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汛期暑期旅游安全提示】襄阳市地域广阔,自然和人文资源丰富,但诸多旅游资源尚未得到正式开发,特别是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等山林区域还未开发,均不具备接待游客条件,2022年汛期、暑期已经到来,市民游客外出游玩增加,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向广大游客发布安全提示:
01
请广大游客出行前合理规划旅游行程
关注旅游目的地雨情、水情、汛情、灾情等预警预报信息,做好防暑、防雷、防强降雨准备,尽量避免在恶劣天气外出旅游,不参加未开发旅游线路(景区)探险旅游。在景区游览时,注意观察景区安全提示标识标牌,不在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停留。遇到雷雨、强降雨、狂风、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参加漂流、潜水、游水、游船等项目。在参加涉水活动时,要听从专业人士的指导,关注安全提示警示,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活动。
02
选择正规旅行社组团出游
跟团出游要选择具有组团资质的旅行社报名,不参加无组团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不参与不合理低价游。参加旅行社组团旅游时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并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03
注意旅游交通安全
务必选择正规运营旅游客车或具有正规资质的旅游包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切勿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的客车。自驾游勿到无人区或高危区探险。游客自驾车辆切勿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遇有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村镇道路以及地质灾害风险路段,请小心谨慎驾驶,不要强行超车、会车。驾车行驶中自觉不接打电话,如遇交通拥堵时,请耐心等待,按顺序依次通行。
04
警惕防范溺水事故
游客在景区涉水区域游玩时,关注安全提示警示,防范意外落水,自觉做到不私自下到湖库河道游泳戏水。参加漂流、乘坐游船等水上项目,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务必穿好救生衣。遇有突发险情,要智慧救援,不熟悉水性的游客不擅自下水施救。
05
科学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项目
游客根据自身健康状况,谨慎参与大型游乐设施和玻璃吊桥、栈道、滑道、观景平台等高风险游乐项目。游乐中做到不嬉笑打闹,不做出违规举动。不得擅自前往未开发、未对社会公众开放区域游玩和户外探险,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06
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外出旅游时,疫情防控不能松懈,认真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配合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按规定要求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公筷制”。及时关注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自觉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广大游客来我市旅游时要提前通过即时通讯工具、手机客户端、景区官网、电话预约等多种渠道了解旅游所在景区情况和防疫要求。在襄旅游期间请主动出示有效“健康码”、行程轨迹及有效健康证明,配合景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登记等必要防控举措,全程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暑期汛期容易发生各类疾病,注意饮食卫生并随身准备好常用药品。
07
全程做到文明旅游
游客应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风俗。旅游过程中要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乘坐交通工具时禁止随手抛物,在景区游览时不乱涂乱画,时时处处维护良好形象,做文明游客。
01
请广大游客出行前合理规划旅游行程
关注旅游目的地雨情、水情、汛情、灾情等预警预报信息,做好防暑、防雷、防强降雨准备,尽量避免在恶劣天气外出旅游,不参加未开发旅游线路(景区)探险旅游。在景区游览时,注意观察景区安全提示标识标牌,不在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停留。遇到雷雨、强降雨、狂风、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参加漂流、潜水、游水、游船等项目。在参加涉水活动时,要听从专业人士的指导,关注安全提示警示,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活动。
02
选择正规旅行社组团出游
跟团出游要选择具有组团资质的旅行社报名,不参加无组团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不参与不合理低价游。参加旅行社组团旅游时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并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03
注意旅游交通安全
务必选择正规运营旅游客车或具有正规资质的旅游包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切勿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的客车。自驾游勿到无人区或高危区探险。游客自驾车辆切勿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遇有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村镇道路以及地质灾害风险路段,请小心谨慎驾驶,不要强行超车、会车。驾车行驶中自觉不接打电话,如遇交通拥堵时,请耐心等待,按顺序依次通行。
04
警惕防范溺水事故
游客在景区涉水区域游玩时,关注安全提示警示,防范意外落水,自觉做到不私自下到湖库河道游泳戏水。参加漂流、乘坐游船等水上项目,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务必穿好救生衣。遇有突发险情,要智慧救援,不熟悉水性的游客不擅自下水施救。
05
科学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项目
游客根据自身健康状况,谨慎参与大型游乐设施和玻璃吊桥、栈道、滑道、观景平台等高风险游乐项目。游乐中做到不嬉笑打闹,不做出违规举动。不得擅自前往未开发、未对社会公众开放区域游玩和户外探险,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06
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外出旅游时,疫情防控不能松懈,认真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配合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按规定要求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公筷制”。及时关注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自觉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广大游客来我市旅游时要提前通过即时通讯工具、手机客户端、景区官网、电话预约等多种渠道了解旅游所在景区情况和防疫要求。在襄旅游期间请主动出示有效“健康码”、行程轨迹及有效健康证明,配合景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登记等必要防控举措,全程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暑期汛期容易发生各类疾病,注意饮食卫生并随身准备好常用药品。
07
全程做到文明旅游
游客应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风俗。旅游过程中要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乘坐交通工具时禁止随手抛物,在景区游览时不乱涂乱画,时时处处维护良好形象,做文明游客。
【涉疫典型案例,公布!】10日,相山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号公布了一批各地查办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违法典型案例,希望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共同阻断疫情传播风险。
典型案例1:相山区4家疫情防控不到位单位被进行停业整顿
案情简述:
2022年7月4日,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检查期间,对古城路某蛋糕店、长山路某菜馆、民生路某牛肉汤店、古城路某蛋糕店4家疫情防控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停业整顿,上述经营店在营业期间存在入口处把关不严、无测温仪、未查验顾客“两码”、未按要求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等问题,违反了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通告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处罚。
典型案例2:相山区某麻辣香锅店经营无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案
案情简述:
2022年1月29日,相山区市场监管人员对相山区某麻辣香锅店检查,现场发现该店仓库内存放有进口冷冻食品6.4公斤(厄瓜多尔南美白虾),无法提供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当事人未遵守《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和《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二十一号)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未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立案查处,罚款5010元。
典型案例3:相山区某麻辣粉店经营无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案
案情简述:
2022年1月29日,相山区市场监管人员对相山区某麻辣粉店检查,现场发现该店仓库内存放有进口冷冻食品13.2公斤(厄瓜多尔南美白虾),无法提供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当事人未遵守《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3.6和《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二十一号)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未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立案查处,罚款5330元。
典型案例4:相山区锦华大药房未落实疫情防控规定被停业整顿
案情简述:
2022年7月4日,相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药店检查中,发现相山区锦华大药房存在未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查看“两码”、测温、戴口罩等,销售处方药未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且未使用安徽省药品零售登记与动态监测系统采集相关信息。当事人该行为违反了《淮北市相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予以停业整顿处理。
典型案例5:相山区某水果店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水果案
案情简述:
2022年3月15日,相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水果店发现原产地为泰国的进口榴莲共2盒,其外包装未标明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当事人涉嫌采购售卖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且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未保存相关凭证,于2022年4月6日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疫情防控莫大意,防控措施要谨记,人人有责共抗疫。
请市民朋友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主动扫码测温、佩戴口罩;请各类重点人群按照规定频次,主动开展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对不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人员、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来源: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典型案例1:相山区4家疫情防控不到位单位被进行停业整顿
案情简述:
2022年7月4日,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检查期间,对古城路某蛋糕店、长山路某菜馆、民生路某牛肉汤店、古城路某蛋糕店4家疫情防控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停业整顿,上述经营店在营业期间存在入口处把关不严、无测温仪、未查验顾客“两码”、未按要求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等问题,违反了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通告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处罚。
典型案例2:相山区某麻辣香锅店经营无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案
案情简述:
2022年1月29日,相山区市场监管人员对相山区某麻辣香锅店检查,现场发现该店仓库内存放有进口冷冻食品6.4公斤(厄瓜多尔南美白虾),无法提供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当事人未遵守《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和《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二十一号)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未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立案查处,罚款5010元。
典型案例3:相山区某麻辣粉店经营无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案
案情简述:
2022年1月29日,相山区市场监管人员对相山区某麻辣粉店检查,现场发现该店仓库内存放有进口冷冻食品13.2公斤(厄瓜多尔南美白虾),无法提供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当事人未遵守《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3.6和《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二十一号)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未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立案查处,罚款5330元。
典型案例4:相山区锦华大药房未落实疫情防控规定被停业整顿
案情简述:
2022年7月4日,相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药店检查中,发现相山区锦华大药房存在未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查看“两码”、测温、戴口罩等,销售处方药未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且未使用安徽省药品零售登记与动态监测系统采集相关信息。当事人该行为违反了《淮北市相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予以停业整顿处理。
典型案例5:相山区某水果店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水果案
案情简述:
2022年3月15日,相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水果店发现原产地为泰国的进口榴莲共2盒,其外包装未标明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当事人涉嫌采购售卖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且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未保存相关凭证,于2022年4月6日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疫情防控莫大意,防控措施要谨记,人人有责共抗疫。
请市民朋友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主动扫码测温、佩戴口罩;请各类重点人群按照规定频次,主动开展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对不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人员、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来源: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同生活##大同身边事#
【暑期还能出游吗?这份安全提示收好~】暑期已至,不少市民计划通过旅游出行,感受夏日的美好风景。7月8日大同市文旅局发布了,2022年暑期出游提示,提醒市民出游时一定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到文明旅游。
此次出游提示从如何选择旅行社、如何签订旅游合同、怎样做好个人防护、自驾游需注意事项等多个方面向出行者发出提醒。
◆ 出行者出游时要选择合法旅行社,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 慎重看待广告宣传,考虑旅游产品价格的同时,不要忽视服务质量。
◆ 市民要合理安排出行,出游前应关注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游玩。
出游前
务必通过官方渠道详细了解途经地和目的地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查询各景区公众号,提前了解旅游景区门票预约、客流限制等措施和开放动态,合理规划出游线路和时间,做到错峰出游。自觉服从景区管理人员分流、限流等安排。
出游期间
要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不前往未开放和没有安全保障的景区、景点游览,做到绿色文明出游,爱护生态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爱护景点文物,做到与文明相伴、与绿色同行。 https://t.cn/R2Wxaeh
【暑期还能出游吗?这份安全提示收好~】暑期已至,不少市民计划通过旅游出行,感受夏日的美好风景。7月8日大同市文旅局发布了,2022年暑期出游提示,提醒市民出游时一定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到文明旅游。
此次出游提示从如何选择旅行社、如何签订旅游合同、怎样做好个人防护、自驾游需注意事项等多个方面向出行者发出提醒。
◆ 出行者出游时要选择合法旅行社,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 慎重看待广告宣传,考虑旅游产品价格的同时,不要忽视服务质量。
◆ 市民要合理安排出行,出游前应关注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游玩。
出游前
务必通过官方渠道详细了解途经地和目的地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查询各景区公众号,提前了解旅游景区门票预约、客流限制等措施和开放动态,合理规划出游线路和时间,做到错峰出游。自觉服从景区管理人员分流、限流等安排。
出游期间
要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不前往未开放和没有安全保障的景区、景点游览,做到绿色文明出游,爱护生态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爱护景点文物,做到与文明相伴、与绿色同行。 https://t.cn/R2Wxa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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