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信集团、民航数据公司携手Inmarsat 共建我国自主可控全球航空安全通信系统】4月24日,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信集团)与国际海事卫星公司(Inmarsat)在京签订建设中国航空安全通信系统协议,并与民航数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航数据公司)、国际海事卫星公司签订三方航空安全服务战略协议,共建我国自主可控的全球航空安全通信系统,促进中国的航空安全和运行效率。-中国民航网https://t.cn/Rutsggt
【中船电科、海油发展、海信院、遥感所、海兰信签署“中国近海雷达综合监视监测系统”战略合作协议】12月6日,在2017年中国国际海事技术学术会议和展览会上,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海洋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三亚中科遥感研究所等国内五家典型涉海单位共同签署了“中国近海雷达综合监视监测系统”战略合作协议。#海洋强国路#
根据合作协议要求,五家典型涉海单位将利用各自优势,在制度建设、市场推广、平台建设、数据采集与应用、技术研发等方面,发挥业务协同优势,合作建设“近海雷达网”,力争实现合作共赢。这五家国内领先的典型涉海单位强强联合、资源共享,将推动我国近海雷达网的快速布局和建设实施。
同日,本着“需求牵引、市场主导,政策扶持、企业自建,资源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海洋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三亚中科遥感研究所等合作方发起设立“三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兰寰宇”),并举行了揭牌仪式。各方将以此为平台,建设覆盖全国的“近海雷达综合监视监测系统”,并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与股权合作关系。
出席签约仪式的有中船电科、海油发展、海信院、遥感所、海兰信等协议签署方代表。国家海洋局、国家海警局、福建省海洋渔业执法总队、中船集团、中船投资、中船电科、青岛市蓝色硅谷管理局、海兰信等有关领导和业内专家在现场进行了鉴签。
据介绍,近海雷达综合监视监测系统适用于岸基、船载、石油平台、岛屿等,是一个全自动、全天候实时处理,支持多传感器融合、多站点组网的全方位、立体化监控系统。该系统以雷达、光电观察设备、AIS、GPS等为主要传感器,通过先进的雷达信号处理算法及独特的自适应门限设计,实现对海上目标(RCS≥0.1㎡,目标高度≥1m)的全自动跟踪、探测,并通过与光电设备联动功能实现对目标的精确识别,为对海监测、执法、管理等提供高度融合的实时海上态势认知信息,并具备溢油探测、海浪探测及导航避碰功能。
近海雷达综合监视监测系统能有效保障海洋渔业执法、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探测和甄别;实现船载小目标监控,可适用于海上交通监管,紧急救援、事故调查、商渔船碰撞预警等;对海域进行管理,保护海洋资源,禁止非法采砂、非法填海;实现港口进出船只有效监管;保护权益岛礁、领海基点、防止无人岛屿非法建设;实现环境灾害预警,溢油监测、海浪监测、禁止非法倾废;对涉海旅游进行管理,禁止非法旅游、非法潜水、非法海钓等。
作为中国智慧海洋的建设者,海兰信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创新模式,近海雷达综合监视监测系统以“企业自筹资金、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建设,在全国具有典型的示范效应,目前已在浙江、海南、辽宁、天津、山东与福建等沿海省份获得广泛应用,并在杭州G20峰会与厦门金砖国家峰会圆满完成了“核心区的海域安防监控任务”有关安全保障工作。
海兰信深耕海洋十七年,在智能航海装备与智慧海洋技术领域形成了较多积累,同时也形成了符合海洋产业的“三个驱动和一个转变”的发展理念,即国际化驱动本地化、资本驱动实业、军民深度融合相互驱动,从提供海洋装备向提供信息服务转变。此次海兰信联合国内典型的涉海单位努力构建全国近海雷达网,并覆盖至中远海、海上丝绸之路等区域,着力尝试搭建一个基于客户需求的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平台,为海洋渔业、海洋维权执法、海上搜救、边防海关、港口航运、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水文气象保障、海洋资源开发、海洋权益维护等领域提供海洋信息服务,为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根据合作协议要求,五家典型涉海单位将利用各自优势,在制度建设、市场推广、平台建设、数据采集与应用、技术研发等方面,发挥业务协同优势,合作建设“近海雷达网”,力争实现合作共赢。这五家国内领先的典型涉海单位强强联合、资源共享,将推动我国近海雷达网的快速布局和建设实施。
同日,本着“需求牵引、市场主导,政策扶持、企业自建,资源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海洋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三亚中科遥感研究所等合作方发起设立“三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兰寰宇”),并举行了揭牌仪式。各方将以此为平台,建设覆盖全国的“近海雷达综合监视监测系统”,并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与股权合作关系。
出席签约仪式的有中船电科、海油发展、海信院、遥感所、海兰信等协议签署方代表。国家海洋局、国家海警局、福建省海洋渔业执法总队、中船集团、中船投资、中船电科、青岛市蓝色硅谷管理局、海兰信等有关领导和业内专家在现场进行了鉴签。
据介绍,近海雷达综合监视监测系统适用于岸基、船载、石油平台、岛屿等,是一个全自动、全天候实时处理,支持多传感器融合、多站点组网的全方位、立体化监控系统。该系统以雷达、光电观察设备、AIS、GPS等为主要传感器,通过先进的雷达信号处理算法及独特的自适应门限设计,实现对海上目标(RCS≥0.1㎡,目标高度≥1m)的全自动跟踪、探测,并通过与光电设备联动功能实现对目标的精确识别,为对海监测、执法、管理等提供高度融合的实时海上态势认知信息,并具备溢油探测、海浪探测及导航避碰功能。
近海雷达综合监视监测系统能有效保障海洋渔业执法、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探测和甄别;实现船载小目标监控,可适用于海上交通监管,紧急救援、事故调查、商渔船碰撞预警等;对海域进行管理,保护海洋资源,禁止非法采砂、非法填海;实现港口进出船只有效监管;保护权益岛礁、领海基点、防止无人岛屿非法建设;实现环境灾害预警,溢油监测、海浪监测、禁止非法倾废;对涉海旅游进行管理,禁止非法旅游、非法潜水、非法海钓等。
作为中国智慧海洋的建设者,海兰信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创新模式,近海雷达综合监视监测系统以“企业自筹资金、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建设,在全国具有典型的示范效应,目前已在浙江、海南、辽宁、天津、山东与福建等沿海省份获得广泛应用,并在杭州G20峰会与厦门金砖国家峰会圆满完成了“核心区的海域安防监控任务”有关安全保障工作。
海兰信深耕海洋十七年,在智能航海装备与智慧海洋技术领域形成了较多积累,同时也形成了符合海洋产业的“三个驱动和一个转变”的发展理念,即国际化驱动本地化、资本驱动实业、军民深度融合相互驱动,从提供海洋装备向提供信息服务转变。此次海兰信联合国内典型的涉海单位努力构建全国近海雷达网,并覆盖至中远海、海上丝绸之路等区域,着力尝试搭建一个基于客户需求的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平台,为海洋渔业、海洋维权执法、海上搜救、边防海关、港口航运、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水文气象保障、海洋资源开发、海洋权益维护等领域提供海洋信息服务,为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压载水公约实施日期正式敲定】压载水公约D-2标准实施日期终于敲定,挪威牵头提出的一个仅对2017年9月8日前建造的现有船允许推迟的折中方案最终获得IMO的认可。
国际海事研究中心官方微信消息,7月3日,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IMO MEPC)71次会议召开。此前,压载水公约B-3条修正案关于压载水公约最终实施时间表的确定一直是MEPC会议热烈讨论的议题。之前关于时间表的提案有两个版本:MEPC69修正案(基于A.1088(28)时间表)和MEPC70替代方案。MEPC70次会议替代方案就是将D-2标准的强制实施日期往后推迟2年(即2019年9月8日)。在2019年9月8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在交船时符合D-2标准,在2019年9月8日前建造的船舶自该日期后的首次IOPP换证检验符合D-2标准。然而,挪威协调巴西、印度、利比里亚、英国向MEPC71会议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即:将MEPC69方案和MEPC70替代方案折中,要求在2017年9月8日及以后建造的新造船应自交船日期符合D-2标准(即MEPC69方案),而仅对2017年9月8日前建造的现有船允许推迟2年至2019年9月8日或以后的首次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证书)换证时符合D-2标准(即MEPC70替代方案)。该折中方案作为B-3条修正案的第三种方案,在MEPC71会议上得到了委员会同意。与此同时,委员会也同意了日本提出的对于现有船舶小于400总吨,不符合IOPP换证要求的船舶,将其履约日期从挪威联合提案的2022年延期到2024年。MEPC72次会议上将正式通过压载水置换(D-2)标准实施B-3条修正案。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一四研究所作为国际海事中心成员全程参与本次会议,将重点关注压载水公约、船舶能效(EEDI)、燃油硫含量、温室气体减排等与ISO密切相关的技术领域问题并参加大会讨论。
链接
所谓现有船是指公约生效前(2017年9月8日)建造的船舶,现有船将在公约生效后的第一个或第二个换证检验符合D2标准,以确保最早的实施日期不早于2019年9月8日。如果船舶的计划换证检验在2019年9月8日及之后,或者船舶已经在2014年9月8日-2017年9月8日之间进行了换证检验,则在公约生效后第一个换证检验符合D2;如果船舶的计划换证检验在2019年9月8日之前且没有在2014年9月8日-2017年9月8日之间进行换证检验,则在公约生效后第二个换证检验符合D2。
根据这个方案,2014年9月8日进行初次或换证检验的船舶将是最早需要符合D2的现有船。而2014年9月7日初次或换证检验的船舶,在2019年9月7日换证时可以不符合D2,直到2024年9月7日满足,是最长的窗口期。
国际海事研究中心官方微信消息,7月3日,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IMO MEPC)71次会议召开。此前,压载水公约B-3条修正案关于压载水公约最终实施时间表的确定一直是MEPC会议热烈讨论的议题。之前关于时间表的提案有两个版本:MEPC69修正案(基于A.1088(28)时间表)和MEPC70替代方案。MEPC70次会议替代方案就是将D-2标准的强制实施日期往后推迟2年(即2019年9月8日)。在2019年9月8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在交船时符合D-2标准,在2019年9月8日前建造的船舶自该日期后的首次IOPP换证检验符合D-2标准。然而,挪威协调巴西、印度、利比里亚、英国向MEPC71会议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即:将MEPC69方案和MEPC70替代方案折中,要求在2017年9月8日及以后建造的新造船应自交船日期符合D-2标准(即MEPC69方案),而仅对2017年9月8日前建造的现有船允许推迟2年至2019年9月8日或以后的首次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证书)换证时符合D-2标准(即MEPC70替代方案)。该折中方案作为B-3条修正案的第三种方案,在MEPC71会议上得到了委员会同意。与此同时,委员会也同意了日本提出的对于现有船舶小于400总吨,不符合IOPP换证要求的船舶,将其履约日期从挪威联合提案的2022年延期到2024年。MEPC72次会议上将正式通过压载水置换(D-2)标准实施B-3条修正案。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一四研究所作为国际海事中心成员全程参与本次会议,将重点关注压载水公约、船舶能效(EEDI)、燃油硫含量、温室气体减排等与ISO密切相关的技术领域问题并参加大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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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现有船是指公约生效前(2017年9月8日)建造的船舶,现有船将在公约生效后的第一个或第二个换证检验符合D2标准,以确保最早的实施日期不早于2019年9月8日。如果船舶的计划换证检验在2019年9月8日及之后,或者船舶已经在2014年9月8日-2017年9月8日之间进行了换证检验,则在公约生效后第一个换证检验符合D2;如果船舶的计划换证检验在2019年9月8日之前且没有在2014年9月8日-2017年9月8日之间进行换证检验,则在公约生效后第二个换证检验符合D2。
根据这个方案,2014年9月8日进行初次或换证检验的船舶将是最早需要符合D2的现有船。而2014年9月7日初次或换证检验的船舶,在2019年9月7日换证时可以不符合D2,直到2024年9月7日满足,是最长的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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