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乐乐娱乐法日历 # Photobook:我不只是一本相片
最近网上疯狂流传一句话:追星追出职业病,铁粉已成“ATM机”,粉丝变成老韭菜,站姐喜提海景房。很多明星的粉丝都会售卖一些明星的“周边”,比如肖战粉丝售卖肖战微博故事集,鞠婧祎、杨超越粉丝开个站售卖photobook。有些产品是工作室为了回馈粉丝免费赠送的纪念品,然而有些产品则是非法生产,没有经过明星授权,更有甚者以私生活照片、恶意p图、虚假故事集为贩卖焦点,这些行为违反了道德风俗,也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
什么是photobook?
PB,是photobook的缩写,即写真集。2018年《镇魂》大火,一些“cp邪教组织”扛着单反相机冲在追星的第一线,疯狂拍摄朱一龙和白宇的同框照片,然后制成类似相册一样的精美本子,这些相册、纪念本就是photobook。不过,很多人在到货后发现,150元左右的相册里面的图片竟然是大量的网图、粉丝群图片,这使不少理智粉清醒过来,顺着不对劲的地方进一步挖掘,剖出了肖像权、非法出版、逃税等问题。
小小的一本photobook,背后引发何种问题?
2018年“肆月山河”粉丝站被爆出偷拿视觉中国官方图库,经过截图+滤镜,放在photobook写真集里贩卖给粉丝。然而冰山才刚刚掀起一角,有网友在为视觉中国反击偷拿者的时候,突然感觉不对,视觉中国的照片又是从哪来的?我的idol从未授权过这家公司啊?
图片交易平台是第一手,站姐是第二手,而Owhat、魔饭生、爱豆、索菲亚等类似APP、网站则是第三手程序,负责售卖。微博、小红书的宣传则贯穿全程,此前,微梦公司就由于未禁止上述主体的商业宣传行为而遭到处罚。
一圈套一圈,回到最开始的问题:视觉中国、代拍人作为photobook的源头,有没有照片的著作权?
首先,photobook售卖的照片能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1、是否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照片脱离于抽象的灵感,能够通过其色彩、角度、景物特征来反映某种思想观念或某种客观事实。具有可复制性,其可以被二次复制,比如转化为一段描述、一副临摹。
2、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具有独创性。同一个角度、同一款相机、拍摄出来的照片也可能是不一样的。photobook售卖对象为明星粉丝,从某种意义上讲,粉丝对明星的硬照要求较高,在选择图片时,也会选取更加具有独特性的照片。
3、是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成果。照片中融入了作者的个性化选择、判断及技巧,属于对客观事物进行艺术抽象和美学创作成果。
其次,照片有水印就能证明是著作权人吗?
photobook图片有大量是源自网络图片海选,而网络图片又以水印为自己署名的宣示,为了获得没有水印的照片,各大主体的纠纷也纷至沓来。不少站姐为了“偷懒”,直接在某些图片售卖网站或者某些售卖图片的专业大V手上拿图,这些图往往只有水印,也无法证明其真正权利人。那么,水印是原权利人的“署名”吗?水印可以代表署名,但署名绝不仅仅就是水印,以电子数据形式呈现的作品上的水印及权利声明、标记,是宣示其享有著作权、作品使用权或管理作品的权利,有些甚至仅仅表明是“他”发布出来的,不能通过水印就认定其合法性。不过,水印的宣示作用确实是被很多人认可的,图片交易平台借助这一认知进行“批量水印”,从而引发与photobook购买者的纠纷。部分交易平台开展了极似“套路贷”的做法,没有明确授权的图片赶紧打上自己公司的水印放在官网上售卖,有版权的照片则偷偷放给“需要”的人,等其使用达到一定商业价值,立刻抓住证据控告侵权。由于照片授权环节较多,实际查证困难,权属证明复杂,这些水印问题也就不了了之了。
好看不是侵权的理由
photobook大火的原因是在于其拥有精致的扉页、厚重的质感、小巧的配饰。对于一些版权、肖像权保护意识不强的粉丝或者消费者来说,她们可能陷入“美不是原罪”的漩涡而在无形之中侵犯了自己偶像的权益,“不丑”不等于没有侵犯他人权益。尤其是对于可能涉及到人物肖像的photobook,我们更应该注意其不仅涉及到著作权,也涉及到明星的肖像权。photobook照片的一大提供者视觉中国的一些“碰瓷”做法,令人对中国版权保护产生担忧。2019年演员莫小棋发自己的剧照居然被视觉中国发函称其没有支付照片的版权费用。同年,视觉中国因未经大陆演员秦某同意擅自将其数百张照片公开售卖被诉至法院。能向视觉中国主张的那样,我的著作权高于他人的肖像权?必然不能。肖像权是人格权,侧重保护人格利益,肖像作品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更侧重财产利益的保护。且不论视觉中国著作权的真假,假定它拥有照片的著作权,对著作权的行使也不能损及肖像权。这是因为如果在一个摄影作品中同时存在着肖像权与著作权的双重权利,而双重权利分属两个不同权利主体时,肖像权和著作权两种权利之间并不会互相吸收,基于两种权利之间的价值差异,应对人身权益给予更高保障的立法精神。不论从哪一方面出发,视觉中国的行为都站不住跟脚。
粉丝站贩卖明星周边早已不是新闻,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些“粉丝站”开始公然售卖,并且有“越做越大”的趋势。如果放任下去,可能就会出现粉丝售卖photobook被起诉侵权的第一例。
最近网上疯狂流传一句话:追星追出职业病,铁粉已成“ATM机”,粉丝变成老韭菜,站姐喜提海景房。很多明星的粉丝都会售卖一些明星的“周边”,比如肖战粉丝售卖肖战微博故事集,鞠婧祎、杨超越粉丝开个站售卖photobook。有些产品是工作室为了回馈粉丝免费赠送的纪念品,然而有些产品则是非法生产,没有经过明星授权,更有甚者以私生活照片、恶意p图、虚假故事集为贩卖焦点,这些行为违反了道德风俗,也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
什么是photobook?
PB,是photobook的缩写,即写真集。2018年《镇魂》大火,一些“cp邪教组织”扛着单反相机冲在追星的第一线,疯狂拍摄朱一龙和白宇的同框照片,然后制成类似相册一样的精美本子,这些相册、纪念本就是photobook。不过,很多人在到货后发现,150元左右的相册里面的图片竟然是大量的网图、粉丝群图片,这使不少理智粉清醒过来,顺着不对劲的地方进一步挖掘,剖出了肖像权、非法出版、逃税等问题。
小小的一本photobook,背后引发何种问题?
2018年“肆月山河”粉丝站被爆出偷拿视觉中国官方图库,经过截图+滤镜,放在photobook写真集里贩卖给粉丝。然而冰山才刚刚掀起一角,有网友在为视觉中国反击偷拿者的时候,突然感觉不对,视觉中国的照片又是从哪来的?我的idol从未授权过这家公司啊?
图片交易平台是第一手,站姐是第二手,而Owhat、魔饭生、爱豆、索菲亚等类似APP、网站则是第三手程序,负责售卖。微博、小红书的宣传则贯穿全程,此前,微梦公司就由于未禁止上述主体的商业宣传行为而遭到处罚。
一圈套一圈,回到最开始的问题:视觉中国、代拍人作为photobook的源头,有没有照片的著作权?
首先,photobook售卖的照片能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1、是否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照片脱离于抽象的灵感,能够通过其色彩、角度、景物特征来反映某种思想观念或某种客观事实。具有可复制性,其可以被二次复制,比如转化为一段描述、一副临摹。
2、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具有独创性。同一个角度、同一款相机、拍摄出来的照片也可能是不一样的。photobook售卖对象为明星粉丝,从某种意义上讲,粉丝对明星的硬照要求较高,在选择图片时,也会选取更加具有独特性的照片。
3、是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成果。照片中融入了作者的个性化选择、判断及技巧,属于对客观事物进行艺术抽象和美学创作成果。
其次,照片有水印就能证明是著作权人吗?
photobook图片有大量是源自网络图片海选,而网络图片又以水印为自己署名的宣示,为了获得没有水印的照片,各大主体的纠纷也纷至沓来。不少站姐为了“偷懒”,直接在某些图片售卖网站或者某些售卖图片的专业大V手上拿图,这些图往往只有水印,也无法证明其真正权利人。那么,水印是原权利人的“署名”吗?水印可以代表署名,但署名绝不仅仅就是水印,以电子数据形式呈现的作品上的水印及权利声明、标记,是宣示其享有著作权、作品使用权或管理作品的权利,有些甚至仅仅表明是“他”发布出来的,不能通过水印就认定其合法性。不过,水印的宣示作用确实是被很多人认可的,图片交易平台借助这一认知进行“批量水印”,从而引发与photobook购买者的纠纷。部分交易平台开展了极似“套路贷”的做法,没有明确授权的图片赶紧打上自己公司的水印放在官网上售卖,有版权的照片则偷偷放给“需要”的人,等其使用达到一定商业价值,立刻抓住证据控告侵权。由于照片授权环节较多,实际查证困难,权属证明复杂,这些水印问题也就不了了之了。
好看不是侵权的理由
photobook大火的原因是在于其拥有精致的扉页、厚重的质感、小巧的配饰。对于一些版权、肖像权保护意识不强的粉丝或者消费者来说,她们可能陷入“美不是原罪”的漩涡而在无形之中侵犯了自己偶像的权益,“不丑”不等于没有侵犯他人权益。尤其是对于可能涉及到人物肖像的photobook,我们更应该注意其不仅涉及到著作权,也涉及到明星的肖像权。photobook照片的一大提供者视觉中国的一些“碰瓷”做法,令人对中国版权保护产生担忧。2019年演员莫小棋发自己的剧照居然被视觉中国发函称其没有支付照片的版权费用。同年,视觉中国因未经大陆演员秦某同意擅自将其数百张照片公开售卖被诉至法院。能向视觉中国主张的那样,我的著作权高于他人的肖像权?必然不能。肖像权是人格权,侧重保护人格利益,肖像作品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更侧重财产利益的保护。且不论视觉中国著作权的真假,假定它拥有照片的著作权,对著作权的行使也不能损及肖像权。这是因为如果在一个摄影作品中同时存在着肖像权与著作权的双重权利,而双重权利分属两个不同权利主体时,肖像权和著作权两种权利之间并不会互相吸收,基于两种权利之间的价值差异,应对人身权益给予更高保障的立法精神。不论从哪一方面出发,视觉中国的行为都站不住跟脚。
粉丝站贩卖明星周边早已不是新闻,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些“粉丝站”开始公然售卖,并且有“越做越大”的趋势。如果放任下去,可能就会出现粉丝售卖photobook被起诉侵权的第一例。
记录相机被盗:事发地方是在医院,经过清点过被偷了一台佳能单反相机,两个低配镜头,一个苹果原装耳机,两三百现金。【图片的耳机因为有点坏,所以没有带走】
事发经过:11号晚我收拾过车尾箱,当时还看到相机放在车尾箱最里面,而且有两个纸皮箱挡住,我的红衣和公仔盖住,在外面根本看不到。12号早上预约9点睇医生,9点到10.30点停在医院靠近篮球场那边的露天停车场(如图我所站位置)。当我看完医生准备离开时发现车门是无锁。我清楚记得自己是锁车的才离开,而我感觉冻折返穿上再锁门的。立刻上车查看有没有被偷野,后来简单看了一下车内没有被动过,加上放在后排的稳定器云台和几个相机支架等设备还在,所以就没有注意后尾箱单反相机,然后回政府下班回家,没有去任何地方。直到13号早上,购买豆浆的时候用现金,才发现所有5元以上的现金都没有了,才意识到相机不见了。
经历过报警和找医院帮助,结果因为该停车场没有监控,还有我没有第一时间发现不见导致无法查证,还说我因为去过政府回家等多地,无法跟踪。因此让我即使报警也要不回。
这个故事结论,第一自身问题,不要放太多贵重物品在车,因为在贼仔眼里车门比家门容易打开。第二,停车一定尽可能要停在有监控的位置。第三,一定要身体健康,因为医院近期很热闹,贼仔都盯上了。
有朋友说这个贼仔看到我二排位上的设备,所以才盯上我车,才发现有单反相机。
现在我最痛的就是之前拍摄还未备份,还有一张满相视频的内存卡里面的都在里面。不是什么重要资料,但对于我来讲是回忆记录,生活的点滴,再也无办法影到当时的瞬间,请允许我臭骂诅咒这个贼,祝佢生娃无pp。
事发经过:11号晚我收拾过车尾箱,当时还看到相机放在车尾箱最里面,而且有两个纸皮箱挡住,我的红衣和公仔盖住,在外面根本看不到。12号早上预约9点睇医生,9点到10.30点停在医院靠近篮球场那边的露天停车场(如图我所站位置)。当我看完医生准备离开时发现车门是无锁。我清楚记得自己是锁车的才离开,而我感觉冻折返穿上再锁门的。立刻上车查看有没有被偷野,后来简单看了一下车内没有被动过,加上放在后排的稳定器云台和几个相机支架等设备还在,所以就没有注意后尾箱单反相机,然后回政府下班回家,没有去任何地方。直到13号早上,购买豆浆的时候用现金,才发现所有5元以上的现金都没有了,才意识到相机不见了。
经历过报警和找医院帮助,结果因为该停车场没有监控,还有我没有第一时间发现不见导致无法查证,还说我因为去过政府回家等多地,无法跟踪。因此让我即使报警也要不回。
这个故事结论,第一自身问题,不要放太多贵重物品在车,因为在贼仔眼里车门比家门容易打开。第二,停车一定尽可能要停在有监控的位置。第三,一定要身体健康,因为医院近期很热闹,贼仔都盯上了。
有朋友说这个贼仔看到我二排位上的设备,所以才盯上我车,才发现有单反相机。
现在我最痛的就是之前拍摄还未备份,还有一张满相视频的内存卡里面的都在里面。不是什么重要资料,但对于我来讲是回忆记录,生活的点滴,再也无办法影到当时的瞬间,请允许我臭骂诅咒这个贼,祝佢生娃无pp。
#单反被偷#已经郁闷了一晚上➕一上午了,目的非常明确,就偷了这两样,放桌上的电脑都在,现成的不拿,现金也不要,呵呵呵呵
五年前用辛辛苦苦攒下的钱,买了我心心念念、朝思暮想的相机,五年来当宝贝一样的供着,生怕磕着碰着了,上次爬山摔了都心痛了好几天,这次到好,直接被偷了,我要是不生气真的是见鬼了,这些小偷死一万次都不足惜[怒]
五年前用辛辛苦苦攒下的钱,买了我心心念念、朝思暮想的相机,五年来当宝贝一样的供着,生怕磕着碰着了,上次爬山摔了都心痛了好几天,这次到好,直接被偷了,我要是不生气真的是见鬼了,这些小偷死一万次都不足惜[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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