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米管道一年收五百万管输费#,企业诉渭南发改委定价违法】多次反映无果后,陕西渭南市大荔县民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决定起诉渭南市发改委,请求法院确认渭南市发改委制定下发的一份关于天然气价格问题的通知无效。
民东公司是一家天然气输送和销售企业,其从2017年11月起给大荔县工业园区18家企业、热力公司及部分居民供气。民东公司的气源是西气东输二线主管线,不过在该公司和气源主管线之间,需要从200余米属于渭南西潼燃气管网有限公司的管线“绕路”。因为这200余米的管线,自2017年11月以来,民东公司已向西潼公司缴纳了1300余万元管输费。其中,从2020年至今,年均管输费逾500万元。
民东公司了解得知,2019年4月1日,渭南市物价局(现渭南市发改委)发布《渭南市物价局转发陕西省发改委关于我省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渭价发(2019)32号文件”),通知中明确规定,“西潼公司管输价格调整为0.297元/m³。”
民东公司认为,渭南市物价局的上述文件将试行期2年(2015年批复)的“最高限价”0.3元/m³变成了0.297元/m³的政府定价,成为高收费的依据。而在此之前,由于管输距离很近,民东公司与西潼公司约定的管输费价格仅为0.15/m³或0.1425 m³。
民东公司认为,西潼公司作为收费依据的上述“32号文件”,在内容、形式、制定程序等方面均存在违反法规的情形,不具备文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和适当性,故将制定“32号文件”的渭南市发改委诉至法院。目前,渭南临渭区法院已受理该案。#渭南爆料#
7月14日,就民东公司所反映的问题,澎湃新闻致电渭南市发改委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调查、测算和监审工作的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监审科负责人,但其让记者咨询价格管理科,而价格管理科工作人员又让记者联系发改委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则称,“这个事情正在处理中,但具体细节要问科室,针对民东公司的起诉,发改委会应诉。#微博爆料# ”https://t.cn/A6a0TaF0
民东公司是一家天然气输送和销售企业,其从2017年11月起给大荔县工业园区18家企业、热力公司及部分居民供气。民东公司的气源是西气东输二线主管线,不过在该公司和气源主管线之间,需要从200余米属于渭南西潼燃气管网有限公司的管线“绕路”。因为这200余米的管线,自2017年11月以来,民东公司已向西潼公司缴纳了1300余万元管输费。其中,从2020年至今,年均管输费逾500万元。
民东公司了解得知,2019年4月1日,渭南市物价局(现渭南市发改委)发布《渭南市物价局转发陕西省发改委关于我省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渭价发(2019)32号文件”),通知中明确规定,“西潼公司管输价格调整为0.297元/m³。”
民东公司认为,渭南市物价局的上述文件将试行期2年(2015年批复)的“最高限价”0.3元/m³变成了0.297元/m³的政府定价,成为高收费的依据。而在此之前,由于管输距离很近,民东公司与西潼公司约定的管输费价格仅为0.15/m³或0.1425 m³。
民东公司认为,西潼公司作为收费依据的上述“32号文件”,在内容、形式、制定程序等方面均存在违反法规的情形,不具备文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和适当性,故将制定“32号文件”的渭南市发改委诉至法院。目前,渭南临渭区法院已受理该案。#渭南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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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东公司是一家天然气输送和销售企业,其从2017年11月起给大荔县工业园区18家企业、热力公司及部分居民供气。民东公司的气源是西气东输二线主管线,不过在该公司和气源主管线之间,需要从200余米属于渭南西潼燃气管网有限公司的管线“绕路”。因为这200余米的管线,自2017年11月以来,民东公司已向西潼公司缴纳了1300余万元管输费。其中,从2020年至今,年均管输费逾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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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东公司认为,渭南市物价局的上述文件将试行期2年(2015年批复)的“最高限价”0.3元/m³变成了0.297元/m³的政府定价,成为高收费的依据。而在此之前,由于管输距离很近,民东公司与西潼公司约定的管输费价格仅为0.15/m³或0.1425 m³。
民东公司认为,西潼公司作为收费依据的上述“32号文件”,在内容、形式、制定程序等方面均存在违反法规的情形,不具备文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和适当性,故将制定“32号文件”的渭南市发改委诉至法院。目前,渭南临渭区法院已受理该案。#渭南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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