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算命# 近日有人批八字选职业,现总结一下,哪些人适合从事什么职业?
1、食伤泄秀, 宜从事文艺。
2、杀印相生, 宜从事军警或外科医生、企业高管。
3、官印双清, 宜从事政法。
4、财官相辅, 宜从事政法、财政。
5、食伤生财, 宜从事金融、商业。
6、身财两停, 宜从事商贸。
7、伤官伤尽, 宜从事军警、学者。
8、柱中比劫多又逢华盖而空者,宜从事预测。
9、身旺无依、身弱无助、五行偏枯三者,最好不要独立经营。
10、日坐驿马,宜流动事业或外交职务。驿马为财,宜从事交通、运输等流动职业。
11、比劫重叠,不宜为官为商,宜从事自由职业。
12、命主过弱,宜学百艺,养其一技之长。
13、羊刃驾杀, 多为军警或外科医生。
14、华盖或文昌或空亡与正印同柱,其人可成就于学术文化。
15、偏印格透干,对事务敏感度颇高,宜从事独自思考类偏业。若见财来制枭,当成就于实业。
16、羊刃格,食伤强于官杀,宜从事特殊技术。
17、食伤格,带有轻官轻杀,宜从事医卜星相。
18、食神生财,宜从事药品、饮食、禽畜等职业。
19、伤官生财,宜从事军师参谋、医卜星相。
20、食神格且多见劫财、偏财,宜从事文艺。
21、金水伤官,雄辩滔滔,宜从事口才演讲。
22、身旺伤官格,多见比劫,无印制化,为僧道或艺术家之命。
23、身旺财轻,非技术无以养家。
24、身旺偏财旺,无空破,乃巨富之命。
25、身旺偏财旺,带空破,小富而已。
26、伤官格带偏财,宜从事投机事业。
27、偏财格带伤官, 宜从事文职。
28、财多身弱,命见比肩为用,宜与友人合伙经营生意。劫财为用,应避免与亲友合伙,以独立经营为宜。
29、女命桃花、贵人、华盖重见,多为明星。日坐空亡与桃花,定是民间艺人。
30、劫财与正官并见,且官为用,其人长相威严,人人敬畏,宜从事军警干部。八字算命+ vx[心]:dcp7100
1、食伤泄秀, 宜从事文艺。
2、杀印相生, 宜从事军警或外科医生、企业高管。
3、官印双清, 宜从事政法。
4、财官相辅, 宜从事政法、财政。
5、食伤生财, 宜从事金融、商业。
6、身财两停, 宜从事商贸。
7、伤官伤尽, 宜从事军警、学者。
8、柱中比劫多又逢华盖而空者,宜从事预测。
9、身旺无依、身弱无助、五行偏枯三者,最好不要独立经营。
10、日坐驿马,宜流动事业或外交职务。驿马为财,宜从事交通、运输等流动职业。
11、比劫重叠,不宜为官为商,宜从事自由职业。
12、命主过弱,宜学百艺,养其一技之长。
13、羊刃驾杀, 多为军警或外科医生。
14、华盖或文昌或空亡与正印同柱,其人可成就于学术文化。
15、偏印格透干,对事务敏感度颇高,宜从事独自思考类偏业。若见财来制枭,当成就于实业。
16、羊刃格,食伤强于官杀,宜从事特殊技术。
17、食伤格,带有轻官轻杀,宜从事医卜星相。
18、食神生财,宜从事药品、饮食、禽畜等职业。
19、伤官生财,宜从事军师参谋、医卜星相。
20、食神格且多见劫财、偏财,宜从事文艺。
21、金水伤官,雄辩滔滔,宜从事口才演讲。
22、身旺伤官格,多见比劫,无印制化,为僧道或艺术家之命。
23、身旺财轻,非技术无以养家。
24、身旺偏财旺,无空破,乃巨富之命。
25、身旺偏财旺,带空破,小富而已。
26、伤官格带偏财,宜从事投机事业。
27、偏财格带伤官, 宜从事文职。
28、财多身弱,命见比肩为用,宜与友人合伙经营生意。劫财为用,应避免与亲友合伙,以独立经营为宜。
29、女命桃花、贵人、华盖重见,多为明星。日坐空亡与桃花,定是民间艺人。
30、劫财与正官并见,且官为用,其人长相威严,人人敬畏,宜从事军警干部。八字算命+ vx[心]:dcp7100
盲师看血光之灾方法?
1、有刑带杀,年月刑穿定见伤
2、胎身命遇冲穿绝,身体有伤。
3、日元过盛又行旺乡应灾。
4、五行失衡必见凶灾。
5、日元过弱又行弱地,伤残之应。
6、命见卯酉冲多有凶史。
7、白虎旺之流年见灾。
8、柱中印枭多而旺又行枭运,伤身之应。
9、柱中财旺身弱又行财乡,面光之应。
10、金日旺盛行旺多,血光之灾。
11、庚辛叠见断指伤残。
12、印弱财兴地支刑穿冲绝,财乡应凶。
13、杀官弱不敌伤,刑穿冲绝,财运应凶。
14、官杀旺行伤运,应凶。
15、财弱羊刃夺气,劫刃运应凶。
16、伤旺财旺而身弱、官杀混杂入官杀运,应凶。
17、日禄归时、刑冲穿绝,杀运冲之应凶。
18、拱禄填实、官杀冲刃,杀运应凶。
19、官杀旺身弱,官杀混杂年运应凶。
20、身弱官杀旺运激官杀,伤灾。
21、身弱杀旺入财乡必伤。
22、食伤透干旺主伤灾。
1、有刑带杀,年月刑穿定见伤
2、胎身命遇冲穿绝,身体有伤。
3、日元过盛又行旺乡应灾。
4、五行失衡必见凶灾。
5、日元过弱又行弱地,伤残之应。
6、命见卯酉冲多有凶史。
7、白虎旺之流年见灾。
8、柱中印枭多而旺又行枭运,伤身之应。
9、柱中财旺身弱又行财乡,面光之应。
10、金日旺盛行旺多,血光之灾。
11、庚辛叠见断指伤残。
12、印弱财兴地支刑穿冲绝,财乡应凶。
13、杀官弱不敌伤,刑穿冲绝,财运应凶。
14、官杀旺行伤运,应凶。
15、财弱羊刃夺气,劫刃运应凶。
16、伤旺财旺而身弱、官杀混杂入官杀运,应凶。
17、日禄归时、刑冲穿绝,杀运冲之应凶。
18、拱禄填实、官杀冲刃,杀运应凶。
19、官杀旺身弱,官杀混杂年运应凶。
20、身弱官杀旺运激官杀,伤灾。
21、身弱杀旺入财乡必伤。
22、食伤透干旺主伤灾。
《柒财点点》非法获利超2亿!又一“牛散”栽了
又一股市操纵大案告破!
“牛散”通过中介与黑嘴团伙勾结,利用直播间、微信群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70余只股票,反向卖出金额多达20余亿元、非法获利超2亿元。9月1日,深圳证监局网站披露了一起”抢帽子“操纵股票案。
值得注意的是,“抢帽子”、充当股市”黑嘴“操纵股票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在证券市场并不少见,而监管层一直对相关行为严厉打击。
01、又一股市操纵大案告破: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70余股
根据深圳证监局1日消息,近日,深圳证监局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成功查办一起抢帽子操纵证券市场大案,一举将位于广东、湖北、河南等地的14名主要涉嫌犯罪人员抓获归案,其中7人已被批准逮捕、4人取保候审。该案主犯“牛散”系惯犯,2019年11月至2021年6月,通过几名中介与多个黑嘴团伙勾结,利用直播间、微信群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70余只股票,其反向卖出金额多达20余亿元、非法获利超2亿元,涉嫌构成抢帽子操纵证券市场犯罪。
本案是由深圳证监局开展初步调查,调查人员在不惊动嫌疑人的情况下,先后向媒体爆料人、腾讯、抖音、通信运营商、中证数据、相关银行等多家单位调取资料并深入分析,发现了明确犯罪线索。经深圳证监局主动提请,2021年5月本案转为情报导侦案件。深圳证监局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与公安机关联合研判、联合办案,用时两个月就成功侦破,促进办案效率大幅提升。
深圳证监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本案相关工作,始终将恶性操纵市场作为监管执法打击的重点,不断优化办案策略,切实提高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效能。
02、操纵股票行为屡被严厉打击 证监会刚披露一起案件当事人被罚没1.1亿元
实际上,对于类似上述的操纵股票行为,监管层一直保持严厉打击态度,操纵股票行为也屡被重罚。就在近日,证监会刚披露一起案件,当事人因操纵股价,被罚没高达1.1亿元。
证监会网站披露的信息显示,当事人高鹏控制使用“曾某兰”万和证券账户、“江某狮”万和证券账户、“郑某玉”万和证券账户、“郑某丽”万和证券账户等23个证券账户(简称账户组)。
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6月13日期间(以下简称操纵期间),高鹏控制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交易、对倒等方式操纵“福建金森”股价,获利5509.4万元。
操纵期间内,涉案账户组期初无持股,期间累计买入“福建金森”68,377,748股,买入金额1,318,595,016.6元,累计卖出“福建金森”66,983,591股,卖出金额1,353,941,194.43元,截至2019年6月13日仍持股1,394,157股。
具体来说,根据证监会披露的情况,操纵期间内共有162个交易日,涉案账户组在其中159个交易日交易了“福建金森”,占可交易总天数的98%。其中,涉案账户组单日成交量占该股当日市场成交量大于等于10%的有86个交易日,大于等于15%的有58个交易日,大于等于20%的有36个交易日,大于等于30%的有15个交易日,单日最高成交占比为47.7%,涉案账户组交易“福建金森”期间日均成交占比为12.9%。操纵期间内,涉案账户组有98个交易日申买量占该股当日市场申买量排名第一,占所有交易日的60.5%,有75个交易日申卖量排名第一,占所有交易日的46.3%。
涉案账户组在连续交易期间的多个时段交易占比指标较高,其在48个时段内达到连续十个交易日平均成交占比超过20%。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2月4日,涉案账户组在连续27个交易日交易“福建金森”,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为20%;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28日,涉案账户组在连续24个交易日交易“福建金森”,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为20.2%。
从交易行为、持仓变动、股价走势的情况看,高鹏控制涉案账户组的操纵行为,可分为建仓拉抬、拉高卖出、迅速出货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建仓拉抬阶段。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2月10日,涉案账户组迅速建仓买入,交易以净买入为主,由持股为0增加至持股988.42万股。期间,该股股价由11.49元拉抬至16.53元,涨幅43.86%。
第二阶段为拉高卖出阶段。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4月10日,涉案账户组买卖交替、伴随对倒行为,通过高价买入行为拉抬股价并反向交易出货。期间,该股股价由17.11元上涨至24.62元,涨幅43.89%;期间股价最高涨至25.26元,最大涨幅为47.63%。账户组总体持仓量缓慢下降,持股数量由988.42万股减少至613.31万股。
第三阶段为迅速出货阶段。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6月13日,账户组在本阶段初期4月19日单日集中净卖出268.58万股,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的25.51%。此后账户组交易量减少,并在最后四个交易日迅速卖出226.69万股。本阶段,涉案账户组以卖出委托为主,同时伴有部分买入行为,持股数量从613.31万股减少至139.41万股,该股股价由24.62元下跌至15.60元,跌幅36.64%。
最终,证监会决定,没收高鹏55,094,244.94元的违法所得,并处以55,094,244.94元罚款,据此计算,罚没款合计达到1.1亿元。
又一股市操纵大案告破!
“牛散”通过中介与黑嘴团伙勾结,利用直播间、微信群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70余只股票,反向卖出金额多达20余亿元、非法获利超2亿元。9月1日,深圳证监局网站披露了一起”抢帽子“操纵股票案。
值得注意的是,“抢帽子”、充当股市”黑嘴“操纵股票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在证券市场并不少见,而监管层一直对相关行为严厉打击。
01、又一股市操纵大案告破: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70余股
根据深圳证监局1日消息,近日,深圳证监局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成功查办一起抢帽子操纵证券市场大案,一举将位于广东、湖北、河南等地的14名主要涉嫌犯罪人员抓获归案,其中7人已被批准逮捕、4人取保候审。该案主犯“牛散”系惯犯,2019年11月至2021年6月,通过几名中介与多个黑嘴团伙勾结,利用直播间、微信群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70余只股票,其反向卖出金额多达20余亿元、非法获利超2亿元,涉嫌构成抢帽子操纵证券市场犯罪。
本案是由深圳证监局开展初步调查,调查人员在不惊动嫌疑人的情况下,先后向媒体爆料人、腾讯、抖音、通信运营商、中证数据、相关银行等多家单位调取资料并深入分析,发现了明确犯罪线索。经深圳证监局主动提请,2021年5月本案转为情报导侦案件。深圳证监局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与公安机关联合研判、联合办案,用时两个月就成功侦破,促进办案效率大幅提升。
深圳证监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本案相关工作,始终将恶性操纵市场作为监管执法打击的重点,不断优化办案策略,切实提高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效能。
02、操纵股票行为屡被严厉打击 证监会刚披露一起案件当事人被罚没1.1亿元
实际上,对于类似上述的操纵股票行为,监管层一直保持严厉打击态度,操纵股票行为也屡被重罚。就在近日,证监会刚披露一起案件,当事人因操纵股价,被罚没高达1.1亿元。
证监会网站披露的信息显示,当事人高鹏控制使用“曾某兰”万和证券账户、“江某狮”万和证券账户、“郑某玉”万和证券账户、“郑某丽”万和证券账户等23个证券账户(简称账户组)。
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6月13日期间(以下简称操纵期间),高鹏控制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交易、对倒等方式操纵“福建金森”股价,获利5509.4万元。
操纵期间内,涉案账户组期初无持股,期间累计买入“福建金森”68,377,748股,买入金额1,318,595,016.6元,累计卖出“福建金森”66,983,591股,卖出金额1,353,941,194.43元,截至2019年6月13日仍持股1,394,157股。
具体来说,根据证监会披露的情况,操纵期间内共有162个交易日,涉案账户组在其中159个交易日交易了“福建金森”,占可交易总天数的98%。其中,涉案账户组单日成交量占该股当日市场成交量大于等于10%的有86个交易日,大于等于15%的有58个交易日,大于等于20%的有36个交易日,大于等于30%的有15个交易日,单日最高成交占比为47.7%,涉案账户组交易“福建金森”期间日均成交占比为12.9%。操纵期间内,涉案账户组有98个交易日申买量占该股当日市场申买量排名第一,占所有交易日的60.5%,有75个交易日申卖量排名第一,占所有交易日的46.3%。
涉案账户组在连续交易期间的多个时段交易占比指标较高,其在48个时段内达到连续十个交易日平均成交占比超过20%。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2月4日,涉案账户组在连续27个交易日交易“福建金森”,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为20%;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28日,涉案账户组在连续24个交易日交易“福建金森”,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为20.2%。
从交易行为、持仓变动、股价走势的情况看,高鹏控制涉案账户组的操纵行为,可分为建仓拉抬、拉高卖出、迅速出货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建仓拉抬阶段。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2月10日,涉案账户组迅速建仓买入,交易以净买入为主,由持股为0增加至持股988.42万股。期间,该股股价由11.49元拉抬至16.53元,涨幅43.86%。
第二阶段为拉高卖出阶段。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4月10日,涉案账户组买卖交替、伴随对倒行为,通过高价买入行为拉抬股价并反向交易出货。期间,该股股价由17.11元上涨至24.62元,涨幅43.89%;期间股价最高涨至25.26元,最大涨幅为47.63%。账户组总体持仓量缓慢下降,持股数量由988.42万股减少至613.31万股。
第三阶段为迅速出货阶段。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6月13日,账户组在本阶段初期4月19日单日集中净卖出268.58万股,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的25.51%。此后账户组交易量减少,并在最后四个交易日迅速卖出226.69万股。本阶段,涉案账户组以卖出委托为主,同时伴有部分买入行为,持股数量从613.31万股减少至139.41万股,该股股价由24.62元下跌至15.60元,跌幅36.64%。
最终,证监会决定,没收高鹏55,094,244.94元的违法所得,并处以55,094,244.94元罚款,据此计算,罚没款合计达到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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