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重磅新政:公寓不得小于45㎡!“偷面积”等或将计入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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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昨日市规划资源局、市房产局、市建委和市城管局联合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
此政策旨在加强南京市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的长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市场公平。
该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此次涉及众多亮点,分别为:
1、地上商办建筑自持比例不小于50%;
2、酒店式公寓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45平方米;
3、商办项目涉及虚假宣传、违规销售、偷面积等违法行为的,及时按职责查处,并计入征信。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
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
第一条 为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市场公平公正,引导城市功能和商办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范围内在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商办混合用地、工业用地、生产研发用地等非居住用地上的商业、办公建筑,或者在居住用地上配建的商业、办公建筑(以下简称“商办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其它非住宅类项目应参照执行(第五条除外)。
第三条 规划资源部门应对商办项目总量进行评估,根据区域位置和存量情况,科学规划商办用地规模,提高商办用地的功能混合性,适度增加商办用地中酒店式公寓的配比,鼓励自持经营,确保规划供给与市场需求有机结合。
第四条 针对商办项目,应严格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合同中应增加禁止条款“受让人擅自改变土地性质、规划用途,将商办项目改为‘类住宅’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 地上建筑总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办项目,地上商办建筑自持比例不小于50%,可配建不大于地上商办建筑面积30%的酒店式公寓(可分割销售);5000平方米以下的,地上商办建筑自持比例不小于50%;政府设立的各类园区内的商办项目,自持比例可在出让合同中另行设定。
第六条 商办项目可分割销售部分,可分割销售的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配建酒店式公寓可分割销售的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45平方米;地下空间(停车位除外)不得分割销售。规划用途记载为菜场、超市、酒店、旅馆、度假村、文化娱乐设施等不得分割销售。
第七条 规划资源部门对商办项目的审查,除严格按照《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办法》(宁规规范字〔2017〕3号)的规定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外,还应审查以下内容:
(一)建筑平面布局及各功能面积配置比例应符合商业、办公使用需要,应集中设置独立的盥洗室、厕所、休憩区域;
(二)建筑内应采用通道式公共走廊,除配建的酒店式公寓外,不得采用住宅、公寓等建筑平面形式与功能设计,外立面应具有明显的公共建筑形态和特点;
(三)开(茶)水间、卫生间以及上下水管道井应按层集中设置;除公寓类用房、酒店客房外不得分户设置厨房,不得在开(茶)水间、卫生间等功能房间以外的部位预留上下水管位及烟道(孔洞)。
第八条 规划资源部门核发商办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及时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定的设计方案通过市大数据局共享平台推送给建设、房产、城管、市场监管、消防、公安、水电气等部门,形成信息共享。
第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商办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管,落实建设、设计、施工(含精装修)、监理等单位的主体责任,依法查处擅自修改设计方案、不按要求报审、不按施工图施工、不按规定监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立格式化公示牌,公示牌应依据《关于做好当前商业办公项目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宁建质字〔2019〕331号)要求设置。
第十条 房产部门要加强销售方案的审核把关,强化销售资金监管,及时通过市大数据局共享平台,将批准的销售方案推送给规划资源、市场监管、城管部门以及属地区政府。督促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设立公示牌,向购房人明示房屋的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标准以及配套建设指标等情况,告知购房人应严格按照规划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并在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中与购房人明确约定,提醒买受人本项目为商办项目,而非住宅性质。
第十一条 市场监管部门要规范商办项目的销售宣传行为,加大对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公司发布的销售广告、开展的宣传、展示的样板房等行为的检查力度,对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发布违法广告或虚假宣传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二条 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水电气企业进一步加强商办项目建设过程的指导,主动宣传水电气政策,及时解答疑问化解矛盾。水电气安装企业要严格按照土地性质、建筑用途以及经审定的设计方案提供相应的报装接入服务。规划核准图、建筑施工图中未明确标注为卫生间、厨房等功能用房的建筑单元,禁止安装上下水管道及用水计量设备,商办建筑(除有餐饮功能的区域外)以及配建的酒店式公寓严格按照商业用气报装条件执行。
第十三条 规划资源部门对申请规划核实的商办类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南京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管理规定》(宁规规范字〔2018〕3号)的规定进行核查,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是否已经确实施工完毕,是否满足交付使用的条件,各类配套设施、环境景观是否已经全部建设完成;
(二)建筑单体内部平面布局涉及建筑功能的内容与规划许可内容是否一致;
(三)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擅自拆改、加层、违法改扩建的情况;
(四)精装修交付的,精装修完成后方可申请规划核实。
凡是建设项目的实际建成情况与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不一致的,不得通过规划核实,并不得批准其变更许可。
商办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各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南京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管理规定》(宁规规范字〔2018〕3号)要求做好竣工验收备案成果推送工作,便于后期监管。
第十四条 商办项目应按照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核准图载明的内容(房屋用途、单元划分形式等)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房地产开发单位申请建设项目首次登记时,对土地出让合同、房屋预售许可或者对外公开承诺精装修交付的项目,登记部门应在其精装修竣工备案后方可依法予以首次登记。首次登记前,登记部门应进行现场再次核验,凡是发现房屋结构、面积、布局与规划许可内容不一致的,不得予以不动产登记。
第十五条 城管、房产、建设、市场监管、消防(公安派出所)以及辖区街道等部门要加强对商办项目的日常巡查,发现虚假宣传、违规销售、违规拆改、偷面积等违法行为的,及时按职责查处,并计入征信。
规划资源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与规划许可内容不一致,且存在为居住目的改造情形的,不予规划核实或首次登记,并在3日内移送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处置。移送案件时,应当明确说明违法行为人的建设行为与规划许可证图纸不一致的具体内容、位置和影响程度,并在移送的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核准图上进行标注。当事人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依法处罚。
第十六条 商办项目相关企业应统一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对开发企业、销售代理公司、设计单位违反本实施意见的,相关部门要及时约谈、通报,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及时推送给市场监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同时,对其后续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查、从严要求,在符合上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市场准入限制措施予以惩戒,情节严重的,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市场交易。
第十七条 本实施意见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本意见施行前已出让的建设项目不适用第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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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昨日市规划资源局、市房产局、市建委和市城管局联合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
此政策旨在加强南京市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的长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市场公平。
该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此次涉及众多亮点,分别为:
1、地上商办建筑自持比例不小于50%;
2、酒店式公寓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45平方米;
3、商办项目涉及虚假宣传、违规销售、偷面积等违法行为的,及时按职责查处,并计入征信。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
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
第一条 为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市场公平公正,引导城市功能和商办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范围内在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商办混合用地、工业用地、生产研发用地等非居住用地上的商业、办公建筑,或者在居住用地上配建的商业、办公建筑(以下简称“商办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其它非住宅类项目应参照执行(第五条除外)。
第三条 规划资源部门应对商办项目总量进行评估,根据区域位置和存量情况,科学规划商办用地规模,提高商办用地的功能混合性,适度增加商办用地中酒店式公寓的配比,鼓励自持经营,确保规划供给与市场需求有机结合。
第四条 针对商办项目,应严格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合同中应增加禁止条款“受让人擅自改变土地性质、规划用途,将商办项目改为‘类住宅’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 地上建筑总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办项目,地上商办建筑自持比例不小于50%,可配建不大于地上商办建筑面积30%的酒店式公寓(可分割销售);5000平方米以下的,地上商办建筑自持比例不小于50%;政府设立的各类园区内的商办项目,自持比例可在出让合同中另行设定。
第六条 商办项目可分割销售部分,可分割销售的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配建酒店式公寓可分割销售的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45平方米;地下空间(停车位除外)不得分割销售。规划用途记载为菜场、超市、酒店、旅馆、度假村、文化娱乐设施等不得分割销售。
第七条 规划资源部门对商办项目的审查,除严格按照《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办法》(宁规规范字〔2017〕3号)的规定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外,还应审查以下内容:
(一)建筑平面布局及各功能面积配置比例应符合商业、办公使用需要,应集中设置独立的盥洗室、厕所、休憩区域;
(二)建筑内应采用通道式公共走廊,除配建的酒店式公寓外,不得采用住宅、公寓等建筑平面形式与功能设计,外立面应具有明显的公共建筑形态和特点;
(三)开(茶)水间、卫生间以及上下水管道井应按层集中设置;除公寓类用房、酒店客房外不得分户设置厨房,不得在开(茶)水间、卫生间等功能房间以外的部位预留上下水管位及烟道(孔洞)。
第八条 规划资源部门核发商办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及时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定的设计方案通过市大数据局共享平台推送给建设、房产、城管、市场监管、消防、公安、水电气等部门,形成信息共享。
第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商办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管,落实建设、设计、施工(含精装修)、监理等单位的主体责任,依法查处擅自修改设计方案、不按要求报审、不按施工图施工、不按规定监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立格式化公示牌,公示牌应依据《关于做好当前商业办公项目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宁建质字〔2019〕331号)要求设置。
第十条 房产部门要加强销售方案的审核把关,强化销售资金监管,及时通过市大数据局共享平台,将批准的销售方案推送给规划资源、市场监管、城管部门以及属地区政府。督促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设立公示牌,向购房人明示房屋的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标准以及配套建设指标等情况,告知购房人应严格按照规划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并在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中与购房人明确约定,提醒买受人本项目为商办项目,而非住宅性质。
第十一条 市场监管部门要规范商办项目的销售宣传行为,加大对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公司发布的销售广告、开展的宣传、展示的样板房等行为的检查力度,对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发布违法广告或虚假宣传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二条 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水电气企业进一步加强商办项目建设过程的指导,主动宣传水电气政策,及时解答疑问化解矛盾。水电气安装企业要严格按照土地性质、建筑用途以及经审定的设计方案提供相应的报装接入服务。规划核准图、建筑施工图中未明确标注为卫生间、厨房等功能用房的建筑单元,禁止安装上下水管道及用水计量设备,商办建筑(除有餐饮功能的区域外)以及配建的酒店式公寓严格按照商业用气报装条件执行。
第十三条 规划资源部门对申请规划核实的商办类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南京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管理规定》(宁规规范字〔2018〕3号)的规定进行核查,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是否已经确实施工完毕,是否满足交付使用的条件,各类配套设施、环境景观是否已经全部建设完成;
(二)建筑单体内部平面布局涉及建筑功能的内容与规划许可内容是否一致;
(三)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擅自拆改、加层、违法改扩建的情况;
(四)精装修交付的,精装修完成后方可申请规划核实。
凡是建设项目的实际建成情况与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不一致的,不得通过规划核实,并不得批准其变更许可。
商办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各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南京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管理规定》(宁规规范字〔2018〕3号)要求做好竣工验收备案成果推送工作,便于后期监管。
第十四条 商办项目应按照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核准图载明的内容(房屋用途、单元划分形式等)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房地产开发单位申请建设项目首次登记时,对土地出让合同、房屋预售许可或者对外公开承诺精装修交付的项目,登记部门应在其精装修竣工备案后方可依法予以首次登记。首次登记前,登记部门应进行现场再次核验,凡是发现房屋结构、面积、布局与规划许可内容不一致的,不得予以不动产登记。
第十五条 城管、房产、建设、市场监管、消防(公安派出所)以及辖区街道等部门要加强对商办项目的日常巡查,发现虚假宣传、违规销售、违规拆改、偷面积等违法行为的,及时按职责查处,并计入征信。
规划资源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与规划许可内容不一致,且存在为居住目的改造情形的,不予规划核实或首次登记,并在3日内移送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处置。移送案件时,应当明确说明违法行为人的建设行为与规划许可证图纸不一致的具体内容、位置和影响程度,并在移送的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核准图上进行标注。当事人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依法处罚。
第十六条 商办项目相关企业应统一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对开发企业、销售代理公司、设计单位违反本实施意见的,相关部门要及时约谈、通报,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及时推送给市场监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同时,对其后续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查、从严要求,在符合上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市场准入限制措施予以惩戒,情节严重的,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市场交易。
第十七条 本实施意见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本意见施行前已出让的建设项目不适用第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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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慌张别抢购!记者走访:江西市场供应正常,米面油菜肉量足价稳】#江西全力防控新型肺炎# #抗击疫情联合行动# #抚州加油#
近日,一些“抢购”“囤货”的视频和消息备受市民关注,情况到底如何?
1月27日,省发改委回应:我省高度重视米、面、油、菜、肉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已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生活必需品充足供应,市民无须盲目抢购、囤积。同时,记者走访了长堎农贸市场和省内几家商超,发现时令蔬菜很丰富、粮油等货品供应和储备较为充足、各类生活必需品量足价稳。
省发改委:我省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请不要盲目抢购
1月25日起,作为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组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迅速部署对全省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供应情况进行摸排调度,结果显示:全省米、面、油、菜、肉等储备充足、供应有力。
截至目前,全省粮食、食用油储备可分别供应全省居民1年和3个月;食用盐储备达2.5万吨,并且每天产量达800至1000吨。蔬菜、畜禽肉、蛋也有充足的货源,完全可以满足全省人民群众的生活所需。
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正处春节假期,一些大型农贸市场、超市尚未开业,也有部分市民恐慌性囤积,导致个别商品短时短缺。我省将加强调度,及时组织有关货物调运,随着大型农贸市场、超市陆续开业,物流配货能力迅速提升,我省生活必需品终端供应将恢复到正常水平。同时,省、市相关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全省生活必需品量足价稳。
省商务厅:启动生活必需品监测日报,确保米面油菜肉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在春节刚需、疫情防控叠加期,我省商务部门加强值班值守,加班调度,及时启动生活必需品监测日报,密切关注市场供应情况,充分发挥深农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骨干作用,积极拓展供应渠道,主动加强产销衔接,确保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批发市场货源充足。深圳农产品批发市场统计上报显示,市场货源来自全国,主要是广东、广西、山东等省。春节假期每天蔬菜水果交易量4000吨(其中蔬菜2500吨,水果1500吨),储备量2.4至2.8万吨。节前几天商家提前加大备货量,蔬菜水果日均交易量达1.2万吨(其中蔬菜7000吨,水果5000吨)。全省米、面、油、蛋等供应充足,华润万家、天虹、大润发、沃尔玛、永辉等商超都加强了商品采购调度。市民反映有的农贸市场未开业,原因并非疫情,而是历年来的惯例,要初四才开业。
商场超市正常营业。省内大型商超如沃尔玛、天虹、华润等,均表示所有门店正常开业,粮油等货品供应和储备较为充足,并会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运货品补充。天虹公司对市场供应高度重视,相关领导已停止休假全力组织货源。省内乐豆家等连锁便利店,也在根据情况积极开店营业,保障市场供应。极少数超市出现部分蔬菜品类及其他商品品类暂时售罄短缺,企业表示目前供货渠道稳定,有能力保障市场供应,今天货源会继续补齐。昨日由于大量市民在网上下单,下单量远远超出配送能力,华润万家暂时关闭了网上商场,表示会尽快恢复。
记者走访:农贸市场每天有新鲜菜
1月27日,大年初三。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位于南昌市新建区的长堎农贸市场。这是附近新建区和南昌经开区十几个小区居民主要的购菜点,共有超过1000个摊位。
在长堎农贸市场门口,陆续有戴着口罩、拎着菜篮子的市民走出来。在负一楼的零售区,记者看到,超过95%的摊位已经在营业,只有位于一侧的活禽交易区依然是“铁将军把门”。在干货区,记者看到,蒜子和生姜都是每公斤15元。一位摊主表示,货都是年前备下的,价格基本跟年前持平。
在蔬菜区,记者看到,西兰花、青菜、洋葱、青红椒……每个摊位基本上都有10种以上新鲜蔬菜在售,品种齐全,码放整齐。今天特意出来买菜的刘阿姨告诉记者,上次买菜还是大年三十,这几天家里备的蔬菜和肉吃得差不多了,打算再买一些,“大部分蔬菜价格跟年前差不多。”
一位姓熊的摊主表示,由于饭店这几天都没营业,所以大批量的采购很少,供应市民的菜篮子不成问题。
在肉类销售区,十余家摊位全部开张。瘦肉的价格在每公斤70元至75元浮动,排骨和五花肉分别为每公斤76元和56元。“今天的进价比昨天涨了一两块(每斤)。我们平时平均每天卖两头猪,这两天买菜的人不多,每天只进半头(猪)。”在水产区,鲫鱼、鳜鱼、黄颡鱼、基围虾等应有尽有,很是新鲜,价格分别为每公斤20元、70元、32元和65元,较年前略有上涨。
正在逐一登记菜价的工作人员魏勤告诉记者,他们每天要把价格上报给区商务部门。市场每天早晚两次进行消毒,并进行相关的检测,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菜。
记者走访多家大型超市: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总体稳定
1月27日,记者走访了南昌市多家大型超市发现,粮、油、肉、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总体稳定。对于少部分市民囤积蔬菜的现象,各大超市纷纷“喊话”:市民无须担忧,目前采购渠道已基本恢复正常,会积极组织货源,保障每日新鲜蔬菜正常供应。
上午9点40分,记者来到位于丰和北大道的山姆会员店,一楼生鲜区货架、冷柜上,肉类、鱼、海鲜、熟食、水果品种丰富,供应充足,价格也与平日相差无几。但在蔬菜区,只剩黄瓜等少数茄果类蔬菜,叶类菜已经售罄。工作人员说,超市新鲜蔬菜每天都会正常供应,但市民需求量比较大,很快就会销售一空。“我们也提醒顾客,没有必要一次性买太多,每天都会有新鲜菜供应,今天已经看不到‘抢购’的现象了。”
在凤凰南大道的尚鲜生精品超市,货架上摆放着刚刚到货的新鲜蔬菜,有长豆角、花菜、藜蒿、小青菜、油麦菜等近10个品种。超市负责人说,这是当天供应的第二批蔬菜。现在供应商已经陆续开门营业,尽管受节假日和季节性原因影响,价格有所上涨,但供应完全没问题。
11点40分,记者来到位于南昌市南京东路与江大南路交叉口的天虹商场,二楼超市里肉类、蔬菜、水果和各类食品供应充足,不少市民戴着口罩在选购商品,在肉类专卖区,不少市民聚在柜台前排队买肉。在蔬菜专卖区,新鲜辣椒5.78元/公斤,包菜8.76元/公斤,物价平稳,超市内秩序良好。
在永辉超市新建中心店,尽管已近中午,但蔬菜区仍有空心菜、小青菜、辣椒等品种待售,肉、禽、蛋、奶等商品供应充足。工作人员说,当天超市供应的蔬菜超过5吨货,品种有七八十个,进货量与平时差不多,价格也是有涨有跌。为了保障正常供应,超市已经催出供应商提前上班,让顾客随时来超市都可以有菜买。
作为南昌市民的“菜篮子”,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供应了全市80%的蔬菜、水果。市场总经理助理余小龙告诉记者,目前市场90%以上的经营户已经开门营业,完全可以满足市民吃上新鲜菜的需求。
目前省内大型商超如沃尔玛、天虹、华润等,均表示所有门店正常开业,粮油等货品供应和储备较为充足,并会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运货品补充。极少数超市出现部分蔬菜品类及其他商品品类暂时售罄短缺,企业表示目前供货渠道稳定,有能力保障市场供应,货源会继续补齐。
医用口罩生厂商:已恢复生产,将做好增产保供工作
“今天开始,我们恢复N95型医用口罩的生产,预计一天可产3000个!”作为我省唯一一家具备N95型医用口罩生产资质的企业,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1月27日开始,全面恢复防护口罩生产。
该企业相关负责人王苏宁告诉记者:“预计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手术口罩等防护口罩的日产量,将由过年前的8万片提升至15万片。同时,我们在柬埔寨的生产基地也在全速生产,全力保障国内的口罩供应。”
在位于高安市的该企业口罩分厂和灭菌车间里,100余位一线工人正在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生产。
“每位员工都在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节假日期间加班我们提供双倍工资。”“我们计划所有的防护口罩直供医院,确保一线医务人员能够用上急需物资。”王苏宁表示,企业于2003年研发N95型医用口罩成功,产品支援过北京等当时疫情特别严重的地区,“接下来,我们将做好增产保供的各项工作,力争进一步提升防护口罩生产能力。”
近日,一些“抢购”“囤货”的视频和消息备受市民关注,情况到底如何?
1月27日,省发改委回应:我省高度重视米、面、油、菜、肉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已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生活必需品充足供应,市民无须盲目抢购、囤积。同时,记者走访了长堎农贸市场和省内几家商超,发现时令蔬菜很丰富、粮油等货品供应和储备较为充足、各类生活必需品量足价稳。
省发改委:我省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请不要盲目抢购
1月25日起,作为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组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迅速部署对全省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供应情况进行摸排调度,结果显示:全省米、面、油、菜、肉等储备充足、供应有力。
截至目前,全省粮食、食用油储备可分别供应全省居民1年和3个月;食用盐储备达2.5万吨,并且每天产量达800至1000吨。蔬菜、畜禽肉、蛋也有充足的货源,完全可以满足全省人民群众的生活所需。
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正处春节假期,一些大型农贸市场、超市尚未开业,也有部分市民恐慌性囤积,导致个别商品短时短缺。我省将加强调度,及时组织有关货物调运,随着大型农贸市场、超市陆续开业,物流配货能力迅速提升,我省生活必需品终端供应将恢复到正常水平。同时,省、市相关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全省生活必需品量足价稳。
省商务厅:启动生活必需品监测日报,确保米面油菜肉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在春节刚需、疫情防控叠加期,我省商务部门加强值班值守,加班调度,及时启动生活必需品监测日报,密切关注市场供应情况,充分发挥深农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骨干作用,积极拓展供应渠道,主动加强产销衔接,确保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批发市场货源充足。深圳农产品批发市场统计上报显示,市场货源来自全国,主要是广东、广西、山东等省。春节假期每天蔬菜水果交易量4000吨(其中蔬菜2500吨,水果1500吨),储备量2.4至2.8万吨。节前几天商家提前加大备货量,蔬菜水果日均交易量达1.2万吨(其中蔬菜7000吨,水果5000吨)。全省米、面、油、蛋等供应充足,华润万家、天虹、大润发、沃尔玛、永辉等商超都加强了商品采购调度。市民反映有的农贸市场未开业,原因并非疫情,而是历年来的惯例,要初四才开业。
商场超市正常营业。省内大型商超如沃尔玛、天虹、华润等,均表示所有门店正常开业,粮油等货品供应和储备较为充足,并会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运货品补充。天虹公司对市场供应高度重视,相关领导已停止休假全力组织货源。省内乐豆家等连锁便利店,也在根据情况积极开店营业,保障市场供应。极少数超市出现部分蔬菜品类及其他商品品类暂时售罄短缺,企业表示目前供货渠道稳定,有能力保障市场供应,今天货源会继续补齐。昨日由于大量市民在网上下单,下单量远远超出配送能力,华润万家暂时关闭了网上商场,表示会尽快恢复。
记者走访:农贸市场每天有新鲜菜
1月27日,大年初三。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位于南昌市新建区的长堎农贸市场。这是附近新建区和南昌经开区十几个小区居民主要的购菜点,共有超过1000个摊位。
在长堎农贸市场门口,陆续有戴着口罩、拎着菜篮子的市民走出来。在负一楼的零售区,记者看到,超过95%的摊位已经在营业,只有位于一侧的活禽交易区依然是“铁将军把门”。在干货区,记者看到,蒜子和生姜都是每公斤15元。一位摊主表示,货都是年前备下的,价格基本跟年前持平。
在蔬菜区,记者看到,西兰花、青菜、洋葱、青红椒……每个摊位基本上都有10种以上新鲜蔬菜在售,品种齐全,码放整齐。今天特意出来买菜的刘阿姨告诉记者,上次买菜还是大年三十,这几天家里备的蔬菜和肉吃得差不多了,打算再买一些,“大部分蔬菜价格跟年前差不多。”
一位姓熊的摊主表示,由于饭店这几天都没营业,所以大批量的采购很少,供应市民的菜篮子不成问题。
在肉类销售区,十余家摊位全部开张。瘦肉的价格在每公斤70元至75元浮动,排骨和五花肉分别为每公斤76元和56元。“今天的进价比昨天涨了一两块(每斤)。我们平时平均每天卖两头猪,这两天买菜的人不多,每天只进半头(猪)。”在水产区,鲫鱼、鳜鱼、黄颡鱼、基围虾等应有尽有,很是新鲜,价格分别为每公斤20元、70元、32元和65元,较年前略有上涨。
正在逐一登记菜价的工作人员魏勤告诉记者,他们每天要把价格上报给区商务部门。市场每天早晚两次进行消毒,并进行相关的检测,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菜。
记者走访多家大型超市: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总体稳定
1月27日,记者走访了南昌市多家大型超市发现,粮、油、肉、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总体稳定。对于少部分市民囤积蔬菜的现象,各大超市纷纷“喊话”:市民无须担忧,目前采购渠道已基本恢复正常,会积极组织货源,保障每日新鲜蔬菜正常供应。
上午9点40分,记者来到位于丰和北大道的山姆会员店,一楼生鲜区货架、冷柜上,肉类、鱼、海鲜、熟食、水果品种丰富,供应充足,价格也与平日相差无几。但在蔬菜区,只剩黄瓜等少数茄果类蔬菜,叶类菜已经售罄。工作人员说,超市新鲜蔬菜每天都会正常供应,但市民需求量比较大,很快就会销售一空。“我们也提醒顾客,没有必要一次性买太多,每天都会有新鲜菜供应,今天已经看不到‘抢购’的现象了。”
在凤凰南大道的尚鲜生精品超市,货架上摆放着刚刚到货的新鲜蔬菜,有长豆角、花菜、藜蒿、小青菜、油麦菜等近10个品种。超市负责人说,这是当天供应的第二批蔬菜。现在供应商已经陆续开门营业,尽管受节假日和季节性原因影响,价格有所上涨,但供应完全没问题。
11点40分,记者来到位于南昌市南京东路与江大南路交叉口的天虹商场,二楼超市里肉类、蔬菜、水果和各类食品供应充足,不少市民戴着口罩在选购商品,在肉类专卖区,不少市民聚在柜台前排队买肉。在蔬菜专卖区,新鲜辣椒5.78元/公斤,包菜8.76元/公斤,物价平稳,超市内秩序良好。
在永辉超市新建中心店,尽管已近中午,但蔬菜区仍有空心菜、小青菜、辣椒等品种待售,肉、禽、蛋、奶等商品供应充足。工作人员说,当天超市供应的蔬菜超过5吨货,品种有七八十个,进货量与平时差不多,价格也是有涨有跌。为了保障正常供应,超市已经催出供应商提前上班,让顾客随时来超市都可以有菜买。
作为南昌市民的“菜篮子”,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供应了全市80%的蔬菜、水果。市场总经理助理余小龙告诉记者,目前市场90%以上的经营户已经开门营业,完全可以满足市民吃上新鲜菜的需求。
目前省内大型商超如沃尔玛、天虹、华润等,均表示所有门店正常开业,粮油等货品供应和储备较为充足,并会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运货品补充。极少数超市出现部分蔬菜品类及其他商品品类暂时售罄短缺,企业表示目前供货渠道稳定,有能力保障市场供应,货源会继续补齐。
医用口罩生厂商:已恢复生产,将做好增产保供工作
“今天开始,我们恢复N95型医用口罩的生产,预计一天可产3000个!”作为我省唯一一家具备N95型医用口罩生产资质的企业,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1月27日开始,全面恢复防护口罩生产。
该企业相关负责人王苏宁告诉记者:“预计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手术口罩等防护口罩的日产量,将由过年前的8万片提升至15万片。同时,我们在柬埔寨的生产基地也在全速生产,全力保障国内的口罩供应。”
在位于高安市的该企业口罩分厂和灭菌车间里,100余位一线工人正在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生产。
“每位员工都在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节假日期间加班我们提供双倍工资。”“我们计划所有的防护口罩直供医院,确保一线医务人员能够用上急需物资。”王苏宁表示,企业于2003年研发N95型医用口罩成功,产品支援过北京等当时疫情特别严重的地区,“接下来,我们将做好增产保供的各项工作,力争进一步提升防护口罩生产能力。”
#海院要闻# 党委副书记王卫兵受邀参加长三角人工智能产教联盟成立大会
2019年12月28日,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紫光集团、新华三集团、京东集团等联合发起的“长三角人工智能产教联盟”成立大会在南京隆重召开,我校被推选为副理事长单位。来自政府部门的领导、行业组织的专家、商汤科技等国内著名人工智能企业负责人、长三角地区职业院校代表等100多人参会。党委副书记王卫兵受邀参加会议,信息工程学院、合作发展处等部门人员陪同参会。
南京师范大学智能信息处理研究所所长、江苏省人工智能教育专委会主任杨明教授,新华三大学智能技术学院刘朝晖院长,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院长聂明教授,京东机器人教育学院陈伟副院长等高校和企业专家,分别就人工智能技术及发展趋势、校企深度融合模式、打造人工智能专业集群、基于京东 AI 应用场景构建人工智能产业人才培养解决方案等主题,进行了专题报告和研讨。
会议期间,王卫兵还与参会嘉宾、商汤科技、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代表就人工智能在航运业的发展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28日,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紫光集团、新华三集团、京东集团等联合发起的“长三角人工智能产教联盟”成立大会在南京隆重召开,我校被推选为副理事长单位。来自政府部门的领导、行业组织的专家、商汤科技等国内著名人工智能企业负责人、长三角地区职业院校代表等100多人参会。党委副书记王卫兵受邀参加会议,信息工程学院、合作发展处等部门人员陪同参会。
南京师范大学智能信息处理研究所所长、江苏省人工智能教育专委会主任杨明教授,新华三大学智能技术学院刘朝晖院长,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院长聂明教授,京东机器人教育学院陈伟副院长等高校和企业专家,分别就人工智能技术及发展趋势、校企深度融合模式、打造人工智能专业集群、基于京东 AI 应用场景构建人工智能产业人才培养解决方案等主题,进行了专题报告和研讨。
会议期间,王卫兵还与参会嘉宾、商汤科技、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代表就人工智能在航运业的发展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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