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未经许可使用摄影师照片2秒被判侵权
北京坏猴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被诉,未经许可在电影《我不是药神》中使用了原告张某拍摄的印度新德里建筑物照片。
法院认为,涉案电影中使用的照片与原告涉案作品画面结构、色彩、拍摄角度、光影基本一致。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侵权。
判决书显示,被告停止涉案侵权行为,赔偿原告张某经济损失2万元并致歉。
北京坏猴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被诉,未经许可在电影《我不是药神》中使用了原告张某拍摄的印度新德里建筑物照片。
法院认为,涉案电影中使用的照片与原告涉案作品画面结构、色彩、拍摄角度、光影基本一致。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侵权。
判决书显示,被告停止涉案侵权行为,赔偿原告张某经济损失2万元并致歉。
【刘翔诉新东方子公司侵犯肖像权获赔】
7 月 7 日,新东方子公司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因侵犯刘翔肖像权,被判赔偿经济损失 6000 元。
本案中,新东方未经刘翔允许在其微信公众号「新东方美国中学留学」文章中使用了数幅刘翔的肖像图片,并附有关于出国留学的商业宣传信息,构成了对刘翔肖像权的侵害。
同期受到关注的,还有电影《我不是药神》的相关公司由于未经创作者允许在电影中使用了其摄影作品,被判处赔偿 2 万元。(界面新闻)
7 月 7 日,新东方子公司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因侵犯刘翔肖像权,被判赔偿经济损失 6000 元。
本案中,新东方未经刘翔允许在其微信公众号「新东方美国中学留学」文章中使用了数幅刘翔的肖像图片,并附有关于出国留学的商业宣传信息,构成了对刘翔肖像权的侵害。
同期受到关注的,还有电影《我不是药神》的相关公司由于未经创作者允许在电影中使用了其摄影作品,被判处赔偿 2 万元。(界面新闻)
#我不是药神# 【《我不是药神》被判侵权,只因使用了一张照片……】2022年7月5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了一份《张列白与北京坏猴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这份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显示,因北京坏猴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电影《我不是药神》中使用了原告在印度新德里旅行期间拍摄的顾特卜塔及其旁边的清真寺照片,原告张列白将电影《我不是药神》的版权方坏猴子公司诉至法院。经审理,朝阳法院认定坏猴子公司的涉案行为侵害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判决其停止涉案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https://t.cn/A6aSApkU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