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刷他人钱财的这些人,抓到了!|夏季整治百日行动
近期,我市接连发生多起针对支付宝“亲情卡”实施盗窃的犯罪活动。
接到群众报警后,连州市公安局迅速启动“破小案”机制,迅速成立专案组着手对系列案件展开调查。办案民警一方面通过智慧新警务相关业务系统进行深入梳理研判,一方面安排民警走访周边的居民、店铺寻找线索。
经过连续数日的缜密侦查,7月7日晚,连州市公安局南门派出所组织办案民警连夜开展抓捕,并于7月8日凌晨0时10分许在市区某酒店内将正准备盗刷他人支付宝的肖某某等2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
目前,该案件的深入调查及追赃挽损等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连州公安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手机中包含很多个人信息,请勿随意将手机交给陌生人操作,尤其是对手机操作不熟悉的老年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近期,我市接连发生多起针对支付宝“亲情卡”实施盗窃的犯罪活动。
接到群众报警后,连州市公安局迅速启动“破小案”机制,迅速成立专案组着手对系列案件展开调查。办案民警一方面通过智慧新警务相关业务系统进行深入梳理研判,一方面安排民警走访周边的居民、店铺寻找线索。
经过连续数日的缜密侦查,7月7日晚,连州市公安局南门派出所组织办案民警连夜开展抓捕,并于7月8日凌晨0时10分许在市区某酒店内将正准备盗刷他人支付宝的肖某某等2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
目前,该案件的深入调查及追赃挽损等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连州公安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手机中包含很多个人信息,请勿随意将手机交给陌生人操作,尤其是对手机操作不熟悉的老年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北京一男子拉车门碰运气盗窃财物# ,得手10次被刑拘】昌平一男子通过拉车门“碰运气”的方式,10次盗窃他人车内财物。近日,记者从昌平警方获悉,7月1日,该嫌疑人田某某已被抓获,目前已被刑拘。警方提示,广大车主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下车后务必关好车窗,锁好车门,不要在车内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
6月中旬以来,南口派出所陆续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车内财物被盗。接报警后,南口派出所第一时间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打击小组。通过对案发现场及周边开展摸排走访,侦查员发现这些案件系同一嫌疑人所为,且该嫌疑男子与警方掌握的一名盗窃前科人员高度一致。
经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该人居无定所,流窜于桥梁涵洞、闲置废弃房屋等地。南口派出所随即组织警力对相关村社区开展地毯式摸排走访,并对辖区30余处桥梁涵洞、上百间闲置废弃房屋进行细致摸排,最大化缩小嫌疑人可能藏匿的范围。经过10余天的努力,民警最终锁定嫌疑人落脚点为辖区一处闲置板房内。
6月30日晚,警方前往板房周边进行严密布控,并制定了详细的抓捕计划,经过数小时的冒雨守候,确定嫌疑人所在房间后,民警于7月1日0时许,冲进屋内,将正在熟睡的嫌疑人田某某(男,34岁)抓获。
经查,田某某前科累累,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今年5月份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猖狂作案。田某某供述其专挑凌晨1点到4点时段作案,不砸车窗也不撬车门,全靠挨个拉车门“碰运气”,发现没落锁的汽车,就钻进去盗窃财物,得手后,将财物挥霍一空。截至目前,警方已核实盗窃车内财物案件10起。
目前,田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昌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昌平警方提示,广大车主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下车后务必关好车窗,锁好车门,不要在车内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停车时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区域,切忌乱停乱放。一旦发现车内物品被盗,及时拨打110报警。(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徐慧瑶 通讯员 田帅)
6月中旬以来,南口派出所陆续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车内财物被盗。接报警后,南口派出所第一时间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打击小组。通过对案发现场及周边开展摸排走访,侦查员发现这些案件系同一嫌疑人所为,且该嫌疑男子与警方掌握的一名盗窃前科人员高度一致。
经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该人居无定所,流窜于桥梁涵洞、闲置废弃房屋等地。南口派出所随即组织警力对相关村社区开展地毯式摸排走访,并对辖区30余处桥梁涵洞、上百间闲置废弃房屋进行细致摸排,最大化缩小嫌疑人可能藏匿的范围。经过10余天的努力,民警最终锁定嫌疑人落脚点为辖区一处闲置板房内。
6月30日晚,警方前往板房周边进行严密布控,并制定了详细的抓捕计划,经过数小时的冒雨守候,确定嫌疑人所在房间后,民警于7月1日0时许,冲进屋内,将正在熟睡的嫌疑人田某某(男,34岁)抓获。
经查,田某某前科累累,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今年5月份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猖狂作案。田某某供述其专挑凌晨1点到4点时段作案,不砸车窗也不撬车门,全靠挨个拉车门“碰运气”,发现没落锁的汽车,就钻进去盗窃财物,得手后,将财物挥霍一空。截至目前,警方已核实盗窃车内财物案件10起。
目前,田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昌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昌平警方提示,广大车主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下车后务必关好车窗,锁好车门,不要在车内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停车时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区域,切忌乱停乱放。一旦发现车内物品被盗,及时拨打110报警。(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徐慧瑶 通讯员 田帅)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被告人洪峤死刑#】#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今日一审宣判# 据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7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被告人洪峤、祁文强盗窃一案,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洪峤与被害人李某月(女,殁年21岁)系恋人关系,后二人发生矛盾,洪峤产生杀害李某月之意,并邀约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多次商议杀害李某月的计划。2020年7月6日,洪峤等三人在江苏省南京市选定云南省勐海县普洱茶公园为作案地点,由洪峤诱骗李某月前往勐海县,同时提供资金及作案工具,后洪峤带领张晨光、曹泽青多次演练杀人方法并交待作案细节和定时汇报等要求。9日上午,张晨光、曹泽青到达勐海县。当晚,李某月被诱骗至作案地点,曹泽青、张晨光将李某月杀害并掩埋。
2019年5月,被告人洪峤指使被告人祁文强在江苏省南京市某度假区盗窃一台单目夜视仪(价值人民币18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洪峤、祁文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洪峤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应数罪并罚。在故意杀人共同犯罪中,洪峤系犯意提起者、策划者、指挥者,并提供作案费用,诱骗被害人至案发地,张晨光与曹泽青积极参与策划、分工合作杀害被害人,三被告人均系主犯,其中洪峤的地位最高,罪责最为突出。洪峤因与被害人恋爱纠纷,精心策划犯罪,指使张晨光、曹泽青将被害人杀害并掩埋,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罪、悔罪态度差,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依法予以严惩。张晨光、曹泽青在共同犯罪中的罪责小于洪峤,且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在盗窃共同犯罪中,洪峤首起犯意,指挥祁文强具体实施盗窃行为,二被告人均系主犯,其中洪峤的罪责更为突出。祁文强到案后主动交代盗窃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人民日报)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洪峤与被害人李某月(女,殁年21岁)系恋人关系,后二人发生矛盾,洪峤产生杀害李某月之意,并邀约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多次商议杀害李某月的计划。2020年7月6日,洪峤等三人在江苏省南京市选定云南省勐海县普洱茶公园为作案地点,由洪峤诱骗李某月前往勐海县,同时提供资金及作案工具,后洪峤带领张晨光、曹泽青多次演练杀人方法并交待作案细节和定时汇报等要求。9日上午,张晨光、曹泽青到达勐海县。当晚,李某月被诱骗至作案地点,曹泽青、张晨光将李某月杀害并掩埋。
2019年5月,被告人洪峤指使被告人祁文强在江苏省南京市某度假区盗窃一台单目夜视仪(价值人民币18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洪峤、祁文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洪峤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应数罪并罚。在故意杀人共同犯罪中,洪峤系犯意提起者、策划者、指挥者,并提供作案费用,诱骗被害人至案发地,张晨光与曹泽青积极参与策划、分工合作杀害被害人,三被告人均系主犯,其中洪峤的地位最高,罪责最为突出。洪峤因与被害人恋爱纠纷,精心策划犯罪,指使张晨光、曹泽青将被害人杀害并掩埋,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罪、悔罪态度差,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依法予以严惩。张晨光、曹泽青在共同犯罪中的罪责小于洪峤,且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在盗窃共同犯罪中,洪峤首起犯意,指挥祁文强具体实施盗窃行为,二被告人均系主犯,其中洪峤的罪责更为突出。祁文强到案后主动交代盗窃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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