵口洗釉下有残存的玛瑙微粒,它们具有以下特征:1:分布稀疏,少量而不均匀,在一个镜头范围内,可能一个微粒也没有,可能有多个微粒,证实只有5%的低含量,但不排除有的北宋汝官窑局部釉面都看不到蓝色玛瑙微粒,或看到大量集聚的蓝色玛瑙微粒;2:基本是蓝色玛瑙,很有可能为达到汝窑天青釉效果,特意选择蓝色玛瑙入釉,偶见紫红色和黄色玛瑙微粒晶体;3:玛瑙微粒面积总的很细小,在放大镜下约1毫米左右,但仍大小不一,有的一眼能明显看到,有的隐约看到,但不排除有大微粒;4:蓝色玛瑙微粒有的浮于釉表面,有的沉于釉下,颜色有深有淡,这或于釉内位置不同有关,或与熔融程度有关;5:这些位于不同层次的蓝色玛瑙微粒之所以能被看到,与微粒周围带有晶莹玉质感半透明半玻璃状的钙长石有关,白长石越洁白晶莹,蓝色玛瑙微粒越清晰,反之,如果白长石如果被腐蚀变色,则影响蓝色玛瑙微粒观察。钙长石是钙铝硅酸盐矿物,白色透明状,是北宋汝官窑的主要釉料成份。
可以断定,任何达到以上存在釉下蓝色玛瑙微粒残骸标准的北宋汝窑都是御定窑址专为皇家宫廷制作的北宋汝官窑,也许千年以后的今天我们看到的这样的神品由于地下环境的腐蚀已经面目全非,但它当年在陶瓷界至高无上的珍贵地位是毋容置疑的。当然,釉下玛瑙微粒残骸这一标准只能用来鉴定区别同样达到北宋汝窑标准的真正的北宋汝民窑,对于目前市场上流行的大量北宋汝窑仿制品也许没用,因为也许这些汝窑仿制品已经掌握了这一工艺,在汝窑釉内添加了蓝色玛瑙粉末。
南宋学者一句话给我们提供了打开北宋汝官窑这扇神秘大门的钥匙,绝大多数号称北宋汝官窑的汝窑器经其检验都将现出原形。一句话,北宋汝官窑这顶皇冠不是谁想带就能带的,馆藏北宋汝窑不一定都是汝官窑,民藏北宋汝窑也不一定不是汝官窑,拍卖场高价成交的北宋汝窑不一定是汝官窑,被拍卖场拒之门外的也不一定不是汝官窑,这以实验依据为准,不以体制内权威专家主观意念为转移。
这里必须指出,民间存有的北宋汝官窑不是没有历史依据,除有来自宫廷流失的外,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来自于南宋周辉“唯供御拣退,方许出卖”那句话,即在经过御拣后,一部分残次品退回窑场,可以出卖,这就证实了民间汝官窑是存在的,从清凉寺窑发掘出土大量碎瓷片也可看到,当年北宋汝官窑的产品的确不在少数,款式也远远不止馆藏那几种。当然,我们丝毫不怀疑北宋期间汝州许多民窑场汝窑器的制作水平,有的甚至不亚于御定窑场制作的汝官窑,也许正是为了区别这些类似贡品汝窑的民汝窑,凸现御定窑场产品的高贵,所以才有在汝官窑釉中加入在当时珍贵的玛瑙的特别工艺处理,而这种加入只是像征性的低含量加入,对釉质釉色开片等原有北宋汝官窑特征并没有实质性改变。
注:因照相分辨率不够,本文所引用蓝色玛瑙微粒照片为网上借用,照片内容与葵口洗镜下类似。
联系:徐先生19805129024,13961791692(加微)
世间有究竟多少北宋汝窑?有说65件,有说百余件,有说远远超过这个数,真实数量可达数千件,这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是指整个北宋上百年期间在汝州范围内几百座窑场生产的汝窑产品,但基本是民窑产品;狭义是指北宋晚期宋徽宗御旨在御定窑址清凉寺窑烧制的北宋汝官窑,前者当年产量堪称巨量,目前存世数量肯定不在少数,有数千件之多完全有可能;后者由于20年极短烧制时间和严苛的挑选标准,存世数量极其稀少,南宋就已“近尤难得”,你说千年后的今天存世还会有多少?说稀世珍宝一点不为过。
关键的问题是怎样区别作为稀世珍宝的北宋汝官窑和存世量不少的北宋汝民窑?作为官窑在胎质,釉质,款式,制作精致程度等许多方面与民窑肯定有区别,实在区别不了,就看气质和神韵,但这些标准都是抽象笼统模糊的,如何看待这些标准,往往见仁见智,往往带有主观色彩,从而造成北宋汝窑鉴定被体制内专家所垄断,得出国家博物馆的都是汝官窑,民间的都是汝民窑或现代仿品的体制内约定俗成的鉴定结论。
其实,早在南宋就已出现北宋汝官窑的鉴定标准,南宋周辉在《清波杂志》中写道:“又汝窑,宫中禁烧,内有玛瑙末为油(釉),唯供御,拣退方许出卖,近尤难得。”这标明北宋汝官窑有一个独特的用料及制作工艺,即玛瑙末入釉。至于为什么要用玛瑙入釉?对釉色,釉质,开片等方面有何影响?或单纯就是为了标明汝官窑的珍贵,这些目前网上争论不休的问题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就因为这一独特工艺处理,给北宋汝官窑发了身体证,其与汝民窑的鉴别就一目了然,复杂疑难笼统含混的区别标准一下变得简单明了,汝民窑做的再好,再神似汝官窑,只要用这一标准衡量一下,立马见分晓,因为在北宋汝州上百个窑址,除唯一的清凉寺窑作为御贡汝官窑窑址外,其它窑址所生产的所有汝窑器,没有一件釉内添加玛瑙。汝窑研究权威赵青云说过:“汝窑的官窑瓷器和民窑瓷器最大的不同,就是汝官窑以玛瑙入釉。釉中含玛瑙是汝窑最独特的一个特点。”
怎样鉴定汝窑釉内是否添加玛瑙?上海硅酸盐研究所的张福康等学者,曾用科技手段对古文献中提到的汝窑内有玛瑙末为釉的记载进行了实验性的验证,其通过实体显微镜和光学显微镜进行反复观察后,发现汝官窑釉中,存在极少量的未熔晶体残骸,根据其光性判断, 可能是石英,也可能是玛瑙,其晶体尺寸很小,用30倍的放大镜很难看到。其原因是玛瑙在磨成粉后,熔点高达1700度,所以在汝窑烧制主要温度的1100-1150之间,玛瑙极有可能未完全熔融存在于在釉中。并跟据与同时代临汝窑和钧窑釉内二氧化硅含量分析比较,汝官窑釉的玛瑙用量很少,最多不会超过5%。现今宝丰清凉寺汝窑博物馆窑炉遗址,遗留着一块当年留存的玛瑙末石头,这也证实了北宋汝官窑玛瑙入釉这一特征。另外,只要你留心一下,就会发现民间也有不少北宋汝窑研究者已注意到这一点,他们在网上发文,一致确认北宋汝官窑釉层下有微小的蓝色或其他色的有色微粒,这种微粒就是南宋人提到的玛瑙末入釉的未完全熔融的玛瑙晶体,只要用100倍放大镜就可看到这样的玛瑙微粒。遗憾的是,许多体制内专家在鉴定北宋汝官窑时,往往有意无意的忽略了这一重量级鉴定标准。
我们不知道被认定为65件或100件的几大博物馆藏北宋汝官窑是否符合具备釉下玛瑙微粒的标准,在这里可以武断的下个结论:在这一标准衡量下,这些上百年来无人怀疑的馆藏北宋汝窑器,由于历史原因,它们都不是来自北宋皇宫有序流传,绝大多数是来自明清期民间,肯定不会百分之百属于北宋汝官窑。反之,近四十年来出土且被民藏的数量不少的北宋汝窑中,一定含有珍贵的北宋汝官窑器。
这里介绍本人收藏的一件北宋汝窑器,北宋汝窑葵口洗。这是件釉面严重受蚀的汝窑器,受蚀程度几乎遍及整器釉面,从受蚀状况分析,严格的说,其受蚀原因可能并不是来自土壤酸碱腐蚀,因为釉面不见明显土侵土蚀斑痕,这件水仙盆釉面受蚀是来自于长达近千年的水气和空气的污染和风化,所以其受蚀几乎是涉及整器内外全部釉面,而且与土蚀相比是更深层更严重的,当然就整体污染风化程度而言,因摆放位置原因,不同部位也能见到程度的区别,并不是一律化的。具体表现为:1,釉面因污染风化严重脱玻化,几乎已没有汝窑原有的亚光泽,2:釉面因污染风化严重脱色,除少量残存釉色外,大部分釉面已看不到汝窑天青釉色,3:因风化釉面不少地方被蚀空,放大镜下可看到大大小小被蚀空的空洞,洞内可见细微污渍,4:大部分釉面因污染风化而变得糟糠化,糟糠化的颜色有的因污染少而纯清透明,有的因污染重而发灰发黑混沌不清,但放大镜下仍可看到虽然糟糠化但晶莹发亮的釉质。5:葵口洗口沿处因风化加上原来釉薄造成剥釉脱釉,露出灰白胎色;6:严重风化造成釉面裂隙,裂隙内参杂污渍,7:因釉面糟糠化,原来的釉面开片本色几乎被煙没,但受蚀较轻的釉面仍隐约看到北宋汝窑典型的冰裂开片纹。
我们知道,因为年代久远,北宋汝窑的所谓的传世品除明清皇宫有序流传外,在民间是非常稀有的,如果民间有北宋汝窑,那几乎百分百是地下出土器,百分百具有土侵土蚀的地下出土痕迹,鉴定北宋汝窑,应持与鉴定明清官窑相反观点,即明清官窑越葬越旧越可能是赝品,而北宋汝窑越亮越新越可能是仿品,即使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北宋汝窑绝大多数也是老旧相,绝无清乾隆瓷器那样的旧器如新感觉,从本件釉面严重风化受蚀看,这件汝窑葵口洗出自北宋应该是无疑的。关键是这件葵口洗是汝民窑还是汝官窑?因釉面严重受蚀,从釉质来作区分判断已不可能,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制作工艺来作出判断鉴定,从做工上看,外撇的葵瓣排列如此整齐对称,弧度弯转自如,线条流畅,形体规整;釉面厚薄平整均匀;三个芝麻支钉如此对称,细小一致,与釉面平整一体,仅凭如此细微的制作处理就可见工艺之精细;在放大镜下晶莹透亮的釉质可见其非一般的釉料挑选,这些都可以说明该葵口洗有很大可能性是北宋汝官窑。除外,我们还可以用鉴定北宋汝官窑的铁标准——是否具备釉下玛瑙微粒残骸来最后鉴定这件葵口洗。
在100倍放大镜下,我们清晰地看到此件葵口洗釉下有残存的玛瑙微粒,它们具有以下特征:1:分布稀疏,少量而不均匀,在一个镜头范围内,可能一个微粒也没有,可能有多个微粒,证实只有5%的低含量,但不排除有的北宋汝官窑局部釉面都看不到蓝色玛瑙微粒,或看到大量集聚的蓝色玛瑙微粒;2:基本是蓝色玛瑙,很有可能为达到汝窑天青釉效果,特意选择蓝色玛瑙入釉,偶见紫红色和黄色玛瑙微粒晶体;3:玛瑙微粒面积总的很细小,在放大镜下约1毫米左右,但仍大小不一,有的一眼能明显看到,有的隐约看到,但不排除有大微粒;4:蓝色玛瑙微粒有的浮于釉表面,有的沉于釉下,颜色有深有淡,这或于釉内位置不同有关,或与熔融程度有关;5:这些位于不同层次的蓝色玛瑙微粒之所以能被看到,与微粒周围带有晶莹玉质感半透明半玻璃状的钙长石有关,白长石越洁白晶莹,蓝色玛瑙微粒越清晰,反之,如果白长石如果被腐蚀变色,则影响蓝色玛瑙微粒观察。钙长石是钙铝硅酸盐矿物,白色透明状,是北宋汝官窑的主要釉料成份。
可以断定,任何达到以上存在釉下蓝色玛瑙微粒残骸标准的北宋汝窑都是御定窑址专为皇家宫廷制作的北宋汝官窑,也许千年以后的今天我们看到的这样的神品由于地下环境的腐蚀已经面目全非,但它当年在陶瓷界至高无上的珍贵地位是毋容置疑的。当然,釉下玛瑙微粒残骸这一标准只能用来鉴定区别同样达到北宋汝窑标准的真正的北宋汝民窑,对于目前市场上流行的大量北宋汝窑仿制品也许没用,因为也许这些汝窑仿制品已经掌握了这一工艺,在汝窑釉内添加了蓝色玛瑙粉末。
南宋学者一句话给我们提供了打开北宋汝官窑这扇神秘大门的钥匙,绝大多数号称北宋汝官窑的汝窑器经其检验都将现出原形。一句话,北宋汝官窑这顶皇冠不是谁想带就能带的,馆藏北宋汝窑不一定都是汝官窑,民藏北宋汝窑也不一定不是汝官窑,拍卖场高价成交的北宋汝窑不一定是汝官窑,被拍卖场拒之门外的也不一定不是汝官窑,这以实验依据为准,不以体制内权威专家主观意念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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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照相分辨率不够,本文所引用蓝色玛瑙微粒照片为网上借用,照片内容与葵口洗镜下类似。
联系:徐先生19805129024,13961791692(加微)
【绍兴市柯桥区2022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2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工作原则
1.相对就近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相对就近”的原则,科学合理分类分批招生,优先满足本镇(街道)有户籍或有房产的3-5周岁适龄幼儿入园。
2.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树立招生工作责任意识,镇(街道)教育党委(总支)要统筹区域内各级各类学前教育资源,特别要协调落实民办幼儿园学位资源,规范开展招生工作。
3.公开公平原则:各幼儿园办学信息、招生办法、招生计划等要向社会公开,严格控制班额,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及类别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共五类:
第一类:有本镇(街)户籍,且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拥有本镇(街)合法产权住房的适龄幼儿。
第二类:有本镇(街)户籍,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拥有本镇(街)合法产权住房的适龄幼儿。
第三类:有柯桥区户籍,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拥有柯桥区合法产权住房,但不属于上述两类对象的适龄幼儿。
第四类:符合柯桥区规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四项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
第五类:其他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幼儿。
三、招生录取办法
1.幼儿园应根据幼儿户籍和家庭房产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园”的原则,严格按招生计划依次分类录取,公办幼儿园依次录取以上前四类对象、民办幼儿园依次录取以上五类对象,额满为止。
2.当同一类别(或同一类别同一批次)幼儿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园招生计划时,由镇(街)教育党委(总支)、中心幼儿园根据公平公正、相对就近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排序规则和方法,并经区教体局批准后分类分批招生。上述第二、三类对象按“只有户籍→只有房产”逐批招生、额满为止。未能录取的一、二、三类新生,可以申请到镇域内有剩余学额的其他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就读;若申请幼儿数超过幼儿园剩余学额的,由教育党委(总支)、中心幼儿园统筹安排入园。
3.若第四类对象新生数超出镇(街)内幼儿园剩余学额,则按父母居住证签发或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中较早的一个时间予以区分,时间早者优先、额满为止;超出剩余学额的第四类对象,由教育党委(总支)统筹安排到周边镇(街)有多余学额的村级(含民办幼儿园)就读,或回原籍幼儿园就读。民办幼儿园满足前四类对象入园后如有多余学额,可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招收第五类对象,额满为止。
四、招生程序
(一)制订招生计划
各级各类幼儿园根据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要求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班额标准要求,结合现有教育资源和当年毕业人数,科学合理规范地制订2022学年新生招生计划,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审核同意后,于6月15日前将《2022学年柯桥区幼儿园招生计划表》上报幼教办。
(二)发布招生公告
各幼儿园至少在报名日期前一周在园门口、社区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办园等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咨询电话和网上报名办法等。城区四街道招生意见和四街道中心幼儿园招生办法于6月15日前报教体局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三)开展网上报名
所有入园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准备相关原始证件以备拍照上传。家长通过智能手机端“浙里办”APP或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办法届时详见“柯桥教体”微信公众号。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允许信息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信息不能再更改。
1.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
(1)6月27日—7月1日每天8:00—21:00,一类、二类对象网上报名;
(2)7月2日-7月9日,大数据中心对接导入数据,审核网报信息;
(3)7月10日8:00-16:30,网报信息核对有误的对象进行现场复核;
(4)7月15日8:00—17:00,查询第一次网报预录结果。
2.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
(1)7月18日-7月19日每天8:00—21:00,一类、二类未预录对象和三类、四类对象网上报名;
(2)7月20日-7月25日,大数据中心对接导入数据,网报信息审核;
(3)7月26日8:00—16:30,网报信息核对有误的对象进行现场复核;
(4)7月30日8:00—17:00,查询第二次网报对象预录结果。
未在上述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幼儿,可于7月31日到相应的镇(街)中心幼儿园进行现场登记。对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该类幼儿,由镇(街)中心幼儿园统筹安排到网报预录后有剩余学额的幼儿园。
(四)组织现场报名
八月下旬,每类入园对象根据预录取幼儿园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向幼儿园提供家庭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幼儿体检合格证明单,其中前三类对象以房产作为其入园条件的,需向幼儿园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政策
1.2022年报名的新生,户口迁入及父母(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住宅商品房产权登记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以房产作为入园条件的,房产必须为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拥有全部合法产权的住宅商品房。符合四项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其父母双方在柯桥区取得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
2.因城市建设涉及住房拆迁并实行产权置换的适龄幼儿家庭,在拆迁安置期间,可向临时居住地的镇(街)中心幼儿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临时居住的相关依据办理手续,在临时居住地附近意向就读的幼儿园前两类入学对象招收后有空余学额的,可按临时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若临时居住地附近意向就读幼儿园无空余学额的,由镇(街)中心幼儿园统筹安排入学或回户籍地幼儿园就读。拆迁安置(含货币化安置)后,按正常入学对象报名。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小区业主适龄幼儿入园。
3.经本区组织、人事部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区委区政府相关政策执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按绍政联〔2013〕1号文件执行。以上对象相关材料于7月10日前交至区教体局幼教办。外籍、港澳台籍等幼儿申请入园的,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5日-16日到区商务局下属区涉外管理服务中心现场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到定点幼儿园就读。
4.《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优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就学“直通车”的若干意见》(绍柯政办发〔2021〕28号)适用于学前段。符合“直通车”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仍由各镇(街道)牵头,按文件中相关意见审核查验入学资格(各镇街具体联系人信息详见附件)。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0日,统一在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最新签注地所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六、招生工作要求
1.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各级各类幼儿园要根据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班额标准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并报区教体局幼教办审批备案。幼儿园招生坚持“先体检后入园”的原则,对智力、听力等有障碍的特殊儿童,原则上持有关鉴定意见到区特殊学校学前特教班就读。在满足3-5周岁幼儿入园前提下,有富余学前资源的镇(街道),可招收3周岁以下托班幼儿,并向教体局备案。
2.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要根据本招生意见,按照“相对就近入园、分类分批招生”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各镇(街道)2022学年幼儿园招生办法。新生报名原则上一学年安排一次,春季及学期中途不安排插班入园。
对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就读资格。
3.严格实施收费办法。公办幼儿园按幼儿园等级标准收费,民办幼儿园按备案标准收费。所有幼儿园收费项目为保教费(含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代管费用(开办周六困难班的,根据相关收费政策按实另收),公办幼儿园须向家长提供收费正式发票,民办幼儿园须向家长提供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幼儿园不得以开设兴趣班、实验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困难幼儿资助对象根据《柯桥区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绍柯教体核〔2020〕259号)认定,山区三镇免费、全区困难幼儿资助按《绍兴市柯桥区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 幼儿入园资助及山区三镇户籍在园幼儿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绍柯教体普〔2022〕30号)执行。
4.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各镇(街道)教育党委(总支)、中心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幼儿园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幼儿园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办法,及时公开招生信息,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报名咨询工作。加强与镇村、家长、社会的沟通,及时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对招生政策执行不力且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各镇(街道)教育党委(总支)、中心幼儿园一律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一律推迟年检或年检不合格。
未尽事宜由柯桥区教育体育局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柯桥区教育体育局直属的柯桥区中心幼儿园教育集团、柯桥区六一幼儿园教育集团招生办法另行公告。
附件:
1.2022年柯桥区各镇(街道)优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就学“直通车”报名联系点
2.2022学年柯桥区区属幼儿园、镇(街)幼儿园报名咨询电话
一、招生工作原则
1.相对就近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相对就近”的原则,科学合理分类分批招生,优先满足本镇(街道)有户籍或有房产的3-5周岁适龄幼儿入园。
2.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树立招生工作责任意识,镇(街道)教育党委(总支)要统筹区域内各级各类学前教育资源,特别要协调落实民办幼儿园学位资源,规范开展招生工作。
3.公开公平原则:各幼儿园办学信息、招生办法、招生计划等要向社会公开,严格控制班额,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及类别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共五类:
第一类:有本镇(街)户籍,且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拥有本镇(街)合法产权住房的适龄幼儿。
第二类:有本镇(街)户籍,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拥有本镇(街)合法产权住房的适龄幼儿。
第三类:有柯桥区户籍,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拥有柯桥区合法产权住房,但不属于上述两类对象的适龄幼儿。
第四类:符合柯桥区规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四项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
第五类:其他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幼儿。
三、招生录取办法
1.幼儿园应根据幼儿户籍和家庭房产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园”的原则,严格按招生计划依次分类录取,公办幼儿园依次录取以上前四类对象、民办幼儿园依次录取以上五类对象,额满为止。
2.当同一类别(或同一类别同一批次)幼儿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园招生计划时,由镇(街)教育党委(总支)、中心幼儿园根据公平公正、相对就近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排序规则和方法,并经区教体局批准后分类分批招生。上述第二、三类对象按“只有户籍→只有房产”逐批招生、额满为止。未能录取的一、二、三类新生,可以申请到镇域内有剩余学额的其他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就读;若申请幼儿数超过幼儿园剩余学额的,由教育党委(总支)、中心幼儿园统筹安排入园。
3.若第四类对象新生数超出镇(街)内幼儿园剩余学额,则按父母居住证签发或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中较早的一个时间予以区分,时间早者优先、额满为止;超出剩余学额的第四类对象,由教育党委(总支)统筹安排到周边镇(街)有多余学额的村级(含民办幼儿园)就读,或回原籍幼儿园就读。民办幼儿园满足前四类对象入园后如有多余学额,可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招收第五类对象,额满为止。
四、招生程序
(一)制订招生计划
各级各类幼儿园根据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要求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班额标准要求,结合现有教育资源和当年毕业人数,科学合理规范地制订2022学年新生招生计划,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审核同意后,于6月15日前将《2022学年柯桥区幼儿园招生计划表》上报幼教办。
(二)发布招生公告
各幼儿园至少在报名日期前一周在园门口、社区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办园等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咨询电话和网上报名办法等。城区四街道招生意见和四街道中心幼儿园招生办法于6月15日前报教体局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三)开展网上报名
所有入园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准备相关原始证件以备拍照上传。家长通过智能手机端“浙里办”APP或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办法届时详见“柯桥教体”微信公众号。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允许信息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信息不能再更改。
1.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
(1)6月27日—7月1日每天8:00—21:00,一类、二类对象网上报名;
(2)7月2日-7月9日,大数据中心对接导入数据,审核网报信息;
(3)7月10日8:00-16:30,网报信息核对有误的对象进行现场复核;
(4)7月15日8:00—17:00,查询第一次网报预录结果。
2.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
(1)7月18日-7月19日每天8:00—21:00,一类、二类未预录对象和三类、四类对象网上报名;
(2)7月20日-7月25日,大数据中心对接导入数据,网报信息审核;
(3)7月26日8:00—16:30,网报信息核对有误的对象进行现场复核;
(4)7月30日8:00—17:00,查询第二次网报对象预录结果。
未在上述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幼儿,可于7月31日到相应的镇(街)中心幼儿园进行现场登记。对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该类幼儿,由镇(街)中心幼儿园统筹安排到网报预录后有剩余学额的幼儿园。
(四)组织现场报名
八月下旬,每类入园对象根据预录取幼儿园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向幼儿园提供家庭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幼儿体检合格证明单,其中前三类对象以房产作为其入园条件的,需向幼儿园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政策
1.2022年报名的新生,户口迁入及父母(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住宅商品房产权登记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以房产作为入园条件的,房产必须为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拥有全部合法产权的住宅商品房。符合四项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其父母双方在柯桥区取得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
2.因城市建设涉及住房拆迁并实行产权置换的适龄幼儿家庭,在拆迁安置期间,可向临时居住地的镇(街)中心幼儿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临时居住的相关依据办理手续,在临时居住地附近意向就读的幼儿园前两类入学对象招收后有空余学额的,可按临时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若临时居住地附近意向就读幼儿园无空余学额的,由镇(街)中心幼儿园统筹安排入学或回户籍地幼儿园就读。拆迁安置(含货币化安置)后,按正常入学对象报名。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小区业主适龄幼儿入园。
3.经本区组织、人事部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区委区政府相关政策执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按绍政联〔2013〕1号文件执行。以上对象相关材料于7月10日前交至区教体局幼教办。外籍、港澳台籍等幼儿申请入园的,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5日-16日到区商务局下属区涉外管理服务中心现场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到定点幼儿园就读。
4.《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优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就学“直通车”的若干意见》(绍柯政办发〔2021〕28号)适用于学前段。符合“直通车”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仍由各镇(街道)牵头,按文件中相关意见审核查验入学资格(各镇街具体联系人信息详见附件)。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0日,统一在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最新签注地所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六、招生工作要求
1.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各级各类幼儿园要根据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班额标准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并报区教体局幼教办审批备案。幼儿园招生坚持“先体检后入园”的原则,对智力、听力等有障碍的特殊儿童,原则上持有关鉴定意见到区特殊学校学前特教班就读。在满足3-5周岁幼儿入园前提下,有富余学前资源的镇(街道),可招收3周岁以下托班幼儿,并向教体局备案。
2.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要根据本招生意见,按照“相对就近入园、分类分批招生”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各镇(街道)2022学年幼儿园招生办法。新生报名原则上一学年安排一次,春季及学期中途不安排插班入园。
对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就读资格。
3.严格实施收费办法。公办幼儿园按幼儿园等级标准收费,民办幼儿园按备案标准收费。所有幼儿园收费项目为保教费(含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代管费用(开办周六困难班的,根据相关收费政策按实另收),公办幼儿园须向家长提供收费正式发票,民办幼儿园须向家长提供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幼儿园不得以开设兴趣班、实验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困难幼儿资助对象根据《柯桥区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绍柯教体核〔2020〕259号)认定,山区三镇免费、全区困难幼儿资助按《绍兴市柯桥区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 幼儿入园资助及山区三镇户籍在园幼儿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绍柯教体普〔2022〕30号)执行。
4.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各镇(街道)教育党委(总支)、中心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幼儿园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幼儿园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办法,及时公开招生信息,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报名咨询工作。加强与镇村、家长、社会的沟通,及时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对招生政策执行不力且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各镇(街道)教育党委(总支)、中心幼儿园一律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一律推迟年检或年检不合格。
未尽事宜由柯桥区教育体育局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柯桥区教育体育局直属的柯桥区中心幼儿园教育集团、柯桥区六一幼儿园教育集团招生办法另行公告。
附件:
1.2022年柯桥区各镇(街道)优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就学“直通车”报名联系点
2.2022学年柯桥区区属幼儿园、镇(街)幼儿园报名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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