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幕前的老师想必已经无语了,可能从业几十年没见过问题这么多的学生,看了下两天一共十个提问有八个是我问的。
我又想起我高中的时候每天必问地理老师题的场景。
不一样的是我高中的时候地理老师每次看看我看看题一定会开口问我 “这题这么简单你怎么还要问?” or “这题这么难你能不能别钻牛角尖”而现在的线上老师却少了点这样未知的“惊喜”(惊吓[二哈]),无论我问的问题有多蠢他都会耐心回答并且还有问道有解决到您的问题吗?
看来这也是划分学生时代和成年世界的一道重要区别线
我又想起我高中的时候每天必问地理老师题的场景。
不一样的是我高中的时候地理老师每次看看我看看题一定会开口问我 “这题这么简单你怎么还要问?” or “这题这么难你能不能别钻牛角尖”而现在的线上老师却少了点这样未知的“惊喜”(惊吓[二哈]),无论我问的问题有多蠢他都会耐心回答并且还有问道有解决到您的问题吗?
看来这也是划分学生时代和成年世界的一道重要区别线
【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丨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基本概念介绍
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
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性
“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为“一行两会一局”(“一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两会”是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一局”是外汇管理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凡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如吸收存款、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保险等),都需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
利诱性
非法集资一般都许诺还本付息。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
社会性
“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按照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
非法集资在《刑法》中涉及的主要是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也在第四章“法律责任”中规定了非法集资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
《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非法集资协助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不能同时履行所承担的清退集资资金和缴纳罚款义务时,先清退集资资金。
分类化行为介绍
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条例》总结了以下几种形式:
1.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5.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四个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典型非法集资活动“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
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
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
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步:跑路
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分子为了引诱群众上当受骗,达到非法集资目的,通常采取以下手段骗取群众信任。
►
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
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
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
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
混淆投资概念,常人难以判断
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
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风险防范提示
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A.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B. 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C.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D.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E.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F. 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G. 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H.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I.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J.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
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
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
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
“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https://t.cn/A6ah2CpR
基本概念介绍
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
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性
“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为“一行两会一局”(“一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两会”是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一局”是外汇管理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凡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如吸收存款、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保险等),都需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
利诱性
非法集资一般都许诺还本付息。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
社会性
“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按照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
非法集资在《刑法》中涉及的主要是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也在第四章“法律责任”中规定了非法集资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
《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非法集资协助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不能同时履行所承担的清退集资资金和缴纳罚款义务时,先清退集资资金。
分类化行为介绍
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条例》总结了以下几种形式:
1.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5.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四个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典型非法集资活动“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
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
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
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步:跑路
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分子为了引诱群众上当受骗,达到非法集资目的,通常采取以下手段骗取群众信任。
►
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
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
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
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
混淆投资概念,常人难以判断
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
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风险防范提示
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A.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B. 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C.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D.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E.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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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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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J.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
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
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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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
“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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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行业竞争对手更加多元化、行业内部增长逻辑以及外部环境纵横交错的巨变下,行业格局如何演变?第二增长曲线在哪里?
在2022年5月27日举办的第五届中国跨境电商物流趋势峰会上,百晓网创始人王永强对“2022晓生排行榜”上榜企业数据进行了现场解读。
晓生排行榜是中国跨境电商物流领域首份反映企业成长与行业格局的权威榜单,通过高质量榜单和深度洞察,推广企业价值,推动行业整体提升,已日益成为跨境电商物流领域企业品牌强背书及行业格局演变的风向标,备受资本市场及从业者的高度关注。
此次,希望通过行业榜单数据分析,反映行业目前的市场格局,同时,通过疫情以来两年间的数据对比,观测上榜企业发生的变化,以及背后反映的行业走势,从而探寻行业增长的底层逻辑,以应对未来行业发展存在的诸多不确定性。
1、上榜企业数据总览
与2021上榜数据相比,2022上榜的所有TOP10企业,总数增加了3家,年营收总额同比增长43.9%,增长显著。单一企业平均年营收、年营收中位数分别增长了29.74%和22%。相对而言,此次初筛入围企业平均年营收、年营收中位数同比增长更为迅猛,分别为40.19%和54.9%。(“初筛入围企业”是指在晓生排行榜征集过程中,仅针对“综合实力榜单”或“细分业态榜单”进行申评,并且递交的申评资料信息完整有效、符合评定要求,可进入综合评选阶段的跨境电商物流企业。)
从2021和2022两年榜单的TOP10企业与当年初筛入围企业的各项比值来看,呈现一致的结果,即:TOP10企业数量和年营收,在初筛入围企业中的占比均有所增加;但TOP10企业的平均年营收和年营收中位数,相对于初筛入围企业比值却在下降,尤其是年营收中位数比值,2022比2021下降了21.4%。由此可见,在营收方面,初筛入围企业与TOP10企业的差距明显在缩小,行业进入了更加激烈的追逐赛。
2、综合实力榜单概况
此次“综合实力TOP10”上榜企业中,出口易、九方通逊、永利八达通3家为2022年新上榜企业,纵腾集团、递四方、燕文物流依然联袂前三甲。
从营收情况来看,2022上榜的10家综合实力企业年营收总和约为544.4亿元,与2021综合实力TOP10企业营收相比,增长32.79%。其中,2022综合实力TOP3企业营收总和约为400亿元,与2021综合实力TOP3企业约300亿元的营收相比,增长33.33%。
结合2022初筛入围企业及所有上榜的TOP10企业营收情况来看,2022上榜的TOP10企业整体营收增速最高,为43.91%;其次为初筛入围企业,同比增速为38.21%;综合实力TOP3与综合实力TOP10均以33%左右的增速增长,TOP3增速略高。
此外,综合实力上榜企业与初筛入围企业的占比,已连续两年(2021年、2022年)保持相同的格局,即:综合实力TOP10与初筛入围企业的营收占比为60%左右,综合实力TOP3与初筛入围企业的营收占比为45%左右,综合实力TOP3与TOP10营收占比为73%左右。
由此可见,疫情以来的两年间,行业追逐赛日益加剧,但综合实力头部企业依然占据着稳定的市场份额。
3、细分业态榜单概况
此次细分业态上榜企业包含FBA物流TOP10、小包专线TOP10、海外仓TOP10,以及20家入围上榜企业。其中,FBA物流TOP10、小包专线TOP10新上榜企业均为3家,海外仓TOP10新上榜企业为2家,入围上榜新增企业为16家。
从营收情况来看,2022FBA物流TOP10企业年营收总和为107亿元,与2021FBA物流TOP10企业79亿元的年营收相比,增长35.44%;2022小包专线TOP10企业年营收总和为355亿元,与2021小包专线TOP10企业290亿元的年营收相比,增长22.41%;2022海外仓TOP10企业年营收总和为184亿元,与2021海外仓TOP10企业180亿元的年营收相比,增长2.22%。
其中,2022FBA物流TOP3企业年营收总和为50亿元,相比2021的TOP3企业32亿元的年营收,增长了56.25%;2022小包专线TOP3企业年营收总和为264亿元,相比2021的TOP3企业184亿元的年营收,增长了43.48%;2022海外仓TOP3企业年营收总和为120亿元,相比2021的TOP3企业106亿元的年营收,增速为13.2%。
由此可见,FBA物流增速迅猛,尤其是上榜企业前三强;小包专线稳步增长,前三强增速明显高于小包专线TOP10整体增速;海外仓增速缓慢,但前三强增速远高于TOP10企业整体增速。
4、新势力榜单概况
行业正在快速迭代中发生着深层次的变化,更多入局者正在从不同维度介入行业。
第一个动向,随着欧美主流平台流量红利、人口红利见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涉足新兴市场,比如中东、南美、非洲等,一批在新兴市场中颇具影响力的跨境物流企业正在不断涌现。
第二个动向,很多科技化手段正在改变着行业的效率,随着数智化时代的到来,行业信息孤岛将会逐渐被打通,行业终将迎来一场信息化革命。
第三个动向,更多巨头企业正在向跨境物流行业进军,比如电商平台在自建物流,上游船公司及航空公司在积极发力端到端业务,甚至在布局最后1公里,还有很多零售商,包括一些大型卖家、品牌商,也都在入局跨境物流行业。
所以如今,整个行业的竞争对手更加多元化,行业的生态格局将不仅仅局限于FBA物流、小包专线、海外仓,地域分布的集中度也将不仅仅局限于深圳的坂田龙华。
穿越周期,首先要分析和理解周期的逻辑。如果把过往十年作为一个周期,我们认为,跨境电商及跨境物流在上一个周期的增长本质,是流量红利、平台红利,以及整个外部大环境的相对稳定。
比如电商平台的流量红利,eBay、速卖通、Wish等低客单价类的电商平台,成就了一大批邮政代理服务商;Shein、Shopify等一批自建站成就了一批专线物小包流服务商。
在2015至2021年的7年间,亚马逊平台的高速成长,成就了市场上成千上万家FBA头程物流企业。所以总体来看,过往的十年,流量红利和平台红利是行业增长的底层逻辑。
但是回望2022年一季度,亚马逊平台告别了过去7年的高增长,且在第一季度出现了亏损,行业旧的增长逻辑难以为继,流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随着沃尔玛为代表的线下零售商发力线上,流量在不同平台间跃迁进化,从中心化到去中心化,从平台电商到社交电商,商流的变化带动了整个物流模式的创新,从而成就了每一位跨境物流人。
除了行业内部增长逻辑发生了变化,整个外部环境也发生了巨变,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俄乌冲突等,越来越多不可控因素正在给行业带来新的变量,而且目前来看,已超出行业本身的应对能力。
展望未来,在内外交织的巨变下,行业第二增长曲线将会出现在哪里?
不同企业将逐渐出现市场分层,比如上游企业发力端到端,中小企业专注于垂直细分市场,科技企业致力于行业效率的提升,有海外资源的企业更注重本土化服务,具有专业能力的企业为品牌商提供全渠道的供应链解决方案。
我们之前所说的跨境电商更多是集中在出口B2C,但放眼未来,跨境电商应该更多去关注需求端、产业端的变化,比如围绕着跨境全渠道新零售的趋势,为更多品牌商在全球化的供应链管理与本土化服务层面做精做细。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跨境电商及跨境物流都需要跳出现有的认知边界,寻找第二增长曲线,穿越周期,进化升级!
更多内容请参阅《2022中国跨境电商物流行业蓝皮书》,公众号:跨境电商物流百晓生
在2022年5月27日举办的第五届中国跨境电商物流趋势峰会上,百晓网创始人王永强对“2022晓生排行榜”上榜企业数据进行了现场解读。
晓生排行榜是中国跨境电商物流领域首份反映企业成长与行业格局的权威榜单,通过高质量榜单和深度洞察,推广企业价值,推动行业整体提升,已日益成为跨境电商物流领域企业品牌强背书及行业格局演变的风向标,备受资本市场及从业者的高度关注。
此次,希望通过行业榜单数据分析,反映行业目前的市场格局,同时,通过疫情以来两年间的数据对比,观测上榜企业发生的变化,以及背后反映的行业走势,从而探寻行业增长的底层逻辑,以应对未来行业发展存在的诸多不确定性。
1、上榜企业数据总览
与2021上榜数据相比,2022上榜的所有TOP10企业,总数增加了3家,年营收总额同比增长43.9%,增长显著。单一企业平均年营收、年营收中位数分别增长了29.74%和22%。相对而言,此次初筛入围企业平均年营收、年营收中位数同比增长更为迅猛,分别为40.19%和54.9%。(“初筛入围企业”是指在晓生排行榜征集过程中,仅针对“综合实力榜单”或“细分业态榜单”进行申评,并且递交的申评资料信息完整有效、符合评定要求,可进入综合评选阶段的跨境电商物流企业。)
从2021和2022两年榜单的TOP10企业与当年初筛入围企业的各项比值来看,呈现一致的结果,即:TOP10企业数量和年营收,在初筛入围企业中的占比均有所增加;但TOP10企业的平均年营收和年营收中位数,相对于初筛入围企业比值却在下降,尤其是年营收中位数比值,2022比2021下降了21.4%。由此可见,在营收方面,初筛入围企业与TOP10企业的差距明显在缩小,行业进入了更加激烈的追逐赛。
2、综合实力榜单概况
此次“综合实力TOP10”上榜企业中,出口易、九方通逊、永利八达通3家为2022年新上榜企业,纵腾集团、递四方、燕文物流依然联袂前三甲。
从营收情况来看,2022上榜的10家综合实力企业年营收总和约为544.4亿元,与2021综合实力TOP10企业营收相比,增长32.79%。其中,2022综合实力TOP3企业营收总和约为400亿元,与2021综合实力TOP3企业约300亿元的营收相比,增长33.33%。
结合2022初筛入围企业及所有上榜的TOP10企业营收情况来看,2022上榜的TOP10企业整体营收增速最高,为43.91%;其次为初筛入围企业,同比增速为38.21%;综合实力TOP3与综合实力TOP10均以33%左右的增速增长,TOP3增速略高。
此外,综合实力上榜企业与初筛入围企业的占比,已连续两年(2021年、2022年)保持相同的格局,即:综合实力TOP10与初筛入围企业的营收占比为60%左右,综合实力TOP3与初筛入围企业的营收占比为45%左右,综合实力TOP3与TOP10营收占比为73%左右。
由此可见,疫情以来的两年间,行业追逐赛日益加剧,但综合实力头部企业依然占据着稳定的市场份额。
3、细分业态榜单概况
此次细分业态上榜企业包含FBA物流TOP10、小包专线TOP10、海外仓TOP10,以及20家入围上榜企业。其中,FBA物流TOP10、小包专线TOP10新上榜企业均为3家,海外仓TOP10新上榜企业为2家,入围上榜新增企业为16家。
从营收情况来看,2022FBA物流TOP10企业年营收总和为107亿元,与2021FBA物流TOP10企业79亿元的年营收相比,增长35.44%;2022小包专线TOP10企业年营收总和为355亿元,与2021小包专线TOP10企业290亿元的年营收相比,增长22.41%;2022海外仓TOP10企业年营收总和为184亿元,与2021海外仓TOP10企业180亿元的年营收相比,增长2.22%。
其中,2022FBA物流TOP3企业年营收总和为50亿元,相比2021的TOP3企业32亿元的年营收,增长了56.25%;2022小包专线TOP3企业年营收总和为264亿元,相比2021的TOP3企业184亿元的年营收,增长了43.48%;2022海外仓TOP3企业年营收总和为120亿元,相比2021的TOP3企业106亿元的年营收,增速为13.2%。
由此可见,FBA物流增速迅猛,尤其是上榜企业前三强;小包专线稳步增长,前三强增速明显高于小包专线TOP10整体增速;海外仓增速缓慢,但前三强增速远高于TOP10企业整体增速。
4、新势力榜单概况
行业正在快速迭代中发生着深层次的变化,更多入局者正在从不同维度介入行业。
第一个动向,随着欧美主流平台流量红利、人口红利见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涉足新兴市场,比如中东、南美、非洲等,一批在新兴市场中颇具影响力的跨境物流企业正在不断涌现。
第二个动向,很多科技化手段正在改变着行业的效率,随着数智化时代的到来,行业信息孤岛将会逐渐被打通,行业终将迎来一场信息化革命。
第三个动向,更多巨头企业正在向跨境物流行业进军,比如电商平台在自建物流,上游船公司及航空公司在积极发力端到端业务,甚至在布局最后1公里,还有很多零售商,包括一些大型卖家、品牌商,也都在入局跨境物流行业。
所以如今,整个行业的竞争对手更加多元化,行业的生态格局将不仅仅局限于FBA物流、小包专线、海外仓,地域分布的集中度也将不仅仅局限于深圳的坂田龙华。
穿越周期,首先要分析和理解周期的逻辑。如果把过往十年作为一个周期,我们认为,跨境电商及跨境物流在上一个周期的增长本质,是流量红利、平台红利,以及整个外部大环境的相对稳定。
比如电商平台的流量红利,eBay、速卖通、Wish等低客单价类的电商平台,成就了一大批邮政代理服务商;Shein、Shopify等一批自建站成就了一批专线物小包流服务商。
在2015至2021年的7年间,亚马逊平台的高速成长,成就了市场上成千上万家FBA头程物流企业。所以总体来看,过往的十年,流量红利和平台红利是行业增长的底层逻辑。
但是回望2022年一季度,亚马逊平台告别了过去7年的高增长,且在第一季度出现了亏损,行业旧的增长逻辑难以为继,流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随着沃尔玛为代表的线下零售商发力线上,流量在不同平台间跃迁进化,从中心化到去中心化,从平台电商到社交电商,商流的变化带动了整个物流模式的创新,从而成就了每一位跨境物流人。
除了行业内部增长逻辑发生了变化,整个外部环境也发生了巨变,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俄乌冲突等,越来越多不可控因素正在给行业带来新的变量,而且目前来看,已超出行业本身的应对能力。
展望未来,在内外交织的巨变下,行业第二增长曲线将会出现在哪里?
不同企业将逐渐出现市场分层,比如上游企业发力端到端,中小企业专注于垂直细分市场,科技企业致力于行业效率的提升,有海外资源的企业更注重本土化服务,具有专业能力的企业为品牌商提供全渠道的供应链解决方案。
我们之前所说的跨境电商更多是集中在出口B2C,但放眼未来,跨境电商应该更多去关注需求端、产业端的变化,比如围绕着跨境全渠道新零售的趋势,为更多品牌商在全球化的供应链管理与本土化服务层面做精做细。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跨境电商及跨境物流都需要跳出现有的认知边界,寻找第二增长曲线,穿越周期,进化升级!
更多内容请参阅《2022中国跨境电商物流行业蓝皮书》,公众号:跨境电商物流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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