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哥哥嫂嫂进城,在城里买房的弟弟说“房子没装修好,特意给你俩订了宾馆”。哥哥进入宾馆后得知“房费150元一天”,立刻带着媳妇去前台退款,搬到了30元一天的小旅馆。
小旅馆普通的房间50元一天,他们住的这一间紧挨着厕所,既潮湿味道又重,所以才开价30元。
面对丈夫的小气,媳妇一句怨言都没有!
追剧《幸福到万家》,越来越心疼赵丽颖饰演的“何幸福”——她当初是被猪油蒙了心,还是被媒婆骗了婚,嫁的是什么人家啊?
临进城之前,她的婆婆偷偷给儿子缝制了一条带兜的内裤,把钱都藏到里面,还告诫儿子:“你媳妇心大,进城以后一定要盯紧她,不要让她生了异心。”
何幸福特别吃苦耐劳,吃一个5元的煎饼果子,都能笑开了花。
因为小旅馆的味道太熏人,她让丈夫骑着摩托车带自己逛公园。有位大姐将丈夫当成了“摩的司机”,何幸福二话不说就让丈夫接下了“这个活儿”,赚了15元,她自己则是从公园走回了小旅馆。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可何幸福的丈夫“王庆来”依旧不满足。何幸福找到了一份月工资1500元的工作,他还吃醋地问:“你那么有能耐?为什么不多要一点?”
男人最可怕的就是自己没能耐,还盲目听从父母的话,又对妻子不信任——其实他的不信任,既有父母管教过多的因素,也是对自己的不自信。可他为了掩饰这种不自信,就开始了对妻子的各种怀疑甚至是羞辱和打骂。
痴汉偏骑骏马走,巧妻常伴拙夫眠。在现实生活中,“何幸福、王庆来”这类的例子屡见不鲜。真的让人费解,这些颜值高、能力强的女人,到底图个什么?
#幸福到万家#
小旅馆普通的房间50元一天,他们住的这一间紧挨着厕所,既潮湿味道又重,所以才开价30元。
面对丈夫的小气,媳妇一句怨言都没有!
追剧《幸福到万家》,越来越心疼赵丽颖饰演的“何幸福”——她当初是被猪油蒙了心,还是被媒婆骗了婚,嫁的是什么人家啊?
临进城之前,她的婆婆偷偷给儿子缝制了一条带兜的内裤,把钱都藏到里面,还告诫儿子:“你媳妇心大,进城以后一定要盯紧她,不要让她生了异心。”
何幸福特别吃苦耐劳,吃一个5元的煎饼果子,都能笑开了花。
因为小旅馆的味道太熏人,她让丈夫骑着摩托车带自己逛公园。有位大姐将丈夫当成了“摩的司机”,何幸福二话不说就让丈夫接下了“这个活儿”,赚了15元,她自己则是从公园走回了小旅馆。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可何幸福的丈夫“王庆来”依旧不满足。何幸福找到了一份月工资1500元的工作,他还吃醋地问:“你那么有能耐?为什么不多要一点?”
男人最可怕的就是自己没能耐,还盲目听从父母的话,又对妻子不信任——其实他的不信任,既有父母管教过多的因素,也是对自己的不自信。可他为了掩饰这种不自信,就开始了对妻子的各种怀疑甚至是羞辱和打骂。
痴汉偏骑骏马走,巧妻常伴拙夫眠。在现实生活中,“何幸福、王庆来”这类的例子屡见不鲜。真的让人费解,这些颜值高、能力强的女人,到底图个什么?
#幸福到万家#
广东,广州。黄先生喝多了酒,打车的时候,发现没钱付40元的车费,随手拿岀自己价值20000多元的黄金项链给司机,告知司机等三分钟,如果三分钟后等不到就互不相欠,第二天黄先生才想起要拿回项链,司机以为是假的丢垃圾桶了,黄先生便报了案。
前段时间,黄先生和朋友聚会,因大家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难免多喝了几杯,最后散场的时候,黄先生明显的是喝得有点多了,于是选择了打车。
在付款时,黄先生发现没有带现金,没有想到手机也付不了。没有办法,他就把脖子上的金项链给了司机,告诉司机等他三分钟,如果三分钟后没有拿钱出来,他们双方之间就一笔勾销,而司机魏师傅也答应了。
而黄先生下车之后又拦了第二辆车,魏师傅追了过去没有追到,就在车上等了一会,没有等到黄先生就把车开走了。
第二天当黄先生酒醒之后,才想起自己把20000多的项链给了魏先生。为了拿回项链,连忙报了警。后来查询到出租车的车牌,联系上了魏先生。
没有想到魏先生告知他已经把项链扔了,表示黄先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当初说好三分钟拿钱出来,否则就当把项链作为车费。而他也把项链拿回了家,他妻子觉得是假的就扔到垃圾桶了。
魏先生的答复黄先生无法接受,他觉得魏先生就是在敷衍自己,他表示自己的项链是一件贵重物品, 哪能随便扔掉 ,于是黄先生向调解员求助 。
调解员再次联系了魏师傅,而这一次魏师傅说黄先生有逃单的行为,他怀疑黄先生根本就没有喝醉,否则不会半路下车又拦第二辆车,而黄先生也提供了被烧过一头变黑项链的照片。
同时魏师傅妻子也电话告诉调解员,魏师傅拿回项链的时候,想验证一下项链的真假, 于是他们运用火烧的办法试验,发现被火一烧就变黑,觉得是假的,也肯定黄先生不会回来拿项链,就顺手把项链丢垃圾桶了。
而黄先生听到魏师傅质疑项链是假的,非常气愤,拿出了项链的保障单,上面有价格和地址等详细信息,也表示可以找店家开具证明。
黄先生也表示不理解,魏师傅作为一名司机,在遇到这种突发情况下不上报公司,私自处理顾客的贵重物品是否符合规定。
带着这个疑惑,调解员也询问了魏师傅所在公司,而负责人对此事避而不谈。无奈把这事反映给了交通管理部门,他们表示警方已经介入,他们也无法确定魏师傅的行为 ,表示他们会积极配合警方 。
魏师傅作为一名司机,顾客把项链作为抵押物,其实是有保管的意思,虽然没有按照约定付车费拿回项链,但是魏师傅也不应该私自处理了,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说,如何定性魏师傅的行为呢?
1.在正常的情况下,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处理不属于自己的物品,更加不能以自己的主观意念来判断别人对物品的价值。
所以,丢掉别人的物品,不管是否知情,都要赔偿。非主观故意损坏或者丢失他人财产的公民就应当减轻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这也是司法的原则。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黄先生在醉酒的情况下,把项链交给魏师傅,虽然他说过会拿钱把项链拿回,后来却因为不清醒而不记得,那么这条项链按照正常可以算得上是遗失物,实际上是给魏师傅代为保管 。而魏师傅不应该认为是假的就私自丢掉,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2.在一天时间魏师傅就把黄金项链丢掉,黄先生是存在质疑的,他认为魏师傅是不想归还项链,想把项链占为己有,如果真的存在这种行为,已经属于违法行为。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黄先生的项链价值20000多元,属于数额较大范围,行为人将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
黄先生的项链有可能是假的,魏师傅也有可能想把项链占为己有,你认为是哪种情况呢?#广州#(神州亿哥)
前段时间,黄先生和朋友聚会,因大家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难免多喝了几杯,最后散场的时候,黄先生明显的是喝得有点多了,于是选择了打车。
在付款时,黄先生发现没有带现金,没有想到手机也付不了。没有办法,他就把脖子上的金项链给了司机,告诉司机等他三分钟,如果三分钟后没有拿钱出来,他们双方之间就一笔勾销,而司机魏师傅也答应了。
而黄先生下车之后又拦了第二辆车,魏师傅追了过去没有追到,就在车上等了一会,没有等到黄先生就把车开走了。
第二天当黄先生酒醒之后,才想起自己把20000多的项链给了魏先生。为了拿回项链,连忙报了警。后来查询到出租车的车牌,联系上了魏先生。
没有想到魏先生告知他已经把项链扔了,表示黄先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当初说好三分钟拿钱出来,否则就当把项链作为车费。而他也把项链拿回了家,他妻子觉得是假的就扔到垃圾桶了。
魏先生的答复黄先生无法接受,他觉得魏先生就是在敷衍自己,他表示自己的项链是一件贵重物品, 哪能随便扔掉 ,于是黄先生向调解员求助 。
调解员再次联系了魏师傅,而这一次魏师傅说黄先生有逃单的行为,他怀疑黄先生根本就没有喝醉,否则不会半路下车又拦第二辆车,而黄先生也提供了被烧过一头变黑项链的照片。
同时魏师傅妻子也电话告诉调解员,魏师傅拿回项链的时候,想验证一下项链的真假, 于是他们运用火烧的办法试验,发现被火一烧就变黑,觉得是假的,也肯定黄先生不会回来拿项链,就顺手把项链丢垃圾桶了。
而黄先生听到魏师傅质疑项链是假的,非常气愤,拿出了项链的保障单,上面有价格和地址等详细信息,也表示可以找店家开具证明。
黄先生也表示不理解,魏师傅作为一名司机,在遇到这种突发情况下不上报公司,私自处理顾客的贵重物品是否符合规定。
带着这个疑惑,调解员也询问了魏师傅所在公司,而负责人对此事避而不谈。无奈把这事反映给了交通管理部门,他们表示警方已经介入,他们也无法确定魏师傅的行为 ,表示他们会积极配合警方 。
魏师傅作为一名司机,顾客把项链作为抵押物,其实是有保管的意思,虽然没有按照约定付车费拿回项链,但是魏师傅也不应该私自处理了,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说,如何定性魏师傅的行为呢?
1.在正常的情况下,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处理不属于自己的物品,更加不能以自己的主观意念来判断别人对物品的价值。
所以,丢掉别人的物品,不管是否知情,都要赔偿。非主观故意损坏或者丢失他人财产的公民就应当减轻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这也是司法的原则。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黄先生在醉酒的情况下,把项链交给魏师傅,虽然他说过会拿钱把项链拿回,后来却因为不清醒而不记得,那么这条项链按照正常可以算得上是遗失物,实际上是给魏师傅代为保管 。而魏师傅不应该认为是假的就私自丢掉,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2.在一天时间魏师傅就把黄金项链丢掉,黄先生是存在质疑的,他认为魏师傅是不想归还项链,想把项链占为己有,如果真的存在这种行为,已经属于违法行为。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黄先生的项链价值20000多元,属于数额较大范围,行为人将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
黄先生的项链有可能是假的,魏师傅也有可能想把项链占为己有,你认为是哪种情况呢?#广州#(神州亿哥)
我邻居昨晚深更半夜被她老公扫地出门了。带着她和前夫的女儿无处可去。原因就是因为钱。全职妈妈在家带小儿子,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无论你是头婚还是二婚,婚姻都是一样悲惨。女方没有房子,然后结婚,也注定是悲剧。离婚就是无处可去。
我邻居,全职宝妈,勤快。家里一尘不染,一日三餐伺候她老公。这种女人是我老公和我婆婆想娶回家的那种类型。然鹅呢?有什么用,做到这样还不是被嫌弃,被人撵出去。人也不心疼你半分。还是那句话吧,只能自己爱自己。指望男人,是个屁。
我邻居,全职宝妈,勤快。家里一尘不染,一日三餐伺候她老公。这种女人是我老公和我婆婆想娶回家的那种类型。然鹅呢?有什么用,做到这样还不是被嫌弃,被人撵出去。人也不心疼你半分。还是那句话吧,只能自己爱自己。指望男人,是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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