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d新闻# 10月26日下午,由贵州省企业联合会、贵州省企业家协会主办,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承办的2020贵州企业高峰论坛在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图书馆报告厅隆重召开。
本次论坛由贵州省企业联合会、贵州省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胡正森主持。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理事长,中国企业500强发布办公室主任李建明;第十届贵州省政协副主席、贵州省企业联合会/贵州省企业家协会会长武鸿麟;贵州省地矿局原局长、巡视员李在文;贵州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杨杰;贵州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刘辉;民建贵州省委原副巡视员朱萍;贵州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周仁智;贵州省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处处长刘旭;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经济部部长李太高;贵州省企联副会长、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毕健;贵州省企联副会长、贵州大学明德学院院长王颖华;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党委书记郭林桦等领导及嘉宾;百强企业代表,中央和省级主要新闻界的朋友等共计300多名代表出席了本次高峰论坛。
第一阶段
论坛第一阶段是贵州2020百强企业榜单发布及领导讲话,首先由贵州省企业联合会、贵州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贵州大学明德学院院长王颖华宣读2020贵州百强企业发布词。
贵州省企联副会长、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毕健宣读2020贵州企业100强、民营企业100强榜单,贵州省2020年制造企业100强、服务业企业50强榜单及成长之星企业名单。
接着,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理事长,中国企业500强发布办公室主任李建明发表讲话,李建明副理事长的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贵州百强企业所取得的成绩,对贵州省企联的工作给予高度赞赏,并对贵州企业发展提出的十分宝贵的意见建议。
随后,第十届贵州省政协副主席,贵州省企业联合会、贵州省企业家协会会长武鸿麟做了题为“开拓创新应变革,积极推进贵州大企业发展”的主旨讲话,他在讲话中总结了我省大企业发展的突出特点,希望我省大企业超前规划、埋头苦干,开新局、谋创新,在变革中开创贵州大企业发展的新局面。
第二阶段
论坛第二阶段是企业家主题论坛,企业家代表围绕论坛主题“开新局、谋创新:变革中的贵州大企业发展”发表演讲,分别由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世华,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周贵昌,贵州中天金融城投有限公司副总裁张亦农,正威国际集团贵州区域总经理宋阳,贵州省企联副会长、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毕健等五位代表发表演讲。
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世华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周贵昌
贵州中天金融城投有限公司副总裁张亦农
五位企业家分别从不同角度,详细介绍了所在企业通过努力,坚持又快又好发展取得的成绩。同时,他们对如何加快贵州大企业的发展,提出不少真知灼见和政策建议。企业家们的讲演内容多元丰富、观点鲜明,让现场不时爆发出阵阵掌声。
正威国际集团贵州区域总经理宋阳
贵州省企联副会长,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毕健
第三阶段
论坛第三阶段是贵州省企联培训中心启动和贵州大学明徳学院产教融合大讲堂启动仪式。第十届贵州省政协副主席、贵州省企业联合会/贵州省企业家协会会长武鸿麟,贵州建工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陈世华,贵州省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中勘集团董事长、正和岛贵州岛会长胡正森,贵州企业联合会、贵州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毕健,贵州大学明德学院院长王颖华,贵州大学明徳学院党委书记郭林桦,清华大学EMBA贵州校友会副会长路中宽,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副院长杨波等领导及嘉宾上台共同开启和见证了贵州省企联培训中心启动和贵州大学明德学院产教融合双创大讲堂启动仪式。
贵州省企联培训中心启动
贵州省企联培训中心的成立旨在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和企业家队伍建设,推动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等合作。由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创建的“贵州大学明德学院产教融合双创大讲堂”正式启动,大讲堂活动是为创新高校和企业家开展产教融合的新机制,创建企业和学校共同培养人才的新平台。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产教融合双创大讲堂启动
“贵州百强企业高峰论坛”是贵州企业界的一件年度盛事。通过这项活动,致力于打造汇聚高端资源、研判发展形势、弘扬企业家精神、分享发展经验、推进交流合作的共享平台。据悉,贵州省企联在连续多年成功发布贵州百强企业的基础上,今年排出了“2020贵州企业100强”、“2020贵州民营企业100强”。这是贵州省连续第十五次发布年度100强企业和第六次发布年度民营企业100强榜单;同时,也是第二次发布贵州制造业企业100强、贵州服务业企业50强榜单。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作为2020年贵州省百强企业排序工作的承办单位,也是本次论坛的承办单位。一方面通过发挥专业学术机构专业能力提升了排序的科学性,另一方面通过积极筹备和倾力服务,确保了论坛的圆满完成。此次论坛的举办搭建了学院与企业的交流平台,对我院深入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供了良好契机,对推进学院人才培养、扩大学院的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论坛由贵州省企业联合会、贵州省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胡正森主持。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理事长,中国企业500强发布办公室主任李建明;第十届贵州省政协副主席、贵州省企业联合会/贵州省企业家协会会长武鸿麟;贵州省地矿局原局长、巡视员李在文;贵州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杨杰;贵州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刘辉;民建贵州省委原副巡视员朱萍;贵州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周仁智;贵州省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处处长刘旭;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经济部部长李太高;贵州省企联副会长、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毕健;贵州省企联副会长、贵州大学明德学院院长王颖华;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党委书记郭林桦等领导及嘉宾;百强企业代表,中央和省级主要新闻界的朋友等共计300多名代表出席了本次高峰论坛。
第一阶段
论坛第一阶段是贵州2020百强企业榜单发布及领导讲话,首先由贵州省企业联合会、贵州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贵州大学明德学院院长王颖华宣读2020贵州百强企业发布词。
贵州省企联副会长、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毕健宣读2020贵州企业100强、民营企业100强榜单,贵州省2020年制造企业100强、服务业企业50强榜单及成长之星企业名单。
接着,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理事长,中国企业500强发布办公室主任李建明发表讲话,李建明副理事长的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贵州百强企业所取得的成绩,对贵州省企联的工作给予高度赞赏,并对贵州企业发展提出的十分宝贵的意见建议。
随后,第十届贵州省政协副主席,贵州省企业联合会、贵州省企业家协会会长武鸿麟做了题为“开拓创新应变革,积极推进贵州大企业发展”的主旨讲话,他在讲话中总结了我省大企业发展的突出特点,希望我省大企业超前规划、埋头苦干,开新局、谋创新,在变革中开创贵州大企业发展的新局面。
第二阶段
论坛第二阶段是企业家主题论坛,企业家代表围绕论坛主题“开新局、谋创新:变革中的贵州大企业发展”发表演讲,分别由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世华,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周贵昌,贵州中天金融城投有限公司副总裁张亦农,正威国际集团贵州区域总经理宋阳,贵州省企联副会长、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毕健等五位代表发表演讲。
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世华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周贵昌
贵州中天金融城投有限公司副总裁张亦农
五位企业家分别从不同角度,详细介绍了所在企业通过努力,坚持又快又好发展取得的成绩。同时,他们对如何加快贵州大企业的发展,提出不少真知灼见和政策建议。企业家们的讲演内容多元丰富、观点鲜明,让现场不时爆发出阵阵掌声。
正威国际集团贵州区域总经理宋阳
贵州省企联副会长,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毕健
第三阶段
论坛第三阶段是贵州省企联培训中心启动和贵州大学明徳学院产教融合大讲堂启动仪式。第十届贵州省政协副主席、贵州省企业联合会/贵州省企业家协会会长武鸿麟,贵州建工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陈世华,贵州省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中勘集团董事长、正和岛贵州岛会长胡正森,贵州企业联合会、贵州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毕健,贵州大学明德学院院长王颖华,贵州大学明徳学院党委书记郭林桦,清华大学EMBA贵州校友会副会长路中宽,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副院长杨波等领导及嘉宾上台共同开启和见证了贵州省企联培训中心启动和贵州大学明德学院产教融合双创大讲堂启动仪式。
贵州省企联培训中心启动
贵州省企联培训中心的成立旨在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和企业家队伍建设,推动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等合作。由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创建的“贵州大学明德学院产教融合双创大讲堂”正式启动,大讲堂活动是为创新高校和企业家开展产教融合的新机制,创建企业和学校共同培养人才的新平台。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产教融合双创大讲堂启动
“贵州百强企业高峰论坛”是贵州企业界的一件年度盛事。通过这项活动,致力于打造汇聚高端资源、研判发展形势、弘扬企业家精神、分享发展经验、推进交流合作的共享平台。据悉,贵州省企联在连续多年成功发布贵州百强企业的基础上,今年排出了“2020贵州企业100强”、“2020贵州民营企业100强”。这是贵州省连续第十五次发布年度100强企业和第六次发布年度民营企业100强榜单;同时,也是第二次发布贵州制造业企业100强、贵州服务业企业50强榜单。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作为2020年贵州省百强企业排序工作的承办单位,也是本次论坛的承办单位。一方面通过发挥专业学术机构专业能力提升了排序的科学性,另一方面通过积极筹备和倾力服务,确保了论坛的圆满完成。此次论坛的举办搭建了学院与企业的交流平台,对我院深入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供了良好契机,对推进学院人才培养、扩大学院的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山西##曝光# 【山西交警曝光典型案例提示“两节”期间杜绝酒驾】国庆、中秋将至。与往年不同,今年“两节”假期叠加,出现8天长假期。长假期使更多人有了驾车出游计划,而农村地区也进入最为繁忙的秋收时节。9月21日,山西省公安厅曝光11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提醒驾驶人:“两节”期间要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确保平平安安出门旅游,欢欢喜喜团聚过节。
案例1:多项违法集一身,任性司机上路被查
9月17日,长治壶关交警查处一起重型自卸货车无牌,驾驶人酒驾且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重点违法。当日16时30分,民警发现一辆无号牌重型自卸货车,遂拦截检查。刚靠近货车民警就闻到酒味儿,便立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人武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称未携带。通过查询,民警发现武某某确是一名持有A2驾驶证的驾驶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武某某所驾驶车辆未悬挂号牌、酒驾、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等违法,做出罚款1400元、记25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A2驾驶证被降级的处罚。
案例2:醉驾司机遇查 主动停车要求检测
9月17日13时,阳泉盂县公安交警在县城对重点交通违法进行检查时,一辆黄色小轿车靠边停下。见到这一幕,民警以为这辆车是来接人的。就在民警准备询问时,驾驶员王某军直接来到民警面前说:自己喝酒了让测下酒精含量。
经两次呼气酒精测试,驾驶人王某军血液中酒精含量分别为228mg/100ml和232mg/100ml。后经专业机构对王某军进行血液酒精含量鉴定,结果为255.35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王某军还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法。
案例3:醉酒驾驶无牌摩托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月15日19时,金某酒后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晋城泽州交警拦停检査。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金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5mg/100m1。随后,晋城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结果显示,金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4.4mg/100m1。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4:运城交警查处隔夜酒驾
9月12日,运城垣曲交警查处一起酒驾无牌四轮电动汽车交通违法。让司机韩某某倍感委屈的是:他以为前晚喝酒休息后,第二天再开车还是被民警按酒驾处罚。
当日10时,民警在对韩某某所驾驶车辆检查时,闻到酒味,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6mg/100ml。面对测试结果,韩某某一脸惊愕,表示自己早晨没喝酒。民警再三询问,韩某某才意识到可能是“隔夜酒”惹的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韩某某酒后驾驶无牌四轮电动汽车做出记24分、罚款1200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暂扣机动车的处罚。
案例5:太原交警查处酒驾女司机
9月10日,太原公安交警迎泽二大队民警在辖区专项整治酒驾违法。当晋A07XXX小轿车经过设卡处,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时,发现驾驶员为女性,但车内有酒味。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21.4mg/100ml,属饮酒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扣留了女司机驾驶证、将车辆移放到停车场并对其做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罚。
案例6:临汾交警夜查酒驾 男子15次“花式”吹气
9月10日晚,临汾尧都公安交警在108国道华康路口开展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统一查处行动。21时,民警在对晋MZS***号小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王某英有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时,王某英却耍起小聪明,上演“花式吹气”。经民警多次耐心劝导,驾驶人王某英终于在连续吹气15次后,成功完成测试。经检测,王某英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2.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民警给予王某英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7:经不住劝酒开怀畅饮 酒驾苦果自己尝
9月6日22时,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民警在永济收费站开展“酒驾夜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缓缓驶来。当驾驶员王某摇下车窗时接受检查时,酒味迎面扑来。民警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显示驾驶员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看到酒检数值,王某一脸懊悔!原来,王某晚上去参加宴会,由于要开车回家已经做好不喝酒打算。但最终抹不过朋友劝酒,遂与大家畅饮,没想到被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王某予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8:吕梁交警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
9月3日16时,吕梁方山公安交警接指令称,在209国道有人酒驾闹事。民警将闹事者薛某某带回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66.6mg/100ml。随后,民警又将薛某某带到医院抽取血样并交相关部门鉴定。鉴定结果为:薛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87.3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薛某某承认:酒驾回家时,因感觉半挂车挡路遂加速超车并拦截,遂后与半挂车驾驶员发生争执对方报警。
案例9:高速交警查处酒驾违法
9月3日,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七大队民警在五台南收费站查处夜间疲劳驾驶及酒驾违法。22时30分,张某驾驶晋A933**号车驶入民警视线。民警将其拦下进行检查时,闻到浓烈酒味。张某称副驾驶喝了酒,自己没喝。当看到民警要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时,张某才承认自己喝了啤酒。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令人惋惜的是,张某除受到驾驶证记分、罚款外,原持有的A2驾驶证也将受到降级处理。
案例10:无证酒驾报假名字 交警查询揭露谎言
9月3日,忻州岢岚公安交警在辖区开展查处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统一行动。23时40分,民警在对晋HQH7**小车驾驶人进行酒驾排查时,发现驾驶员有酒味。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驾驶员身份核查时,男子只报名字迟迟不肯报身份证号。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时,男子称未随身携带任何证件。经核实,男子所提供的姓名是假的。在民警说服下,男子王某柱交代了真实身份并承认当晚聚餐时喝白酒和啤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王某柱做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
案例11:六旬老汉无证酒驾被查 称技术好酒后开车没事
9月3日,朔州平鲁公安交警查处一名六旬老人无证酒驾严重交通违法。
当日21时40分,民警在卡点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晋F8***3小轿车行迹可疑,遂拦截检查。询问时,安姓驾驶人对酒驾没有狡辩,并称自己60岁,开车技术好,从没出过事故。听完老人的话,民警一身冷汗。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安姓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酒后驾车。经查询,民警发现驾驶人安某没有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安某无证且酒后驾驶违法给予罚款3000元的处罚。
案例1:多项违法集一身,任性司机上路被查
9月17日,长治壶关交警查处一起重型自卸货车无牌,驾驶人酒驾且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重点违法。当日16时30分,民警发现一辆无号牌重型自卸货车,遂拦截检查。刚靠近货车民警就闻到酒味儿,便立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人武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称未携带。通过查询,民警发现武某某确是一名持有A2驾驶证的驾驶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武某某所驾驶车辆未悬挂号牌、酒驾、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等违法,做出罚款1400元、记25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A2驾驶证被降级的处罚。
案例2:醉驾司机遇查 主动停车要求检测
9月17日13时,阳泉盂县公安交警在县城对重点交通违法进行检查时,一辆黄色小轿车靠边停下。见到这一幕,民警以为这辆车是来接人的。就在民警准备询问时,驾驶员王某军直接来到民警面前说:自己喝酒了让测下酒精含量。
经两次呼气酒精测试,驾驶人王某军血液中酒精含量分别为228mg/100ml和232mg/100ml。后经专业机构对王某军进行血液酒精含量鉴定,结果为255.35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王某军还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法。
案例3:醉酒驾驶无牌摩托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月15日19时,金某酒后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晋城泽州交警拦停检査。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金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5mg/100m1。随后,晋城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结果显示,金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4.4mg/100m1。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4:运城交警查处隔夜酒驾
9月12日,运城垣曲交警查处一起酒驾无牌四轮电动汽车交通违法。让司机韩某某倍感委屈的是:他以为前晚喝酒休息后,第二天再开车还是被民警按酒驾处罚。
当日10时,民警在对韩某某所驾驶车辆检查时,闻到酒味,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6mg/100ml。面对测试结果,韩某某一脸惊愕,表示自己早晨没喝酒。民警再三询问,韩某某才意识到可能是“隔夜酒”惹的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韩某某酒后驾驶无牌四轮电动汽车做出记24分、罚款1200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暂扣机动车的处罚。
案例5:太原交警查处酒驾女司机
9月10日,太原公安交警迎泽二大队民警在辖区专项整治酒驾违法。当晋A07XXX小轿车经过设卡处,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时,发现驾驶员为女性,但车内有酒味。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21.4mg/100ml,属饮酒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扣留了女司机驾驶证、将车辆移放到停车场并对其做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罚。
案例6:临汾交警夜查酒驾 男子15次“花式”吹气
9月10日晚,临汾尧都公安交警在108国道华康路口开展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统一查处行动。21时,民警在对晋MZS***号小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王某英有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时,王某英却耍起小聪明,上演“花式吹气”。经民警多次耐心劝导,驾驶人王某英终于在连续吹气15次后,成功完成测试。经检测,王某英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2.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民警给予王某英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7:经不住劝酒开怀畅饮 酒驾苦果自己尝
9月6日22时,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民警在永济收费站开展“酒驾夜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缓缓驶来。当驾驶员王某摇下车窗时接受检查时,酒味迎面扑来。民警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显示驾驶员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看到酒检数值,王某一脸懊悔!原来,王某晚上去参加宴会,由于要开车回家已经做好不喝酒打算。但最终抹不过朋友劝酒,遂与大家畅饮,没想到被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王某予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8:吕梁交警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
9月3日16时,吕梁方山公安交警接指令称,在209国道有人酒驾闹事。民警将闹事者薛某某带回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66.6mg/100ml。随后,民警又将薛某某带到医院抽取血样并交相关部门鉴定。鉴定结果为:薛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87.3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薛某某承认:酒驾回家时,因感觉半挂车挡路遂加速超车并拦截,遂后与半挂车驾驶员发生争执对方报警。
案例9:高速交警查处酒驾违法
9月3日,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七大队民警在五台南收费站查处夜间疲劳驾驶及酒驾违法。22时30分,张某驾驶晋A933**号车驶入民警视线。民警将其拦下进行检查时,闻到浓烈酒味。张某称副驾驶喝了酒,自己没喝。当看到民警要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时,张某才承认自己喝了啤酒。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令人惋惜的是,张某除受到驾驶证记分、罚款外,原持有的A2驾驶证也将受到降级处理。
案例10:无证酒驾报假名字 交警查询揭露谎言
9月3日,忻州岢岚公安交警在辖区开展查处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统一行动。23时40分,民警在对晋HQH7**小车驾驶人进行酒驾排查时,发现驾驶员有酒味。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驾驶员身份核查时,男子只报名字迟迟不肯报身份证号。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时,男子称未随身携带任何证件。经核实,男子所提供的姓名是假的。在民警说服下,男子王某柱交代了真实身份并承认当晚聚餐时喝白酒和啤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王某柱做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
案例11:六旬老汉无证酒驾被查 称技术好酒后开车没事
9月3日,朔州平鲁公安交警查处一名六旬老人无证酒驾严重交通违法。
当日21时40分,民警在卡点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晋F8***3小轿车行迹可疑,遂拦截检查。询问时,安姓驾驶人对酒驾没有狡辩,并称自己60岁,开车技术好,从没出过事故。听完老人的话,民警一身冷汗。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安姓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酒后驾车。经查询,民警发现驾驶人安某没有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安某无证且酒后驾驶违法给予罚款3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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