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想起高中刚升学的那段时间,有过一些不美好的经历。
一次是有男生把画着dick的纸团往我身上扔。刚开始我以为只是单纯的扔纸团闹着玩,后来他们围着的一伙男生笑得很欢地叫我打开看,我就天真地打开了,看到了上面的画,然后恼羞成怒地扔了回去。他们也没啥反应,只是你推我我推你,然后勾肩搭背地哄堂大笑。
还有一个男生在课间的时候忽然来问我,“你会不会吹箫?说呀,你到底会不会?”。我反问了回去,和他说我学过的乐器只有琵琶没箫,甚至很生气地叫他停止问话,但是这个男生只是变本加厉,问得更加起劲儿了。现在我已经忘了当时到底是什么情况了,只记得当时我胸口憋得慌,喉头很紧。我是一个胆小又爱哭,一紧张就有些上头的人,所以最后就只能通过摔书和哭来发泄自己的不满,通过这种方式来结束那场无意义的问话。
他们为什么这样做?可能是因为当时我懂得关于性方面的知识较同龄女生多一点?有时候我会给我的朋友讲一些黄色废料,有男生听到后也会加入进来,几天之后就发生了上述的一些事情。他们没有问过我介不介意,可能他们认为我知道这些事情就该承受这些没有意义的调侃,就能够被不尊重。但我不会莫名其妙就给一个男生扔画着浦西的纸团,也不会一直问一个男生你会不会吹箫,我说的任何关于性方面的事情,开的任何关于这方面的玩笑,从来都是在对方允许的情况下说的,而不是强加给谁。
这些男生可能已经忘了他们当时有这样对过我,但却是我会想起的为数不多的糟糕透了的回忆。(带个表情包更加生动形象)
一次是有男生把画着dick的纸团往我身上扔。刚开始我以为只是单纯的扔纸团闹着玩,后来他们围着的一伙男生笑得很欢地叫我打开看,我就天真地打开了,看到了上面的画,然后恼羞成怒地扔了回去。他们也没啥反应,只是你推我我推你,然后勾肩搭背地哄堂大笑。
还有一个男生在课间的时候忽然来问我,“你会不会吹箫?说呀,你到底会不会?”。我反问了回去,和他说我学过的乐器只有琵琶没箫,甚至很生气地叫他停止问话,但是这个男生只是变本加厉,问得更加起劲儿了。现在我已经忘了当时到底是什么情况了,只记得当时我胸口憋得慌,喉头很紧。我是一个胆小又爱哭,一紧张就有些上头的人,所以最后就只能通过摔书和哭来发泄自己的不满,通过这种方式来结束那场无意义的问话。
他们为什么这样做?可能是因为当时我懂得关于性方面的知识较同龄女生多一点?有时候我会给我的朋友讲一些黄色废料,有男生听到后也会加入进来,几天之后就发生了上述的一些事情。他们没有问过我介不介意,可能他们认为我知道这些事情就该承受这些没有意义的调侃,就能够被不尊重。但我不会莫名其妙就给一个男生扔画着浦西的纸团,也不会一直问一个男生你会不会吹箫,我说的任何关于性方面的事情,开的任何关于这方面的玩笑,从来都是在对方允许的情况下说的,而不是强加给谁。
这些男生可能已经忘了他们当时有这样对过我,但却是我会想起的为数不多的糟糕透了的回忆。(带个表情包更加生动形象)
太可怕了这个人,之前坐电梯碰到上下对我各种打量,来一句,你就是主持人啊,今晚主持完了冲过来指着我说,你很优秀,我很喜欢你,晚上回去路上又把我堵住,当时我还和两个小姐妹一起的,问我哪个单位的,我吓得回答了来安的,他说自己也来安人,还非要问我哪个单位,吓得我们仨直接跑掉了
三次都是恶狠狠的语气,妈我真吓哭了
这样的人怎么考上的
三次都是恶狠狠的语气,妈我真吓哭了
这样的人怎么考上的
#谭乔作为创作者没有任何权益是否合法##谭乔三问侵权风波# 在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委托律师发布公开声明之后,7月12日,谭乔接受南都、N视频记者访问。
记者:你知道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在2016年曾经把“谭谈交通”注册成商标么?
谭乔:我知道这事儿。当时我和电视台的合作处于“蜜月期”,他们使用我个人的名义和《谭谈交通》品牌的社会美誉度,进行了多年的招商和项目运作。一次偶然的机会,电视台得知有一家公司抢注了“谭谈交通”的商标,当时我们都很气愤。这种气愤最初不是因为商业利益可能受到侵犯,而是基于一种朴素的、“自己的孩子养大了变成跟别人姓了”这种简单的想法。所以电视台赶紧去把这个商标要了回来。我掌握的情况就是这样。
记者:这次受到侵权指控,你有什么想表达的?打算怎样应对?
对此,谭乔有三个质疑:
其一,在著作权存在纠纷、各种问题都没有理清的情况下,一个疑似皮包公司拿了所谓的授权文件,就可以撬动全网价值数千万的一个区间,这合理吗?
其二,无数自媒体人对一个传播了十几年的公益节目的视频,无偿地进行再次创作,让古早的安全宣传视频重新充满活力,让“Z世代”的年轻人也能在潜移默化中增长安全知识,寓教于乐。而今,这些“二创”视频却在没有任何协商沟通的情况下,被粗暴地一刀切、通通下架,这合情吗?
其三,一个没有剧本、靠谭乔本人的即兴表演以及对采访对象的引导,再通过简单的后期剪辑形成的节目,作为创作者的我却没有任何权益。我想探讨一下,这合法吗?
至于打算怎么应对,我想,还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很多法律界的朋友说,这个案子很有可能是新《著作权法》实施以来,第一起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
作为个人,和具有强大法务团队的成都游术公司正面过招,我还是有点没底,希望有兴趣的法律人士可以一起来分析这个事件。毕竟我们普通人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是比较浅薄的,如果能引起更多人对这方面的关注,更好地维护创作者的合法利益,我觉得(即便)被起诉了,也相当有意义,并且坦然接受胜诉或者败诉。 via 南方都市报
记者:你知道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在2016年曾经把“谭谈交通”注册成商标么?
谭乔:我知道这事儿。当时我和电视台的合作处于“蜜月期”,他们使用我个人的名义和《谭谈交通》品牌的社会美誉度,进行了多年的招商和项目运作。一次偶然的机会,电视台得知有一家公司抢注了“谭谈交通”的商标,当时我们都很气愤。这种气愤最初不是因为商业利益可能受到侵犯,而是基于一种朴素的、“自己的孩子养大了变成跟别人姓了”这种简单的想法。所以电视台赶紧去把这个商标要了回来。我掌握的情况就是这样。
记者:这次受到侵权指控,你有什么想表达的?打算怎样应对?
对此,谭乔有三个质疑:
其一,在著作权存在纠纷、各种问题都没有理清的情况下,一个疑似皮包公司拿了所谓的授权文件,就可以撬动全网价值数千万的一个区间,这合理吗?
其二,无数自媒体人对一个传播了十几年的公益节目的视频,无偿地进行再次创作,让古早的安全宣传视频重新充满活力,让“Z世代”的年轻人也能在潜移默化中增长安全知识,寓教于乐。而今,这些“二创”视频却在没有任何协商沟通的情况下,被粗暴地一刀切、通通下架,这合情吗?
其三,一个没有剧本、靠谭乔本人的即兴表演以及对采访对象的引导,再通过简单的后期剪辑形成的节目,作为创作者的我却没有任何权益。我想探讨一下,这合法吗?
至于打算怎么应对,我想,还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很多法律界的朋友说,这个案子很有可能是新《著作权法》实施以来,第一起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
作为个人,和具有强大法务团队的成都游术公司正面过招,我还是有点没底,希望有兴趣的法律人士可以一起来分析这个事件。毕竟我们普通人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是比较浅薄的,如果能引起更多人对这方面的关注,更好地维护创作者的合法利益,我觉得(即便)被起诉了,也相当有意义,并且坦然接受胜诉或者败诉。 via 南方都市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