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要求员工签订“违法协议”——南湾街道办立信工业区群体

copyright12019-06-18 14:35
摘要:龙岗区南湾街道办立信染整搬迁强制员工离职,另立名目、第三方、分期三年且有条件的“补偿”
立信染整机械(深圳)有限公司原是港资企业,员工、工厂与深圳共同走过30余年,成长为今天全球首屈一指的纺机工业巨头,多年前被央企垂青并控股,老总是中国恒天(副部级央企、现属中国机械工业集团)直接委派的厅级领导。
根据城市规划及公司发展的需要,经过近十年的旧改和筹备,现工厂正逐步搬迁至中山,却要求几千名员工强制离职、另立名目且由第三方进行所谓“补偿”、分期三年、有条件的支付。如此明显、如此规模的违法行为,在深圳简直闻所未闻,相信对过来控制事态的龙岗区政府、公安局、“劳动局”、南湾街道办人员的认知都是一个挑战,但他们也都见不上该央企老总一面。
如附图《关于妥善处理立信工业区群体事件的告知函》示,6月6日龙岗区更新局组织召开《立信染整机械(深圳)有限公司搬迁问题研讨会》,该企业拒不参加;各部门到现场进行协调,也无法见到该企业负责人,只能寄希望于市领导出面。
另据网上报道,该央企老总也曾在青岛纺织和青岛宏大领导搬迁工厂事宜并“大获全胜”、屡试不爽,在互联网公开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均可看到他与工人的劳动纠纷与争议文书。正由此,让他疯狂的敢于在超一线、行政效率全国领先的深圳妄图如法炮制,不惜酿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如此明显的强行违法?殊不知自己掌舵的是在深圳营业的港股上市公司,罔顾深圳法制社会和港股投资人,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复制沉疴痼疾,将Ta企毒瘤带到改革的前沿阵地吗?
协议内容:**要求千余名员工强制离职、另立名目且由第三方“补偿”、分期三年、有条件的支付**
1.先交辞工单再签这种合约不违法?签了辞工书就和原单位没关系了,谁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不按劳动法,另立名目“补偿”,并且是第三方的,恐不受法律保护;
3.“补偿”分期三年、有条件的支付。(分期36个月支付,在此期间不能违规违纪,否则无赔偿,离职自动无赔偿)如此制定苛刻条件,三年里不满足即不赔偿,完全违背劳动法的要求。
目前,该工厂一线员工千余名仍在厂区纠集,该企业披露公告表示生产已转移至中山,然生产设备均还被工友日夜值班“封锁”在深圳厂区,足可见该企业仍然采取如在青岛对待企业员工一贯的拖延、搁置的处理态度。
希望市政府及部门能够及时介入,督促该企业遵守劳动法,积极沟通、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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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龙岗区南湾街道办立信染整搬迁强制员工离职,另立名目、第三方、分期三年且有条件的“补偿”
立信染整机械(深圳)有限公司原是港资企业,员工、工厂与深圳共同走过30余年,成长为今天全球首屈一指的纺机工业巨头,多年前被央企垂青并控股,老总是中国恒天(副部级央企、现属中国机械工业集团)直接委派的厅级领导。
根据城市规划及公司发展的需要,经过近十年的旧改和筹备,现工厂正逐步搬迁至中山,却要求几千名员工强制离职、另立名目且由第三方进行所谓“补偿”、分期三年、有条件的支付。如此明显、如此规模的违法行为,在深圳简直闻所未闻,相信对过来控制事态的龙岗区政府、公安局、“劳动局”、南湾街道办人员的认知都是一个挑战,但他们也都见不上该央企老总一面。
如附图《关于妥善处理立信工业区群体事件的告知函》示,6月6日龙岗区更新局组织召开《立信染整机械(深圳)有限公司搬迁问题研讨会》,该企业拒不参加;各部门到现场进行协调,也无法见到该企业负责人,只能寄希望于市领导出面。
另据网上报道,该央企老总也曾在青岛纺织和青岛宏大领导搬迁工厂事宜并“大获全胜”、屡试不爽,在互联网公开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均可看到他与工人的劳动纠纷与争议文书。正由此,让他疯狂的敢于在超一线、行政效率全国领先的深圳妄图如法炮制,不惜酿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如此明显的强行违法?殊不知自己掌舵的是在深圳营业的港股上市公司,罔顾深圳法制社会和港股投资人,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复制沉疴痼疾,将Ta企毒瘤带到改革的前沿阵地吗?
协议内容:**要求千余名员工强制离职、另立名目且由第三方“补偿”、分期三年、有条件的支付**
1.先交辞工单再签这种合约不违法?签了辞工书就和原单位没关系了,谁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不按劳动法,另立名目“补偿”,并且是第三方的,恐不受法律保护;
3.“补偿”分期三年、有条件的支付。(分期36个月支付,在此期间不能违规违纪,否则无赔偿,离职自动无赔偿)如此制定苛刻条件,三年里不满足即不赔偿,完全违背劳动法的要求。
目前,该工厂一线员工千余名仍在厂区纠集,该企业披露公告表示生产已转移至中山,然生产设备均还被工友日夜值班“封锁”在深圳厂区,足可见该企业仍然采取如在青岛对待企业员工一贯的拖延、搁置的处理态度。
希望市政府及部门能够及时介入,督促该企业遵守劳动法,积极沟通、妥善处理。
工厂搬迁要求员工签订“违法协议”——南湾街道办立信工业区群体
摘要:龙岗区南湾街道办立信染整搬迁强制员工离职,另立名目、第三方、分期三年且有条件的“补偿”
立信染整机械(深圳)有限公司原是港资企业,员工、工厂与深圳共同走过30余年,成长为今天全球首屈一指的纺机工业巨头,多年前被央企垂青并控股,老总是中国恒天(副部级央企、现属中国机械工业集团)直接委派的厅级领导。
根据城市规划及公司发展的需要,经过近十年的旧改和筹备,现工厂正逐步搬迁至中山,却要求几千名员工强制离职、另立名目且由第三方进行所谓“补偿”、分期三年、有条件的支付。如此明显、如此规模的违法行为,在深圳简直闻所未闻,相信对过来控制事态的龙岗区政府、公安局、“劳动局”、南湾街道办人员的认知都是一个挑战,但他们也都见不上该央企老总一面。
如附图《关于妥善处理立信工业区群体事件的告知函》示,6月6日龙岗区更新局组织召开《立信染整机械(深圳)有限公司搬迁问题研讨会》,该企业拒不参加;各部门到现场进行协调,也无法见到该企业负责人,只能寄希望于市领导出面。
另据网上报道,该央企老总也曾在青岛纺织和青岛宏大领导搬迁工厂事宜并“大获全胜”、屡试不爽,在互联网公开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均可看到他与工人的劳动纠纷与争议文书。正由此,让他疯狂的敢于在超一线、行政效率全国领先的深圳妄图如法炮制,不惜酿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如此明显的强行违法?殊不知自己掌舵的是在深圳营业的港股上市公司,罔顾深圳法制社会和港股投资人,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复制沉疴痼疾,将Ta企毒瘤带到改革的前沿阵地吗?
协议内容:**要求千余名员工强制离职、另立名目且由第三方“补偿”、分期三年、有条件的支付**
1.先交辞工单再签这种合约不违法?签了辞工书就和原单位没关系了,谁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不按劳动法,另立名目“补偿”,并且是第三方的,恐不受法律保护;
3.“补偿”分期三年、有条件的支付。(分期36个月支付,在此期间不能违规违纪,否则无赔偿,离职自动无赔偿)如此制定苛刻条件,三年里不满足即不赔偿,完全违背劳动法的要求。
目前,该工厂一线员工千余名仍在厂区纠集,该企业披露公告表示生产已转移至中山,然生产设备均还被工友日夜值班“封锁”在深圳厂区,足可见该企业仍然采取如在青岛对待企业员工一贯的拖延、搁置的处理态度。
希望市政府及部门能够及时介入,督促该企业遵守劳动法,积极沟通、妥善处理。
#恒天立信##维权##冀新#
摘要:龙岗区南湾街道办立信染整搬迁强制员工离职,另立名目、第三方、分期三年且有条件的“补偿”
立信染整机械(深圳)有限公司原是港资企业,员工、工厂与深圳共同走过30余年,成长为今天全球首屈一指的纺机工业巨头,多年前被央企垂青并控股,老总是中国恒天(副部级央企、现属中国机械工业集团)直接委派的厅级领导。
根据城市规划及公司发展的需要,经过近十年的旧改和筹备,现工厂正逐步搬迁至中山,却要求几千名员工强制离职、另立名目且由第三方进行所谓“补偿”、分期三年、有条件的支付。如此明显、如此规模的违法行为,在深圳简直闻所未闻,相信对过来控制事态的龙岗区政府、公安局、“劳动局”、南湾街道办人员的认知都是一个挑战,但他们也都见不上该央企老总一面。
如附图《关于妥善处理立信工业区群体事件的告知函》示,6月6日龙岗区更新局组织召开《立信染整机械(深圳)有限公司搬迁问题研讨会》,该企业拒不参加;各部门到现场进行协调,也无法见到该企业负责人,只能寄希望于市领导出面。
另据网上报道,该央企老总也曾在青岛纺织和青岛宏大领导搬迁工厂事宜并“大获全胜”、屡试不爽,在互联网公开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均可看到他与工人的劳动纠纷与争议文书。正由此,让他疯狂的敢于在超一线、行政效率全国领先的深圳妄图如法炮制,不惜酿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如此明显的强行违法?殊不知自己掌舵的是在深圳营业的港股上市公司,罔顾深圳法制社会和港股投资人,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复制沉疴痼疾,将Ta企毒瘤带到改革的前沿阵地吗?
协议内容:**要求千余名员工强制离职、另立名目且由第三方“补偿”、分期三年、有条件的支付**
1.先交辞工单再签这种合约不违法?签了辞工书就和原单位没关系了,谁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不按劳动法,另立名目“补偿”,并且是第三方的,恐不受法律保护;
3.“补偿”分期三年、有条件的支付。(分期36个月支付,在此期间不能违规违纪,否则无赔偿,离职自动无赔偿)如此制定苛刻条件,三年里不满足即不赔偿,完全违背劳动法的要求。
目前,该工厂一线员工千余名仍在厂区纠集,该企业披露公告表示生产已转移至中山,然生产设备均还被工友日夜值班“封锁”在深圳厂区,足可见该企业仍然采取如在青岛对待企业员工一贯的拖延、搁置的处理态度。
希望市政府及部门能够及时介入,督促该企业遵守劳动法,积极沟通、妥善处理。
#恒天立信##维权##冀新#
工厂搬迁要求员工签订“违法协议”——南湾街道办立信工业区群体事件
摘要:龙岗区南湾街道办立信染整搬迁强制员工离职,另立名目、第三方、分期三年且有条件的“补偿”
立信染整机械(深圳)有限公司原是港资企业,员工、工厂与深圳共同走过30余年,成长为今天全球首屈一指的纺机工业巨头,多年前被央企垂青并控股,老总是中国恒天(副部级央企、现属中国机械工业集团)直接委派的厅级领导。
根据城市规划及公司发展的需要,经过近十年的旧改和筹备,现工厂正逐步搬迁至中山,却要求几千名员工强制离职、另立名目且由第三方进行所谓“补偿”、分期三年、有条件的支付。如此明显、如此规模的违法行为,在深圳简直闻所未闻,相信对过来控制事态的龙岗区政府、公安局、“劳动局”、南湾街道办人员的认知都是一个挑战,但他们也都见不上该央企老总一面。
如附图《关于妥善处理立信工业区群体事件的告知函》示,6月6日龙岗区更新局组织召开《立信染整机械(深圳)有限公司搬迁问题研讨会》,该企业拒不参加;各部门到现场进行协调,也无法见到该企业负责人,只能寄希望于市领导出面。
另据网上报道,该央企老总也曾在青岛纺织和青岛宏大领导搬迁工厂事宜并“大获全胜”、屡试不爽,在互联网公开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均可看到他与工人的劳动纠纷与争议文书。正由此,让他疯狂的敢于在超一线、行政效率全国领先的深圳妄图如法炮制,不惜酿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如此明显的强行违法?殊不知自己掌舵的是在深圳营业的港股上市公司,罔顾深圳法制社会和港股投资人,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复制沉疴痼疾,将Ta企毒瘤带到改革的前沿阵地吗?
协议内容:**要求千余名员工强制离职、另立名目且由第三方“补偿”、分期三年、有条件的支付**
1.先交辞工单再签这种合约不违法?签了辞工书就和原单位没关系了,谁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不按劳动法,另立名目“补偿”,并且是第三方的,恐不受法律保护;
3.“补偿”分期三年、有条件的支付。(分期36个月支付,在此期间不能违规违纪,否则无赔偿,离职自动无赔偿)如此制定苛刻条件,三年里不满足即不赔偿,完全违背劳动法的要求。
目前,该工厂一线员工千余名仍在厂区纠集,该企业披露公告表示生产已转移至中山,然生产设备均还被工友日夜值班“封锁”在深圳厂区,足可见该企业仍然采取如在青岛对待企业员工一贯的拖延、搁置的处理态度。
希望市政府及部门能够及时介入,督促该企业遵守劳动法,积极沟通、妥善处理。
摘要:龙岗区南湾街道办立信染整搬迁强制员工离职,另立名目、第三方、分期三年且有条件的“补偿”
立信染整机械(深圳)有限公司原是港资企业,员工、工厂与深圳共同走过30余年,成长为今天全球首屈一指的纺机工业巨头,多年前被央企垂青并控股,老总是中国恒天(副部级央企、现属中国机械工业集团)直接委派的厅级领导。
根据城市规划及公司发展的需要,经过近十年的旧改和筹备,现工厂正逐步搬迁至中山,却要求几千名员工强制离职、另立名目且由第三方进行所谓“补偿”、分期三年、有条件的支付。如此明显、如此规模的违法行为,在深圳简直闻所未闻,相信对过来控制事态的龙岗区政府、公安局、“劳动局”、南湾街道办人员的认知都是一个挑战,但他们也都见不上该央企老总一面。
如附图《关于妥善处理立信工业区群体事件的告知函》示,6月6日龙岗区更新局组织召开《立信染整机械(深圳)有限公司搬迁问题研讨会》,该企业拒不参加;各部门到现场进行协调,也无法见到该企业负责人,只能寄希望于市领导出面。
另据网上报道,该央企老总也曾在青岛纺织和青岛宏大领导搬迁工厂事宜并“大获全胜”、屡试不爽,在互联网公开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均可看到他与工人的劳动纠纷与争议文书。正由此,让他疯狂的敢于在超一线、行政效率全国领先的深圳妄图如法炮制,不惜酿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如此明显的强行违法?殊不知自己掌舵的是在深圳营业的港股上市公司,罔顾深圳法制社会和港股投资人,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复制沉疴痼疾,将Ta企毒瘤带到改革的前沿阵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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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交辞工单再签这种合约不违法?签了辞工书就和原单位没关系了,谁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2.不按劳动法,另立名目“补偿”,并且是第三方的,恐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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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工厂一线员工千余名仍在厂区纠集,该企业披露公告表示生产已转移至中山,然生产设备均还被工友日夜值班“封锁”在深圳厂区,足可见该企业仍然采取如在青岛对待企业员工一贯的拖延、搁置的处理态度。
希望市政府及部门能够及时介入,督促该企业遵守劳动法,积极沟通、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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