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意别人心中对自己的看法,也不要在自己心中要求别人做什么。
外在所有的声音,如果能够影响你,那是因为内心没有自己的主见,要学会跟不同的声音共存。如果你想按别人的期待去活着,你就活不好自己。
任何关系,合得来就合,合不来就散,没什么大不了,迁就多了,理解多了,顾及多了,痛苦自然也就多了,没这个必要!
相遇,对得起最初的萍水相逢,也要对得住最终的一刀两断;做人,问心无愧就行,不必讨好别人的喜欢,坦坦荡荡为人,明明白白做事。
人有千面,心有千变,人心换不来人心。
生活各自不易,个人所求不同,各自立场不一,勿在别人心中修行自己,勿在自己心中强求别人!
生活不需要比别人过得好,但一定要比以前过得好,无论别人如何待你,请一定要好好善待自己。
在自己的世界里独善其身,在别人的世界里顺其自然。
做个自重自爱的人,如此,安好!
外在所有的声音,如果能够影响你,那是因为内心没有自己的主见,要学会跟不同的声音共存。如果你想按别人的期待去活着,你就活不好自己。
任何关系,合得来就合,合不来就散,没什么大不了,迁就多了,理解多了,顾及多了,痛苦自然也就多了,没这个必要!
相遇,对得起最初的萍水相逢,也要对得住最终的一刀两断;做人,问心无愧就行,不必讨好别人的喜欢,坦坦荡荡为人,明明白白做事。
人有千面,心有千变,人心换不来人心。
生活各自不易,个人所求不同,各自立场不一,勿在别人心中修行自己,勿在自己心中强求别人!
生活不需要比别人过得好,但一定要比以前过得好,无论别人如何待你,请一定要好好善待自己。
在自己的世界里独善其身,在别人的世界里顺其自然。
做个自重自爱的人,如此,安好!
近日,湖南长沙一女子到一烟酒店,购买了两包香烟,总共花了140元。女子出门不久后,打开其中一包,结果发现是假的。女子很生气,于是马上掉头回去找烟酒店的老板娘理论。
再次回到烟酒店后,女子马上拿出付款记录与手上的两包香烟,要求老板娘给她退款。老板娘自知理亏,拿回两包假烟后,微信给女子退回了140元。
不曾想,此时烟草局与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正好到该店内,进行检查。就在工作人员检查的过程当中,女子随即就和工作人员说,其刚才在这买了两包假烟,一包40元,一包100元,总共支付了140元。
工作人员随即询问女子,什么时候买的?女子声称,老板娘十分钟前,才把钱退给我的。
说罢,女子把微信退款记录打开,递给工作人员看,并手指着抽屉,告知工作人员刚被老板娘收回的两包香烟放在哪里,工作人员拿起香烟看完说道,这一看,就知道是假的。
整个过程当中,烟酒店老板娘一言不发,没有否认女子所说的一切。(来源:长沙政法频道)
1、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女子不仅可以退回140元烟款,还可以主张要求烟酒店赔偿其500元。为什么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致使消费者处于错误的认知下,做出错误购买行为,消费者可以主张经营者按照所售商品价值的3倍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赔付。
也就是说,由于烟酒店老板娘使用欺诈手段,致使女子支付140元,作出错误购买行为,因此老板娘不仅需要退回烟款140元,还要赔付女子3倍烟款,由于3倍烟款只是420元,因此需按照500元赔付给女子。
2、那么烟酒店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
老板娘作为烟草店的经营者,其持有烟草专卖品许可证,自然深知这一点,但其为了牟取利益,却仍然为之,因此其当时无话可说,也是情理之中的。不过烟草局工作人员,当然不会因为其一言不发,就不对其进行处罚。
3、《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62条明确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50%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换而言之,老板娘知假售假的行为,不仅要退回烟款140元以及赔付500元给女子。烟草局的工作人员还会依法将其店内及仓库搜出的假烟,按价值的20%-50%处以罚款,并对假烟,予以没收处理。当然,违法所得也会予以没收。
有网友表示,正常来说,一个人一次性不会购买两个不同品牌的香烟。而且女子还买那么贵的。因此有理怀疑老板娘是遇到“知假买假”,想索赔3倍赔偿未果,才被举报的。
但笔者认为,要想不被“知假买假”,那就应当遵纪守法,坚决不卖假货,才能独善其身!
那么,在日常生活当中,买到假烟,我们应当怎么处理呢?
香烟属于专卖品,如果我们购买到假烟,可以在保留好购买凭证与假烟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打电话向消费者协会和烟草局,反映情况!总而言之,留下证据,很重要!消息来源:(娟姐看法)
再次回到烟酒店后,女子马上拿出付款记录与手上的两包香烟,要求老板娘给她退款。老板娘自知理亏,拿回两包假烟后,微信给女子退回了140元。
不曾想,此时烟草局与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正好到该店内,进行检查。就在工作人员检查的过程当中,女子随即就和工作人员说,其刚才在这买了两包假烟,一包40元,一包100元,总共支付了140元。
工作人员随即询问女子,什么时候买的?女子声称,老板娘十分钟前,才把钱退给我的。
说罢,女子把微信退款记录打开,递给工作人员看,并手指着抽屉,告知工作人员刚被老板娘收回的两包香烟放在哪里,工作人员拿起香烟看完说道,这一看,就知道是假的。
整个过程当中,烟酒店老板娘一言不发,没有否认女子所说的一切。(来源:长沙政法频道)
1、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女子不仅可以退回140元烟款,还可以主张要求烟酒店赔偿其500元。为什么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致使消费者处于错误的认知下,做出错误购买行为,消费者可以主张经营者按照所售商品价值的3倍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赔付。
也就是说,由于烟酒店老板娘使用欺诈手段,致使女子支付140元,作出错误购买行为,因此老板娘不仅需要退回烟款140元,还要赔付女子3倍烟款,由于3倍烟款只是420元,因此需按照500元赔付给女子。
2、那么烟酒店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
老板娘作为烟草店的经营者,其持有烟草专卖品许可证,自然深知这一点,但其为了牟取利益,却仍然为之,因此其当时无话可说,也是情理之中的。不过烟草局工作人员,当然不会因为其一言不发,就不对其进行处罚。
3、《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62条明确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50%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换而言之,老板娘知假售假的行为,不仅要退回烟款140元以及赔付500元给女子。烟草局的工作人员还会依法将其店内及仓库搜出的假烟,按价值的20%-50%处以罚款,并对假烟,予以没收处理。当然,违法所得也会予以没收。
有网友表示,正常来说,一个人一次性不会购买两个不同品牌的香烟。而且女子还买那么贵的。因此有理怀疑老板娘是遇到“知假买假”,想索赔3倍赔偿未果,才被举报的。
但笔者认为,要想不被“知假买假”,那就应当遵纪守法,坚决不卖假货,才能独善其身!
那么,在日常生活当中,买到假烟,我们应当怎么处理呢?
香烟属于专卖品,如果我们购买到假烟,可以在保留好购买凭证与假烟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打电话向消费者协会和烟草局,反映情况!总而言之,留下证据,很重要!消息来源:(娟姐看法)
【转载】活到一定年龄,忽然就看淡了许多,也就有一种省悟,生活中,你赋予了它什么颜色,它就是什么颜色,暗淡或者瑰丽。
人到了一定年纪,也就忽然明白了,就开始思索生命的意义了,活着,其实很简单,就是让自己开心快乐。
半生走过,忽然就开始懂得,生命最终的圆满,是归于沉寂和平静,生命安静而来,安静而去,无他。
同时,也相信了,那些偷偷溜走的时光,偷走了我们的年华,催老了我们的容颜,却丰盈了我们的人生。
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这个泥沙俱下的俗尘,学会了独善其身,保持着内心的安静,而且还在努力,努力做一个有静气,不悲不喜,不忧不怨的人,修炼出一份静水流深的笃定与从容。
因为我知道,享受悠闲生活,比享受奢侈生活,容易的多。
要享受悠闲的生活,只要让自己保持安静,有点小文艺气息,性情真诚,不带任何小情绪,去消遣一个闲暇无事的下午。
所以,时光流逝,人间有多少芳华,就有多少遗憾,一个人在经历了许多事情就会发现,一个人的安静,真的是人生拥有最美好的东西。
你更应该知道,生命时间有限,所以不要为别人而活。不要被教条所限,不要活在别人的观念里。
勇敢地去追随自己的心灵和直觉,只有自己的心灵和直觉才知道你自己的真实想法,才能够知道我们怎么去生活,如何活得有趣而生动。
从而,余华在《活着》中写道:“生命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https://t.cn/A6itu3E9
人到了一定年纪,也就忽然明白了,就开始思索生命的意义了,活着,其实很简单,就是让自己开心快乐。
半生走过,忽然就开始懂得,生命最终的圆满,是归于沉寂和平静,生命安静而来,安静而去,无他。
同时,也相信了,那些偷偷溜走的时光,偷走了我们的年华,催老了我们的容颜,却丰盈了我们的人生。
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这个泥沙俱下的俗尘,学会了独善其身,保持着内心的安静,而且还在努力,努力做一个有静气,不悲不喜,不忧不怨的人,修炼出一份静水流深的笃定与从容。
因为我知道,享受悠闲生活,比享受奢侈生活,容易的多。
要享受悠闲的生活,只要让自己保持安静,有点小文艺气息,性情真诚,不带任何小情绪,去消遣一个闲暇无事的下午。
所以,时光流逝,人间有多少芳华,就有多少遗憾,一个人在经历了许多事情就会发现,一个人的安静,真的是人生拥有最美好的东西。
你更应该知道,生命时间有限,所以不要为别人而活。不要被教条所限,不要活在别人的观念里。
勇敢地去追随自己的心灵和直觉,只有自己的心灵和直觉才知道你自己的真实想法,才能够知道我们怎么去生活,如何活得有趣而生动。
从而,余华在《活着》中写道:“生命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https://t.cn/A6itu3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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