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叫日月换新天!——记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榆阳区赵家峁村党支部】春风又绿驼城柳,峁上人家景色好。在这美丽的人间四月天,榆林市榆阳区赵家峁村的蓝天绿树、碧水青山,以及娱乐项目,对周边城市群众有着极大的吸引力。赵家峁的村民,一个个腰肝挺得老直,总是逢人就说:“咱现在的农村大变样了,环境好,产业好,老百姓生活好,谁不说咱峁上好!”2013年以前,赵家峁还是名副其实的贫困村,当时村里的青壮年劳动力几乎全部进城务工,全村大部分耕地闲置荒芜,人均纯收入不足3000元。短短几年时间,赵家峁村就搭上了脱贫致富的快车,瞅准特色产业,进行土地流转,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事业,集体资产超过七千万元,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22260元,成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全力开动改革“航母”
位于榆林城南35公里处的赵家峁村,是典型的黄土丘陵沟壑区。过去,该村多数青壮年进城务工,散居着20多户人家,留守在村内的多为老人、妇女和孩子。多数耕地闲置荒芜,农业发展几近停滞,村里连一条像样的水泥路都没有,稍微下点雨就泥泞不堪。 2013年6月,赵家峁村村民、榆林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张春平高票当选为该村党支部书记。张春平最初的设想,就是建设新农村、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打造村里长远发展的支柱产业,让乡亲们尽快脱贫,过上好日子。但当时村里耕地、林地分布零散,土地多半撂荒,经营权又在各家各户手上。经过多次讨论、开会,村上初步拿出以土地折股流转、动员外出创业能人和全体村民自筹资金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办法。春平郑重承诺:“凡是村民想现金入股的,挣了钱大家按股分红,赔了由我包底。” 于是,全村以现金入股筹措43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初步流转到960亩土地。当年10月推地整地、建设大棚,并成立红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金润园、丰景两个种养合作社。过去的“绺绺田”变成集中连片的大块地,土地面积大幅增加,价值也随着集约化程度的提高而显著提升。如今,来到赵家峁村,沿着水果采摘的指示牌行走,展现在眼前的是28个现代化温棚。棚内的各色水果琳琅满目。村民李三娃头戴遮阳帽,手拿小剪刀,认真细致地修剪着多余的葡萄枝叶。“我们村上为帮助大家伙儿脱贫,修建起了大棚。我从2014年10月开始在这里打工,专门负责修剪、施肥、锄草,每个月能收入2400块钱。” 驻村干部彭庭说:“赵家峁村的改革与发展更离不开党支部书记张春平同志。上任后,他带领村党支部,动员群众筹集现金股、为群众垫资修建新农村、带头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及乡村旅游产业,使赵家峁村发生巨变。”
产权改革掀起“巨浪”
2013年9月,榆阳区委书记苗丰深入赵家峁村实地调研后,决定将解决集体经济滞后、主导产业薄弱、群众增收困难、村民人心涣散等问题,纳入到现代农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建设工作之中去解决,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协调发展,为全区农村改革发展闯出一条新路,以带领更多群众脱贫致富。2014年10月,赵家峁村被确定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9个试点村之一,也是唯一一个传统村落试点。“在村民大会上,听说村里被确定为试点地区,要大力发展村上集体经济,我听了高兴得直拍手,这穷日子终于有个盼头了。”村民闫世翠兴奋地说,自己口袋里的钱变成“股金”,家里的人口、脚下的土地、居住的房屋、付出的劳力,全部变成“股权”,自己的身份也由农民转变成“股民”。 顺利核定了5300亩土地后,村上本着“宜宽则宽”的原则,参照户口、土地、政策、风俗、贡献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做好股权设置工作。这期间,该村的驻村干部、余兴庄办事处司法所所长叶武利也忙着为村民们做好协调与服务的工作,“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决不能让群众吃亏。村上最终通过大幅降低返乡能人资金股股比,提高普通村民土地股股比,并定下原则:人口股和土地股合起来不低于60%。” “土地流转后,种植规模大了,效益就上来了,去年我们家毛收入就有2万多元,这得感谢党支部给咱老百姓选了好路、做了好事。”赵家峁村村民刘开富乐呵呵地说,2016年,村上准备给大家分红,但是同时讨论了全村准备发展乡村旅游,后来就没有分红,用这些钱继续投资打造旅游文化景区,我们都同意了。” 2016年1月,流转土地5300亩,投资900多万元的旅游景区开始上马建设。曾经偏僻落后的赵家峁村,如今乡村旅游热火朝天,每逢节假日,游人如织,好不热闹。
“三产”融合扬帆奋进
赵家峁村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现代农业和文化旅游产业”的决策部署,五年来累计投入7000多万元发展壮大集体产业。 几年来,赵家峁已建成40亩设施果蔬、150亩优质葡萄、500亩山地苹果、30亩酥梨为主的“设施农业及时令水果采摘区”和占地35亩的“现代生态养殖小区”;2016年,依托“中国美丽田园”和“大美榆阳·杏树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发展“文化+”模式农业,以“杏花溪谷·峁上人家”,“老家记忆·难忘乡愁”为特色品牌,打造乡村旅游示范村。2018年以来赵家峁村以“合理的功能布局,完善的基础设施,优美的人居环境、扎实的产业支撑、浓郁的地城特色,丰富的文化内涵”为目标,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标杆村建设,建成了高空滑素、花岗岩滑道、玻璃吊桥、彩虹滑道,水上空中漂流,水上乐园、森林穿越、沙滩浴场、知青窑洞、王震将军住过的窑洞、葡萄酒庄、休闲书吧、农家小院、小吃一条街等娱乐项目,2020年旅游收入达到1300多万元,村集体收入330多万元。 自2013年以来,赵家峁村按照“党建引领、改革先行、产业融合、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的发展思路,大胆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集体经济,近年来,该村先后被确定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国生态文化示范村、陕西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陕西省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村、陕西省水土保持示范村、陕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榆林市产权制度改革示范村、榆林市乡村振兴标杆村等。村书记张春平介绍,赵家峁村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以后,以“股份经济合作社”为纽带,形成了连股、连利、连心的“三连”利益共同体。通过联股,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合作社,变单家独户脱贫为抱团发展脱贫,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变被动脱贫为主动脱贫,2017年实现贫困村退出,2020年贫困户全部高质量脱贫。通过连心,构建“村党支部+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的发展模式,将集体积累资金、财政涉农资金、专项扶贫资金有效整合起来,实现集约化经营、共享化发展。 好日子还在后头呢!在不久的将来,乡村振兴的美好愿景定会在赵家峁这片热土上成为现实,赵家峁村也将成为产业可持续发展、农民可持续增收、农村可持续繁荣的新时代下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的模范标杆。https://t.cn/A6cGUJUk
全力开动改革“航母”
位于榆林城南35公里处的赵家峁村,是典型的黄土丘陵沟壑区。过去,该村多数青壮年进城务工,散居着20多户人家,留守在村内的多为老人、妇女和孩子。多数耕地闲置荒芜,农业发展几近停滞,村里连一条像样的水泥路都没有,稍微下点雨就泥泞不堪。 2013年6月,赵家峁村村民、榆林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张春平高票当选为该村党支部书记。张春平最初的设想,就是建设新农村、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打造村里长远发展的支柱产业,让乡亲们尽快脱贫,过上好日子。但当时村里耕地、林地分布零散,土地多半撂荒,经营权又在各家各户手上。经过多次讨论、开会,村上初步拿出以土地折股流转、动员外出创业能人和全体村民自筹资金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办法。春平郑重承诺:“凡是村民想现金入股的,挣了钱大家按股分红,赔了由我包底。” 于是,全村以现金入股筹措43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初步流转到960亩土地。当年10月推地整地、建设大棚,并成立红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金润园、丰景两个种养合作社。过去的“绺绺田”变成集中连片的大块地,土地面积大幅增加,价值也随着集约化程度的提高而显著提升。如今,来到赵家峁村,沿着水果采摘的指示牌行走,展现在眼前的是28个现代化温棚。棚内的各色水果琳琅满目。村民李三娃头戴遮阳帽,手拿小剪刀,认真细致地修剪着多余的葡萄枝叶。“我们村上为帮助大家伙儿脱贫,修建起了大棚。我从2014年10月开始在这里打工,专门负责修剪、施肥、锄草,每个月能收入2400块钱。” 驻村干部彭庭说:“赵家峁村的改革与发展更离不开党支部书记张春平同志。上任后,他带领村党支部,动员群众筹集现金股、为群众垫资修建新农村、带头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及乡村旅游产业,使赵家峁村发生巨变。”
产权改革掀起“巨浪”
2013年9月,榆阳区委书记苗丰深入赵家峁村实地调研后,决定将解决集体经济滞后、主导产业薄弱、群众增收困难、村民人心涣散等问题,纳入到现代农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建设工作之中去解决,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协调发展,为全区农村改革发展闯出一条新路,以带领更多群众脱贫致富。2014年10月,赵家峁村被确定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9个试点村之一,也是唯一一个传统村落试点。“在村民大会上,听说村里被确定为试点地区,要大力发展村上集体经济,我听了高兴得直拍手,这穷日子终于有个盼头了。”村民闫世翠兴奋地说,自己口袋里的钱变成“股金”,家里的人口、脚下的土地、居住的房屋、付出的劳力,全部变成“股权”,自己的身份也由农民转变成“股民”。 顺利核定了5300亩土地后,村上本着“宜宽则宽”的原则,参照户口、土地、政策、风俗、贡献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做好股权设置工作。这期间,该村的驻村干部、余兴庄办事处司法所所长叶武利也忙着为村民们做好协调与服务的工作,“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决不能让群众吃亏。村上最终通过大幅降低返乡能人资金股股比,提高普通村民土地股股比,并定下原则:人口股和土地股合起来不低于60%。” “土地流转后,种植规模大了,效益就上来了,去年我们家毛收入就有2万多元,这得感谢党支部给咱老百姓选了好路、做了好事。”赵家峁村村民刘开富乐呵呵地说,2016年,村上准备给大家分红,但是同时讨论了全村准备发展乡村旅游,后来就没有分红,用这些钱继续投资打造旅游文化景区,我们都同意了。” 2016年1月,流转土地5300亩,投资900多万元的旅游景区开始上马建设。曾经偏僻落后的赵家峁村,如今乡村旅游热火朝天,每逢节假日,游人如织,好不热闹。
“三产”融合扬帆奋进
赵家峁村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现代农业和文化旅游产业”的决策部署,五年来累计投入7000多万元发展壮大集体产业。 几年来,赵家峁已建成40亩设施果蔬、150亩优质葡萄、500亩山地苹果、30亩酥梨为主的“设施农业及时令水果采摘区”和占地35亩的“现代生态养殖小区”;2016年,依托“中国美丽田园”和“大美榆阳·杏树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发展“文化+”模式农业,以“杏花溪谷·峁上人家”,“老家记忆·难忘乡愁”为特色品牌,打造乡村旅游示范村。2018年以来赵家峁村以“合理的功能布局,完善的基础设施,优美的人居环境、扎实的产业支撑、浓郁的地城特色,丰富的文化内涵”为目标,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标杆村建设,建成了高空滑素、花岗岩滑道、玻璃吊桥、彩虹滑道,水上空中漂流,水上乐园、森林穿越、沙滩浴场、知青窑洞、王震将军住过的窑洞、葡萄酒庄、休闲书吧、农家小院、小吃一条街等娱乐项目,2020年旅游收入达到1300多万元,村集体收入330多万元。 自2013年以来,赵家峁村按照“党建引领、改革先行、产业融合、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的发展思路,大胆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集体经济,近年来,该村先后被确定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国生态文化示范村、陕西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陕西省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村、陕西省水土保持示范村、陕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榆林市产权制度改革示范村、榆林市乡村振兴标杆村等。村书记张春平介绍,赵家峁村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以后,以“股份经济合作社”为纽带,形成了连股、连利、连心的“三连”利益共同体。通过联股,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合作社,变单家独户脱贫为抱团发展脱贫,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变被动脱贫为主动脱贫,2017年实现贫困村退出,2020年贫困户全部高质量脱贫。通过连心,构建“村党支部+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的发展模式,将集体积累资金、财政涉农资金、专项扶贫资金有效整合起来,实现集约化经营、共享化发展。 好日子还在后头呢!在不久的将来,乡村振兴的美好愿景定会在赵家峁这片热土上成为现实,赵家峁村也将成为产业可持续发展、农民可持续增收、农村可持续繁荣的新时代下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的模范标杆。https://t.cn/A6cGUJUk
#案件播报#【姐弟4人因遗嘱争议对簿公堂 #缺少法定要件打印遗嘱无效# 】姐弟四人因对父母生前所立的三份遗嘱有异议,争执不下,故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父母遗产。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适用民法典认定其中一份打印遗嘱缺少法定要件不具备法定效力。
姚氏三姐妹与弟弟姚某因父母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故将姚某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父母遗产。姚母先于姚父去世,姚父生前立有多份遗嘱。第一,公证遗嘱。姚父于2005年立遗嘱载明将通州区某房屋中属于姚父的相应份额及其应继承姚母的遗产份额由姚某继承所有,该遗嘱由北京市通州区某公证处进行公证。第二,自书遗嘱。姚父于2014年书写遗嘱一份,内容为:“姚某一家照顾我的生活。故我自愿将我的工资和房产,我的财产归姚某支配使用。”第三,打印遗嘱。姚父生前就其遗嘱出具补充说明,载明姚父、姚母在生前对家庭财产进行了分配,姚氏三姐妹各分得8万元,所有房产由姚某继承,该份遗嘱除“本人签字”处有姚父的书写签名外,其余内容均为打印字体。
庭审中,姚氏三姐妹对于弟弟姚某提交的上述三份遗嘱的真实性和证明目的提出异议,称遗嘱并非姚父的真实意思表示。姚某则辩称其对登记在母亲名下的涉案房屋有出资,且根据姚父的打印遗嘱,父母生前已就涉案房屋及其他家庭财产进行分配,故该房屋应归姚某单独所有。双方就遗产范围、遗嘱效力及遗产分割产生较大分歧。
本案中,对数份遗嘱效力进行认定是依法分割涉案遗产的重要前提。其中,打印遗嘱系民法典继承编新增的遗嘱形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民法典施行前,遗嘱人以打印方式立的遗嘱,当事人对该遗嘱效力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但是遗产已经在民法典施行前处理完毕的除外。据此,就打印遗嘱的效力认定问题,本案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法院经审理认定,姚父生前所立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符合遗嘱的法定条件,姚氏三姐妹虽主张上述遗嘱并非姚父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佐证,故前述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系有效遗嘱。关于打印遗嘱,因涉案打印遗嘱未注明具体日期,亦无见证人签字,不符合打印遗嘱的要件,故不具备遗嘱的效力。
最终,通州区法院根据在案证据依法认定遗产范围,并优先依照遗嘱,其余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对涉案遗产进行分割。(徐明祺)
姚氏三姐妹与弟弟姚某因父母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故将姚某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父母遗产。姚母先于姚父去世,姚父生前立有多份遗嘱。第一,公证遗嘱。姚父于2005年立遗嘱载明将通州区某房屋中属于姚父的相应份额及其应继承姚母的遗产份额由姚某继承所有,该遗嘱由北京市通州区某公证处进行公证。第二,自书遗嘱。姚父于2014年书写遗嘱一份,内容为:“姚某一家照顾我的生活。故我自愿将我的工资和房产,我的财产归姚某支配使用。”第三,打印遗嘱。姚父生前就其遗嘱出具补充说明,载明姚父、姚母在生前对家庭财产进行了分配,姚氏三姐妹各分得8万元,所有房产由姚某继承,该份遗嘱除“本人签字”处有姚父的书写签名外,其余内容均为打印字体。
庭审中,姚氏三姐妹对于弟弟姚某提交的上述三份遗嘱的真实性和证明目的提出异议,称遗嘱并非姚父的真实意思表示。姚某则辩称其对登记在母亲名下的涉案房屋有出资,且根据姚父的打印遗嘱,父母生前已就涉案房屋及其他家庭财产进行分配,故该房屋应归姚某单独所有。双方就遗产范围、遗嘱效力及遗产分割产生较大分歧。
本案中,对数份遗嘱效力进行认定是依法分割涉案遗产的重要前提。其中,打印遗嘱系民法典继承编新增的遗嘱形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民法典施行前,遗嘱人以打印方式立的遗嘱,当事人对该遗嘱效力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但是遗产已经在民法典施行前处理完毕的除外。据此,就打印遗嘱的效力认定问题,本案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法院经审理认定,姚父生前所立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符合遗嘱的法定条件,姚氏三姐妹虽主张上述遗嘱并非姚父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佐证,故前述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系有效遗嘱。关于打印遗嘱,因涉案打印遗嘱未注明具体日期,亦无见证人签字,不符合打印遗嘱的要件,故不具备遗嘱的效力。
最终,通州区法院根据在案证据依法认定遗产范围,并优先依照遗嘱,其余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对涉案遗产进行分割。(徐明祺)
#黔东南[超话]# 【黔东南这个县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新变化】据社保部门悉知,自2021年1月1日起,黄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有以下六方面新的变化:一是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按照中央确定的全国基础养老最低标准及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州、县两级可根据当地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因素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1、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目前黄平县基础养老金为98元)+(个人账户总额+政府补贴)/139元=实际领取金额。
2、增加高龄人员基础养老金机制: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同,自到龄的次月开始,月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所需资金由州、州、县三级财政按照7:1:2分担,缴得多,待遇好,好养老。
二是增加年限基础养老金机制。在现行政策规定的60岁之前“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的,每超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2.6%”,新规定激励城乡居民缴得多、存得多、多实惠。
三是调整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由现行的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13个档次调整为100元(仅适用于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缴纳)、3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共10个档次。新规定缴得多,存得多,多多益善。
四是完善缴费补贴调整机制。从2021年1月1日起,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按照参保缴费人员当年选择缴费档次金额的10%给予补贴。对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按100元缴费的,保留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不变。所需补贴资金由省、州、县三级财政按各三分之一比例分担。
五是实现个人帐户基金保值增值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工作,实现我省城居民养老基金保值增值,提高个人帐户养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
六是缴费方式的变化。新规定可以到税务部门签约银行网点、微信、支付宝、网上银行等缴费,也可由所在村民委员会代缴上交税务部门。https://t.cn/A6tQUdkz
1、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目前黄平县基础养老金为98元)+(个人账户总额+政府补贴)/139元=实际领取金额。
2、增加高龄人员基础养老金机制: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同,自到龄的次月开始,月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所需资金由州、州、县三级财政按照7:1:2分担,缴得多,待遇好,好养老。
二是增加年限基础养老金机制。在现行政策规定的60岁之前“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的,每超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2.6%”,新规定激励城乡居民缴得多、存得多、多实惠。
三是调整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由现行的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13个档次调整为100元(仅适用于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缴纳)、3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共10个档次。新规定缴得多,存得多,多多益善。
四是完善缴费补贴调整机制。从2021年1月1日起,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按照参保缴费人员当年选择缴费档次金额的10%给予补贴。对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按100元缴费的,保留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不变。所需补贴资金由省、州、县三级财政按各三分之一比例分担。
五是实现个人帐户基金保值增值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工作,实现我省城居民养老基金保值增值,提高个人帐户养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
六是缴费方式的变化。新规定可以到税务部门签约银行网点、微信、支付宝、网上银行等缴费,也可由所在村民委员会代缴上交税务部门。https://t.cn/A6tQUdk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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