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神通对吗?让我们看看佛经怎么说吧!
提到神通,佛教界马上就有人反对。有人说:“持神通者就是邪教”、“只有邪师才炫耀神通”、“佛讲法从不用神通”。甚至有人说神通谈都不能谈,“谈神通会成魔”等等。而初学佛者往往对“神通”二字,既充满好奇和探秘心理,又望而生畏,谈神通色变。
那么,佛教到底是否主张神通?佛弟子应如何看待神通?让我们看看佛经怎么说吧!
佛陀住世时亲说真谛妙理,佛陀灭度后,由弟子们集结,对佛陀的教言进行复述、整理、汇集而成佛经。佛经是佛教徒学佛的理论基础和修行指南,那么佛经中是否宣说过神通?又是怎么宣说神通的?
下面摘录几段佛经中有关神通的论述。
《地藏菩萨本愿经》里,就有释迦世尊赞叹地藏王菩萨的神通不可思议的记载。《嘱累人天品第十三》有“地藏!地藏!汝之神力不可思议”!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一:“尔时世尊正知正念。从等持王安庠而起。以净天眼观察十方殑伽沙等诸佛世界。举身怡悦。从两足下千辐轮相。各放六十百千俱胝那庾多光。”
《大波罗波罗蜜多经》初分缘起品第一之一:“皆阿罗汉,具足成就四无碍解,凡所演说辩才无碍,于五神通自在游戏。”而且明确有一句:“尔时,世尊现神通力。”
《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一切佛法,无不修行、无不证见;以神通力,用一毛发能举阎浮提,乃至四天下、三千大千世界,乃至无量百千世界;能于空中取种种宝,施诸众生。
《文殊师利所说般若波罗蜜经》:“皆悉住于不退转地,久已供养无量诸佛,……以自在神通游诸佛世界,放无量光明,说无尽妙法。”
《大宝积经》卷二十九:“时有菩萨名无希望垢藏。与九万二千诸菩萨众。恭敬围绕从空而来。……尔时无垢藏菩萨。手持七宝千叶莲花。至如来所头面礼足。白佛言。世尊。……致问无量。少病少恼起居轻利安乐行不。作是语已。即升虚空结跏趺坐。”
《毗婆尸佛经》:“如是彼佛为彼二人现三种神通。令发精进趣向佛慧。
《佛说长阿含经卷第一》:“诸贤比丘,神通远达,威力弘大……”
《妙法莲花经》卷一:“尔时佛放眉间白毫相光。照东方万八千世界。靡不周遍。”
《修行本起经卷上现变品第一》赞叹到场的都是阿罗汉:“已从先佛。净修梵行。三神满具。六通已达……”
《杂阿含经》四九四经中更为直截了当说:“比丘当知,比丘禅思,神通境界,不可思议,是故比丘当勤禅思,学诸神通。”
……
以上摘录的内容只是佛经记载佛陀在度化众生过程中宣说神通、示现神通的沧海一粟。
几乎每一部佛经中都有神通与佛陀圣迹的记载,并明确要求弟子要“学诸神通”。经中明明记载了佛陀宣说神通、运用神通的诸多实例,又怎么可以说“佛讲法从不用神通?”如果谈神通、展现神通就是魔,那么,佛经三藏十二部岂不成了最大的教众生成魔的邪书了?佛教岂不是成为最大魔教和邪教了?娑婆世界佛教教主释迦牟尼佛,岂不是成为最大的魔头和邪教头目了?!
显然,以邪见说“神通不可持”“持神通者就是邪教”的人,已经在严重谤佛谤法,实则其自己就是邪魔妖人却不自知了。
诚然,佛陀为防止佛弟子执着神通境界,产生执相偏见,故告诫弟子不可执着神通。如《楞严经》中,针对五十阴魔出显,世尊告诫弟子:“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这段经文是指行者在禅修过程,在快要证入空性真如阶段,对自然生发的各种境界,不可执着和贪恋,不可作为证得圣道之解,此时要“佛来佛斩,魔来魔斩”,否则,“若作圣解即受群邪”,就会给邪魔以可乘之机而妄失正道。《楞严经》中讲的正是对治“受群邪”,避免入魔的方法,并不是说没有幻化神通现象,更不是否定神通、反对神通。
这犹如我们煮饭。吃到香喷喷的米饭是我们的目的。但煮饭过程中会出现水开、冒泡,蒸汽从锅盖蒸腾而出,还伴随着米饭的香味。这些都是米粒变为熟饭过程必然要出现的现象。是否我们可以说,煮饭过程中这些水蒸气,锅里飘出的饭香味等现象是不能有的,否则所煮的饭就不能吃呢?估计只有那种“白马非马”论的愚人会如此说吧。
同理,神通现象是修行人由凡转圣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中段现象,没什么可怕,也没什么好执着好奇和神秘兮兮的。执着神通会入魔犹如愚人煮饭只喜欢看蒸汽,闻香味而忘记自己目的是把饭煮熟,吃到饭,最终不仅饿肚子,还会将饭烧焦,锅烧坏一样。
佛弟子当知,不执着神通与不讲神通、不持神通、不显神通是绝然不同的概念,二者有本质上的区别,不可混为一谈。我们的目的是为了成就解脱,绝对不是为了神通变化,但是如果没有中间阶段的神通现象,我们是无法成就解脱的!犹如我们煮饭目的是为了吃到饭,而不是执着煮饭过程的蒸汽现象和飘出的饭香。是故,若一知半解,把不执着神通误认为是不讲神通、不显神通、没有神通,那就大错特错了。
佛弟子当知,现在是末法时期,名声大、地位高而实际上并未证圣的“高僧大德”太多太多,他们往往乱解经义却到处“讲经说法”、出书发碟,佛弟子千万不可轻易听而信之,随而从之,以讹传讹,人云亦云,以免无明造业,犯下谤佛、谤法之罪。
敬请关注下一篇《反对神通对吗?让我们看看古今高僧怎么做吧!》
撰稿:合立
责编:佛前灯
声明:此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涉及法义问题应依佛说法为印证,
提到神通,佛教界马上就有人反对。有人说:“持神通者就是邪教”、“只有邪师才炫耀神通”、“佛讲法从不用神通”。甚至有人说神通谈都不能谈,“谈神通会成魔”等等。而初学佛者往往对“神通”二字,既充满好奇和探秘心理,又望而生畏,谈神通色变。
那么,佛教到底是否主张神通?佛弟子应如何看待神通?让我们看看佛经怎么说吧!
佛陀住世时亲说真谛妙理,佛陀灭度后,由弟子们集结,对佛陀的教言进行复述、整理、汇集而成佛经。佛经是佛教徒学佛的理论基础和修行指南,那么佛经中是否宣说过神通?又是怎么宣说神通的?
下面摘录几段佛经中有关神通的论述。
《地藏菩萨本愿经》里,就有释迦世尊赞叹地藏王菩萨的神通不可思议的记载。《嘱累人天品第十三》有“地藏!地藏!汝之神力不可思议”!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一:“尔时世尊正知正念。从等持王安庠而起。以净天眼观察十方殑伽沙等诸佛世界。举身怡悦。从两足下千辐轮相。各放六十百千俱胝那庾多光。”
《大波罗波罗蜜多经》初分缘起品第一之一:“皆阿罗汉,具足成就四无碍解,凡所演说辩才无碍,于五神通自在游戏。”而且明确有一句:“尔时,世尊现神通力。”
《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一切佛法,无不修行、无不证见;以神通力,用一毛发能举阎浮提,乃至四天下、三千大千世界,乃至无量百千世界;能于空中取种种宝,施诸众生。
《文殊师利所说般若波罗蜜经》:“皆悉住于不退转地,久已供养无量诸佛,……以自在神通游诸佛世界,放无量光明,说无尽妙法。”
《大宝积经》卷二十九:“时有菩萨名无希望垢藏。与九万二千诸菩萨众。恭敬围绕从空而来。……尔时无垢藏菩萨。手持七宝千叶莲花。至如来所头面礼足。白佛言。世尊。……致问无量。少病少恼起居轻利安乐行不。作是语已。即升虚空结跏趺坐。”
《毗婆尸佛经》:“如是彼佛为彼二人现三种神通。令发精进趣向佛慧。
《佛说长阿含经卷第一》:“诸贤比丘,神通远达,威力弘大……”
《妙法莲花经》卷一:“尔时佛放眉间白毫相光。照东方万八千世界。靡不周遍。”
《修行本起经卷上现变品第一》赞叹到场的都是阿罗汉:“已从先佛。净修梵行。三神满具。六通已达……”
《杂阿含经》四九四经中更为直截了当说:“比丘当知,比丘禅思,神通境界,不可思议,是故比丘当勤禅思,学诸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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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摘录的内容只是佛经记载佛陀在度化众生过程中宣说神通、示现神通的沧海一粟。
几乎每一部佛经中都有神通与佛陀圣迹的记载,并明确要求弟子要“学诸神通”。经中明明记载了佛陀宣说神通、运用神通的诸多实例,又怎么可以说“佛讲法从不用神通?”如果谈神通、展现神通就是魔,那么,佛经三藏十二部岂不成了最大的教众生成魔的邪书了?佛教岂不是成为最大魔教和邪教了?娑婆世界佛教教主释迦牟尼佛,岂不是成为最大的魔头和邪教头目了?!
显然,以邪见说“神通不可持”“持神通者就是邪教”的人,已经在严重谤佛谤法,实则其自己就是邪魔妖人却不自知了。
诚然,佛陀为防止佛弟子执着神通境界,产生执相偏见,故告诫弟子不可执着神通。如《楞严经》中,针对五十阴魔出显,世尊告诫弟子:“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这段经文是指行者在禅修过程,在快要证入空性真如阶段,对自然生发的各种境界,不可执着和贪恋,不可作为证得圣道之解,此时要“佛来佛斩,魔来魔斩”,否则,“若作圣解即受群邪”,就会给邪魔以可乘之机而妄失正道。《楞严经》中讲的正是对治“受群邪”,避免入魔的方法,并不是说没有幻化神通现象,更不是否定神通、反对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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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弟子当知,不执着神通与不讲神通、不持神通、不显神通是绝然不同的概念,二者有本质上的区别,不可混为一谈。我们的目的是为了成就解脱,绝对不是为了神通变化,但是如果没有中间阶段的神通现象,我们是无法成就解脱的!犹如我们煮饭目的是为了吃到饭,而不是执着煮饭过程的蒸汽现象和飘出的饭香。是故,若一知半解,把不执着神通误认为是不讲神通、不显神通、没有神通,那就大错特错了。
佛弟子当知,现在是末法时期,名声大、地位高而实际上并未证圣的“高僧大德”太多太多,他们往往乱解经义却到处“讲经说法”、出书发碟,佛弟子千万不可轻易听而信之,随而从之,以讹传讹,人云亦云,以免无明造业,犯下谤佛、谤法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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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合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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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 【 起底#“唐山烧烤店打人案”#9名涉案者:至少5人有刑事案底 3人近年才刑满释放】“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持续引发关注。据中国之声报道,唐山市公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9名涉案人员以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警方初步查明,涉案人员中多人有前科劣迹,其前科多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
6月11日晚间,据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通报,根据河北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
红星新闻记者综合司法机关、媒体等渠道发布的信息发现,9名涉案人员中,有5人有刑事案底,罪名涉及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其中多名涉案者或关系密切,且刑满释放时间距今较近。
多名涉案人员关系密切
3人近年才刑满释放
6月12日上午,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发布通报称,陈某志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执行逮捕。据新华社消息,这9人中有7名男性、2名女性,案发时多人实施了暴力行为。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迅速逃离现场,其中几人外逃到江苏。9名涉案人员于6月11日被全部抓获归案。
9名犯罪嫌疑人当中,陈某志与刘某两人均为唐山本地人,曾两次出现在同一裁判文书中,多处信源显示,两人关系密切。逃离外省的沈某俊、陈某亮、马某齐、李某4人于6月10日晚间驾驶奔驰迈巴赫逃往江苏,其中除李某以外,其他3人均为江苏兴化人。
↑刘某故意伤人案二审裁定书↑刘某故意伤人案二审裁定书
在2015年刘某(唐山涉案者)故意伤害商某一案中,刘某对商某实施殴打后,将其强行带至陈某志(唐山涉案者)位于开平东外环的厂房大院内;2017年,刘某无驾驶证连撞8车后弃车逃逸,刘某当时所开车辆便为陈某志实际所有,且事发后,陈某志表示自愿承担应由刘某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综合警方布控信息、相关裁判文书与媒体报道,开车逃往江苏的沈某俊、陈某亮、马某齐均为江苏省兴化市戴南镇人,3人近年间均因涉嫌赌博或开设赌场而被刑事立案。
红星新闻记者从一知情人士处获悉,陈某亮、沈某俊是同乡。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中,几个唐山籍打人者曾到戴南镇做生意,他们与陈某亮、沈某俊有生意上的往来,后来他们叫这两人去唐山玩。
此外,沈某俊与马某齐或早已相识。据财新网报道,马云齐或为沈某俊组织的聚众赌博站岗放风,并与另一间赌场人员聚众斗殴。
根据上述判决计算,若无减刑情况,涉案人员刘某、陈某亮、马某齐刑满释放时间应为2020年或2021年。陈某志与沈某俊的判刑情况目前还未有公开信息可以查实。
另据唐山警方于6月11日凌晨发布的通报称,抓获李某瑞等3名涉案人员。红星新闻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由陈某志全资持股的唐山某公司的监事,恰好名为李某瑞。该公司已于2021年3月25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陈某志:
疑涉刑案,民事纠纷缠身
红星新闻记者以“陈某志”与“唐山”为限定词,检索裁判文书网,发现其涉及多起民事纠纷,以及一起疑似非法拘禁案。
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无证驾驶的刘某驾驶陈某志实际所有的客车,连撞8车后弃车逃离现场。陈某志表示自愿承担应由刘某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后陈某志却未能完全履行相关赔偿。据一份案号为(2018)冀02执6992号的执行文书显示,该案一位司机曾对陈某志申请强制执行,但因其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而告终。
民事纠纷案中,陈某志除了不履行民事赔偿责任,还因多次未能按时还款而被起诉至法院。
根据裁判文书网的公开信息,2019年一位女士曾因陈某志拖欠机票款而选择起诉。判决书显示,陈某志从2015年到2016年间赊欠该女士的机票款尚有33640元未还,该女士向法院称,“他总是有各种事情推诿,不肯见面”。
同年,陈某志因没有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先后被当地银行和金融公司告上法院,判决书显示,两次违约的贷款本金分别为50万元和20万元。
除了上述民事纠纷,陈某志疑似涉及一起2015年的非法拘禁案。一份案号为(2019)冀02刑终216号的刑事裁定书注明,陈某志为“刑拘在逃”,该文书的落款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
但是,6月12日,陈某志妻子接受媒体采访时在回应网传陈某志的犯罪前科情况时表示,网传的涉案涉黑情况都不属实。
刘某:
故意伤人后无证驾驶连撞8车
据唐山警方6月10日通报,案发时犯罪嫌疑人陈某志进入烧烤店内对正在用餐的四名女子中的一人进行骚扰并殴打对方,随后陈某志同行用餐人员刘某等冲入店内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将受害人拖至店外继续殴打。
刘某于2015年涉及一起故意伤人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2015年12月12日,刘某伙同他人,以追讨索要抵押车辆的债务为由,在唐山市某小区,使用方向盘锁,对被害人商某的头部等部位实施殴打。
这致使商某身体部位出现多处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等伤情。后经鉴定,被害人商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
案发时,刘某等人强行将商某带到“刑拘在逃”的陈某志的厂房大院内。次日12时,商某趁人不备逃脱并报警。
该刑事裁定书还表明,刘某于2018年3月21日才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刑事拘留。在2015年案发至2018年被刑拘期间,刘某还曾无证驾驶,与8辆车接连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逃逸。
↑陈某志、刘某有关交通事故纠纷民事判决↑陈某志、刘某有关交通事故纠纷民事判决
根据2018年4月16日判决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审案号为(2017)冀0203民初1294号的民事判决。
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显示,2017年2月4日晚,刘某无证驾驶小型客车在一路段行驶,接连与8辆汽车相撞,致道路中央护栏、树木、上述车辆不同程序受损。事发后,刘某弃车逃逸。交警认定,刘某无证驾驶其他号牌的车辆超速行驶,并在事故发生后弃车逃离,负事故全部责任。
2015年刘某犯下的故意伤人案,2019年3月11日,法院二审裁定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1个月。
外省涉案者:
大都涉嫌赌博或开设赌场案
6月11日,一份发自无锡市公安局的布控协查信息在网上流传,其中列明了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中4名涉案人员的身份信息,包括同为江苏省兴化市戴南镇人的沈某俊、陈某亮和马某齐。
据唐山警方通报,6月11日下午1点左右,唐山打人事件最后1名嫌疑人沈某俊在江苏盐城落网。
此前有网传信息称,沈某俊来自江苏省兴化市戴南镇董北村。对此,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该村村民。与沈某俊同村的一名知情人向红星新闻记者确认,唐山事件发生后,网上流传的打人视频铺天盖地,他们发现视频中“胖胖的穿黑衣服的”就是本村的沈某俊。
知情人表示,沈某俊有时候脾气暴一点,有点冲动,但人脉不错。早些年他跟着父亲在北京开店做买卖,村里人很少见到他,只有他的老婆孩子常年在家。知情人表示,他最近一次见到沈某俊是在一周前,打招呼还蛮客气。
知情人坦言,知道沈某俊此前曾因打架被抓过两次,他就是有点冲动,在本村还好,“在外面可能跟朋友一起闹起来了。”
红星新闻记者根据沈某俊的身份信息,检索到一份兴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发现沈某俊自18岁起,就有多次刑事犯罪的经历,涉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
该起诉书显示,沈某俊生于1983年,小学一年级文化。2001年1月15日,18岁的沈某俊就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兴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沈某还因犯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于2003年4月28日被兴化市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执行有期徒刑4年;因犯聚众斗殴罪,于2010年3月19日被兴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犯寻衅滋事罪,于2013年10月24日刑满释放;因吸毒,于2014年8月21日被兴化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2017年10月9日,沈某俊又因涉嫌赌博罪,被兴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4日被批准逮捕,后因患病,于同年12月15日被取保候审。
根据陈某亮的身份信息,红星新闻记者在裁判文书网找到一份刑事裁定书,发现陈某亮曾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刑。
该裁定书显示,陈某亮生于1979年1月10日,中专文化,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后因陈某亮在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经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去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的刑期至2021年1月14日止。
红星新闻记者从一知情人士处获悉,陈某亮、沈某俊是同乡,都是兴化市戴南镇人。他们逃亡时驾驶的奔驰汽车,车主是陈某亮。这位知情人在唐山打人案的监控视频中辨认出了陈某亮和沈某俊两人。“视频中黑衣服的是沈某俊,红衣服的是陈某亮。”
该知情人士表示,陈某亮父亲在当地开小饭馆,陈某亮是独子。沈某俊曾和父亲在北京做不锈钢生意。
此外,布控信息显示,和陈某亮、沈某俊一同逃往江苏的马某齐亦为江苏兴化人,有网友反映称马某齐为兴化市戴南镇赵家村人。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兴化市戴南镇2017年发生的一起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案中出现了马某齐的身影。
据相关刑事判决书显示,徐某春、董某会于2017年1月至2月期间在兴化市戴南镇某租住房内,召集严某等人聚众赌博,多次共同故意实施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该判决书提到,马某齐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其行为亦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马某齐在聚众斗殴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马某齐有前科或劣迹,酌情从重处罚。
该案中,最终法院对马某齐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2个月。
6月11日晚间,据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通报,根据河北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
红星新闻记者综合司法机关、媒体等渠道发布的信息发现,9名涉案人员中,有5人有刑事案底,罪名涉及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其中多名涉案者或关系密切,且刑满释放时间距今较近。
多名涉案人员关系密切
3人近年才刑满释放
6月12日上午,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发布通报称,陈某志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执行逮捕。据新华社消息,这9人中有7名男性、2名女性,案发时多人实施了暴力行为。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迅速逃离现场,其中几人外逃到江苏。9名涉案人员于6月11日被全部抓获归案。
9名犯罪嫌疑人当中,陈某志与刘某两人均为唐山本地人,曾两次出现在同一裁判文书中,多处信源显示,两人关系密切。逃离外省的沈某俊、陈某亮、马某齐、李某4人于6月10日晚间驾驶奔驰迈巴赫逃往江苏,其中除李某以外,其他3人均为江苏兴化人。
↑刘某故意伤人案二审裁定书↑刘某故意伤人案二审裁定书
在2015年刘某(唐山涉案者)故意伤害商某一案中,刘某对商某实施殴打后,将其强行带至陈某志(唐山涉案者)位于开平东外环的厂房大院内;2017年,刘某无驾驶证连撞8车后弃车逃逸,刘某当时所开车辆便为陈某志实际所有,且事发后,陈某志表示自愿承担应由刘某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综合警方布控信息、相关裁判文书与媒体报道,开车逃往江苏的沈某俊、陈某亮、马某齐均为江苏省兴化市戴南镇人,3人近年间均因涉嫌赌博或开设赌场而被刑事立案。
红星新闻记者从一知情人士处获悉,陈某亮、沈某俊是同乡。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中,几个唐山籍打人者曾到戴南镇做生意,他们与陈某亮、沈某俊有生意上的往来,后来他们叫这两人去唐山玩。
此外,沈某俊与马某齐或早已相识。据财新网报道,马云齐或为沈某俊组织的聚众赌博站岗放风,并与另一间赌场人员聚众斗殴。
根据上述判决计算,若无减刑情况,涉案人员刘某、陈某亮、马某齐刑满释放时间应为2020年或2021年。陈某志与沈某俊的判刑情况目前还未有公开信息可以查实。
另据唐山警方于6月11日凌晨发布的通报称,抓获李某瑞等3名涉案人员。红星新闻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由陈某志全资持股的唐山某公司的监事,恰好名为李某瑞。该公司已于2021年3月25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陈某志:
疑涉刑案,民事纠纷缠身
红星新闻记者以“陈某志”与“唐山”为限定词,检索裁判文书网,发现其涉及多起民事纠纷,以及一起疑似非法拘禁案。
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无证驾驶的刘某驾驶陈某志实际所有的客车,连撞8车后弃车逃离现场。陈某志表示自愿承担应由刘某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后陈某志却未能完全履行相关赔偿。据一份案号为(2018)冀02执6992号的执行文书显示,该案一位司机曾对陈某志申请强制执行,但因其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而告终。
民事纠纷案中,陈某志除了不履行民事赔偿责任,还因多次未能按时还款而被起诉至法院。
根据裁判文书网的公开信息,2019年一位女士曾因陈某志拖欠机票款而选择起诉。判决书显示,陈某志从2015年到2016年间赊欠该女士的机票款尚有33640元未还,该女士向法院称,“他总是有各种事情推诿,不肯见面”。
同年,陈某志因没有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先后被当地银行和金融公司告上法院,判决书显示,两次违约的贷款本金分别为50万元和20万元。
除了上述民事纠纷,陈某志疑似涉及一起2015年的非法拘禁案。一份案号为(2019)冀02刑终216号的刑事裁定书注明,陈某志为“刑拘在逃”,该文书的落款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
但是,6月12日,陈某志妻子接受媒体采访时在回应网传陈某志的犯罪前科情况时表示,网传的涉案涉黑情况都不属实。
刘某:
故意伤人后无证驾驶连撞8车
据唐山警方6月10日通报,案发时犯罪嫌疑人陈某志进入烧烤店内对正在用餐的四名女子中的一人进行骚扰并殴打对方,随后陈某志同行用餐人员刘某等冲入店内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将受害人拖至店外继续殴打。
刘某于2015年涉及一起故意伤人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2015年12月12日,刘某伙同他人,以追讨索要抵押车辆的债务为由,在唐山市某小区,使用方向盘锁,对被害人商某的头部等部位实施殴打。
这致使商某身体部位出现多处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等伤情。后经鉴定,被害人商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
案发时,刘某等人强行将商某带到“刑拘在逃”的陈某志的厂房大院内。次日12时,商某趁人不备逃脱并报警。
该刑事裁定书还表明,刘某于2018年3月21日才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刑事拘留。在2015年案发至2018年被刑拘期间,刘某还曾无证驾驶,与8辆车接连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逃逸。
↑陈某志、刘某有关交通事故纠纷民事判决↑陈某志、刘某有关交通事故纠纷民事判决
根据2018年4月16日判决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审案号为(2017)冀0203民初1294号的民事判决。
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显示,2017年2月4日晚,刘某无证驾驶小型客车在一路段行驶,接连与8辆汽车相撞,致道路中央护栏、树木、上述车辆不同程序受损。事发后,刘某弃车逃逸。交警认定,刘某无证驾驶其他号牌的车辆超速行驶,并在事故发生后弃车逃离,负事故全部责任。
2015年刘某犯下的故意伤人案,2019年3月11日,法院二审裁定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1个月。
外省涉案者:
大都涉嫌赌博或开设赌场案
6月11日,一份发自无锡市公安局的布控协查信息在网上流传,其中列明了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中4名涉案人员的身份信息,包括同为江苏省兴化市戴南镇人的沈某俊、陈某亮和马某齐。
据唐山警方通报,6月11日下午1点左右,唐山打人事件最后1名嫌疑人沈某俊在江苏盐城落网。
此前有网传信息称,沈某俊来自江苏省兴化市戴南镇董北村。对此,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该村村民。与沈某俊同村的一名知情人向红星新闻记者确认,唐山事件发生后,网上流传的打人视频铺天盖地,他们发现视频中“胖胖的穿黑衣服的”就是本村的沈某俊。
知情人表示,沈某俊有时候脾气暴一点,有点冲动,但人脉不错。早些年他跟着父亲在北京开店做买卖,村里人很少见到他,只有他的老婆孩子常年在家。知情人表示,他最近一次见到沈某俊是在一周前,打招呼还蛮客气。
知情人坦言,知道沈某俊此前曾因打架被抓过两次,他就是有点冲动,在本村还好,“在外面可能跟朋友一起闹起来了。”
红星新闻记者根据沈某俊的身份信息,检索到一份兴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发现沈某俊自18岁起,就有多次刑事犯罪的经历,涉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
该起诉书显示,沈某俊生于1983年,小学一年级文化。2001年1月15日,18岁的沈某俊就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兴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沈某还因犯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于2003年4月28日被兴化市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执行有期徒刑4年;因犯聚众斗殴罪,于2010年3月19日被兴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犯寻衅滋事罪,于2013年10月24日刑满释放;因吸毒,于2014年8月21日被兴化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2017年10月9日,沈某俊又因涉嫌赌博罪,被兴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4日被批准逮捕,后因患病,于同年12月15日被取保候审。
根据陈某亮的身份信息,红星新闻记者在裁判文书网找到一份刑事裁定书,发现陈某亮曾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刑。
该裁定书显示,陈某亮生于1979年1月10日,中专文化,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后因陈某亮在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经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去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减刑后的刑期至2021年1月14日止。
红星新闻记者从一知情人士处获悉,陈某亮、沈某俊是同乡,都是兴化市戴南镇人。他们逃亡时驾驶的奔驰汽车,车主是陈某亮。这位知情人在唐山打人案的监控视频中辨认出了陈某亮和沈某俊两人。“视频中黑衣服的是沈某俊,红衣服的是陈某亮。”
该知情人士表示,陈某亮父亲在当地开小饭馆,陈某亮是独子。沈某俊曾和父亲在北京做不锈钢生意。
此外,布控信息显示,和陈某亮、沈某俊一同逃往江苏的马某齐亦为江苏兴化人,有网友反映称马某齐为兴化市戴南镇赵家村人。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兴化市戴南镇2017年发生的一起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案中出现了马某齐的身影。
据相关刑事判决书显示,徐某春、董某会于2017年1月至2月期间在兴化市戴南镇某租住房内,召集严某等人聚众赌博,多次共同故意实施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该判决书提到,马某齐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其行为亦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马某齐在聚众斗殴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马某齐有前科或劣迹,酌情从重处罚。
该案中,最终法院对马某齐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2个月。
#血月#记得小说里血月出现的时候多少得出点啥事儿
古言里就是天灾人祸不祥征兆
末世文里就是丧尸异变
玄幻修仙文里...就是各种妖魔鬼怪反派boss放招或者主角身上的啥毒啥病发作了
吸血鬼文里就是吸血鬼能量不稳定了
还有啥穿越的契机,终结快穿,神明堕落成魔鬼,驭灵师之类的啥人开了天眼了,人鬼情未了,悬疑文惊悚文里营造恐怖气氛巴拉巴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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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生欲)
以上都是我瞎扯,咱们要相信科学[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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