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今年第一本纪实文学,也是今年目前读完后心情最沉重的一本,即使在平权意识逐渐觉醒的当下,即使在女性主义被越来越多人看到的当下,因为先天身体构造上与男性的差别,和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传统思想的大环境下,女性的生存空间仍然在不断被挤压,女性贫困不仅仅是女性的贫困更是社会的贫困和制度的有待完善,所以女性贫困应该被更多的人看到...
聊下我目前对于各品牌手机影像能力的大致印象。
苹果:色彩还原做得挺不错,成片较真实,操作顺畅,但特定环境下高光与锐化表现有待完善。也有人说苹果坚持的“所见即所得”导致直出照片色彩过于寡淡,这个因人而异,不多做讨论。
三星:成片率较高,个人最满意的是长焦表现,在安卓阵营里实属上流水准。
华为:很早就开始探索新玩法,而且不是噱头营销,他们推出的新功能基本都挺实用,整体影像表现力不错(期待后续XMAGE)。与苹果相反,有用户反馈华为直出照片色彩偏浓,只能说大家各有所好。
荣耀:虽然单飞了,但目前整体影像体验仍然偏花系,反倒是录像新增了一些玩法,挺适合拍Vlog。
OPPO:只能说一般般,个人感觉没啥突出的亮点,不过多评价了。
vivo:非常适合拍人像,影调和色彩表现都有一定辨识度,蓝厂确实有两把刷子。
小米:整体表现还不错,但色彩表现稳定性有待提高,取景时最好能微调角度多拍几张以供挑选(小米12S没上手,不知道影像体验是否有显著提升)。
Redmi:和友商有差距,不过这家用户貌似不怎么在意拍照。
其他品牌用得比较少,不评价了。总之厂商发布的样张大家看看就好,相比之下用户样张更具参考性,多拍多看多对比就完事儿了,祝各位摄影愉快。
#魔金石科技[超话]#
苹果:色彩还原做得挺不错,成片较真实,操作顺畅,但特定环境下高光与锐化表现有待完善。也有人说苹果坚持的“所见即所得”导致直出照片色彩过于寡淡,这个因人而异,不多做讨论。
三星:成片率较高,个人最满意的是长焦表现,在安卓阵营里实属上流水准。
华为:很早就开始探索新玩法,而且不是噱头营销,他们推出的新功能基本都挺实用,整体影像表现力不错(期待后续XMAGE)。与苹果相反,有用户反馈华为直出照片色彩偏浓,只能说大家各有所好。
荣耀:虽然单飞了,但目前整体影像体验仍然偏花系,反倒是录像新增了一些玩法,挺适合拍Vlog。
OPPO:只能说一般般,个人感觉没啥突出的亮点,不过多评价了。
vivo:非常适合拍人像,影调和色彩表现都有一定辨识度,蓝厂确实有两把刷子。
小米:整体表现还不错,但色彩表现稳定性有待提高,取景时最好能微调角度多拍几张以供挑选(小米12S没上手,不知道影像体验是否有显著提升)。
Redmi:和友商有差距,不过这家用户貌似不怎么在意拍照。
其他品牌用得比较少,不评价了。总之厂商发布的样张大家看看就好,相比之下用户样张更具参考性,多拍多看多对比就完事儿了,祝各位摄影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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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预嘱首次入法#:临终抢救该由患者说了算】近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其中第七十八条在“临终决定权”上做出了大胆突破,规定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由此,深圳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的地区。#如何看待生前预嘱#
生前预嘱写入地方法规,对于不堪忍受过度抢救之苦的临终患者是一大福音。患者进入生命的最后阶段,个人愿意既难以表达,更难得到尊重。尤其当各种导管插进患者身体后,患者说话交流的机会丧失,想表达想法几乎不可能,即使因过度抢救导致患者十分痛苦,也只能被动忍受,直到生命结束。有了生前预嘱则不同,临终抢救是否采取插管、心肺复苏等创伤性抢救措施,是否使用生命支持系统等,患者可事先做好安排。生前预嘱具有法律效力,不担心医生和家属会随意更改。
长期困扰临终患者家属的一道难题,有望从此得到化解。尽管老人已处于弥留之际,子女若不“尽力抢救”,对己怕留下遗憾,将来自责“是我害了老人”;对外则担心留下把柄,怕人说不孝、舍不得花钱。倘若老人有多个子女,主张“放弃抢救”的子女,可能受到其他子女的指责。受此影响,过度抢救,甚至“不到最后决不放弃”,就成为普遍现象。决定来自患者本人并得到法律的支持,家属不再面临两难选择。
生前预嘱入法,医生也吃上了定心丸。近年来,有关方面在大力推广生前预嘱,如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在业界广为人知,其选择与尊严网站推出的“我的五个愿望”,国内已经有5万多人填写。但民间倡导不具法律效力,一旦患者的亲属对此有异议,医疗机构及医生可能面临民事侵权索赔,或者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巨大的风险让医生不敢做决定。通过立法,生前预嘱具有法律效力后,医生在法律的框架下做出选择,将不再顾虑重重。
同时也要看到,生前预嘱的完善和普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生前预嘱涉及到很多法律和医学专业概念,患者理解有难度,签署生前预嘱前,要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指导与服务。创伤性抢救是否值得实施,损害与收益如何评估等,也要完善操作规范,使之有章可循。生前预嘱入法也要避免被恶意利用,比如临终抢救的医疗开支很大,要谨防健康商业保险夸大生前预嘱的作用,等等。
生前预嘱减轻了患者的痛苦,减少了医疗浪费,也让老人的离世从“生死两相憾”变成“生死两相安”。当社会自发倡导、患者自行争取尊严死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时,通过立法赋权,患者对临终抢救的决定权就有了最可靠保障。
生前预嘱首次写入地方法规,相关规则有待进一步成熟完善,但只要探索者多了,探索的时间久了,就会日益累积经验,最终为生前预嘱开创一个科学模式,并使生前预嘱得到广泛普及,让患者有权选择临终抢救方式,能够少痛苦、有尊严地离世。@北青评论 (文/时本 图源/视觉中国)
生前预嘱写入地方法规,对于不堪忍受过度抢救之苦的临终患者是一大福音。患者进入生命的最后阶段,个人愿意既难以表达,更难得到尊重。尤其当各种导管插进患者身体后,患者说话交流的机会丧失,想表达想法几乎不可能,即使因过度抢救导致患者十分痛苦,也只能被动忍受,直到生命结束。有了生前预嘱则不同,临终抢救是否采取插管、心肺复苏等创伤性抢救措施,是否使用生命支持系统等,患者可事先做好安排。生前预嘱具有法律效力,不担心医生和家属会随意更改。
长期困扰临终患者家属的一道难题,有望从此得到化解。尽管老人已处于弥留之际,子女若不“尽力抢救”,对己怕留下遗憾,将来自责“是我害了老人”;对外则担心留下把柄,怕人说不孝、舍不得花钱。倘若老人有多个子女,主张“放弃抢救”的子女,可能受到其他子女的指责。受此影响,过度抢救,甚至“不到最后决不放弃”,就成为普遍现象。决定来自患者本人并得到法律的支持,家属不再面临两难选择。
生前预嘱入法,医生也吃上了定心丸。近年来,有关方面在大力推广生前预嘱,如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在业界广为人知,其选择与尊严网站推出的“我的五个愿望”,国内已经有5万多人填写。但民间倡导不具法律效力,一旦患者的亲属对此有异议,医疗机构及医生可能面临民事侵权索赔,或者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巨大的风险让医生不敢做决定。通过立法,生前预嘱具有法律效力后,医生在法律的框架下做出选择,将不再顾虑重重。
同时也要看到,生前预嘱的完善和普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生前预嘱涉及到很多法律和医学专业概念,患者理解有难度,签署生前预嘱前,要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指导与服务。创伤性抢救是否值得实施,损害与收益如何评估等,也要完善操作规范,使之有章可循。生前预嘱入法也要避免被恶意利用,比如临终抢救的医疗开支很大,要谨防健康商业保险夸大生前预嘱的作用,等等。
生前预嘱减轻了患者的痛苦,减少了医疗浪费,也让老人的离世从“生死两相憾”变成“生死两相安”。当社会自发倡导、患者自行争取尊严死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时,通过立法赋权,患者对临终抢救的决定权就有了最可靠保障。
生前预嘱首次写入地方法规,相关规则有待进一步成熟完善,但只要探索者多了,探索的时间久了,就会日益累积经验,最终为生前预嘱开创一个科学模式,并使生前预嘱得到广泛普及,让患者有权选择临终抢救方式,能够少痛苦、有尊严地离世。@北青评论 (文/时本 图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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