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后怎么办】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裁剪20人以上或者裁剪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裁员的目的是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
法定程序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参考案例
案例简介:谢某等30名职工与某公司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2年后,该公司以经营亏损为由,辞退谢某等30名职工。谢某等人不服与公司多次交涉未果,遂向当地劳动保障局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接到谢某等人的举报后,经入调查取证,查明该公司不具备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法定条件,又违反了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法定程序,在此前提下,单方解除谢某等30名职工的劳动合同,属违约行为,并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
案件分析:经济性裁员的情形与条件由法律规定,由于经济性裁员一次性裁掉的员工人数较多,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存在,所以要执行经济性裁员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
本案是一起因用人单位违反经济性减员法律规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某公司解除谢某等26名职工劳动合同时不具备上述法定条件,也未履行法定程序,严重违反经济性裁员有关法律规定,侵害了谢某等30名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第二十七条 本条中的“法定整顿期间”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入的整顿期间。“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可以根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来界定。“报告”仅指说明情况,无批准的含义。“优先录用”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解决方法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需要依法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就说,如果员工不幸沦为被裁减人员的行列,企业是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的。
劳动者认为企业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条件以及经济补偿等因素与公司发生争议的,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口头或书面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温馨提醒
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被裁减的人员优先录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裁剪20人以上或者裁剪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裁员的目的是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
法定程序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参考案例
案例简介:谢某等30名职工与某公司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2年后,该公司以经营亏损为由,辞退谢某等30名职工。谢某等人不服与公司多次交涉未果,遂向当地劳动保障局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接到谢某等人的举报后,经入调查取证,查明该公司不具备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法定条件,又违反了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法定程序,在此前提下,单方解除谢某等30名职工的劳动合同,属违约行为,并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
案件分析:经济性裁员的情形与条件由法律规定,由于经济性裁员一次性裁掉的员工人数较多,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存在,所以要执行经济性裁员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
本案是一起因用人单位违反经济性减员法律规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某公司解除谢某等26名职工劳动合同时不具备上述法定条件,也未履行法定程序,严重违反经济性裁员有关法律规定,侵害了谢某等30名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第二十七条 本条中的“法定整顿期间”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入的整顿期间。“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可以根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来界定。“报告”仅指说明情况,无批准的含义。“优先录用”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解决方法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需要依法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就说,如果员工不幸沦为被裁减人员的行列,企业是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的。
劳动者认为企业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条件以及经济补偿等因素与公司发生争议的,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口头或书面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温馨提醒
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被裁减的人员优先录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2020年犯太岁# 正一上清天心派九天应元雷坛拜太岁法事简介
九天应元雷坛的太岁法事一共分为三个阶段:
1、安镇太岁,点祭神煞,殷帅荡凶。
法师登坛,进行正常的净坛除秽与启师奏告后,将会召将,召请神煞总管,太岁统领,殷大元帅。六十甲子太岁之神,都归殷元帅管理,因此安太岁召奉殷元帅最是如法。
此时可召奉殷帅以及六十甲子太岁尊神、值年太岁尊神、当年值年一切神煞凶煞,以道法安镇,以酒祭奠,以雷法威慑。
2、朝真礼斗,顺星禳煞。
道教中的北斗七元真君的威神圣功非常广大,不能尽述。但是我们从《北斗经》可以知道,北斗真君能判断人间善恶果报的期限,管理着阴司地府是非枉直;有回生注死、消灾度厄的神力,能救度处于种种危难的人们。北斗七元真君能解种种厄难,包括运限迟留,凶星临照等一切不如意和灾厄,朝真礼斗皆可消除。《北斗经》云:老君曰。北辰垂象。而众星拱之。为造化之枢机。作人神之主宰。宣威三界。统御万灵。判人间善恶之期。司阴府是非之目。五行共禀。七政同科。有回死注生之功。有消灾度厄之力。上至帝王。下及庶民。尊卑虽则殊途。命分俱无差别。凡夫在世。迷谬者多。不知身属北斗。命由天府。有灾有患。不知解谢之门。祈福祈生。莫晓归真之路。致使魂神被系。祸患来緾。或重病不痊。或邪妖尅害。连年困笃。累嵗迍邅。塜讼徾呼。先亡复连。或上天谴责。或下鬼诉诬。若有此危厄。如何救解。急须投告北斗。醮谢真君。及转真经。认本命真君。方获安泰。以至康荣。更有深妙。不可尽述。
3、安奉太岁,礼谢神君。
以上都进行完毕后,就要悬挂大家常说的“太岁牌”了,这是一种道教的祈福禄位牌,如图:
传说小年当天,值年太岁神会带领即将接任的太岁神巡视天下道观、道坛,之后巡视奉道人家,最后巡视命犯太岁人家。太岁牌则如同一个账本一样,太岁神会看其中人的名姓等,以此来知道如何护佑。而到送太岁的小年则需要焚化,值年太岁会带着这本“账本”离开上天述职,但依旧没有到立春,还是会继续管理世间的事情的。等到立春当天,则新一任太岁神会在正月初一开始巡视天下,一直到十五结束。因此,太岁牌的作用就是让太岁神知道谁在供奉他,谁在祈求顺利平安。
重点来了,如何将太岁牌如法的安位供奉呢?很多道观和地方都是一贴在墙上就解决了,实际上并非如此,需要一套完整的科仪与朝忏之法。
要先贴好禄牌,在进行请奉安住、奉书阅卷、迎鸾接驾,然后朝礼太岁,忏悔往昔罪业,祈求新的一年中吉祥如意,最后请神回府。
连续在正月十五之前都需要有一套独特的敬香方法,十五之后则正常敬香即可。
提供所需资料,由法师填写上表疏文,上香焚表,本人心诚,无需到场,法事效果一样。
九天应元雷坛的太岁法事一共分为三个阶段:
1、安镇太岁,点祭神煞,殷帅荡凶。
法师登坛,进行正常的净坛除秽与启师奏告后,将会召将,召请神煞总管,太岁统领,殷大元帅。六十甲子太岁之神,都归殷元帅管理,因此安太岁召奉殷元帅最是如法。
此时可召奉殷帅以及六十甲子太岁尊神、值年太岁尊神、当年值年一切神煞凶煞,以道法安镇,以酒祭奠,以雷法威慑。
2、朝真礼斗,顺星禳煞。
道教中的北斗七元真君的威神圣功非常广大,不能尽述。但是我们从《北斗经》可以知道,北斗真君能判断人间善恶果报的期限,管理着阴司地府是非枉直;有回生注死、消灾度厄的神力,能救度处于种种危难的人们。北斗七元真君能解种种厄难,包括运限迟留,凶星临照等一切不如意和灾厄,朝真礼斗皆可消除。《北斗经》云:老君曰。北辰垂象。而众星拱之。为造化之枢机。作人神之主宰。宣威三界。统御万灵。判人间善恶之期。司阴府是非之目。五行共禀。七政同科。有回死注生之功。有消灾度厄之力。上至帝王。下及庶民。尊卑虽则殊途。命分俱无差别。凡夫在世。迷谬者多。不知身属北斗。命由天府。有灾有患。不知解谢之门。祈福祈生。莫晓归真之路。致使魂神被系。祸患来緾。或重病不痊。或邪妖尅害。连年困笃。累嵗迍邅。塜讼徾呼。先亡复连。或上天谴责。或下鬼诉诬。若有此危厄。如何救解。急须投告北斗。醮谢真君。及转真经。认本命真君。方获安泰。以至康荣。更有深妙。不可尽述。
3、安奉太岁,礼谢神君。
以上都进行完毕后,就要悬挂大家常说的“太岁牌”了,这是一种道教的祈福禄位牌,如图:
传说小年当天,值年太岁神会带领即将接任的太岁神巡视天下道观、道坛,之后巡视奉道人家,最后巡视命犯太岁人家。太岁牌则如同一个账本一样,太岁神会看其中人的名姓等,以此来知道如何护佑。而到送太岁的小年则需要焚化,值年太岁会带着这本“账本”离开上天述职,但依旧没有到立春,还是会继续管理世间的事情的。等到立春当天,则新一任太岁神会在正月初一开始巡视天下,一直到十五结束。因此,太岁牌的作用就是让太岁神知道谁在供奉他,谁在祈求顺利平安。
重点来了,如何将太岁牌如法的安位供奉呢?很多道观和地方都是一贴在墙上就解决了,实际上并非如此,需要一套完整的科仪与朝忏之法。
要先贴好禄牌,在进行请奉安住、奉书阅卷、迎鸾接驾,然后朝礼太岁,忏悔往昔罪业,祈求新的一年中吉祥如意,最后请神回府。
连续在正月十五之前都需要有一套独特的敬香方法,十五之后则正常敬香即可。
提供所需资料,由法师填写上表疏文,上香焚表,本人心诚,无需到场,法事效果一样。
#天官赐福[超话]##花怜[超话]##天官赐福动画[超话]##墨香铜臭 天官赐福#
今天动画宣传画出来了,不知道有没有姐妹聊过这个简介。
简介里:
第一,没有提到谢怜第二次飞升、第二次贬谪、第三次飞升,读上去像是第一次贬谪期间遇到的花城。我怀疑是剧情改动较大,如果是字数不够写不下了肯定有别的方法来简化的;
第二,“鬼王”改成了“闇王”(“闇”为“暗”的异体字)。可以理解,魔道动画“鬼”都改成“诡”了。不过“闇王”是“昏昧的君主”的意思,感觉哪里怪怪的。
今天动画宣传画出来了,不知道有没有姐妹聊过这个简介。
简介里:
第一,没有提到谢怜第二次飞升、第二次贬谪、第三次飞升,读上去像是第一次贬谪期间遇到的花城。我怀疑是剧情改动较大,如果是字数不够写不下了肯定有别的方法来简化的;
第二,“鬼王”改成了“闇王”(“闇”为“暗”的异体字)。可以理解,魔道动画“鬼”都改成“诡”了。不过“闇王”是“昏昧的君主”的意思,感觉哪里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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