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曝光|吉首市人民法院关于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告(第四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将下列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除依法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住宿星级宾馆、购买不动产、出入境及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外,各相关单位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资质认证、国家单位和金融单位任职、入伍入党、公务员招考、职务晋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和惩戒。对仍不履行义务的,本院还将依法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拒执犯罪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希望相关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欢迎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及其人身下落和财产线索。举报电话:0743-8677371。
2022年6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将下列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除依法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住宿星级宾馆、购买不动产、出入境及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外,各相关单位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资质认证、国家单位和金融单位任职、入伍入党、公务员招考、职务晋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和惩戒。对仍不履行义务的,本院还将依法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拒执犯罪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希望相关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欢迎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及其人身下落和财产线索。举报电话:0743-8677371。
2022年6月
#七中法资讯# 能力作风建设年|曝光!七台河中院公布2022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
为进一步制裁规避、抗拒执行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七台河中院将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发布,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为进一步制裁规避、抗拒执行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七台河中院将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发布,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七中法资讯# 能力作风建设年|曝光!七台河中院公布2022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进一步制裁规避、抗拒执行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七台河中院将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发布,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
为进一步制裁规避、抗拒执行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七台河中院将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发布,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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