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积极也会有消极,我们接下来看消极面
成本下降,并不代表光伏收益率必然提升,这就涉及另一个话题,那就是光伏负担问题。
在双碳目标的号角声中,光伏行业大热,但也为名所累,成了“唐僧肉”,都想吃上一块。“以资源换发展”、“以项目换投资”等等已经成为光伏项目竞配“新常态”,很多光伏项目都承担了诸如招商引资、税收贡献、产业配套、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方面的责任!
在今年实际开工的光伏项目上,我们在部分一体化项目当中也可以窥见相应的花式负担。
中国华电乌鲁木齐1GW风光电基地项目,项目引入光伏治沙及“沙漠土壤化”生态恢复技术
甘肃武威500MW立体光伏治沙产业化示范项目
华润财金红光渔业800MW渔光互补项目
眼花缭乱的话是诉求,经济、社会、生态等各类负担,让光伏项目难以采用以往简单的投资评估模型,变得更加系统化、复杂化,任一个因素都会增加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成本,而且产业配套或固定资产投资还有投资亏损的风险
成本下降,并不代表光伏收益率必然提升,这就涉及另一个话题,那就是光伏负担问题。
在双碳目标的号角声中,光伏行业大热,但也为名所累,成了“唐僧肉”,都想吃上一块。“以资源换发展”、“以项目换投资”等等已经成为光伏项目竞配“新常态”,很多光伏项目都承担了诸如招商引资、税收贡献、产业配套、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方面的责任!
在今年实际开工的光伏项目上,我们在部分一体化项目当中也可以窥见相应的花式负担。
中国华电乌鲁木齐1GW风光电基地项目,项目引入光伏治沙及“沙漠土壤化”生态恢复技术
甘肃武威500MW立体光伏治沙产业化示范项目
华润财金红光渔业800MW渔光互补项目
眼花缭乱的话是诉求,经济、社会、生态等各类负担,让光伏项目难以采用以往简单的投资评估模型,变得更加系统化、复杂化,任一个因素都会增加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成本,而且产业配套或固定资产投资还有投资亏损的风险
转发 #法院报短评#【电商花式促销要循法而行】今年“双11”已鸣金落幕。11月1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今年“双11”促销活动期间,价格争议、虚假发货、平台问题等最受关注。
近年来,“双11”期间成交金额的屡创新高,与商家的促销不无关系。然而,如今“双11”期间的促销,早已从最初简单的优惠打折,变成了一场“烧脑游戏”:尾款、满减、跨店满减、喵糖、购物金、购物金膨胀……综合来看,今年“双11”期间的各种花式促销,在“价格争议”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一些商家预售时信誓旦旦地承诺,消费者只要预交了定金,在支付尾款时即可享受到“最大幅度的优惠”。然而,当消费者准备付尾款时才发现,即使叠加各种优惠后,预售价格仍可能不是最优惠的。
商家如此花式促销,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涉嫌虚假广告宣传,系典型的价格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均对此明令禁止,并设置了严肃的法律责任。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要对消费者承担3倍费用的赔偿责任;又比如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可处广告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面对严肃的法律责任,商家更应多些诚意,不能用套路忽悠消费者。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双11”期间还出现了虚假发货、平台营销不规范等一系列隐蔽性更强的套路式促销。对于商家这些不法促销行为,虽然有必要重塑商家的自律意识,但更重要的是要依法依规地对其祭出惩戒利剑,让其把促销行为规范在法律的框架内。
近年来,“双11”期间成交金额的屡创新高,与商家的促销不无关系。然而,如今“双11”期间的促销,早已从最初简单的优惠打折,变成了一场“烧脑游戏”:尾款、满减、跨店满减、喵糖、购物金、购物金膨胀……综合来看,今年“双11”期间的各种花式促销,在“价格争议”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一些商家预售时信誓旦旦地承诺,消费者只要预交了定金,在支付尾款时即可享受到“最大幅度的优惠”。然而,当消费者准备付尾款时才发现,即使叠加各种优惠后,预售价格仍可能不是最优惠的。
商家如此花式促销,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涉嫌虚假广告宣传,系典型的价格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均对此明令禁止,并设置了严肃的法律责任。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要对消费者承担3倍费用的赔偿责任;又比如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可处广告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面对严肃的法律责任,商家更应多些诚意,不能用套路忽悠消费者。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双11”期间还出现了虚假发货、平台营销不规范等一系列隐蔽性更强的套路式促销。对于商家这些不法促销行为,虽然有必要重塑商家的自律意识,但更重要的是要依法依规地对其祭出惩戒利剑,让其把促销行为规范在法律的框架内。
#法院报短评#【电商花式促销要循法而行】今年“双11”已鸣金落幕。11月1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今年“双11”促销活动期间,价格争议、虚假发货、平台问题等最受关注。
近年来,“双11”期间成交金额的屡创新高,与商家的促销不无关系。然而,如今“双11”期间的促销,早已从最初简单的优惠打折,变成了一场“烧脑游戏”:尾款、满减、跨店满减、喵糖、购物金、购物金膨胀……综合来看,今年“双11”期间的各种花式促销,在“价格争议”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一些商家预售时信誓旦旦地承诺,消费者只要预交了定金,在支付尾款时即可享受到“最大幅度的优惠”。然而,当消费者准备付尾款时才发现,即使叠加各种优惠后,预售价格仍可能不是最优惠的。
商家如此花式促销,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涉嫌虚假广告宣传,系典型的价格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均对此明令禁止,并设置了严肃的法律责任。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要对消费者承担3倍费用的赔偿责任;又比如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可处广告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面对严肃的法律责任,商家更应多些诚意,不能用套路忽悠消费者。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双11”期间还出现了虚假发货、平台营销不规范等一系列隐蔽性更强的套路式促销。对于商家这些不法促销行为,虽然有必要重塑商家的自律意识,但更重要的是要依法依规地对其祭出惩戒利剑,让其把促销行为规范在法律的框架内。(人民法院报)
近年来,“双11”期间成交金额的屡创新高,与商家的促销不无关系。然而,如今“双11”期间的促销,早已从最初简单的优惠打折,变成了一场“烧脑游戏”:尾款、满减、跨店满减、喵糖、购物金、购物金膨胀……综合来看,今年“双11”期间的各种花式促销,在“价格争议”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一些商家预售时信誓旦旦地承诺,消费者只要预交了定金,在支付尾款时即可享受到“最大幅度的优惠”。然而,当消费者准备付尾款时才发现,即使叠加各种优惠后,预售价格仍可能不是最优惠的。
商家如此花式促销,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涉嫌虚假广告宣传,系典型的价格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均对此明令禁止,并设置了严肃的法律责任。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要对消费者承担3倍费用的赔偿责任;又比如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可处广告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面对严肃的法律责任,商家更应多些诚意,不能用套路忽悠消费者。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双11”期间还出现了虚假发货、平台营销不规范等一系列隐蔽性更强的套路式促销。对于商家这些不法促销行为,虽然有必要重塑商家的自律意识,但更重要的是要依法依规地对其祭出惩戒利剑,让其把促销行为规范在法律的框架内。(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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