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民生领域 破除行业潜规则# 浙江公布#铁拳# #亮剑2022# 行动首批典型案例】自今年3月初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亮剑2022”保障民生安全综合执法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克服疫情困难,围绕行动重点目标任务,查处了一批涉及民生、防疫领域的大案要案。今天(4月19日),该局对外公布了首批典型案例,涉及销售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的盲盒、未经注册的婴儿配方粉、生产销售不合格口罩、销售不合格电动车、非法经营肉毒素、直播带货虚假宣传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违法案件。
据了解,“铁拳”行动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的,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风险最大”的重点领域,严厉打击食用油掺杂掺假、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翻新“黑气瓶”和劣质燃气具、超期未检电梯、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等八大类违法行为的全国性执法行动。“亮剑”行动则是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市场监管执法标志性品牌,今年的“亮剑2022”保障民生安全综合执法行动在“铁拳”行动八大类重点违法行为基础上,结合浙江实际进行拓展和延伸,创新拓展执法领域,破潜行业潜规则。近期,以食品安全、重点商品质量、特殊人群消费安全三大领域为重点,特别是针对盲盒经营、医疗美容、婴幼儿食品、防疫物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中发生的违法行为开展针对性执法打击,查办了一批民生领域的大案要案。
“铁拳”行动和“亮剑2022”保障民生安全综合执法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克服疫情困难,围绕行动重点目标任务,充分运用浙江市场监管执法在线,全面实现案件查办全流程网上办理、审核,报送、分析,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截至目前,全省“亮剑2022”保障民生安全综合执法行动立案3673件,结案2978件,罚没款4931.65万元,移送42件;“铁拳”行动立案116件,结案73件,罚没款122.88万元,移送8件。
此次公布的是第一批典型案例具体包括:
一、宁波市查处上海某公司网络销售盲盒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3月11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某公司网络销售盲盒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上海某公司系国内某知名品牌盲盒线上运营商,通过天猫旗舰店进行盲盒销售。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售的盲盒共100余款,价格从29元/件到897元/套不等,其中30余款明示抽中概论的盲盒,在其产品介绍页面标明隐藏款抽中率大多为1/96和1/144,限量款盲盒抽中率低至1/500,其余70余款未表明抽中概率。当事人不告知消费者关于盲盒隐藏款、限量款抽中率的行为,涉嫌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八)项规定之“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盲盒经济作为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业态,受到年轻消费者甚至未成年人的追捧,但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引发大量消费投诉,其中,对盲盒隐藏款和限量款不明示抽中率是其中较突出的违法行为。商家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明示告知所售商品中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
二、温州市查处温州市孖咪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未经注册的婴儿配方粉案
2022年1月30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温州市孖咪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81罐涉案婴儿配方粉,没收违法所得924元,罚款259000元的行政处罚。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有关线索对温州市孖咪乐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检查,现场查获尚未销售的“金装纽太特”深度水解乳清蛋白婴儿配方粉共81罐,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在的我国注册信息,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上述产品。经查,上述“金装纽太特”深度水解乳清蛋白婴儿配方粉作为牛奶蛋白过敏婴儿的辅食,根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未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不得销售。当事人共购入上述产品84罐,已销售3罐,销售价格为308元/罐,违法所得924元,产品货值为25872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义乌市查处楼某生产销售不合格口罩案
2022年3月9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楼某生产销售不合格口罩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口罩117万只,罚款138.05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4月购进一批标注生产厂家为安徽某公司的一次性口罩,后因订单需求,安排员工将上述一次性口罩的包装、合格证替换成玉山县某公司一次性口罩的包装、合格证。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标注生产厂家为玉山县某公司的一次性口罩共计1127500只,标注生产厂家为安徽某公司的一次性口罩共计42500只。经检验,上述口罩均为不合格产品。涉案口罩还未售出即被查获,无违法所得。根据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上述口罩单价1.1元/只,涉案货值128.7万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四、德清县查处德清弘远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大米制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2022年2月24日,德清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德清弘远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大米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大米1245千克,没收机器2台,没收违法所得1826.8元,罚款人民币231062.4元的行政处罚。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对大米进行拆封及分包,现场发现已封口的透明装白包大米87包,已分装完的生态珍珠米165袋、禾清园稻花香米15袋、五常大米5袋,当事人无法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予以查封。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自2021年6月25日起在分装车间开始拆包、分装大米,将同款产品拆包重新包装不同规格对外销售。截至案发,当事人共分装大米货值金额77020.8元,违法所得1826.8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德清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五、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查处金华市婺城区锦钻电动车商行、金华市婺城区奕言电动车商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2022年1月26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对金华市婺城区锦钻电动车商行、金华市婺城区奕言电动车商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共作出没收16辆电动自行车,没收违法所得3250元,罚款27万元的行政处罚。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共有16辆五星钻豹牌电动自行车涉嫌改装,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予以查封。经检验,涉案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为不合格产品。经查,两家电动自行车商行均为同一人施某所有。2021年8月,施某为增加销量,共将81辆五星钻豹牌电动自行车私自进行改装,其中65辆已销售完毕,共获利3250元,其余16辆被执法人员查获,货值金额共计13353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六、诸暨市查处朱某等人非法经营肉毒素案
2022年3月8日,诸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等部门查处朱某等人非法经营肉毒素案,捣毁非法销售肉毒素窝点1个,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金额超千万元。
诸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该市卫生局线索,摸排发现有不法商贩销售来源不明的医疗美容产品。该局通过深度走访调查,联合公安等部门在某出租房内当场抓获朱某等人,同时查获肉毒素3000余盒、玻尿酸和瘦脸针2000余盒(剂)、注射针剂5000余剂、减肥药1000余粒,另有不明来源化妆品2万余盒(剂)。经查,朱某等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于2018年起从韩国购进大量肉毒素、医疗器械、化妆品,并通过微信等渠道将产品销往全国各地,下家多达数百人,遍布20余省份,涉案肉毒素产品均无药品批准文号和相关批准信息。
经初步核算,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超千万元。因涉案金额巨大,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诸暨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朱某等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江山市查处衢州捷康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夸大普通食品有疾病治疗功能案
2022年2月15日,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衢州捷康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宣称普通食品有疾病治疗功能的虚假宣传行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衢州捷康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对普通食品作有疾病治疗功能的虚假宣传。经查,当事人从2021年3月开始从事益迦膳品牌系列食品(均为普通食品)销售活动。在销售过程中,当事人利用店内广告牌、广告纸、宣传册、LED显示屏、电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消费者宣传其所售的迦膳品牌系列食品具有降血压、降血糖、降血脂、降尿酸功效,且当事人根据服用益迦膳食品的反馈情况要求消费者减少或停用相应疾病的治疗药物。截至案发,当事人共销售益迦膳系列食品90盒,销售总金额130500元。
当事人上述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八、杭州市萧山区查处杭州某公司直播带货虚假宣传案
2022年1月26日,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杭州某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当事人在淘宝网的直播销售行为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在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期间,通过淘宝网直播销售部分珠宝、首饰、玉石等产品时,在宣传中存在假冒商品产地、年份,伪造、套用鉴定证书,将人工制造产品宣传为纯天然产品等虚假宣传行为,吸引消费者购买,上述商品销售额为155352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对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该局责令当事人发布情况说明,同意消费者就问题产品进行退货退款,目前部分款项已退还消费者。
九、舟山市查处姚某销售以假充真不合格钢材案
2022年1月10日,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姚某销售以假充真不合格钢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6万元的行政处罚。
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8支合金结构钢,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钢材合格证明书,显示该批钢材生产厂方为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经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上述合格证明书系伪造,判定当事人销售的钢材为假冒产品。经查,2020年4月,当事人通过网络找到山东八钢特殊钢有限公司,购进钢材50支共33.06吨,进价7160元/吨。截至案发,当事人共销售34支合金结构钢,销售金额257012元,自用8支作为加工螺杆产品的原材料,尚有8支在库。经检验,上述合金结构钢均为不合格产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将山东八钢特殊钢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线索移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十、嘉善县查处嘉善县某店铺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案
2022年3月31日,嘉善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嘉善县某店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相关食品30盒并罚款5100元的行政处罚。
嘉善县市场监管局在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检查中,发现一小学周边某店铺正在销售外包装标注“蛋疼含片”“节操片”“脑残片”等字样的奶味片糖和外包装近似杜蕾斯产品且外包装标注“超薄装”“活力装”等字样的预包装食品软糖,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上述食品共30盒。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9月购进上述奶味片糖87盒、售价10元/盒,软糖10盒、售价15元/盒。上述产品面向周边学生进行销售,货值金额1020元。
当事人销售上述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相关规定,2022年3月31日,嘉善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记者:赵鹏 通讯员:市闻)
据了解,“铁拳”行动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的,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风险最大”的重点领域,严厉打击食用油掺杂掺假、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翻新“黑气瓶”和劣质燃气具、超期未检电梯、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等八大类违法行为的全国性执法行动。“亮剑”行动则是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市场监管执法标志性品牌,今年的“亮剑2022”保障民生安全综合执法行动在“铁拳”行动八大类重点违法行为基础上,结合浙江实际进行拓展和延伸,创新拓展执法领域,破潜行业潜规则。近期,以食品安全、重点商品质量、特殊人群消费安全三大领域为重点,特别是针对盲盒经营、医疗美容、婴幼儿食品、防疫物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中发生的违法行为开展针对性执法打击,查办了一批民生领域的大案要案。
“铁拳”行动和“亮剑2022”保障民生安全综合执法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克服疫情困难,围绕行动重点目标任务,充分运用浙江市场监管执法在线,全面实现案件查办全流程网上办理、审核,报送、分析,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截至目前,全省“亮剑2022”保障民生安全综合执法行动立案3673件,结案2978件,罚没款4931.65万元,移送42件;“铁拳”行动立案116件,结案73件,罚没款122.88万元,移送8件。
此次公布的是第一批典型案例具体包括:
一、宁波市查处上海某公司网络销售盲盒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3月11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某公司网络销售盲盒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上海某公司系国内某知名品牌盲盒线上运营商,通过天猫旗舰店进行盲盒销售。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售的盲盒共100余款,价格从29元/件到897元/套不等,其中30余款明示抽中概论的盲盒,在其产品介绍页面标明隐藏款抽中率大多为1/96和1/144,限量款盲盒抽中率低至1/500,其余70余款未表明抽中概率。当事人不告知消费者关于盲盒隐藏款、限量款抽中率的行为,涉嫌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八)项规定之“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盲盒经济作为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业态,受到年轻消费者甚至未成年人的追捧,但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引发大量消费投诉,其中,对盲盒隐藏款和限量款不明示抽中率是其中较突出的违法行为。商家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明示告知所售商品中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
二、温州市查处温州市孖咪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未经注册的婴儿配方粉案
2022年1月30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温州市孖咪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81罐涉案婴儿配方粉,没收违法所得924元,罚款259000元的行政处罚。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有关线索对温州市孖咪乐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检查,现场查获尚未销售的“金装纽太特”深度水解乳清蛋白婴儿配方粉共81罐,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在的我国注册信息,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上述产品。经查,上述“金装纽太特”深度水解乳清蛋白婴儿配方粉作为牛奶蛋白过敏婴儿的辅食,根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未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不得销售。当事人共购入上述产品84罐,已销售3罐,销售价格为308元/罐,违法所得924元,产品货值为25872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义乌市查处楼某生产销售不合格口罩案
2022年3月9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楼某生产销售不合格口罩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口罩117万只,罚款138.05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4月购进一批标注生产厂家为安徽某公司的一次性口罩,后因订单需求,安排员工将上述一次性口罩的包装、合格证替换成玉山县某公司一次性口罩的包装、合格证。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标注生产厂家为玉山县某公司的一次性口罩共计1127500只,标注生产厂家为安徽某公司的一次性口罩共计42500只。经检验,上述口罩均为不合格产品。涉案口罩还未售出即被查获,无违法所得。根据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上述口罩单价1.1元/只,涉案货值128.7万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四、德清县查处德清弘远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大米制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2022年2月24日,德清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德清弘远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大米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大米1245千克,没收机器2台,没收违法所得1826.8元,罚款人民币231062.4元的行政处罚。
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对大米进行拆封及分包,现场发现已封口的透明装白包大米87包,已分装完的生态珍珠米165袋、禾清园稻花香米15袋、五常大米5袋,当事人无法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予以查封。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自2021年6月25日起在分装车间开始拆包、分装大米,将同款产品拆包重新包装不同规格对外销售。截至案发,当事人共分装大米货值金额77020.8元,违法所得1826.8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德清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五、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查处金华市婺城区锦钻电动车商行、金华市婺城区奕言电动车商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2022年1月26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对金华市婺城区锦钻电动车商行、金华市婺城区奕言电动车商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共作出没收16辆电动自行车,没收违法所得3250元,罚款27万元的行政处罚。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共有16辆五星钻豹牌电动自行车涉嫌改装,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予以查封。经检验,涉案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为不合格产品。经查,两家电动自行车商行均为同一人施某所有。2021年8月,施某为增加销量,共将81辆五星钻豹牌电动自行车私自进行改装,其中65辆已销售完毕,共获利3250元,其余16辆被执法人员查获,货值金额共计13353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六、诸暨市查处朱某等人非法经营肉毒素案
2022年3月8日,诸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等部门查处朱某等人非法经营肉毒素案,捣毁非法销售肉毒素窝点1个,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金额超千万元。
诸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该市卫生局线索,摸排发现有不法商贩销售来源不明的医疗美容产品。该局通过深度走访调查,联合公安等部门在某出租房内当场抓获朱某等人,同时查获肉毒素3000余盒、玻尿酸和瘦脸针2000余盒(剂)、注射针剂5000余剂、减肥药1000余粒,另有不明来源化妆品2万余盒(剂)。经查,朱某等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于2018年起从韩国购进大量肉毒素、医疗器械、化妆品,并通过微信等渠道将产品销往全国各地,下家多达数百人,遍布20余省份,涉案肉毒素产品均无药品批准文号和相关批准信息。
经初步核算,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超千万元。因涉案金额巨大,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诸暨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朱某等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江山市查处衢州捷康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夸大普通食品有疾病治疗功能案
2022年2月15日,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衢州捷康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宣称普通食品有疾病治疗功能的虚假宣传行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衢州捷康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对普通食品作有疾病治疗功能的虚假宣传。经查,当事人从2021年3月开始从事益迦膳品牌系列食品(均为普通食品)销售活动。在销售过程中,当事人利用店内广告牌、广告纸、宣传册、LED显示屏、电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消费者宣传其所售的迦膳品牌系列食品具有降血压、降血糖、降血脂、降尿酸功效,且当事人根据服用益迦膳食品的反馈情况要求消费者减少或停用相应疾病的治疗药物。截至案发,当事人共销售益迦膳系列食品90盒,销售总金额130500元。
当事人上述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八、杭州市萧山区查处杭州某公司直播带货虚假宣传案
2022年1月26日,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杭州某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当事人在淘宝网的直播销售行为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在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期间,通过淘宝网直播销售部分珠宝、首饰、玉石等产品时,在宣传中存在假冒商品产地、年份,伪造、套用鉴定证书,将人工制造产品宣传为纯天然产品等虚假宣传行为,吸引消费者购买,上述商品销售额为155352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对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该局责令当事人发布情况说明,同意消费者就问题产品进行退货退款,目前部分款项已退还消费者。
九、舟山市查处姚某销售以假充真不合格钢材案
2022年1月10日,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姚某销售以假充真不合格钢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6万元的行政处罚。
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8支合金结构钢,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钢材合格证明书,显示该批钢材生产厂方为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经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上述合格证明书系伪造,判定当事人销售的钢材为假冒产品。经查,2020年4月,当事人通过网络找到山东八钢特殊钢有限公司,购进钢材50支共33.06吨,进价7160元/吨。截至案发,当事人共销售34支合金结构钢,销售金额257012元,自用8支作为加工螺杆产品的原材料,尚有8支在库。经检验,上述合金结构钢均为不合格产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将山东八钢特殊钢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线索移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十、嘉善县查处嘉善县某店铺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案
2022年3月31日,嘉善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嘉善县某店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相关食品30盒并罚款5100元的行政处罚。
嘉善县市场监管局在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检查中,发现一小学周边某店铺正在销售外包装标注“蛋疼含片”“节操片”“脑残片”等字样的奶味片糖和外包装近似杜蕾斯产品且外包装标注“超薄装”“活力装”等字样的预包装食品软糖,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上述食品共30盒。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9月购进上述奶味片糖87盒、售价10元/盒,软糖10盒、售价15元/盒。上述产品面向周边学生进行销售,货值金额1020元。
当事人销售上述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相关规定,2022年3月31日,嘉善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记者:赵鹏 通讯员:市闻)
#天津迎战奥密克戎# #防控疫情 天津在行动#【还有几人在院?天津最新本土感染者救治情况来了!】2022年2月24日,新冠肺炎疫情再次袭击津门,天津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集中全市优质医疗资源,全力以赴再战奥密克戎,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本轮疫情本土862名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愈率达到99.3%,实现“零死亡”。
记者从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了解到,自2月24日以来,天津市本轮疫情定点医院累计收治本土新冠病毒感染患者862人,其中无症状感染者247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615例(轻型484例、普通型130例、重型1例)。新冠病毒感染者中,0-14岁的109人(占比12.65%)、15-59岁的574人(占比66.59%)、60岁以上的179人(占比20.77%)。
本市按照“四集中”原则,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应收尽收,并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分层分级救治,调动千余名医务人员支援定点医院,集中优质资源和市级救治专家,采取线上线下模式,每日针对重点关注患者进行多学科讨论、现场进行临床诊疗指导。针对每一位新冠病毒感染者,医护人员坚持“一人一策”进行个性化诊疗,将特异性救治手段应用于重点患者,加速新冠肺炎治愈。坚持中西医结合,辨证施治,加强中医中药的调理力度,全力加速相关患者治愈康复。
记者了解到,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年龄最小的一位仅仅出生9天,年龄最大的为91岁。为了给新生儿提供最稳妥的救治,工作专班专门成立了新生儿救治组,邀请市级新生儿科专家和医护团队24小时不间断诊疗护理,患儿经过精心诊治,很快度过危险期,顺利康复。此外,本市开展了家庭式病房,最大程度满足老人、儿童心理需求,让患者在康复期间得到最悉心的照料。患者及家属纷纷通过12345平台等多种形式表达对医护人员的表扬和感谢之情。
截至目前,天津市本轮本土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累计出院856例,尚未出院6例,均为轻型和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治愈率达到99.3%,实现了“零死亡”的目标。出院患者中,住院时间最短为5天,最长为22天。其中合并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基础疾病的263例(30.51%),均得到了妥善医治。
记者从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了解到,自2月24日以来,天津市本轮疫情定点医院累计收治本土新冠病毒感染患者862人,其中无症状感染者247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615例(轻型484例、普通型130例、重型1例)。新冠病毒感染者中,0-14岁的109人(占比12.65%)、15-59岁的574人(占比66.59%)、60岁以上的179人(占比20.77%)。
本市按照“四集中”原则,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应收尽收,并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分层分级救治,调动千余名医务人员支援定点医院,集中优质资源和市级救治专家,采取线上线下模式,每日针对重点关注患者进行多学科讨论、现场进行临床诊疗指导。针对每一位新冠病毒感染者,医护人员坚持“一人一策”进行个性化诊疗,将特异性救治手段应用于重点患者,加速新冠肺炎治愈。坚持中西医结合,辨证施治,加强中医中药的调理力度,全力加速相关患者治愈康复。
记者了解到,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年龄最小的一位仅仅出生9天,年龄最大的为91岁。为了给新生儿提供最稳妥的救治,工作专班专门成立了新生儿救治组,邀请市级新生儿科专家和医护团队24小时不间断诊疗护理,患儿经过精心诊治,很快度过危险期,顺利康复。此外,本市开展了家庭式病房,最大程度满足老人、儿童心理需求,让患者在康复期间得到最悉心的照料。患者及家属纷纷通过12345平台等多种形式表达对医护人员的表扬和感谢之情。
截至目前,天津市本轮本土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累计出院856例,尚未出院6例,均为轻型和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治愈率达到99.3%,实现了“零死亡”的目标。出院患者中,住院时间最短为5天,最长为22天。其中合并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基础疾病的263例(30.51%),均得到了妥善医治。
【资治通鉴:推心置腹也是一种策略!】
《资治通鉴》第39卷,汉纪三十一
淮阳王二年(甲申,公元24年)
【原文】
铜马食尽,夜遁,萧王追击于馆陶,大破之。受降未尽,而高湖、重连从东南来,与铜马余众合;萧王复大战于蒲陽,悉破降之,封其渠帅为列侯。诸将未能信贼,降者亦不自安;王知其意,敕令降者各归营勒兵,自乘轻骑按行部陈。降者更相语曰:“萧王推赤心置人腹中,安得不投死乎!”由是皆服,悉以降人分配诸将,众遂数十万。赤眉别帅与青犊、上江、大彤、铁胫、五幡十余万众在射犬,萧王引兵进击,大破之;南徇河内,河内太守韩歆降。
【译文】
铜马粮食吃完了,乘夜逃跑,刘秀追击到馆陶,大败铜马。刘秀受降尚未完毕,而高湖、重连从东南来,与还没有投降的铜马残军汇合。刘秀尾在蒲陽再次与铜马等大战,铜马等全都战败投降。刘秀把他们的首领封为列侯。刘秀的部将们不敢相信降将们的诚意,而降将们内心也不能自安。刘秀了解他们的想法,命令降将们各自回到他们的军营整顿好部队,自己则轻装乘马,巡视部署。降将们互相说道:“萧王对我们推心置腹,我们怎么能不为他效命?”因此大家都心悦诚服。刘秀把投降的部队都分配给各将领,部众于是达到数十万。赤眉的一位分支部队的首领与青犊、上江、大彤、铁胫、五幡,约有十余万人,在射犬集结,刘秀率军进击,大获全胜。于是向南夺取河内,河内太守韩歆投降。
【解析】
刘秀除了网络上被人戏称“位面之子”的名号之外,更有“铜马帝”的称号。
究其原因乃是刘秀收服河北近百万铜马军,以此为基础奠定刘秀打天下的基础。
看似铜马军近百万人,但是这些人很散装,加上后勤给养跟不上,所以才能被刘秀连战连捷。
但打赢容易,想要收服却难度极高。
铜马军人多,刘秀人少,以人少驾驭人多,极难控制。
铜马军近百万,后勤也是天大难题,刘秀未必供得起来。
而乱世为减轻后勤压力,对于俘虏降兵少不得坑杀,当年这事项羽、白起不是没干过。
铜马军普遍为活不下去的百姓,而刘秀军多是地主豪强出身,两者本身就属于不同阶级,更何况刘秀团队中大部分是南阳人为骨干,和铜马军主要河北人(地区不是省份)有明显的身份认同差异。
诸多因素会聚在一起,别看刘秀打赢了,但真要让他们心愿臣服还是要点手段。
这也是摆在刘秀面前的首要难题。
诸将未能信贼,降者亦不自安;
这12个字其实已经表明双方已经处于一个爆发点,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就是铜马再次反叛。
到那个时候,刘秀虽然依然能打赢,但是打赢之后再想收服基本上就不太可能了。
再看刘秀收服这些人的操作,其实并不是很复杂。
王知其意,敕令降者各归营勒兵,自乘轻骑按行部陈。
但背后的东西可不简单。
带入刘秀的角色,想要收服这近百万的铜马军,具体分析调查少不了。
首先,看似这近百万铜马军不稳,但并不是所有人不稳,而是部分人,绝大多数铜马军不过是底层求活百姓,所求无非是能有个安生日子。
其次,刘秀面对收服的说是百万铜马军,但实际上需要做工作的且效率最高的也是铜马军的中上层。
毕竟,一个组织的运转是依靠组织架构,而能够坐在对应组织架构位置上的人,基本上也都是明白人,比常人心思跟活络一些,沟通起来相对容易。
而且这些人,也比较好拉拢。
只要把这些人搞定了,那么按照组织架构的管理模式自上而下,逐级传导,底层自然也就稳定了,这也是所谓骨干发挥的作用。
最后,铜马军到底想要什么?从长远视角来看,因为其构成复杂,必然是不同,有的人可能就像活命,有的人就像封侯拜将。
但那是事以后的事,而短期的铜马军只有一个核心诉求,活下去!
所以,综合上面这些,再来去找对策,你会发现,如果刘秀这个时候让人去给铜马军画大饼、许承诺、亦或者给那些铜马将领高官显爵,未必能够起到稳定作用,或者说能够稳住中上车,但底层稳不住,因为最主要的核心诉求并没有得到承诺。
再看刘秀的动作。
王知其意,敕令降者各归营勒兵,自乘轻骑按行部陈。
铜马降兵各归各营,这代表原有铜马的组织结构恢复。
刘秀自己轻骑巡视铜马军,这个传递的信息就有很多。
毫无疑问,刘秀轻骑巡视是将自己处于一个极度危险的境地,但是反过来说,一个人愿意把自己放在一个极度危险的地方,要么就是他自己没意识到这个地方很危险,要么就是他知道危险,但并不惧怕,有一种自信和把握在。
恰恰刘秀显然不可能不会意识到这个举动的危险,但他依然如此做,传递的信息有三个。
其一,独闯铜马大营的确危险,但刘秀相信铜马军。
其二,刘秀敢把自己的性命放在铜马手上,这是一种托付,尤其是在这种矛盾尖锐且力量极度不平衡的状态下,如果铜马军想杀刘秀,刘秀压根逃跑都来不及。
其三,刘秀的到来,其实更是已经将铜马军当做自己的部下,所以才会如此轻装来巡。
于是“降者更相语曰:“萧王推赤心置人腹中,安得不投死乎!”
成语“推心置腹”就是这么来的。
铜马军近百万人如此被刘秀所收服。
没有花言巧语、没有阴谋诡计,举重若轻之下有真诚,更有几分赌命。
相信,当刘秀决定轻骑巡营时,他那些麾下将领必定是百般劝阻。
【闲扯】
讲真的,刘秀这事历史上类似的还有很多,比如投降将领让他给自己守门等等。
其实背后的东西都是差不多。
都是用一种近乎顶级的信任,托付生命来换取对方的效忠。
按照马斯洛心理需求,最高等级的两级的是尊重和自我实现。
恰恰是这种托付的方式,满足了这两个内心顶级需求,让人获得一种精神上的高潮,顿时产生中医士为知己者死的感动,进而发誓效忠。
古代是如此,现代何尝又不是如此。
只不过,现代不需要托付生命,但是某个时刻那种义无反顾的信任,何尝不会让被托付者感到一种别样的悸动。
#这就是中国风# #出道吧新星#
《资治通鉴》第39卷,汉纪三十一
淮阳王二年(甲申,公元24年)
【原文】
铜马食尽,夜遁,萧王追击于馆陶,大破之。受降未尽,而高湖、重连从东南来,与铜马余众合;萧王复大战于蒲陽,悉破降之,封其渠帅为列侯。诸将未能信贼,降者亦不自安;王知其意,敕令降者各归营勒兵,自乘轻骑按行部陈。降者更相语曰:“萧王推赤心置人腹中,安得不投死乎!”由是皆服,悉以降人分配诸将,众遂数十万。赤眉别帅与青犊、上江、大彤、铁胫、五幡十余万众在射犬,萧王引兵进击,大破之;南徇河内,河内太守韩歆降。
【译文】
铜马粮食吃完了,乘夜逃跑,刘秀追击到馆陶,大败铜马。刘秀受降尚未完毕,而高湖、重连从东南来,与还没有投降的铜马残军汇合。刘秀尾在蒲陽再次与铜马等大战,铜马等全都战败投降。刘秀把他们的首领封为列侯。刘秀的部将们不敢相信降将们的诚意,而降将们内心也不能自安。刘秀了解他们的想法,命令降将们各自回到他们的军营整顿好部队,自己则轻装乘马,巡视部署。降将们互相说道:“萧王对我们推心置腹,我们怎么能不为他效命?”因此大家都心悦诚服。刘秀把投降的部队都分配给各将领,部众于是达到数十万。赤眉的一位分支部队的首领与青犊、上江、大彤、铁胫、五幡,约有十余万人,在射犬集结,刘秀率军进击,大获全胜。于是向南夺取河内,河内太守韩歆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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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除了网络上被人戏称“位面之子”的名号之外,更有“铜马帝”的称号。
究其原因乃是刘秀收服河北近百万铜马军,以此为基础奠定刘秀打天下的基础。
看似铜马军近百万人,但是这些人很散装,加上后勤给养跟不上,所以才能被刘秀连战连捷。
但打赢容易,想要收服却难度极高。
铜马军人多,刘秀人少,以人少驾驭人多,极难控制。
铜马军近百万,后勤也是天大难题,刘秀未必供得起来。
而乱世为减轻后勤压力,对于俘虏降兵少不得坑杀,当年这事项羽、白起不是没干过。
铜马军普遍为活不下去的百姓,而刘秀军多是地主豪强出身,两者本身就属于不同阶级,更何况刘秀团队中大部分是南阳人为骨干,和铜马军主要河北人(地区不是省份)有明显的身份认同差异。
诸多因素会聚在一起,别看刘秀打赢了,但真要让他们心愿臣服还是要点手段。
这也是摆在刘秀面前的首要难题。
诸将未能信贼,降者亦不自安;
这12个字其实已经表明双方已经处于一个爆发点,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就是铜马再次反叛。
到那个时候,刘秀虽然依然能打赢,但是打赢之后再想收服基本上就不太可能了。
再看刘秀收服这些人的操作,其实并不是很复杂。
王知其意,敕令降者各归营勒兵,自乘轻骑按行部陈。
但背后的东西可不简单。
带入刘秀的角色,想要收服这近百万的铜马军,具体分析调查少不了。
首先,看似这近百万铜马军不稳,但并不是所有人不稳,而是部分人,绝大多数铜马军不过是底层求活百姓,所求无非是能有个安生日子。
其次,刘秀面对收服的说是百万铜马军,但实际上需要做工作的且效率最高的也是铜马军的中上层。
毕竟,一个组织的运转是依靠组织架构,而能够坐在对应组织架构位置上的人,基本上也都是明白人,比常人心思跟活络一些,沟通起来相对容易。
而且这些人,也比较好拉拢。
只要把这些人搞定了,那么按照组织架构的管理模式自上而下,逐级传导,底层自然也就稳定了,这也是所谓骨干发挥的作用。
最后,铜马军到底想要什么?从长远视角来看,因为其构成复杂,必然是不同,有的人可能就像活命,有的人就像封侯拜将。
但那是事以后的事,而短期的铜马军只有一个核心诉求,活下去!
所以,综合上面这些,再来去找对策,你会发现,如果刘秀这个时候让人去给铜马军画大饼、许承诺、亦或者给那些铜马将领高官显爵,未必能够起到稳定作用,或者说能够稳住中上车,但底层稳不住,因为最主要的核心诉求并没有得到承诺。
再看刘秀的动作。
王知其意,敕令降者各归营勒兵,自乘轻骑按行部陈。
铜马降兵各归各营,这代表原有铜马的组织结构恢复。
刘秀自己轻骑巡视铜马军,这个传递的信息就有很多。
毫无疑问,刘秀轻骑巡视是将自己处于一个极度危险的境地,但是反过来说,一个人愿意把自己放在一个极度危险的地方,要么就是他自己没意识到这个地方很危险,要么就是他知道危险,但并不惧怕,有一种自信和把握在。
恰恰刘秀显然不可能不会意识到这个举动的危险,但他依然如此做,传递的信息有三个。
其一,独闯铜马大营的确危险,但刘秀相信铜马军。
其二,刘秀敢把自己的性命放在铜马手上,这是一种托付,尤其是在这种矛盾尖锐且力量极度不平衡的状态下,如果铜马军想杀刘秀,刘秀压根逃跑都来不及。
其三,刘秀的到来,其实更是已经将铜马军当做自己的部下,所以才会如此轻装来巡。
于是“降者更相语曰:“萧王推赤心置人腹中,安得不投死乎!”
成语“推心置腹”就是这么来的。
铜马军近百万人如此被刘秀所收服。
没有花言巧语、没有阴谋诡计,举重若轻之下有真诚,更有几分赌命。
相信,当刘秀决定轻骑巡营时,他那些麾下将领必定是百般劝阻。
【闲扯】
讲真的,刘秀这事历史上类似的还有很多,比如投降将领让他给自己守门等等。
其实背后的东西都是差不多。
都是用一种近乎顶级的信任,托付生命来换取对方的效忠。
按照马斯洛心理需求,最高等级的两级的是尊重和自我实现。
恰恰是这种托付的方式,满足了这两个内心顶级需求,让人获得一种精神上的高潮,顿时产生中医士为知己者死的感动,进而发誓效忠。
古代是如此,现代何尝又不是如此。
只不过,现代不需要托付生命,但是某个时刻那种义无反顾的信任,何尝不会让被托付者感到一种别样的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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