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泽县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兜底线、救急难”的功能作用,多举措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让民生保障有力度、有温度。
坚持主动发现,持续扩大保障范围,镇村干部、社会救助协理员等主动入户探访困难群众,充分运用预警监测系统,通过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认真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今年以来,临泽县共有6.74万人次享受城乡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救助,1-6月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119.85万元。坚持高效服务,简化优化办理程序,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证明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推进救助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坚持精准救助,不断提高精准施保水平,建立健全信息核对机制,依托甘肃扶贫民生监督信息系统和甘肃省居民家庭信息核对系统,对新申请救助对象相关信息进行一键核对,实现多部门、宽领域的信息核查,为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提供全面、准确的科学依据。1-6月我县新增农村低保150户307人、城市低保40户83人,特困供养对象13户18人,对因病、因突发性事故的3355名困难群众实施急难救助,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34.16万元;对纳入低收入数据库的2661人进行动态监测,“兜”住困难群体生活底线,“保”住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坚持主动发现,持续扩大保障范围,镇村干部、社会救助协理员等主动入户探访困难群众,充分运用预警监测系统,通过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认真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今年以来,临泽县共有6.74万人次享受城乡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救助,1-6月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119.85万元。坚持高效服务,简化优化办理程序,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证明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推进救助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坚持精准救助,不断提高精准施保水平,建立健全信息核对机制,依托甘肃扶贫民生监督信息系统和甘肃省居民家庭信息核对系统,对新申请救助对象相关信息进行一键核对,实现多部门、宽领域的信息核查,为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提供全面、准确的科学依据。1-6月我县新增农村低保150户307人、城市低保40户83人,特困供养对象13户18人,对因病、因突发性事故的3355名困难群众实施急难救助,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34.16万元;对纳入低收入数据库的2661人进行动态监测,“兜”住困难群体生活底线,“保”住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送温暖# 为了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近日,新郑教育园区(龙湖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协同各村(社区)民政专干为全镇低保困难家庭发放基本生活物资,将关怀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在酷暑中为他们送上阵阵清凉。
在发放物资的过程中,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还关心问候困难群众的生活现状,鼓励他们要对生活增强信心。困难群众领到大米后,纷纷表示感谢,感谢党和政府的关爱,感谢政府时时刻刻的关心。
据统计,此次预计共发放大米501斤,将为全镇低保户284人、孤儿(困境儿)43人、特困对象45人送去温暖。
在发放物资的过程中,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还关心问候困难群众的生活现状,鼓励他们要对生活增强信心。困难群众领到大米后,纷纷表示感谢,感谢党和政府的关爱,感谢政府时时刻刻的关心。
据统计,此次预计共发放大米501斤,将为全镇低保户284人、孤儿(困境儿)43人、特困对象45人送去温暖。
#沈阳新闻#【7月1日起 沈阳城市低保标准从740元提高到766元】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7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66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14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84元。日前,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从7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
问:上述人群补助标准有哪些变化?
答:(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7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66元;
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7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66元。
(二)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标准范围。
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标准范围:从每人每月740元-11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66元-1149元;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标准范围:从每人每月578元-86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66元-1149元。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14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84元;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91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70元。
(四)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9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70元;
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4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70元。
(五)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
1945年9月2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原享受本人标准工资100%生活费的人员,从每人每月62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6元;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原享受本人工资70%生活费的人员,从每人每月58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14元;
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参加革命工作的,原享受本人工资40%救济的人员,从每人每月54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69元;
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参加革命工作的,原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5元。
辽沈晚报记者 王琳
问:上述人群补助标准有哪些变化?
答:(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7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66元;
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7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66元。
(二)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标准范围。
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标准范围:从每人每月740元-11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66元-1149元;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标准范围:从每人每月578元-86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66元-1149元。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14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84元;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91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70元。
(四)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9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70元;
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4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170元。
(五)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
1945年9月2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原享受本人标准工资100%生活费的人员,从每人每月62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6元;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原享受本人工资70%生活费的人员,从每人每月58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14元;
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参加革命工作的,原享受本人工资40%救济的人员,从每人每月54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69元;
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参加革命工作的,原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5元。
辽沈晚报记者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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