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肺病# 【尘肺病的特点】
1、病因明确,即由生产性粉尘导致,虽然无法治愈但却是可以预防;
2、生产性粉尘导致的肺组织纤维化呈慢性进展过程,现有的治疗措施仍不可逆转这种纤维化。生产性粉尘累积接触剂量越多,病情越严重、进展越快,这就是所谓的“剂量-效应关系”;
3、肺灌洗、抗纤维化药物治疗(如汉防己甲素、吡非尼酮等)代价高昂,而效果有限,并都伴随较大的风险和副作用。
1、病因明确,即由生产性粉尘导致,虽然无法治愈但却是可以预防;
2、生产性粉尘导致的肺组织纤维化呈慢性进展过程,现有的治疗措施仍不可逆转这种纤维化。生产性粉尘累积接触剂量越多,病情越严重、进展越快,这就是所谓的“剂量-效应关系”;
3、肺灌洗、抗纤维化药物治疗(如汉防己甲素、吡非尼酮等)代价高昂,而效果有限,并都伴随较大的风险和副作用。
人民法院报:晋江:展现司法温度 厚植营商“土壤”
2002年提出的“晋江经验”,为福建晋江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劲动力,引领晋江经济行稳致远,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
今年是“晋江经验”提出20周年,作为“晋江经验”的发源地,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传承赓续、巩固提升、创新奋进”工作要求,以司法的力度和温度,助力企业跑出高质量发展“加速度”,助推这座“品牌之都”华丽蜕变。
知识产权奠基石
作为福建百强县之首的晋江,创造出了93个中国驰名商标、24个中国名牌产品和11个区域品牌。企业品牌要想发展壮大,离不开法律制度对知识产权的有力保障。唯有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才能不断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真正走出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品牌之路。
不久前,晋江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杨某、郝某未经许可,组织工人擅自生产、销售假冒“心相印”品牌生活用纸,于2018年、2019年两次被公安机关查获。考虑到涉案商标的知名度、侵权情节以及恒安集团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同时杨某、郝某在因侵权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后,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侵权的主观恶性极大,侵权情节严重,晋江法院一审判令杨某、郝某赔偿恒安集团经济损失20万元。
“两被告多次生产售假被查处之后仍不收手,侵权的主观恶性极大,惩罚性赔偿目的在于填补损害、惩罚和阻却不法行为。”晋江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吴景芳表示,依法加大对恶意侵权者的赔偿金额,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知识产权,这是晋江法院法官的共识。
该案的依法审理只是晋江法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助力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近三年来,晋江法院加大对源头侵权、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的打击力度,提高侵权人的违法成本,审结商标权纠纷1391件,涉及“恒安”“乔丹”“361°”等本土知名品牌案件共计632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约3000万元。晋江法院还推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工作机制,选聘专家调解员协助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与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签订《知识产权合作协议》等,一项项硬核举措的扎实推进,全面助力晋江“品牌之都”创新驱动发展。
“法商”诉调模式新
今年年初,晋江市诉调对接中心顺利调解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3.5亿元的股权转让纠纷,在厦门、泉州两地商界引起高度关注。
晋江甲、乙、丙公司合作成立厦门丁公司,之后甲公司与案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丁公司股权转让。因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甲、乙、丙、丁公司之间引起了一系列纠纷及诉讼。自2019年起,上述公司在厦门、晋江两地法院提起相关诉讼、上诉案件10起。
由于该案复杂,牵涉关系较多,晋江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决定邀请晋江市诉调对接特邀调解员协会会长李海庭、协会监事长吴秀冬、副会长许金锁等企业家参与调解。仅2个月,成功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其中一家子公司受让35%的争议股权,其他各方当事人撤回所有相关诉讼,至此相关系列纠纷彻底化解。
“该案件能够顺利解决,得益于我院‘法院+商会’诉调对接模式。”晋江法院副院长吴明铀表示。
据悉,晋江市诉调对接特邀调解员协会于2020年成立,聘请408名特邀调解员正式领证上岗,助力晋江法院诉非联动中心工作。特邀调解员中有很多是各地商会成员或当地知名企业家,晋江法院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懂“行情”、知“行规”、说“行话”的优势,凭借其行业威望和社会地位引导矛盾双方快速达成并完全履行调解协议,辖区内商事纠纷诉前调解成功率高达70%。
着力破解执行难
今年3月,晋江法院开展“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活动。在深入福建夜光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研时,该公司反馈的问题引起了晋江法院的重视。该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生产各类反光材料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但受国际贸易环境影响,年销售额大幅下降,融资过程中产生了股权债务纠纷。
“我们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希望能够加快推动股权处置,帮助我们走出眼下的困境。”座谈会上,夜光达公司负责人恳切表示。
了解企业困难后,晋江法院在拍卖股东股权环节采取议价形式提速增效,将原来需要三四个月的评估时间缩短至四日完成。目前,该公司股东股权已于6月9日顺利成交拍卖,极大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及上市进程。
“我们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针对民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充分考虑案件总体情况,采取‘放水养鱼’措施,采用‘活封’‘活扣’方式,尽量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就业的负面影响。”晋江法院执行局局长苏友庆表示。
三年来,晋江法院共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为民营企业案件140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9亿多元。
执行要有温度,也要有力度。5月11日,晋江法院执行局雷霆出击,前往晋江某纸业公司,强制将一台重达15吨的设备返还给申请执行人唐山某机械公司。
“这种大型机器,晋江法院说搬就搬,当地强制执行手腕确实让我们感到震撼。”该机械公司负责人为晋江法院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点赞。
晋江法院及时兑现企业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以执行强制力为后盾,三年来,开展集中执行行动113场,强势维护企业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司法权威。
协助企业拔“蛀虫”
“我以为这只是‘潜规则’,没想到会变得这么严重。”法庭上,被告人万某后知后觉连连忏悔道。
原来,万某在担任晋江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工艺车间熔断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离职员工的生产计件数挂在在职员工计件数上,再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三年中非法获利7.8万元。像万某这种“蛀虫”不在少数,令民营企业十分困扰。“他们误认为这是行业‘潜规则’,利用企业管理机制不完善之处,采取隐蔽手段进行贪腐。”晋江法院法官廖文斌说。
晋商代表、福建盼盼食品有限公司总裁蔡金钗表示:“应该加大对民企员工职务犯罪惩治力度,提高民企员工职务犯罪的违法成本,让心存不轨的员工不敢伸出‘不法之手’。”这也是众多民营企业的切实诉求。
职务侵占犯罪严重损害企业的合法权益,成为影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不容忽视的问题。据统计,近三年晋江法院审理职务侵占犯罪案件66件98人。
“晋江市是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协助民营企业‘防蛀’,我们义不容辞。”晋江法院党组副书记吴庆锥表示。
如何降低非公领域职务犯罪率?晋江法院用实际行动给出了强有力的回答。晋江法院加强对罚金刑的适用,以经济制裁手段剥夺被告人的再犯能力,形成刑罚威慑效果;同时,积极向民营企业发出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及时公布职场失信人员信息,多措并举协助建立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预防体系。
晋江法院还不断扩大法治宣传面,建立驻点企业法律服务站,定期组织法官进企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打造非公经济法治教育基地,邀请盼盼集团、安踏集团等企业员工参与旁听典型案件庭审,加强企业员工法治教育,增强民营企业腐败预防力度。近三年,晋江法院受理的非公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数同比下降20.22%,下降趋势显著,助力企业“防蛀”成效明显。
纾困解难举措实
“欢迎大家来参加‘福建某商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所有人,是否申请回避?”
今年2月,晋江法院首次利用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破产清算债权人会议。当日,会议应到债权人75人,实到65人,符合会议召开人数。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完成全部议程。
“本案涉及债权人人数众多且分散,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便民举措,我们首次尝试这种方式,取得良好效果。”承办法官冯洁介绍。
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晋江法院在会议筹备阶段做足准备,多次与管理人沟通协调,提前指导债权人网络视频会议及线上表决的操作规则,并组织债权人模拟签到、表决等操作,确保线上会议顺利完成。
针对年初福建部分地区疫情对线下诉讼活动造成的影响,晋江法院前移司法服务关口,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全面推行网上立案、查询、开庭、调解、和解等工作,为涉企纠纷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此外,为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晋江法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十三项措施》;对涉企涉金融案件开展繁简分流,集中审理涉企涉金融系列案件,完善要素式审理模式;开设“法护发展”宣传专栏,强化企业合规经营的意识与维权意识。
三年来,晋江法院线上调解涉企纠纷3586件,线上开庭审理涉企案件2839件,成功促成线上和解并执结涉案财产9300万元。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致力于采取坚实措施,助力打造更加公开、更加稳定、更加透明、更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晋江法院院长洪志强表示。
图①:为助力晋江法院开展“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活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志沙(左二)带队到福建夜光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走访调研。陈德桂 摄
图②: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晋江法院执行局集中开展涉民企专项执行活动。陈德桂 摄
图③:晋江法院前往陈埭某民营企业,强制腾空法拍厂房,维护买受人合法权益。陈德桂 摄
图④:晋江法院深入晋江某卫生用品公司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走访调研活动。黄晓恬 摄
图⑤:晋江法院携手盼盼集团、安踏集团组织近170名员工旁听两起非公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陈德桂 摄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02年提出的“晋江经验”,为福建晋江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劲动力,引领晋江经济行稳致远,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
今年是“晋江经验”提出20周年,作为“晋江经验”的发源地,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传承赓续、巩固提升、创新奋进”工作要求,以司法的力度和温度,助力企业跑出高质量发展“加速度”,助推这座“品牌之都”华丽蜕变。
知识产权奠基石
作为福建百强县之首的晋江,创造出了93个中国驰名商标、24个中国名牌产品和11个区域品牌。企业品牌要想发展壮大,离不开法律制度对知识产权的有力保障。唯有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才能不断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真正走出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品牌之路。
不久前,晋江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杨某、郝某未经许可,组织工人擅自生产、销售假冒“心相印”品牌生活用纸,于2018年、2019年两次被公安机关查获。考虑到涉案商标的知名度、侵权情节以及恒安集团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同时杨某、郝某在因侵权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后,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侵权的主观恶性极大,侵权情节严重,晋江法院一审判令杨某、郝某赔偿恒安集团经济损失20万元。
“两被告多次生产售假被查处之后仍不收手,侵权的主观恶性极大,惩罚性赔偿目的在于填补损害、惩罚和阻却不法行为。”晋江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吴景芳表示,依法加大对恶意侵权者的赔偿金额,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知识产权,这是晋江法院法官的共识。
该案的依法审理只是晋江法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助力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近三年来,晋江法院加大对源头侵权、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的打击力度,提高侵权人的违法成本,审结商标权纠纷1391件,涉及“恒安”“乔丹”“361°”等本土知名品牌案件共计632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约3000万元。晋江法院还推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工作机制,选聘专家调解员协助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与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签订《知识产权合作协议》等,一项项硬核举措的扎实推进,全面助力晋江“品牌之都”创新驱动发展。
“法商”诉调模式新
今年年初,晋江市诉调对接中心顺利调解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3.5亿元的股权转让纠纷,在厦门、泉州两地商界引起高度关注。
晋江甲、乙、丙公司合作成立厦门丁公司,之后甲公司与案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丁公司股权转让。因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甲、乙、丙、丁公司之间引起了一系列纠纷及诉讼。自2019年起,上述公司在厦门、晋江两地法院提起相关诉讼、上诉案件10起。
由于该案复杂,牵涉关系较多,晋江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决定邀请晋江市诉调对接特邀调解员协会会长李海庭、协会监事长吴秀冬、副会长许金锁等企业家参与调解。仅2个月,成功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其中一家子公司受让35%的争议股权,其他各方当事人撤回所有相关诉讼,至此相关系列纠纷彻底化解。
“该案件能够顺利解决,得益于我院‘法院+商会’诉调对接模式。”晋江法院副院长吴明铀表示。
据悉,晋江市诉调对接特邀调解员协会于2020年成立,聘请408名特邀调解员正式领证上岗,助力晋江法院诉非联动中心工作。特邀调解员中有很多是各地商会成员或当地知名企业家,晋江法院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懂“行情”、知“行规”、说“行话”的优势,凭借其行业威望和社会地位引导矛盾双方快速达成并完全履行调解协议,辖区内商事纠纷诉前调解成功率高达70%。
着力破解执行难
今年3月,晋江法院开展“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活动。在深入福建夜光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研时,该公司反馈的问题引起了晋江法院的重视。该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生产各类反光材料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但受国际贸易环境影响,年销售额大幅下降,融资过程中产生了股权债务纠纷。
“我们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希望能够加快推动股权处置,帮助我们走出眼下的困境。”座谈会上,夜光达公司负责人恳切表示。
了解企业困难后,晋江法院在拍卖股东股权环节采取议价形式提速增效,将原来需要三四个月的评估时间缩短至四日完成。目前,该公司股东股权已于6月9日顺利成交拍卖,极大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及上市进程。
“我们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针对民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充分考虑案件总体情况,采取‘放水养鱼’措施,采用‘活封’‘活扣’方式,尽量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就业的负面影响。”晋江法院执行局局长苏友庆表示。
三年来,晋江法院共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为民营企业案件140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9亿多元。
执行要有温度,也要有力度。5月11日,晋江法院执行局雷霆出击,前往晋江某纸业公司,强制将一台重达15吨的设备返还给申请执行人唐山某机械公司。
“这种大型机器,晋江法院说搬就搬,当地强制执行手腕确实让我们感到震撼。”该机械公司负责人为晋江法院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点赞。
晋江法院及时兑现企业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以执行强制力为后盾,三年来,开展集中执行行动113场,强势维护企业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司法权威。
协助企业拔“蛀虫”
“我以为这只是‘潜规则’,没想到会变得这么严重。”法庭上,被告人万某后知后觉连连忏悔道。
原来,万某在担任晋江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工艺车间熔断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离职员工的生产计件数挂在在职员工计件数上,再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三年中非法获利7.8万元。像万某这种“蛀虫”不在少数,令民营企业十分困扰。“他们误认为这是行业‘潜规则’,利用企业管理机制不完善之处,采取隐蔽手段进行贪腐。”晋江法院法官廖文斌说。
晋商代表、福建盼盼食品有限公司总裁蔡金钗表示:“应该加大对民企员工职务犯罪惩治力度,提高民企员工职务犯罪的违法成本,让心存不轨的员工不敢伸出‘不法之手’。”这也是众多民营企业的切实诉求。
职务侵占犯罪严重损害企业的合法权益,成为影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不容忽视的问题。据统计,近三年晋江法院审理职务侵占犯罪案件66件98人。
“晋江市是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协助民营企业‘防蛀’,我们义不容辞。”晋江法院党组副书记吴庆锥表示。
如何降低非公领域职务犯罪率?晋江法院用实际行动给出了强有力的回答。晋江法院加强对罚金刑的适用,以经济制裁手段剥夺被告人的再犯能力,形成刑罚威慑效果;同时,积极向民营企业发出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及时公布职场失信人员信息,多措并举协助建立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预防体系。
晋江法院还不断扩大法治宣传面,建立驻点企业法律服务站,定期组织法官进企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打造非公经济法治教育基地,邀请盼盼集团、安踏集团等企业员工参与旁听典型案件庭审,加强企业员工法治教育,增强民营企业腐败预防力度。近三年,晋江法院受理的非公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数同比下降20.22%,下降趋势显著,助力企业“防蛀”成效明显。
纾困解难举措实
“欢迎大家来参加‘福建某商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所有人,是否申请回避?”
今年2月,晋江法院首次利用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破产清算债权人会议。当日,会议应到债权人75人,实到65人,符合会议召开人数。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完成全部议程。
“本案涉及债权人人数众多且分散,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便民举措,我们首次尝试这种方式,取得良好效果。”承办法官冯洁介绍。
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晋江法院在会议筹备阶段做足准备,多次与管理人沟通协调,提前指导债权人网络视频会议及线上表决的操作规则,并组织债权人模拟签到、表决等操作,确保线上会议顺利完成。
针对年初福建部分地区疫情对线下诉讼活动造成的影响,晋江法院前移司法服务关口,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全面推行网上立案、查询、开庭、调解、和解等工作,为涉企纠纷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此外,为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晋江法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十三项措施》;对涉企涉金融案件开展繁简分流,集中审理涉企涉金融系列案件,完善要素式审理模式;开设“法护发展”宣传专栏,强化企业合规经营的意识与维权意识。
三年来,晋江法院线上调解涉企纠纷3586件,线上开庭审理涉企案件2839件,成功促成线上和解并执结涉案财产9300万元。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致力于采取坚实措施,助力打造更加公开、更加稳定、更加透明、更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晋江法院院长洪志强表示。
图①:为助力晋江法院开展“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活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志沙(左二)带队到福建夜光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走访调研。陈德桂 摄
图②: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晋江法院执行局集中开展涉民企专项执行活动。陈德桂 摄
图③:晋江法院前往陈埭某民营企业,强制腾空法拍厂房,维护买受人合法权益。陈德桂 摄
图④:晋江法院深入晋江某卫生用品公司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走访调研活动。黄晓恬 摄
图⑤:晋江法院携手盼盼集团、安踏集团组织近170名员工旁听两起非公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陈德桂 摄
来源:人民法院报
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互联网行业不同于实体行业,互联网企业所有者不掌握田地、矿产、工厂等传统的生产资料。
那他们不是资本家吗?他们当然是!他们雇佣工人为其工作,榨取工人的产生剩余价值,获得利润。说榨取不好听是吧,但是事实就是如此,生产关系就是如此。旧时代农场主压榨剥削农奴,地主提供土地,农奴在土地上劳作生产农作物;工厂老板拥有工厂,他们提供机器设备,雇佣工人生产产品。农场主和工厂老板都是资本家,他们销售产品获得利润。他们所掌握的土地和工厂设备,就是生产资料。那么问题来了,互联网行业的资本家掌握的生产资料是什么呢?
众所周知生产资料是无产阶级所不具备的,比如土地、机器。那么在互联网行业资本家掌握的,而工人不掌握的是什么?只要知道这个结论,就搞清楚了互联网行业的生产关系的本质。
是电脑吗?工人也可以拥有电脑;是工作场所吗?在家也可以办公。想一下,农场主为什么要农奴劳作,因为他们拥有土地,而自己又不亲自劳作。那么互联网公司为什么要雇佣工人呢?他们接项目或者自研项目,答案出现了——项目。项目说白了就是一款或一套软件,他们自己不亲自开发软件,而是雇佣工人也就是程序员。
生产资料就是软件。或者说是一个开发软件的工作机会。通过销售开发出的软件获得利润。这个生产过程我认为就是互联网行业的生产方式。几个程序员也可以在没有指示下自己开发软件,但是如果无法获得利润,那么这个软件就不是生产资料。因为互联网公司可以销售软件,软件才可称为生产资料。
想一想,我们和百年前的工人是不是很像?
那他们不是资本家吗?他们当然是!他们雇佣工人为其工作,榨取工人的产生剩余价值,获得利润。说榨取不好听是吧,但是事实就是如此,生产关系就是如此。旧时代农场主压榨剥削农奴,地主提供土地,农奴在土地上劳作生产农作物;工厂老板拥有工厂,他们提供机器设备,雇佣工人生产产品。农场主和工厂老板都是资本家,他们销售产品获得利润。他们所掌握的土地和工厂设备,就是生产资料。那么问题来了,互联网行业的资本家掌握的生产资料是什么呢?
众所周知生产资料是无产阶级所不具备的,比如土地、机器。那么在互联网行业资本家掌握的,而工人不掌握的是什么?只要知道这个结论,就搞清楚了互联网行业的生产关系的本质。
是电脑吗?工人也可以拥有电脑;是工作场所吗?在家也可以办公。想一下,农场主为什么要农奴劳作,因为他们拥有土地,而自己又不亲自劳作。那么互联网公司为什么要雇佣工人呢?他们接项目或者自研项目,答案出现了——项目。项目说白了就是一款或一套软件,他们自己不亲自开发软件,而是雇佣工人也就是程序员。
生产资料就是软件。或者说是一个开发软件的工作机会。通过销售开发出的软件获得利润。这个生产过程我认为就是互联网行业的生产方式。几个程序员也可以在没有指示下自己开发软件,但是如果无法获得利润,那么这个软件就不是生产资料。因为互联网公司可以销售软件,软件才可称为生产资料。
想一想,我们和百年前的工人是不是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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