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英模精神汲取榜样力量# 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记汝州市司法局小屯司法所所长何莹莹】
人物档案:何莹莹,女,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研究生、公职律师。参加工作以来忠于职守、立足基层、关注民生,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养,引领镇村法治化进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解基层之需,全方位多渠道服务镇村法治建设
作为一名法律硕士,何莹莹从扎根基层的那一天起,就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镇村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推动镇村法治化建设进程。
一是当群众的法律顾问。为了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她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46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依托,围绕群众生产和生活需求,提供免费法律法规查询、法律问题解答、法律事务解析等,特别是为流动人口、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维护等提供法律服务。平均每年接待法律咨询500多人次,引导群众法律援助、聘请律师、办理公证和司法鉴定100余起。
二是当镇政府的法律助手。为了更好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她积极协助镇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和处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推进依法治理。促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协助镇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镇、示范村”的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同时,积极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法律服务。平均每年协助镇政府起草法律文书30份余,为镇村审核各种合同80余份,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100余条。2021年小屯镇成功创建省“民主法治示范镇”。
三是当干群的普法宣传员。为了将法律知识融入大众文化之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她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节点不间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和法律进乡村、进学校等,定期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座谈交流,提高干群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并积极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法律服务。平均每年开展普法宣传30余场,在全镇逐步形成遵纪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踏踏实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何莹莹刚到小屯司法所时,基层农村的矛盾形形色色、五花八门,即使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为了面子等等,经常是各说各的理,互不相让,她也曾经手足无措、恐慌、迷惑。后来,她借鉴“枫桥经验”,发动和依靠群众,夯实村级责任,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一是建全调解队伍。她将“枫桥经验”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创新发展为“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重大事项不出镇”,把第一道防线下沉到村小组一级。对全镇428个村民小组搭建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调解队伍,并每月召开培训会,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
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按照难易程度分五个档次发放案件补贴,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表彰,鼓舞士气,增强做调解工作的荣誉感。
三是坚持依法调解。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调解,引导当事人依法达成调解协议,让基层群众在调解的过程中就能够感觉到公平正义的力量,并坚持德治和法治相结合,使调解结果体现道德伦理和人文关怀,体现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是创新“访调对接”机制。坚持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相结合。按照提前介入、关口前移的理念,把适宜调解的信访问题通过“调解交办函”形式,第一时间交办到镇调委会,从源头上预防化解信访矛盾。任职以来共调解矛盾纠纷1600多起、指导村级调解案件5060多起。
化解矛盾冲在前,积极参与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件
小屯镇共有46个行政村,总人口近11万。近年来,受经济转型和环境治理等因素影响,信访量大,矛盾突出。有信访人情绪激动当场割腕自杀的,有披麻戴孝跪在镇政府门口的,还有假装晕倒讹了她2000块钱的,一年的信访量多达300余起,她经常要一个人面对几十个信访人。面对这一情况,何莹莹带领小屯司法所积极主动替政府分忧,对全镇历年信访案件进行分类量化分析,有针对性地解决常年信访量居高不下问题。
一场责任田边界纠纷让两家邻居仇视了十几年,双方争吵不断,持续上访,她连续9天驻村调解,重新丈量地积,使双方签订“备忘录”,尽释前嫌;一起共同饮酒致死的案件,她在事发第二天连续7个半小时不吃不喝一鼓作气,成功调解并赔付到位;一个双腿粉碎性骨折的当事人家属,开始不接受调解,反复上访,最后还是经过她的协调在大年夜达成赔偿协议,20多万元当场支付,让这一家人过了个安心年;一起因义务帮工造成爆炸烧伤案件,收废品的当事人被企业要求帮助切割废油桶盖,造成了全身85%烧伤,企业方只补偿6万元,她全程援助,历经一审、二审、执行和解、再次起诉及申请执行等程序,最终为其成功主张赔偿款100多万。类似的疑难复杂案件她共处理360余起,大量信访案件的解决,不仅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同时也为镇政府一心一意谋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热心矫正和疏导 ,爱心帮扶邪归正
何莹莹在执行社区和安置帮教过程中,热心疏导,善于思想矫正,始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人性化执法,以心对待,以诚帮教,以情感化,建立起和谐、温暖的社区矫正“心灵驿站”,搭建刑释解矫人员回归社会的“桥梁”。
一是真心对待社区矫正对象,注重思想矫正。不冷眼看社区矫正对象,平时教育时与他们促膝谈心,结合案例因人施策,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二是悉心安置帮教人员。因他们普遍文化水平不高,谋生能力不强,有的还受到亲情的冷落、社会的歧视和其他不良社会关系的影响。何莹莹像对待亲人一样竭尽全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学、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和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任职以来共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12名,期满解除265名;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509人,期满回归社会227人,现有在矫社区矫正对象47人,安置帮教对象281人,均服从司法所管理,没有脱管漏管现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零。经她帮教的人员在以后的生活中都能以积极的生活方式让自己向好向善。
由于近年来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信访稳定、社区矫正等工作中率先垂范、成绩突出。“80后”的何莹莹已经获得40多项荣誉,其中7项为省部级荣誉。2018年代表河南省在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2020年11月被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评选为全国月度 “平安英雄”;2020年底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21年10月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2021年3月作为全平顶山市唯一一位司法行政系统英模代表参加“平顶山市政法系统英模事迹报告团”。2021年6月当选汝州市第八届党代表,2021年8月当选平顶山市十次党代会代表,2021年9月当选河南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2019年成功创建汝州市第一个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小屯司法所先后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和“全国模范司法所”。(大河网记者 宋向乐)https://t.cn/A6xfjkc4
人物档案:何莹莹,女,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研究生、公职律师。参加工作以来忠于职守、立足基层、关注民生,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养,引领镇村法治化进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解基层之需,全方位多渠道服务镇村法治建设
作为一名法律硕士,何莹莹从扎根基层的那一天起,就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镇村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推动镇村法治化建设进程。
一是当群众的法律顾问。为了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她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46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依托,围绕群众生产和生活需求,提供免费法律法规查询、法律问题解答、法律事务解析等,特别是为流动人口、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维护等提供法律服务。平均每年接待法律咨询500多人次,引导群众法律援助、聘请律师、办理公证和司法鉴定100余起。
二是当镇政府的法律助手。为了更好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她积极协助镇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和处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推进依法治理。促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协助镇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镇、示范村”的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同时,积极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法律服务。平均每年协助镇政府起草法律文书30份余,为镇村审核各种合同80余份,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100余条。2021年小屯镇成功创建省“民主法治示范镇”。
三是当干群的普法宣传员。为了将法律知识融入大众文化之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她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节点不间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和法律进乡村、进学校等,定期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座谈交流,提高干群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并积极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法律服务。平均每年开展普法宣传30余场,在全镇逐步形成遵纪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踏踏实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何莹莹刚到小屯司法所时,基层农村的矛盾形形色色、五花八门,即使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为了面子等等,经常是各说各的理,互不相让,她也曾经手足无措、恐慌、迷惑。后来,她借鉴“枫桥经验”,发动和依靠群众,夯实村级责任,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一是建全调解队伍。她将“枫桥经验”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创新发展为“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重大事项不出镇”,把第一道防线下沉到村小组一级。对全镇428个村民小组搭建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调解队伍,并每月召开培训会,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
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按照难易程度分五个档次发放案件补贴,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表彰,鼓舞士气,增强做调解工作的荣誉感。
三是坚持依法调解。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调解,引导当事人依法达成调解协议,让基层群众在调解的过程中就能够感觉到公平正义的力量,并坚持德治和法治相结合,使调解结果体现道德伦理和人文关怀,体现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是创新“访调对接”机制。坚持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相结合。按照提前介入、关口前移的理念,把适宜调解的信访问题通过“调解交办函”形式,第一时间交办到镇调委会,从源头上预防化解信访矛盾。任职以来共调解矛盾纠纷1600多起、指导村级调解案件5060多起。
化解矛盾冲在前,积极参与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件
小屯镇共有46个行政村,总人口近11万。近年来,受经济转型和环境治理等因素影响,信访量大,矛盾突出。有信访人情绪激动当场割腕自杀的,有披麻戴孝跪在镇政府门口的,还有假装晕倒讹了她2000块钱的,一年的信访量多达300余起,她经常要一个人面对几十个信访人。面对这一情况,何莹莹带领小屯司法所积极主动替政府分忧,对全镇历年信访案件进行分类量化分析,有针对性地解决常年信访量居高不下问题。
一场责任田边界纠纷让两家邻居仇视了十几年,双方争吵不断,持续上访,她连续9天驻村调解,重新丈量地积,使双方签订“备忘录”,尽释前嫌;一起共同饮酒致死的案件,她在事发第二天连续7个半小时不吃不喝一鼓作气,成功调解并赔付到位;一个双腿粉碎性骨折的当事人家属,开始不接受调解,反复上访,最后还是经过她的协调在大年夜达成赔偿协议,20多万元当场支付,让这一家人过了个安心年;一起因义务帮工造成爆炸烧伤案件,收废品的当事人被企业要求帮助切割废油桶盖,造成了全身85%烧伤,企业方只补偿6万元,她全程援助,历经一审、二审、执行和解、再次起诉及申请执行等程序,最终为其成功主张赔偿款100多万。类似的疑难复杂案件她共处理360余起,大量信访案件的解决,不仅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同时也为镇政府一心一意谋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热心矫正和疏导 ,爱心帮扶邪归正
何莹莹在执行社区和安置帮教过程中,热心疏导,善于思想矫正,始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人性化执法,以心对待,以诚帮教,以情感化,建立起和谐、温暖的社区矫正“心灵驿站”,搭建刑释解矫人员回归社会的“桥梁”。
一是真心对待社区矫正对象,注重思想矫正。不冷眼看社区矫正对象,平时教育时与他们促膝谈心,结合案例因人施策,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二是悉心安置帮教人员。因他们普遍文化水平不高,谋生能力不强,有的还受到亲情的冷落、社会的歧视和其他不良社会关系的影响。何莹莹像对待亲人一样竭尽全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学、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和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任职以来共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12名,期满解除265名;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509人,期满回归社会227人,现有在矫社区矫正对象47人,安置帮教对象281人,均服从司法所管理,没有脱管漏管现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零。经她帮教的人员在以后的生活中都能以积极的生活方式让自己向好向善。
由于近年来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信访稳定、社区矫正等工作中率先垂范、成绩突出。“80后”的何莹莹已经获得40多项荣誉,其中7项为省部级荣誉。2018年代表河南省在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2020年11月被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评选为全国月度 “平安英雄”;2020年底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21年10月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2021年3月作为全平顶山市唯一一位司法行政系统英模代表参加“平顶山市政法系统英模事迹报告团”。2021年6月当选汝州市第八届党代表,2021年8月当选平顶山市十次党代会代表,2021年9月当选河南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2019年成功创建汝州市第一个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小屯司法所先后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和“全国模范司法所”。(大河网记者 宋向乐)https://t.cn/A6xfjkc4
【江阴市教育局最新发布!事关招生入学!】
5月23日,江阴市教育局下发《江阴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根据《义务教育法》“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规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应充分利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科学预测未来几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与结构的变化,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和整体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学位供给,应对入学高峰,从根本上缓解出生人口高峰带来的入学矛盾。城区初中和敔山湾实验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直属管理。
2.相对就近,划片招生。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保障符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确保入学率达到100%。
3.公民同招,免试入学。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超出市教育局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4.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各镇(街道)各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招生。依托“江阴市新生入学登记平台”,为家长提供“一站式”服务。各镇(街道)、各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民办学校同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和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学校应通过校园网等方式,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具体内容
(一)相关政策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具有申请入学镇街的户籍,并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限住宅性质,下同)、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户籍、房屋及实际居住三者不相符的,由所在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积极稳妥地解决在城区长期实际居住的本市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问题。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拥有房产并长期实际居住,且在城区有稳定工作的,由澄江街道和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能力和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3.妥善做好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新市民子女入学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澄政办发〔2017〕29号)有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并在我市实际登记居住半年及以上(入学当年度1月1日之前);新市民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要求安排入学。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由各镇(街道)统筹安排入学。学校不得以择校、借读之名接收不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入学。符合我市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4.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支援边疆建设干部职工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港澳台商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市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残疾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就读市特殊教育中心校,鼓励轻度残疾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普通中小学要尊重残疾儿童监护人的选择,不得拒收。涉及残疾儿童残疾类别、残疾程度的认定,应以市(县)级以上教育、卫生、残疾人工作部门指定的有资质专业机构确认或评估鉴定为依据。
6.各小学在开学登记注册时需做好新生预防接种情况核验工作。家长需在7、8月期间携入学新生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初步查验,完成补证、补种。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各镇(街道)教育科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我市初中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
(三)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
(1)公布招生工作方案。各镇(街道)根据辖区内学校布局、事业计划,科学合理确定各校施教区域及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实施。城区初中和敔山湾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工作按照《江阴市2021年城区初中和敔山湾实验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意见》执行,敔山湾实验学校小学部、礼延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工作按照《2021年江阴市敔山湾实验学校和江阴市礼延实验学校小学部划片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另行下发)。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具体工作安排在7月中旬进行。
(2)实施网上预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6月5日前通过“最江阴APP”新生入学登记平台完成新生入学的预登记工作。
(3)组织现场验证。各中小学应于现场验证前10天左右在校门口及施教区范围内的居民密集区张贴招生公告,明确施教区范围、现场验证时间和应交验的“户口簿、房屋不动产证原件(有的就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在企业就业,有工资流水单的需要提供一年的工资流水单)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预防接种证” 等证件种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学校办理验证及预报名手续,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2.民办学校
(1)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民办学校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6月5日-12日,民办学校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宣传必须实事求是,不得以虚假不实信息误导学生、家长。
(2)实施网上预登记。6月13日-19日,有意愿报名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最江阴APP”新生入学登记平台中“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选项,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每名学生限登记1所民办学校。
(3)规范录取程序。6月23日,开展录取工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有公证机构参与,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各类优抚照顾对象子女(含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警和应急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港澳台及外籍学生、本校教职工子女等)可不参加电脑派位,但须列入总招生计划,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4)公布录取名单。6月24日,学校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家长。6月25-26日,录取学生到学校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的,视作主动放),在“新生入学登记平台”完成新生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保留公办学校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在江阴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入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录取流程。
(四)分班要求
所有公民办小学、初中新生均实施均衡分班,阳光编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设快慢班。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五)建档规范
新生入学后,各校要在建立学生纸质学籍档案的同时,在全国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生电子档案,规范学籍管理。
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镇(街道)、各校要充分认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积极作为,落实要求。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镇(街道)分管领导、中小学校长等人员组成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管理,按照相关法规、文件规定和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方式,加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强大合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建立完善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收。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凡属本地区、本施教区内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妥善进行处理,确保群众满意和社会稳定。要切实优化工作服务,及时公
5月23日,江阴市教育局下发《江阴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根据《义务教育法》“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规定,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应充分利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科学预测未来几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与结构的变化,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和整体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学位供给,应对入学高峰,从根本上缓解出生人口高峰带来的入学矛盾。城区初中和敔山湾实验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直属管理。
2.相对就近,划片招生。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保障符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确保入学率达到100%。
3.公民同招,免试入学。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超出市教育局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4.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各镇(街道)各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招生。依托“江阴市新生入学登记平台”,为家长提供“一站式”服务。各镇(街道)、各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民办学校同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和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学校应通过校园网等方式,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具体内容
(一)相关政策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具有申请入学镇街的户籍,并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限住宅性质,下同)、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户籍、房屋及实际居住三者不相符的,由所在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积极稳妥地解决在城区长期实际居住的本市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问题。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拥有房产并长期实际居住,且在城区有稳定工作的,由澄江街道和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能力和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3.妥善做好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新市民子女入学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澄政办发〔2017〕29号)有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并在我市实际登记居住半年及以上(入学当年度1月1日之前);新市民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要求安排入学。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由各镇(街道)统筹安排入学。学校不得以择校、借读之名接收不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入学。符合我市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4.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支援边疆建设干部职工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港澳台商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市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残疾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就读市特殊教育中心校,鼓励轻度残疾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普通中小学要尊重残疾儿童监护人的选择,不得拒收。涉及残疾儿童残疾类别、残疾程度的认定,应以市(县)级以上教育、卫生、残疾人工作部门指定的有资质专业机构确认或评估鉴定为依据。
6.各小学在开学登记注册时需做好新生预防接种情况核验工作。家长需在7、8月期间携入学新生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初步查验,完成补证、补种。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各镇(街道)教育科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我市初中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
(三)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
(1)公布招生工作方案。各镇(街道)根据辖区内学校布局、事业计划,科学合理确定各校施教区域及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实施。城区初中和敔山湾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工作按照《江阴市2021年城区初中和敔山湾实验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意见》执行,敔山湾实验学校小学部、礼延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工作按照《2021年江阴市敔山湾实验学校和江阴市礼延实验学校小学部划片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另行下发)。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具体工作安排在7月中旬进行。
(2)实施网上预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6月5日前通过“最江阴APP”新生入学登记平台完成新生入学的预登记工作。
(3)组织现场验证。各中小学应于现场验证前10天左右在校门口及施教区范围内的居民密集区张贴招生公告,明确施教区范围、现场验证时间和应交验的“户口簿、房屋不动产证原件(有的就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在企业就业,有工资流水单的需要提供一年的工资流水单)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预防接种证” 等证件种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学校办理验证及预报名手续,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2.民办学校
(1)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民办学校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6月5日-12日,民办学校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宣传必须实事求是,不得以虚假不实信息误导学生、家长。
(2)实施网上预登记。6月13日-19日,有意愿报名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最江阴APP”新生入学登记平台中“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选项,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每名学生限登记1所民办学校。
(3)规范录取程序。6月23日,开展录取工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有公证机构参与,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各类优抚照顾对象子女(含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警和应急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港澳台及外籍学生、本校教职工子女等)可不参加电脑派位,但须列入总招生计划,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4)公布录取名单。6月24日,学校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家长。6月25-26日,录取学生到学校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的,视作主动放),在“新生入学登记平台”完成新生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保留公办学校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在江阴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入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录取流程。
(四)分班要求
所有公民办小学、初中新生均实施均衡分班,阳光编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设快慢班。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五)建档规范
新生入学后,各校要在建立学生纸质学籍档案的同时,在全国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生电子档案,规范学籍管理。
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镇(街道)、各校要充分认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积极作为,落实要求。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镇(街道)分管领导、中小学校长等人员组成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管理,按照相关法规、文件规定和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方式,加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强大合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建立完善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收。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凡属本地区、本施教区内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妥善进行处理,确保群众满意和社会稳定。要切实优化工作服务,及时公
【西安14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12900套房源昨起摇号分配】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11月20日上午,我市双竹村、滹沱寨等14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开始摇号分配,分配房源总数为12900套, 32152户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参与摇号,摇号过程将持续两天。
据悉,本次分配的双竹村、滹沱寨等14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房源,共计12900套。其中十里锦绣配建的360套、天伦佐治公馆配建的71套、瑞景华庭配建的110套、宏远新城配建的50套、紫云溪配建的54套、航天二期配建的42套、米家崖48套、滹沱寨1500套、双竹村3940套、曲江乐居二期1908套、王家棚二期280套、西凹里43套、浐灞生态区集中建设4416套和曹家堡78套。
200名随机抽取的摇号分配家庭以及市、区住房保障工作人员、新闻媒体、纪检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监督,公证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公证。本次摇号采取电脑程序随机摇号、一次性确定每户家庭具体房号的方式进行。如果分配对象数量小于或等于房源数量,则分配对象可全部通过随机摇号确定具体房号;如果分配对象数量大于房源数量,则有部分分配对象轮空,轮空家庭可参加下次公租房分配。
按《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最低租金标准(2.89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的轮候家庭予以优先保障。由于报名天伦佐治公馆配建、紫云溪配建和西凹里公租房项目的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最低租金标准(2.89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的轮候家庭户数超过了这3个项目所分配房源的总套数,所以报名这3个项目享受公租住房租金标准的保障家庭不参与本次摇号分配。
相关链接
看看这些公租房项目都在哪儿
1.双竹村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长安区韦曲街办双竹村
可分配套数:3940套;房源面积及户型:35平方米左右(一室);49平方米左右(一室一厅);58平方米左右(两室一厅);采暖方式:天然气壁挂锅炉采暖。
2.滹沱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未央区北辰大道与欧亚大道交会处东南,临浐灞三路(规划路)
可分配套数:1500套;房源面积及户型:32平方米左右(一室);50平方米左右(一室一厅);采暖方式:天然气壁挂锅炉采暖。
3.王家棚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未央区环湖东路1541号
可分配套数:280套;房源面积及户型:45平方米左右(一室);55平方米左右(一室一厅);采暖方式:天然气壁挂锅炉采暖。
4.曲江乐居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曲江新区春临一路东口,曲江乐居一期项目北侧
可分配套数:1908套;房源面积及户型:43平方米左右(一室);采暖方式:市政集中供暖。
5.浐灞生态区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浐灞生态区花间路和新兴南路交界处、雁鸣家园公租房小区北侧
可分配套数:4416套;房源面积及户型:48平方米左右(一室);采暖方式:天然气壁挂锅炉采暖。
6.十里锦绣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灞桥区半引路三殿村
可分配套数:360套;房源面积及户型:30平方米左右(一室)、48平方米左右(一室一厅);采暖方式:天然气壁挂锅炉采暖。
7.天伦佐治公馆配建的公租房小区
项目地址:新城区金花北路399号
可分配套数:71套;房源面积及户型:40平方米左右(一室)、50平方米左右(两室一厅)、60平方米左右(两室一厅);采暖方式:天然气壁挂锅炉采暖。
8.瑞景华庭配建的公租房小区
项目地址:未央区明光路南段72号
可分配套数:110套;房源面积及户型:40平方米左右(一室);采暖方式:天然气壁挂锅炉采暖。
9.紫云溪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大兴新区梨园路58号
可分配套数:54套;房源面积及户型:45平方米左右(一室一厅);采暖方式:市政集中供暖。
10.航天基地配建小区二期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东至神舟六路,西至神舟大道,南至航拓路,北至飞天路
可分配套数:42套;房源面积及户型:50平方米左右(一室);采暖方式:市政集中供暖。
11.宏远新城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西安市高陵区泾渭新城渭环西路南段7号镜湖居
可分配套数:50套;房源面积及户型:40平方米左右(一室);采暖方式:市政集中供暖。
12.曹家堡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韦曲西街以北,书香路以西,西部大道以南
可分配套数:78套;房源面积及户型:40平方米左右(一室);采暖方式:天然气壁挂锅炉采暖。
13.米家崖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灞桥区浐河西路以西,华清东路以北;
可分配套数:48套;房源面积及户型:31平方米左右(一室);采暖方式:天然气壁挂锅炉采暖。
14.西凹里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雁塔区西三环与昆明路十字西北角
可分配套数:43套;房源面积及户型:43平方米左右(一室);采暖方式:天然气壁挂锅炉采暖。
本组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赵辉 图/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谢伟
图为 摇号现场的情况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11月20日上午,我市双竹村、滹沱寨等14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开始摇号分配,分配房源总数为12900套, 32152户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参与摇号,摇号过程将持续两天。
据悉,本次分配的双竹村、滹沱寨等14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房源,共计12900套。其中十里锦绣配建的360套、天伦佐治公馆配建的71套、瑞景华庭配建的110套、宏远新城配建的50套、紫云溪配建的54套、航天二期配建的42套、米家崖48套、滹沱寨1500套、双竹村3940套、曲江乐居二期1908套、王家棚二期280套、西凹里43套、浐灞生态区集中建设4416套和曹家堡78套。
200名随机抽取的摇号分配家庭以及市、区住房保障工作人员、新闻媒体、纪检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监督,公证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公证。本次摇号采取电脑程序随机摇号、一次性确定每户家庭具体房号的方式进行。如果分配对象数量小于或等于房源数量,则分配对象可全部通过随机摇号确定具体房号;如果分配对象数量大于房源数量,则有部分分配对象轮空,轮空家庭可参加下次公租房分配。
按《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最低租金标准(2.89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的轮候家庭予以优先保障。由于报名天伦佐治公馆配建、紫云溪配建和西凹里公租房项目的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最低租金标准(2.89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的轮候家庭户数超过了这3个项目所分配房源的总套数,所以报名这3个项目享受公租住房租金标准的保障家庭不参与本次摇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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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竹村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长安区韦曲街办双竹村
可分配套数:3940套;房源面积及户型:35平方米左右(一室);49平方米左右(一室一厅);58平方米左右(两室一厅);采暖方式:天然气壁挂锅炉采暖。
2.滹沱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未央区北辰大道与欧亚大道交会处东南,临浐灞三路(规划路)
可分配套数:1500套;房源面积及户型:32平方米左右(一室);50平方米左右(一室一厅);采暖方式:天然气壁挂锅炉采暖。
3.王家棚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未央区环湖东路1541号
可分配套数:280套;房源面积及户型:45平方米左右(一室);55平方米左右(一室一厅);采暖方式:天然气壁挂锅炉采暖。
4.曲江乐居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曲江新区春临一路东口,曲江乐居一期项目北侧
可分配套数:1908套;房源面积及户型:43平方米左右(一室);采暖方式:市政集中供暖。
5.浐灞生态区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浐灞生态区花间路和新兴南路交界处、雁鸣家园公租房小区北侧
可分配套数:4416套;房源面积及户型:48平方米左右(一室);采暖方式:天然气壁挂锅炉采暖。
6.十里锦绣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灞桥区半引路三殿村
可分配套数:360套;房源面积及户型:30平方米左右(一室)、48平方米左右(一室一厅);采暖方式:天然气壁挂锅炉采暖。
7.天伦佐治公馆配建的公租房小区
项目地址:新城区金花北路399号
可分配套数:71套;房源面积及户型:40平方米左右(一室)、50平方米左右(两室一厅)、60平方米左右(两室一厅);采暖方式:天然气壁挂锅炉采暖。
8.瑞景华庭配建的公租房小区
项目地址:未央区明光路南段72号
可分配套数:110套;房源面积及户型:40平方米左右(一室);采暖方式:天然气壁挂锅炉采暖。
9.紫云溪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大兴新区梨园路58号
可分配套数:54套;房源面积及户型:45平方米左右(一室一厅);采暖方式:市政集中供暖。
10.航天基地配建小区二期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东至神舟六路,西至神舟大道,南至航拓路,北至飞天路
可分配套数:42套;房源面积及户型:50平方米左右(一室);采暖方式:市政集中供暖。
11.宏远新城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西安市高陵区泾渭新城渭环西路南段7号镜湖居
可分配套数:50套;房源面积及户型:40平方米左右(一室);采暖方式:市政集中供暖。
12.曹家堡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韦曲西街以北,书香路以西,西部大道以南
可分配套数:78套;房源面积及户型:40平方米左右(一室);采暖方式:天然气壁挂锅炉采暖。
13.米家崖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灞桥区浐河西路以西,华清东路以北;
可分配套数:48套;房源面积及户型:31平方米左右(一室);采暖方式:天然气壁挂锅炉采暖。
14.西凹里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项目地址:雁塔区西三环与昆明路十字西北角
可分配套数:43套;房源面积及户型:43平方米左右(一室);采暖方式:天然气壁挂锅炉采暖。
本组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赵辉 图/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谢伟
图为 摇号现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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