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一日1305】(2020.12.27)
《敢于孤独的勇气》
①人,栖居在大地上,来自泥土,也归于泥土,大地是人的永恒家园。
人,栖居在天空下,仰望苍穹,因惊奇而探究宇宙之奥秘,因敬畏而感悟造物之伟大,于是有科学和信仰,此人所以为万物之灵。如果高楼蔽天,俗务缠身,人不再仰望苍穹,这样的人无论多么有钱,算是什么万物之灵呢?
②创造城市,在大地上演绎五彩缤纷的人间故事,证明了人的聪明。可是,倘若人用自己的作品把自己与上帝的作品隔离开来,那就是愚昧。倘若人用自己的作品排挤和毁坏掉上帝的作品,那就是亵渎。
③在城市化进程中,我们必须经常问自己几个问题:我们将给子孙留下什么?我们是否消灭了该留下的东西,又制造了不该留下的东西?我们把祖宗在这片土地上创造的宝贵遗产糟蹋掉了,把大自然赠予的肥沃田野鲸吞掉了,盖上了大批今后不得不拆的建筑,它们岂不将成为子孙的莫大难题,成为一份几乎无法偿还的账单?建设的错误是难以弥补的,但愿我们不要成为挨好几代子孙骂的一代人。
④在席卷全国的开发热中,国人眼中只看得见资源,名山只是旅游资源,大川只是水电资源,土地只是地产资源,矿床只是矿产资源,皆已被开发得面目全非。这个被人糟蹋得满目疮痍的大地,如何还能是诗意地栖居的家园?
⑤若要追究我们对待自然的错误方式的根源,恰恰在于我们的价值观、幸福观出了问题。正因为在我们的幸福蓝图中诗意已经没有一点位置,我们才会以没有丝毫诗意的方式对待自然。在今天,人们往往把物质资料的消费视为幸福的主要内容,国家也往往把物质财富的增长视为治国的主要目标,我可断言,这样的价值观若不改变,人类若不约束自己的贪欲,人对自然的掠夺就不可能停止。

#三联美食# 国人食“血”地图

文|俞悦
西方有古老的吸血鬼传说,我国有成语“茹毛饮血”,用不会生火而连毛带血生吃肉的原始生活指代一种野蛮状态。可见,吃血这事不管在哪里,都带着一丝生猛、残忍的含义。不少人一听到是血,便生出心理障碍,无法下口。

然而一旦你找到适合自己的“吃血法则”,开始爱上了吃血。就只能一边在血的诱惑中,停不下双箸,一边无奈承认自己的“嗜血”本性。

我也曾有很长一段时间对血接受无能,这主要源自幼时年少无知,非要跑去围观父母杀鸭的过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才知道自己爱吃的暗红色块状美食血旺(鸭血),原来是一只只鸭子被割喉放血,血滴满一整碗后凝固而成的。

从此,那一幕成了我的童年阴影。之后每逢饭桌上长辈亲朋不辞辛苦地劝我吃一口血旺时,我都会回想起那一幕,然后再三摇头,坚定地拒绝。

然而重庆这座街头小巷里,许多店铺都会挂着 “XXX毛血旺”、“XXX血旺餐馆”的招牌,家家火锅店都会在血旺一栏面前加个五角星表示强烈推荐。不吃血旺只能是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

大概是去年,和朋友们聚餐,点了一道毛血旺。

“毛”在重庆方言中有粗狂、马虎的含义,毛血旺顾名思义,下料重,且配料极为丰富,一盆汤汁红亮的毛血旺里,午餐肉、豆芽、木耳皆有。但在大家眼里,血旺才是唯一的主角,一双双筷子都奔着血旺而去。我无心加入抢血旺一战,安心享受爽脆的豆芽和厚实的午餐肉就好。怎料好友在抢得了最后一块血旺后,怕我没吃上,竟然慷慨地放入了我的碗中。

我看看好友,又看看碗里的血旺,不愿辜负其一番好意,又自觉内心建设已迈入新台阶,可以试着挑战血旺了,便先轻轻咬了一小口。“好嫩!”我当下在心中惊呼,随即一口吞入嘴里,再猛刨了一口白米饭,可真香啊!就这么简单,那童年目睹的鸭兄之死场景,瞬间被我抛诸脑后,只恨不能马上再来一块血旺。

都说血旺越煮越嫩,越煮越入味,将血旺置入川渝的辣椒海里,经过一段时间的浸泡后,香辣的汤汁早已渗入血旺的每一丝缝隙之中,吃起来麻辣嫩鲜,香浓味厚。血旺敦实,吃起来得小心烫,但那香辣软嫩的味道,诱惑得人根本停不下来,全然不顾烫嘴一事就直往口里塞。

我想,如果可以穿越,我一定会劝诫当初的自己:千万不要去围观杀鸭,免得让自己那么多年都要白生生错过血旺之美。

踏上吃血这条不归路后,我也开始尝试别的吃法,譬如鸭血粉丝汤。起源于南京的鸭血粉丝汤与重庆血旺吃法原理相同,都是用血块直接烹饪,味道却相去甚远。一碗素雅的鸭血粉丝汤,入口绵软细腻堪比豆腐,却又比豆腐多了一层香味。而粉丝的存在与鸭血相辅相成,让整道菜咸香、鲜美、口感层次丰富。

如果跳出重庆、南京等城市,视线放宽一点,就会发现还有不少城市吃起血来更为直接豪爽,不遮不掩,看似生猛的背后藏着的是烹饪美食的想象力与创造力。

爱吃血肠的北方人可能是最善于举一反三的,血加大肠的搭配,或许正来自于对灌香肠技艺的推演。其通常是用装有盐水的大盆收集猪羊的血后,一边不停搅拌血液使其不凝固,一边放入葱、姜、盐、猪羊肉等配料,最后再将调好的血灌入肠内,用绳索扎紧,即可上锅蒸熟使用。

血肠虽看上去其貌不扬,但将其切片后同酸菜白肉一块儿煮,就可懂得它的美味真谛。酸菜开胃爽口解腻,五花肉肥中带瘦,油香四溢。血肠则外层肠衣脆嫩有嚼劲,内里猪血细腻爽滑。一锅热腾腾暖呼呼的,尤其适合多人同食,也难怪东北朋友对其如此着迷,将酸菜白肉炖血肠视作他们重要的年味之一。

湖南人则能够将血化有形为无形。他们将刚宰杀好还未凝块的猪血与黄豆制成的豆腐、五花肉、橘子皮、盐一同搅拌均匀,接着像做馒头一般,将混合的材料反复揉捏成团,做成椭圆形巴掌大小的丸子。将猪血丸子烟熏切片后,同辣椒、大蒜炒着吃,咸香之中潜藏着一股不易察觉的血香,可凭借双重香味疯狂撩拨食客味蕾。

血变化多端,既可单打独斗自成一道菜肴,也可收起光芒辅佐其它食材,而且只需几元钱便可买回一大块,物美价廉,说是宝藏食材也不为过。这也让人不禁想问究竟是哪位好汉,艺高人胆大,做了那第一个把血当食材之人?有人猜测,古时有些地区会在清明时杀牲取血以祭祀祖先,而民间又有祭祀完祖先后要将供品吃完的说法,自然也就有人将血一同吃了去,但这也仅仅限于猜测。

再从每道菜品入手,即便是重庆这座吃起内脏来极其勇猛的城市,关于毛血旺起源的说法都是,卖杂碎汤的老板一次不小心让血旺掉入了汤中,没想到血旺越煮越鲜嫩,吃起来味道意外地好。细品其中之意,就是“吃血纯属不小心”。

无独有偶,两千里外南京鸭血粉丝汤的起源,也来自不小心将粉丝掉入了鸭血之中,本着不浪费的心情烹饪好,结果鸭血粉丝汤香飘金陵,之后名传千里,故延续成为一道经典菜肴。

两者故事如此相似,不免让人怀疑,或许在吃血这事上大家总归觉得没那么光彩,都没有那份想把起源归功于自身创意的热情,毕竟我前阵子竟还看到有人不允许自己的恋人吃血,要以分手做威胁的。

过去物质不宽裕,从肉到内脏再到血液,将牲畜尽可能地吃干抹净,算是不得已而为之。而如今虽然物质充裕了,但既然血的美味已广为人知,那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而做到物尽其用,也是一件节约的好事。

总之吃血就吃血嘛,没什么大不了的。唯一重要的事情在于,别再因为血过于便宜而为鸭血、猪血们是荤菜还是素菜而争论了,就给它们一个荤菜的名分吧!让无偿献血的牲畜们能够多一点尊严,那就算它们的血没白流,咱们没白吃!

#历史上的今天# 【宋朝著名抗金女英雄梁红玉遇难】
在885年前的今天,1135年11月4日(农历1135年9月27日),宋朝梁红玉是怎么死的。
梁红玉(1102—1135),史书中不见其名,只称梁氏。红玉是其战死后各类野史和话本中所取梁红玉的名字。

首见于明朝张四维所写传奇《双烈记》:“奴家梁氏,小字红玉。父亡母在,占籍教坊,东京人也。”宋朝著名抗金女英雄。淮安北辰坊人(另一说原籍池州,安徽省贵池县),因家贫战乱流离京口为营妓。后结识韩世忠。梁红玉感其恩义,以身相许。韩赎其为妾。原配白氏死后成为韩的正妻。建炎三年,在平定苗傅叛乱中立下殊勋,一夜奔驰数百里召韩世忠入卫平叛。因此被封为安国夫人和杨国夫人。
后多次随夫出征。在建炎四年长江阻击战中亲执桴鼓,和韩世忠共同指挥作战,将入侵的金军阻击在长江南岸达48天之久。从此名震天下。后独领一军与韩世忠转战各地,多次击败金军。绍兴五年随夫出镇楚州,“披荆棘以立军府,与士卒同力役,亲织薄以为屋。”与金军,伪齐镇淮军战与山阳等地。1135年11月4日(农历八月二十六)遇伏遭到金军围攻,力尽伤重落马而死。终年三十三岁。金人感其忠勇,将其遗体示众后送回,朝廷闻讯大加吊唁。1151年,韩世忠病逝。夫妇合葬于苏州灵岩山下 。
历史点评:她是位与众不同的风尘女子,有着常人所不能及的飒爽英姿,更是战场上的女中英豪。她协助丈夫训练士兵、管理军营,在战场上和将士们一起出生入死,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擂鼓助战,在黄天荡一仗灭十万金兵,创造了以少胜多的奇迹。为了称赞她的丰功伟绩,当时的皇帝还特意做诗一首:“蜀锦征袍手制成,桃花马上请长缨。世间不少奇男子,谁肯沙场万里行?”这更加为这位传奇的女将领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
女人的眼力,男人的能力——说得有道理。女子,如果有些本事,相中的男人也往往大有前途。古今中外的历史屡次验证过了:很多女子,确乎具备“特异功能”,她们足以摆脱“相马,失之瘦。相士,失之贫”的行为逻辑,准确地评估自己喜欢的男人,并将婚姻大事,“啪”的一声,压给一支潜力巨大的“原始股”。

梁氏在酱缸一样的妓院里摸爬滚打,她见过大世面,可以说阅人无数。安排自己的终身大事,果然是好眼力!她把“红绣球”果断地抛给了一个灰头土脸的陕北小子。当时,韩世忠神情沮丧,四处碰壁,根本就没成气候,谁敢肯定,他就是未来名扬四海的彪虎之将呢?女人神奇,恰恰能未卜先知,像勘探金矿似地评估女婿,像雕琢玉石那样重塑丈夫。一般说来,夫妻两强,很难并立。尤其阴盛阳衰的局面,稍一疏忽,就闹掰了。韩世忠,堪称一代名将,非常强势。梁氏既能相夫,又可相国,她在丈夫身边谋求了一个游刃有余的位置,可见,这个女人做事相当老成,很讲艺术。

虽说夫唱妇随是主流,两口子也多少有点儿小别扭。据说,韩氏夫妇合围黄天荡,金兀朮在长江南岸,被活活地堵了48天。可惜,功亏一篑,眼看就要活擒金兀朮了,却因一时疏忽,叫他“凿河遁去”,愣从眼皮底下溜走了。梁氏气坏了,她拍着桌子,埋怨丈夫。事后,还给朝廷写折子,告御状。《鹤林玉露》记载了这段意气之争:“夫人奏疏言世忠‘失机纵敌’,乞加罪责。举朝为之动色。”看来,梁氏并未嗲声嗲气地匍匐在丈夫脚下,乖乖地充当“小猫咪”、或者“俏京巴”,她似乎更愿意把韩世忠当作沙场上平起平坐的同事和战友。

按照宋制,妻子告丈夫,本身就是犯罪,即便情况属实,也要判刑三年。南宋女词人李清照,起诉第二任丈夫张汝舟,官司虽然打赢了,她却被关进了监狱。9天之后,多亏亲友搭救,她才获释。不知梁氏弹劾丈夫之前,有没有坐监狱的心理准备。
韩世忠一生戎马,刚直不阿。宋高宗时代,秦桧劝倾朝野,谁不给他拍马屁呀?韩世忠偏不听邪,他是“主战派”,跟秦桧那帮“求和派”水火不相容。死对头,更谈不到巴结逢迎,“世忠与桧同在政地,一揖外,未尝与谈。”秦桧当然也恨他,绍兴十一年,也就是1141年,赵构撑腰,同时削夺了岳飞、张俊、韩世忠等三位大将的兵权。岳飞被害之后,韩世忠曾当面质问秦桧:“‘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可是,不服又能怎么样?功勋卓著的武将,往往要毁在心胸狭窄的皇帝和工于权谋的文臣手上。难道这就是孟子所说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孟子这条“天下之通义”,实在让那些赳赳武夫们心寒呀。

据《宋史》交代:“(绍兴)二十一年八月,(韩世忠)薨,进拜太师,追封通义郡王。孝宗朝,追封蕲王,谥忠武,配飨高宗庙庭。”生前荣华富贵,身后无限哀荣,够风光的了。和同时代蒙冤致死的岳飞相比,韩世忠享年63岁,已经不算短寿。与“马革裹尸”的同僚相比,他能安安稳稳地死在自家炕头儿上,自然属于“善终”了。

韩世忠死了,那么梁氏呢?她的人生结局,流传着三种版本。

其一,是典型的民间附会——大团圆:韩世忠和梁氏,功成身退,归隐西湖。1151年,韩世忠病逝。不到两年,梁氏也抑郁而终。夫妇合葬于苏堤灵岩山下。此后,宋孝宗下诏竖碑建祠,让他们永远享受人间香火。梁氏故里,也在其出生地,修祠塑像,隆重纪念这位“巾帼英雄”……

其二,是更加模糊的揣想——被暗杀:金国奸细,在食物中下毒。梁氏痢疾不止,衰竭而死。

其三,是基于史料的推测——遭袭战死:梁氏协同韩世忠出镇楚州,长年和金军周旋、遭遇。绍兴五年,农历八月,也就是1135年10月,梁氏突然遭到金军围攻,在激烈的肉搏战里,重创小腹。据说,肠子都流出来了,梁氏依然咬牙奋战。她撕下汗巾,紧紧地裹住了鲜血淋漓的小肚子。现在的《英烈夫人祠记》,明显搀进了文学色彩,其中记述道:“敌矢如雨,猬集甲上。梁氏血透重甲,入敌阵复斩十数人,力尽落马而死。金人相蹂践争其首级,裂其五体……”梁氏的首级,被敌军割走,金国人也被这位忠勇的女将深深地震撼了。遗体曝尸三天,随即遣返宋营。“拼合之际,验梁氏全尸。创伤数十,致命者七,皆在身前也。”韩世忠抱住妻子,放声大哭。她心爱的女人,再也不能随他含笑并辔,再也不能为他出谋划策了。《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十二)的记载,可做参照:“淮东宣抚使韩世忠妻秦国夫人梁氏卒,诏赐银帛五百匹两。”屈指算来,梁氏年仅34岁。史书能为功臣夫人之死,留下几个字,已经相当慷慨了。若非韩世忠赤胆忠心、梁氏战功卓著,能有这种殊遇吗?“青史几行名姓,北莽无数荒丘。”死了,仍被世代传说、天下争颂——这才叫“报国千秋利,忧民万古名”。

当年京口,花枝招展的“营妓”们,秋波流转,笑容可掬。哪个男人能看清。枕上那个妩媚的女子,究竟是谁?

舞台上,梅兰芳演活了“梁红玉”,她春雷般的鼓声,在中国上空,回荡了八百多年。金山顶上,犹能听到那段荡气回肠的《石榴花》:“遥望着一江风浪拍天高,我撒网中流,待钓金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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