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塞得满当当 地下车库空荡荡 永靓家园车辆为何不愿进地库
北青网
最近,本报接海淀区永靓家园多起投诉,称该小区是共有产权住房小区,停车位配比1∶1.2,可因开发商出租车位开出高价,比周边小区高两三倍,业主们直呼太贵。多名业主向北京市、海淀区相关部门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但因住宅小区产权车位出租价格归市场调节,问题迟迟未解决。路上塞得满当当,地下车库空荡荡,甚至有居民在地库内跳广场舞的视频也一度被推上热搜。大家呼吁相关部门介入,协调开发商将停车位每月租金降至一个合理价格,借此盘活停车资源,也为业主停车提供方便。
地下车库车位租金高,居民不爱租。
居民在空荡荡的地下车库跳起广场舞。
反映
“停车费是周边小区的两三倍”
“我们小区是政策房小区,是一项民生工程。”永靓家园业主王先生反映,小区开发商在没与业主协商的前提下,将车位开出“天价”,月租1050元,人防车位980元,销售价格更是高达32万元。“买个车位得花30多万元,价格太高。租用吧,这个价格是周边小区及商业园区车位价格的两到三倍。”
无奈之下,业主们多将车临时停放在小区周边的马路上。一到傍晚,小区周边及东区、西区之间的南北小路两侧,均停满了车辆。“已严重影响行车视线,给小区带来交通隐患。即便如此,小区周边马路边都停满车地方也不够,有业主不得不将车停在小区东南侧茉莉园旁的道路上。”
业主们反映,大家曾将问题反映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相关政府部门,得到的反馈是已和开发商沟通,但该小区地下车库产权归开发商,属市场调节,开发商不同意降价。另外,因开发商为北京建邦中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北京市直属企业,海淀区相关部门协调起来有些难度。“投诉无果,大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机动车乱停造成小区周边拥堵,剐蹭事故频发,而小区内的地下车库却空着,造成资源浪费。”业主李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配套车位有2000余个。有业主将其调查的周边小区房产均价与月租停车费标准交给记者。记者对比发现,位于小区东南侧的茉莉园为中档小区,每平方米房价超9万元,地上车位免费,地下车位每月450元;位于其东侧的中海枫涟小区,房价每平方米超10万元,停车费一年8800元,每月合730元。“我们小区为政策房,房价一平方米才3万多元,车位费却比周边小区都高。”
也有业主呼吁相关部门在小区周边施划停车位,“路边停车一个月停车费才300元。”一名业主说,如果相关部门不施划车位,大家违停担心被贴条,“地下车位价格停不起,路边停车又怕贴条,这就造成大家抢占路边车位,第二天又得匆忙抢道开走,剐蹭多发。”
该小区开发商为北京建邦中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为北京中铁第一太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2021年3月起租售,目前该小区2000余个车位租售数量只有数百个。
探访
地下车位闲置严重
永靓家园分东区、西区,两个居住区域各自独立,中间隔着一条南北向的道路。
记者先到东区地下一层车库。在用绿色标记的B区,记者发现只停有几辆机动车。大多数区域一行行车位施划整齐,地锁直立,地面上一层灰尘。一些停车位旁、地库立柱上还装有立式、壁挂式充电桩。
现场,一业主介绍开发商会将卖出的车位挂上车牌。记者转了一圈,发现挂牌的车位不多。随机选择一处区域计数,在该处施划有20余个车位中,仅有3个车位挂着车牌。
自地下一层进入地下二层,记者看到蓝色E区也空荡荡的,地面上一层灰尘。在E区2043至2048号,记者发现这6个车位上还堆积着纸箱、塑料袋等废旧物品及垃圾。两个黑色大塑料袋内是满满的白色泡沫箱。
进入西区地下车库,地下一层、地下二层车位闲置情况同东区一样。
查看许久,记者终于等到一位车主将车开进地库,该车主告诉记者,买、租车位都太贵。“我用的车位是从邻居家租的。他租了车位后,不常用,便每月便宜200元转租给我。”该名车主称,看着地库内空荡荡的停车位,这种浪费很令人心痛。
在地下车库紫色C区,记者看到一处车行通道被一段蓝白相间的护栏隔离,据观察对比,这里正是老人聚集跳广场舞的地方。“地下车库几乎天天有业主来跳广场舞。”一名业主透露。
地下车库开始销售时,业主李女士最初想买一个,“当时听说最低有28万元的,我就问销售,销售却说最低都30万元以上。”嫌贵不买,李女士称尽管目前已租用了车位,但仍觉车位太贵,“一年光停车费一万多,够我一年养车费了。”
在一栋住宅楼的单元门处,记者看到贴有车位销售《公告》,内容为小区将启动地下二层部分人防车位、产权车位租赁,每个车位每月租金是980元,产权车位每个每月1050元。租赁期限是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5月27日。
今年1月24日,该小区物业公司又张贴《公告》,称小区地下车库将开始销售,但该公告仅公布了临停价格,小型车每15分钟1元。“如果按照一天停10个小时计算,一个月也得1000多元。”业主无奈说。
回应
物业与开发商互相踢皮球
小区车位为何如此定价?对此该小区物业公司一工作人员则称,该小区停车位共有两种,一种是属于开发商的产权车位,定价也由开发商确定。另一种是消防车位,尽管之前公布过租用价格,但目前出租尚未获批,暂时不予出租,“现在有产权车位,但物业无权降价。业主应该找销售部门询问。”
记者向销售部门询问,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地下车位均价30万元,“价格就这样,不能动,有问题找物业。”来回几次,物业与开发商销售部门互相踢皮球。在记者一再要求下,物业才提供了其公司经理办公电话,但连续两天,记者多次拨打无法接通。
据业主们反馈,海淀区物价、住建等部门回应,因住宅小区的车位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开发商有定价权。
3月31日,记者相继联系了北京市发改委及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发改委一负责人回应,该问题应由北京市住建委负责。北京市住建委则表示,他们已就这个问题进行过多次协调和沟通,但因小区车位属于市场定价,故具体问题应联系海淀区住建委。记者多次拨打海淀区住建委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
律师说法
适当降低车位价格 合理利用闲置资源
记者调查获悉,当前住宅小区属于开发商产权的停车位收费确属市场调节,可一边是业主停车难,一边是小区地下车位大量闲置,市场调节如何找到平衡?
北京京硕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涛分析,目前,小区车位一般分产权车位、地面公共车位、人防车位。主要看车位用地,如果是占用公共面积,应为业主共有;如果不是公共面积,应归开发商;如果是人防工程,一般遵循谁投资谁受益原则,这时只有使用权可以出租。
卢涛认为,共有产权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小区内停车位租售价格,也应考虑业主呼声。“具体到该小区,因小区车位属于开发商产权,小区内没有共有产权车位,故市场定价若由开发商一方确定,业主认为价高而望而却步,这不仅会令业主停车受限,高价格造成租售进展缓慢,也不利开发商相关资金的回笼。”
按照我国与北京市相关停车规定,属于开发商产权的车位实行市场调节价。然而,新建小区一般采用人车分流,小区地面不设车位,停车全部转入地下,由开发商拥有的产权车位便成为小区的稀有资源,卢涛建议相关部门介入协调,各方协商合理定价,避免小区车位资源闲置而占用道路停车,共同解决好停车问题。
北青网
最近,本报接海淀区永靓家园多起投诉,称该小区是共有产权住房小区,停车位配比1∶1.2,可因开发商出租车位开出高价,比周边小区高两三倍,业主们直呼太贵。多名业主向北京市、海淀区相关部门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但因住宅小区产权车位出租价格归市场调节,问题迟迟未解决。路上塞得满当当,地下车库空荡荡,甚至有居民在地库内跳广场舞的视频也一度被推上热搜。大家呼吁相关部门介入,协调开发商将停车位每月租金降至一个合理价格,借此盘活停车资源,也为业主停车提供方便。
地下车库车位租金高,居民不爱租。
居民在空荡荡的地下车库跳起广场舞。
反映
“停车费是周边小区的两三倍”
“我们小区是政策房小区,是一项民生工程。”永靓家园业主王先生反映,小区开发商在没与业主协商的前提下,将车位开出“天价”,月租1050元,人防车位980元,销售价格更是高达32万元。“买个车位得花30多万元,价格太高。租用吧,这个价格是周边小区及商业园区车位价格的两到三倍。”
无奈之下,业主们多将车临时停放在小区周边的马路上。一到傍晚,小区周边及东区、西区之间的南北小路两侧,均停满了车辆。“已严重影响行车视线,给小区带来交通隐患。即便如此,小区周边马路边都停满车地方也不够,有业主不得不将车停在小区东南侧茉莉园旁的道路上。”
业主们反映,大家曾将问题反映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相关政府部门,得到的反馈是已和开发商沟通,但该小区地下车库产权归开发商,属市场调节,开发商不同意降价。另外,因开发商为北京建邦中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北京市直属企业,海淀区相关部门协调起来有些难度。“投诉无果,大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机动车乱停造成小区周边拥堵,剐蹭事故频发,而小区内的地下车库却空着,造成资源浪费。”业主李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配套车位有2000余个。有业主将其调查的周边小区房产均价与月租停车费标准交给记者。记者对比发现,位于小区东南侧的茉莉园为中档小区,每平方米房价超9万元,地上车位免费,地下车位每月450元;位于其东侧的中海枫涟小区,房价每平方米超10万元,停车费一年8800元,每月合730元。“我们小区为政策房,房价一平方米才3万多元,车位费却比周边小区都高。”
也有业主呼吁相关部门在小区周边施划停车位,“路边停车一个月停车费才300元。”一名业主说,如果相关部门不施划车位,大家违停担心被贴条,“地下车位价格停不起,路边停车又怕贴条,这就造成大家抢占路边车位,第二天又得匆忙抢道开走,剐蹭多发。”
该小区开发商为北京建邦中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为北京中铁第一太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2021年3月起租售,目前该小区2000余个车位租售数量只有数百个。
探访
地下车位闲置严重
永靓家园分东区、西区,两个居住区域各自独立,中间隔着一条南北向的道路。
记者先到东区地下一层车库。在用绿色标记的B区,记者发现只停有几辆机动车。大多数区域一行行车位施划整齐,地锁直立,地面上一层灰尘。一些停车位旁、地库立柱上还装有立式、壁挂式充电桩。
现场,一业主介绍开发商会将卖出的车位挂上车牌。记者转了一圈,发现挂牌的车位不多。随机选择一处区域计数,在该处施划有20余个车位中,仅有3个车位挂着车牌。
自地下一层进入地下二层,记者看到蓝色E区也空荡荡的,地面上一层灰尘。在E区2043至2048号,记者发现这6个车位上还堆积着纸箱、塑料袋等废旧物品及垃圾。两个黑色大塑料袋内是满满的白色泡沫箱。
进入西区地下车库,地下一层、地下二层车位闲置情况同东区一样。
查看许久,记者终于等到一位车主将车开进地库,该车主告诉记者,买、租车位都太贵。“我用的车位是从邻居家租的。他租了车位后,不常用,便每月便宜200元转租给我。”该名车主称,看着地库内空荡荡的停车位,这种浪费很令人心痛。
在地下车库紫色C区,记者看到一处车行通道被一段蓝白相间的护栏隔离,据观察对比,这里正是老人聚集跳广场舞的地方。“地下车库几乎天天有业主来跳广场舞。”一名业主透露。
地下车库开始销售时,业主李女士最初想买一个,“当时听说最低有28万元的,我就问销售,销售却说最低都30万元以上。”嫌贵不买,李女士称尽管目前已租用了车位,但仍觉车位太贵,“一年光停车费一万多,够我一年养车费了。”
在一栋住宅楼的单元门处,记者看到贴有车位销售《公告》,内容为小区将启动地下二层部分人防车位、产权车位租赁,每个车位每月租金是980元,产权车位每个每月1050元。租赁期限是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5月27日。
今年1月24日,该小区物业公司又张贴《公告》,称小区地下车库将开始销售,但该公告仅公布了临停价格,小型车每15分钟1元。“如果按照一天停10个小时计算,一个月也得1000多元。”业主无奈说。
回应
物业与开发商互相踢皮球
小区车位为何如此定价?对此该小区物业公司一工作人员则称,该小区停车位共有两种,一种是属于开发商的产权车位,定价也由开发商确定。另一种是消防车位,尽管之前公布过租用价格,但目前出租尚未获批,暂时不予出租,“现在有产权车位,但物业无权降价。业主应该找销售部门询问。”
记者向销售部门询问,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地下车位均价30万元,“价格就这样,不能动,有问题找物业。”来回几次,物业与开发商销售部门互相踢皮球。在记者一再要求下,物业才提供了其公司经理办公电话,但连续两天,记者多次拨打无法接通。
据业主们反馈,海淀区物价、住建等部门回应,因住宅小区的车位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开发商有定价权。
3月31日,记者相继联系了北京市发改委及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发改委一负责人回应,该问题应由北京市住建委负责。北京市住建委则表示,他们已就这个问题进行过多次协调和沟通,但因小区车位属于市场定价,故具体问题应联系海淀区住建委。记者多次拨打海淀区住建委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
律师说法
适当降低车位价格 合理利用闲置资源
记者调查获悉,当前住宅小区属于开发商产权的停车位收费确属市场调节,可一边是业主停车难,一边是小区地下车位大量闲置,市场调节如何找到平衡?
北京京硕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涛分析,目前,小区车位一般分产权车位、地面公共车位、人防车位。主要看车位用地,如果是占用公共面积,应为业主共有;如果不是公共面积,应归开发商;如果是人防工程,一般遵循谁投资谁受益原则,这时只有使用权可以出租。
卢涛认为,共有产权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小区内停车位租售价格,也应考虑业主呼声。“具体到该小区,因小区车位属于开发商产权,小区内没有共有产权车位,故市场定价若由开发商一方确定,业主认为价高而望而却步,这不仅会令业主停车受限,高价格造成租售进展缓慢,也不利开发商相关资金的回笼。”
按照我国与北京市相关停车规定,属于开发商产权的车位实行市场调节价。然而,新建小区一般采用人车分流,小区地面不设车位,停车全部转入地下,由开发商拥有的产权车位便成为小区的稀有资源,卢涛建议相关部门介入协调,各方协商合理定价,避免小区车位资源闲置而占用道路停车,共同解决好停车问题。
民生银行贷款疑云:借款人变担保人,80万元去哪儿了? [复制链接]四川省宜宾市市民曹福梅,最近遇上了一桩令她怎么都想不通的官司。3月24日,曹福梅被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16.SH)宜宾分行(以下简称“宜宾分行”)告上了法院。源由,为装修宾馆,曹福梅曾向民生银行宜宾分行签订合同申请80万元贷款。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一直催促她签字摁手印,连合同内容都没看。不过,她不仅没有拿到贷款,反而成了为他人借款的担保人。而曹福梅表示,借款人一个都不认识。“我为啥要用三套房,为不认识的人借款来提供担保呢?”法院一审判决,要求曹福梅及借款人还款。曹福梅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裁定发回重审。红星资本局多次联系民生银行宜宾分行,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复。多位律师接受红星资本局采访时分析认为,该案件疑点较多,建议警方介入调查,再经过法院审判,或许真相才会水落石出。民生银行宜宾分行80万贷款有74万未还民生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还款根据曹福梅提供给红星资本局的裁判文书,2019年4月26日,周韦、雷庆中与民生银行宜宾分行填写并提交了《小微业务授信申请表》,向宜宾分行申请授信金额93万元,曹福梅为担保人,还款方式为按期等额本息,授信用途为经营周转。抵押物为曹福梅的三处房产抵押,申请表中有三人签字。同时,曹福梅与宜宾分行也填写提交了《小微业务授信申请表》。在抵押栏处,三人手写签字摁手印。在该表的声明授权部分,曹福梅在担保人一栏处单独签字摁手印。裁判文书2019年5月17日,宜宾分行与上述三人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80万元,并“划定到指定交易对象高焕杰的账户”,周韦是此次借款的还款人。 借款合同同日,曹福梅与宜宾分行签订《担保合同》。合同约定“曹福梅愿意以其财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财产价值人民币1330000元。”合同载明,曹福梅以位于宜宾市叙州区的三栋房屋为上述借款的抵押物。曹福梅还分别在三份抵押财产清单的抵押人处签字摁手印。同日,曹福梅提交了房产交易(抵押)与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并出具不动产担保具结书。担保书载明“本人自愿将三处不动产,建筑面积共255.76平方米,为周韦、雷庆中、曹福梅贷款作抵押担保,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曹福梅签字摁手印予以确认。2019年5月20日,涉案房屋取得抵押不动产登记证书,载明债务人为周韦、雷庆中、曹福梅,担保主债权数额为80万元。同日,宜宾分行向收款人高焕杰转账80万元,完成了此次借款的出借。之后,周韦通过其银行账户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至2020年5月15日,之后未再偿还借款本息。2020年11月6日,宜宾分行向周韦、雷庆中、曹福梅发送了《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通知书载明:截至2020年11月5日,应偿还贷款金额本金749215.46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及复利32888.83元。 贷款提前到期通随后,宜宾分行向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人还款。担保人提出三大疑问银行未提醒催促签订合约庭审中,周韦对宜宾分行的诉求未异议。据了解,周韦和雷庆中是夫妻关系。裁判文书显示,曹福梅曾到宜宾分行以个人名下三套房产办理个人抵押贷款80万元,用于装修宾馆,并签订了《小微业务授信申请表》。不过,最终她没有申请到一分钱。2021年1月29日,红星资本局曾前往曹福梅的宾馆内,看见装修工人仍在忙碌着装修。“现在宾馆装修所用的东西都是赊的。”曹福梅称。 2021年1月29日,曹福梅的宾馆内还在装修对于该案件,曹福梅提出了三大疑问:第一、签订合约时,银行工作人员为何不提醒?“有天中午12点左右,银行一位工作人员打电话,让我去签合同。”曹福梅称,“整个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一直在催促我,尽快签字摁手印,整个过程并未提醒。”曹福梅称,当时签订约有10多份合约,“那么多文件,即使细看也不可能看过来!”第二、申请的个人贷怎么变成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2020年10月21日,她收到了宜宾分行提供的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才知道申请的该笔贷款在2019年5月20日已经放贷。2020年11月26日,她拿到贷款合同原件。不过,从贷款合同来看,却变成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我当初申请的是个人贷,可为何却变成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呢?”第三、为何要为陌生人提供借款担保?“合同中的借款人周韦、雷庆中、高焕杰三人,我一个都不认识,我为啥要为他们的借款提供担保呢?”曹福梅告诉红星资本局,签合约时,上面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为何最终出现了上述不认识人的名字呢?曹福梅认为,所有的合同是银行工作人员未提醒下催促签订而成,不是自己真实意思表达,从而背上了80万债务,民生银行宜宾分行的行为构成了欺诈。庭审中,她请求法院判定撤销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同时解除对三套房产的抵押。此外,她向法院提起反诉讼,认为自己装修宾馆一事耽搁,损失了64万元,请求法院判定民生银行宜宾分行承担。一审:判决偿还贷款二审:撤销判决发回重审一审裁判文书显示,经过审理,法院认为:上述合同中,三人共同与银行签订了小额授信申请书,也签订了相关文件,且曹福梅认可合同或者文件上其个人签字的真实性,曹福梅未提供基础证据证明签订合同中存在胁迫等情形,从证据链上能够印证涉案金融进款法律关系成立的事实。一审法院判决为:周韦、雷庆中、曹福梅偿还宜宾分行借款本金749215.46元、违约金40000元和利息等,民生银行宜宾分行对抵押不动产登记证书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曹福梅的全部诉讼请求。不过,曹福梅不服一审判决,随即向宜宾市中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裁定:撤销上述法院民事判决,发回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重审。曹福梅表示,“我承认在签合约的过程中,因没有看合同内容,我自身确实有一定的责任。不过,一审的判决结果却让我承担得太多、太重了。”为此,她期待法院重审能够取得一个好的结果。在曹福梅看来,由于该案疑点太多,她希望将此案移交给公安机关调查清楚后再由法院审判。
二审驳回一审民生银行宜宾分行曾在接受红星资本局采访时表示,为保证司法公正性以及对客户个人信息的保护,相关证据材料暂无法提供。对于法院二审裁定重审问题,截至发稿时,宜宾分行暂未给予最新的回应。律师:案件疑点较多最好由警方介入调查截至发稿时,红星资本局一直未联系上案件当事人雷庆中和高焕杰。对于此案,四川仁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陆青青告诉红星资本局,“银行有一套严格的审核程序,各环节需要签字照相合影等。如果曹福梅所说的是事实,银行的工作人员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同时,在陆青青看来,曹福梅既然签字摁手印了,无论是否看合同内容,本人应承担一定责任。“如果曹福梅说谎,不排除其为第三方担保、吃高利息的可能。”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向红星资本局分析称,如果曹福梅说谎,借款人及高焕杰都认识,只是事后不承认。那么,银行就可找相关的客户经理及证据出来指证。另外,如果曹福梅所说是事实,银行的相关工作人员可能涉嫌犯罪,同时其内控存在重大问题。“包括贷款的审核发放程序等方面,存在重大瑕疵。”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张卫平主任律师指出,“如果曹福梅在签合同的过程中,确实被银行工作人员催促,致使自己根本没有时间看具体的合同内容,从而不知道签订了什么,从民事角度而言,可能存在着欺诈、重大误解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那么当事人可以反诉撤销担保合同。同时,从刑事方面而言,本案可能存在套路贷的可能性。”上述律师均认为,该案件由于存在诸多疑点,最好的方式是由警方介入调查。
二审驳回一审民生银行宜宾分行曾在接受红星资本局采访时表示,为保证司法公正性以及对客户个人信息的保护,相关证据材料暂无法提供。对于法院二审裁定重审问题,截至发稿时,宜宾分行暂未给予最新的回应。律师:案件疑点较多最好由警方介入调查截至发稿时,红星资本局一直未联系上案件当事人雷庆中和高焕杰。对于此案,四川仁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陆青青告诉红星资本局,“银行有一套严格的审核程序,各环节需要签字照相合影等。如果曹福梅所说的是事实,银行的工作人员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同时,在陆青青看来,曹福梅既然签字摁手印了,无论是否看合同内容,本人应承担一定责任。“如果曹福梅说谎,不排除其为第三方担保、吃高利息的可能。”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向红星资本局分析称,如果曹福梅说谎,借款人及高焕杰都认识,只是事后不承认。那么,银行就可找相关的客户经理及证据出来指证。另外,如果曹福梅所说是事实,银行的相关工作人员可能涉嫌犯罪,同时其内控存在重大问题。“包括贷款的审核发放程序等方面,存在重大瑕疵。”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张卫平主任律师指出,“如果曹福梅在签合同的过程中,确实被银行工作人员催促,致使自己根本没有时间看具体的合同内容,从而不知道签订了什么,从民事角度而言,可能存在着欺诈、重大误解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那么当事人可以反诉撤销担保合同。同时,从刑事方面而言,本案可能存在套路贷的可能性。”上述律师均认为,该案件由于存在诸多疑点,最好的方式是由警方介入调查。
【工行2.5亿存款不翼而飞】近日,“工行2.5亿存款不翼而飞”事件引起社会各方广泛关注。
受害储户们在多次与中国工商银行沟通和向相关部门的反映后,银保监局也对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异常资金支付业务核查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案件开庭前工行也曾向一位储户给出“三年后再还本息”的解决方案,但受害储户拒绝接受,希望立即拿到现金。
“工行2.5亿存款不翼而飞”引发舆情后,3月18日,工行南宁分行回应公众称,司法机关认定工行南宁分行原高管梁建红的犯罪属个人犯罪行为,不属于职务侵占行为。此前,梁建红是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原经理,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19年5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宁市第一看守所。
受害储户们在多次与中国工商银行沟通和向相关部门的反映后,银保监局也对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异常资金支付业务核查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案件开庭前工行也曾向一位储户给出“三年后再还本息”的解决方案,但受害储户拒绝接受,希望立即拿到现金。
“工行2.5亿存款不翼而飞”引发舆情后,3月18日,工行南宁分行回应公众称,司法机关认定工行南宁分行原高管梁建红的犯罪属个人犯罪行为,不属于职务侵占行为。此前,梁建红是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原经理,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19年5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宁市第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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