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交警支队曝光一批酒后驾驶机动车典型案件】7月19日上午9点,忻州交警支队向省市新闻媒体曝光一批酒后驾驶机动车典型案件。
晚10时酒后侥幸驾驶机动车被原平交警一举查获
7月6日22时许,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七中队民警在永康北路开展“除隐患 防事故 保大庆”夜查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一辆轿车由南向北驶来,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走进时,从车内飘出一股酒气,民警当场对其驾驶员贾某进行酒精呼吸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贾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贾某交待,其平时生意应酬较多,又遇生意谈成,高兴之余喝了二两白酒。饭后抱着侥幸心里开车回家,途中没想到遇到了交警,更没想到交警这么晚了还查酒驾。
目前,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七中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其驾驶员贾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10时后无证、无牌、酒驾者被偏关交警查获
7月17日22时32分,偏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窑河线设卡检查时,发现有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迎面而来,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并接受检查。
在询问过程中,驾驶员王某支支吾吾拿不出相关证件,在沟通过程中,民警闻到王某身上有明显的酒味,便怀疑其有酒后驾驶的嫌疑。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发现,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76.2mg/100ml,确系酒后驾驶。在后续的检查询问中得知,王某所骑的无牌二轮摩托车从未办理过上户手续,且系统中查询不到王某取得驾驶证的记录,属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依法决定给予王某罚款1500元。
7月17日22时59分,偏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窑河线2KM处设卡检查时,发现有一辆小型轿车车牌号为晋AE9***突然转弯驻足不前,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并接受检查。在沟通过程中,民警闻到李某身上有明显的酒味,便怀疑其有酒后驾驶的嫌疑。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发现,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44.5mg/100ml,确系酒后驾驶。在后续的检查中得知,李某为B2驾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李某进行罚款1000元,记12分。
7月17日21时59分,偏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窑河线2KM处设卡检查时,发现有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迎面而来,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并接受检查。
在询问过程中,驾驶员王某拿不出相关证件,在沟通过程中,民警闻到王某身上有明显的酒味,便怀疑其有酒后驾驶的嫌疑。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发现,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58.5mg/100ml,确系酒后驾驶。在后续的检查询问中得知,王某所骑的无牌三轮摩托车从未办理过上户手续,且系统中查询不到王某取得驾驶证的记录,属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民警依法决定给予王某罚款1500元。
五台山交警查获两豫P牌照越野车司机酒驾
7月12日,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景区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专项整治行动,查获两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0点52分左右,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景区山咀路段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当民警在对车牌号为豫P****5和豫A****7的两辆小型越野车进行检查时,发现两位司机均涉嫌酒后驾驶。执勤民警随即将两位驾驶人带到大队办案区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亢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74mg/100ml,驾驶人赵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7mg/100ml,两人均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赵某某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一直声称自己没喝酒,但是经过两次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驾驶人赵某某体内血液确实含有酒精。因赵某某多次说明自己没喝酒,对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留有异议,民警准备对赵某某进行抽血检测,但是赵某某却拒绝跟随民警前往卫生院进行检测。执勤民警了解到赵某某当晚在景区某某饭店吃饭,便准备调取饭店监控。赵某某眼见无法掩盖事实,便承认了自己在吃饭时喝了一杯白酒和一瓶啤酒,并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
驾驶人亢某、赵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亢某、赵某某酒后驾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忻州交警直属三大队查获酒驾违法行为
7月10日21时32分,张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HDUXXX的小型汽车行至忻州利民街路口(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忻州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三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
晚10时酒后侥幸驾驶机动车 被原平交警一举查获
7月6日22时许,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七中队民警在永康北路开展“除隐患 防事故 保大庆”夜查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一辆轿车由南向北驶来,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走进时,从车内飘出一股酒气,民警当场对其驾驶员贾某进行酒精呼吸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贾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贾某交待,其平时生意应酬较多,又遇生意谈成,高兴之余喝了二两白酒。饭后抱着侥幸心里开车回家,途中没想到遇到了交警,更没想到交警这么晚了还查酒驾。
目前,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七中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其驾驶员贾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陈晓平 王舒宁)
晚10时酒后侥幸驾驶机动车被原平交警一举查获
7月6日22时许,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七中队民警在永康北路开展“除隐患 防事故 保大庆”夜查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一辆轿车由南向北驶来,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走进时,从车内飘出一股酒气,民警当场对其驾驶员贾某进行酒精呼吸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贾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贾某交待,其平时生意应酬较多,又遇生意谈成,高兴之余喝了二两白酒。饭后抱着侥幸心里开车回家,途中没想到遇到了交警,更没想到交警这么晚了还查酒驾。
目前,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七中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其驾驶员贾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10时后无证、无牌、酒驾者被偏关交警查获
7月17日22时32分,偏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窑河线设卡检查时,发现有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迎面而来,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并接受检查。
在询问过程中,驾驶员王某支支吾吾拿不出相关证件,在沟通过程中,民警闻到王某身上有明显的酒味,便怀疑其有酒后驾驶的嫌疑。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发现,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76.2mg/100ml,确系酒后驾驶。在后续的检查询问中得知,王某所骑的无牌二轮摩托车从未办理过上户手续,且系统中查询不到王某取得驾驶证的记录,属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依法决定给予王某罚款1500元。
7月17日22时59分,偏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窑河线2KM处设卡检查时,发现有一辆小型轿车车牌号为晋AE9***突然转弯驻足不前,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并接受检查。在沟通过程中,民警闻到李某身上有明显的酒味,便怀疑其有酒后驾驶的嫌疑。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发现,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44.5mg/100ml,确系酒后驾驶。在后续的检查中得知,李某为B2驾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李某进行罚款1000元,记12分。
7月17日21时59分,偏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窑河线2KM处设卡检查时,发现有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迎面而来,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并接受检查。
在询问过程中,驾驶员王某拿不出相关证件,在沟通过程中,民警闻到王某身上有明显的酒味,便怀疑其有酒后驾驶的嫌疑。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发现,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58.5mg/100ml,确系酒后驾驶。在后续的检查询问中得知,王某所骑的无牌三轮摩托车从未办理过上户手续,且系统中查询不到王某取得驾驶证的记录,属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民警依法决定给予王某罚款1500元。
五台山交警查获两豫P牌照越野车司机酒驾
7月12日,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景区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专项整治行动,查获两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0点52分左右,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景区山咀路段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当民警在对车牌号为豫P****5和豫A****7的两辆小型越野车进行检查时,发现两位司机均涉嫌酒后驾驶。执勤民警随即将两位驾驶人带到大队办案区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亢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74mg/100ml,驾驶人赵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7mg/100ml,两人均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赵某某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一直声称自己没喝酒,但是经过两次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显示,驾驶人赵某某体内血液确实含有酒精。因赵某某多次说明自己没喝酒,对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留有异议,民警准备对赵某某进行抽血检测,但是赵某某却拒绝跟随民警前往卫生院进行检测。执勤民警了解到赵某某当晚在景区某某饭店吃饭,便准备调取饭店监控。赵某某眼见无法掩盖事实,便承认了自己在吃饭时喝了一杯白酒和一瓶啤酒,并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
驾驶人亢某、赵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亢某、赵某某酒后驾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忻州交警直属三大队查获酒驾违法行为
7月10日21时32分,张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HDUXXX的小型汽车行至忻州利民街路口(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忻州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三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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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七中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其驾驶员贾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陈晓平 王舒宁)
老妈之前的老板人特别好又很爽快 这次来太原谈了个三千万的生意 作为东道主我们请他吃饭 因为他是内蒙人 谈生意靠喝酒 而且喝不吐都不行的那种 长年累月下来化学性肝损伤严重 所以买了灵芝当礼物送他 不仅保肝还可以减轻醉感 灵芝有好多好多功效 毕竟仙草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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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挺有意思的,
只敢在微博发牢骚,怕别人看见。
今天心脏不舒服极了,怀疑自己会不会在别人发现不了的地方偷偷的死掉,而别人却以为我在开玩笑。
买瓶速效救心丸准备保命,却怕别人担心
爸爸妈妈今天出去吃饭,爸爸又喝酒了,也不知道现在醉成什么样子,希望明天别不舒服就好。
今天也没看见自己想看见的人,张同学今天依旧很不开心
只敢在微博发牢骚,怕别人看见。
今天心脏不舒服极了,怀疑自己会不会在别人发现不了的地方偷偷的死掉,而别人却以为我在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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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妈妈今天出去吃饭,爸爸又喝酒了,也不知道现在醉成什么样子,希望明天别不舒服就好。
今天也没看见自己想看见的人,张同学今天依旧很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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