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21省份问责河湖长1649人次】
8月2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国务委员王勇代表国务院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全国政协副主席、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学东,科技部部长王志刚,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财政部部长刘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水利部部长鄂竟平、副部长魏山忠,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卫生健康委主任马晓伟到会。
严惩水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这次执法检查发现,一些地方和流域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严重、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依然存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到位。请问,国务院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依法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还老百姓清水绿岸?”在现场,王金南委员第一个发言询问。
王勇回应称,将督促各地将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尽快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深入推进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整治,及时公开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排查整治,实施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争到2020年底,消除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90%以上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长江流域和环渤海入海河流劣V类国控断面。”
王勇说,将进一步健全河湖长制考核评估机制和指标体系,夯实河湖长主体责任,使河湖治理不仅“有人管”,还要“管得好”。
“抓紧出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修订发布2019年版分类管理名录。”他提到,健全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体系,到2020年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全覆盖。
王勇表示,严惩重处水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保持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做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全社会运用法治力量守护碧水清波。”
公开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提到,制定了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督导地级及以上城市每个月、县级及以上城市是按照季度来公开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目前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除了一些边远地区个别城市,全国绝大部分市县都按要求公开了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
他提到,最重要的是把县级及以上城市2804个水源地问题整治到位。一是会同水利部从今年开始,把农村千吨万人级的水源地摸排清楚,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超过一万个,大概在10500个左右,划界已经完成了2/3,后续还有1/3。今年摸排清楚之后,明年把相关问题整治到位。二是鼓励支持更多地方建立相应横向的生态补偿机制,协同保护跨界、临界的水源地环境安全。三是持续完善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卫生健康委主任马晓伟提到,目前全国30个省份299个城市、2211个县对末梢水做到了每季度向社会公开。
他说,将继续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区域性监测网络建设,把监测工作进一步落地落实,提升水样监测风险评估和研判的能力。同时,完善健全水质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督导检查,特别是推进末梢水水质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罚没款金额一百五十二亿
“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快调整工业结构和布局、淘汰落后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严格对偷排超排企业的监管和处罚,以实现源头减污?”程立峰委员发言询问。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回应称,全国各省、自治区共创建了绿色园区79家、绿色工厂800家、绿色设计产品726种、绿色供应链管理的示范企业40家。存在尽管进了园区,但还没有按照规范把废水进行集中处理甚至偷排偷放的情况。
他说,将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进园区发展,同时按照产业链进行产业集聚。减少新水的使用量,减少废水的排放量,通过中水回用提高水资源的使用效率。
苗圩补充说,现在也存在着一个问题,即这种虽然社会效益好,但是对企业来说,是要单纯增加成本的。“在现在的压力下,有些不法企业铤而走险,偷排偷放,这样能够降低成本,降低市场销售价格,对这种行为要坚决打击。”
李干杰提到,2015年新修订的环保法施行以后,大力推动落实,每月调度全国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并且向社会公开。“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包括罚没的款项。2018年下达了处罚决定书18.6万份,罚没款金额152亿元,同比增长30%。”
近期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提到,将加快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现在已经列入到2022年国务院立法计划,我们将加快起草工作,进一步界定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一步明确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原则、方向和重点,努力提升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何立峰透露,近期准备在全国选择一批率先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受益主体比较明确、补偿意愿比较强烈的一些流域开展生态综合补偿的试点,整合相关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大力支持上游生态保护区开展突出环境问题的综合整治,开展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
“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加大对生态功能区内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重点流域上游地区等的支持力度,这方面的资金,2019年就安排了811亿元,比上年增长12.5%。”财政部部长刘昆提到。
他提到,生态补偿机制刚刚起步,补偿范围、内容、对象、方式、标准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将加快推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分清各自责任,强化中央财政事权支出保障。
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生态补偿立法,建立生态服务价值核算体系和科学规范的生态价值核算方法。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推进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考核,确保地方将生态补偿资金花好用好。
水利部督办河湖重大问题
“我参加人大执法检查时发现,河长制的法律责任和考核机制不完善,河长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缺乏刚性手段,有的河长履职能力和水平还不够,有的河长有名无实或者有名有实但作用发挥不大。”全国人大代表方敏提问,对于落实河长法律责任、提高河长履职能力,有哪些具体的措施?
水利部部长鄂竟平说,今年水利部联合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地方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范,河湖长履职规范等成功的一些做法,将出台河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解决河长、湖长怎么干的问题。
“水利部去年和今年挂牌督办并曝光了64个河湖重大问题,通报约谈了有关市县级的河湖长,以及省级河湖长办公室的负责人。”
他说,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各地共问责不作为、乱作为、虚假作为的河湖长4624人次。今年上半年,21个省份问责河湖长1649人次。此外,通过挂牌督办,还推动解决了一批重大案件。
鄂竟平提到,将加快修订河道管理条例,“争取把这个条例修改为河湖管理条例,并结合水法修订、长江保护法制定等工作,争取细化明确河湖长,特别是相关部门履职的法律责任。”
同时,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履职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规范考核组织程序,强化追责问责和激励约束。统筹好水利、生态、自然资源、公安司法力量,进一步解决河湖管理手段不足的问题等。(消息来源:北京青年报)
8月2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国务委员王勇代表国务院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全国政协副主席、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学东,科技部部长王志刚,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财政部部长刘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水利部部长鄂竟平、副部长魏山忠,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卫生健康委主任马晓伟到会。
严惩水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这次执法检查发现,一些地方和流域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严重、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依然存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到位。请问,国务院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依法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还老百姓清水绿岸?”在现场,王金南委员第一个发言询问。
王勇回应称,将督促各地将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尽快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深入推进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整治,及时公开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排查整治,实施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争到2020年底,消除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90%以上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长江流域和环渤海入海河流劣V类国控断面。”
王勇说,将进一步健全河湖长制考核评估机制和指标体系,夯实河湖长主体责任,使河湖治理不仅“有人管”,还要“管得好”。
“抓紧出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修订发布2019年版分类管理名录。”他提到,健全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体系,到2020年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全覆盖。
王勇表示,严惩重处水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保持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做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全社会运用法治力量守护碧水清波。”
公开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提到,制定了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督导地级及以上城市每个月、县级及以上城市是按照季度来公开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目前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除了一些边远地区个别城市,全国绝大部分市县都按要求公开了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
他提到,最重要的是把县级及以上城市2804个水源地问题整治到位。一是会同水利部从今年开始,把农村千吨万人级的水源地摸排清楚,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超过一万个,大概在10500个左右,划界已经完成了2/3,后续还有1/3。今年摸排清楚之后,明年把相关问题整治到位。二是鼓励支持更多地方建立相应横向的生态补偿机制,协同保护跨界、临界的水源地环境安全。三是持续完善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卫生健康委主任马晓伟提到,目前全国30个省份299个城市、2211个县对末梢水做到了每季度向社会公开。
他说,将继续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区域性监测网络建设,把监测工作进一步落地落实,提升水样监测风险评估和研判的能力。同时,完善健全水质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督导检查,特别是推进末梢水水质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罚没款金额一百五十二亿
“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快调整工业结构和布局、淘汰落后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严格对偷排超排企业的监管和处罚,以实现源头减污?”程立峰委员发言询问。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回应称,全国各省、自治区共创建了绿色园区79家、绿色工厂800家、绿色设计产品726种、绿色供应链管理的示范企业40家。存在尽管进了园区,但还没有按照规范把废水进行集中处理甚至偷排偷放的情况。
他说,将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进园区发展,同时按照产业链进行产业集聚。减少新水的使用量,减少废水的排放量,通过中水回用提高水资源的使用效率。
苗圩补充说,现在也存在着一个问题,即这种虽然社会效益好,但是对企业来说,是要单纯增加成本的。“在现在的压力下,有些不法企业铤而走险,偷排偷放,这样能够降低成本,降低市场销售价格,对这种行为要坚决打击。”
李干杰提到,2015年新修订的环保法施行以后,大力推动落实,每月调度全国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并且向社会公开。“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包括罚没的款项。2018年下达了处罚决定书18.6万份,罚没款金额152亿元,同比增长30%。”
近期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提到,将加快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现在已经列入到2022年国务院立法计划,我们将加快起草工作,进一步界定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一步明确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原则、方向和重点,努力提升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何立峰透露,近期准备在全国选择一批率先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受益主体比较明确、补偿意愿比较强烈的一些流域开展生态综合补偿的试点,整合相关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大力支持上游生态保护区开展突出环境问题的综合整治,开展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
“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加大对生态功能区内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重点流域上游地区等的支持力度,这方面的资金,2019年就安排了811亿元,比上年增长12.5%。”财政部部长刘昆提到。
他提到,生态补偿机制刚刚起步,补偿范围、内容、对象、方式、标准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将加快推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分清各自责任,强化中央财政事权支出保障。
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生态补偿立法,建立生态服务价值核算体系和科学规范的生态价值核算方法。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推进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考核,确保地方将生态补偿资金花好用好。
水利部督办河湖重大问题
“我参加人大执法检查时发现,河长制的法律责任和考核机制不完善,河长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缺乏刚性手段,有的河长履职能力和水平还不够,有的河长有名无实或者有名有实但作用发挥不大。”全国人大代表方敏提问,对于落实河长法律责任、提高河长履职能力,有哪些具体的措施?
水利部部长鄂竟平说,今年水利部联合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地方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范,河湖长履职规范等成功的一些做法,将出台河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解决河长、湖长怎么干的问题。
“水利部去年和今年挂牌督办并曝光了64个河湖重大问题,通报约谈了有关市县级的河湖长,以及省级河湖长办公室的负责人。”
他说,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各地共问责不作为、乱作为、虚假作为的河湖长4624人次。今年上半年,21个省份问责河湖长1649人次。此外,通过挂牌督办,还推动解决了一批重大案件。
鄂竟平提到,将加快修订河道管理条例,“争取把这个条例修改为河湖管理条例,并结合水法修订、长江保护法制定等工作,争取细化明确河湖长,特别是相关部门履职的法律责任。”
同时,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履职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规范考核组织程序,强化追责问责和激励约束。统筹好水利、生态、自然资源、公安司法力量,进一步解决河湖管理手段不足的问题等。(消息来源:北京青年报)
#小鲸新闻# 北京互金协会发布风险提示 总结“套路贷”五大特征 呼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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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北京互金协会”)在其官方微信发布《关于“套路贷”的风险提示》。
北京互金协会表示,近期,协会投诉调解中心接到一些金融消费者关于“套路贷”的举报,现在社会上仍有“套路贷”团伙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有组织、有预谋地恶意侵占借款人财产或者侵犯借款人人身权利。这些团伙往往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打着“网络借贷”的旗号,呈现组织化、专业化、流程标准化的特征。
为此,北京互金协会发布了“关于“套路贷”的风险提示”,总结出了套路贷的五大特征。分别是:第一,设置诱饵,伪造借贷假象。第二,制造陷阱,肆意认定违约。第三,刻意留痕,虚增贷款金额。第四,巧立名目,诱签不利协议。第五,软硬兼施,滥用暴力催收。
北京互金协会还强调,广大金融消费者要提高警惕,防范风险。在遭遇“套路贷”后,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警方报案。同时,若发现身边有深陷“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的受害者,或者恶意放贷的非法人员、机构等相关线索,可以拨打协会投诉热线电话400-661-9609进行投诉。
以下为北京互金协会发布的关于“套路贷”的风险提示具体内容:
关于“套路贷”的风险提示
近期,协会投诉调解中心接到一些金融消费者关于“套路贷”的举报,现在社会上仍有“套路贷”团伙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有组织、有预谋地恶意侵占借款人财产或者侵犯借款人人身权利。这些团伙往往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打着“网络借贷”的旗号,呈现组织化、专业化、流程标准化的特征,相关情况如下:
一、设置诱饵,伪造借贷假象。
以“迅速放款”“无抵押”“低息便捷”等引诱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协议时以行规为由,诱骗借款人签下高于借款本金一倍甚至数倍的欠条,伪造假象,为后续“索债”埋下伏笔。借款人会被告知无需担心、只是例行程序、正常还款不影响,使人放松警惕。
二、制造陷阱,肆意认定违约。
非法放贷方以故意失联、电话故障、系统问题等多种手段,导致还款日借款人无法正常还款,终致逾期。此时,这些放贷方就以违约的名义收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若无法偿还,借款人会被引诱去其他放贷平台“借新还旧”,贷款本息会“滚雪球式”增长。
三、刻意留痕,虚增贷款金额。
非法放贷方先将合同金额转入借款人账户,同时要求借款人在银行柜台将虚高部分取现再返还平台,留下“银行流水与合同金额一致”的表面证据。比如,相关放贷方通过银行转账给借款人10万元,接着取现5万元返还给平台,最后借款人实际到账5万元,但银行流水却显示有10万元进账。
四、巧立名目,诱签不利协议。
通过玩文字游戏,制造合同漏洞。同时,设立“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各种收费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阴阳借款、房产抵押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导致借款人违约,从而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
五、软硬兼施,滥用暴力催收。
通过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索取非法债务,使人产生心理恐惧。部分放贷方使用比如门口泼漆、撬门锁、尾随借款人等方式恐吓借款人,甚至采取暴力方式催逼借款人还款。
目前,行业仍处于风险出清阶段,一些不法分子乘机制造乱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坑害社会,混淆是非,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干扰网贷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警惕,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要理性消费、审慎借贷,不轻信无资质、非正规贷款、非持牌公司。同时,在遭遇“套路贷”后,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警方报案,寻求帮助。
广大金融消费者若发现身边有深陷“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的受害者,或者恶意放贷的非法人员、机构等相关线索,可以拨打协会投诉热线电话400-661-9609进行投诉,让我们共同携手,维护首都良好金融秩序!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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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北京互金协会”)在其官方微信发布《关于“套路贷”的风险提示》。
北京互金协会表示,近期,协会投诉调解中心接到一些金融消费者关于“套路贷”的举报,现在社会上仍有“套路贷”团伙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有组织、有预谋地恶意侵占借款人财产或者侵犯借款人人身权利。这些团伙往往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打着“网络借贷”的旗号,呈现组织化、专业化、流程标准化的特征。
为此,北京互金协会发布了“关于“套路贷”的风险提示”,总结出了套路贷的五大特征。分别是:第一,设置诱饵,伪造借贷假象。第二,制造陷阱,肆意认定违约。第三,刻意留痕,虚增贷款金额。第四,巧立名目,诱签不利协议。第五,软硬兼施,滥用暴力催收。
北京互金协会还强调,广大金融消费者要提高警惕,防范风险。在遭遇“套路贷”后,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警方报案。同时,若发现身边有深陷“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的受害者,或者恶意放贷的非法人员、机构等相关线索,可以拨打协会投诉热线电话400-661-9609进行投诉。
以下为北京互金协会发布的关于“套路贷”的风险提示具体内容:
关于“套路贷”的风险提示
近期,协会投诉调解中心接到一些金融消费者关于“套路贷”的举报,现在社会上仍有“套路贷”团伙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有组织、有预谋地恶意侵占借款人财产或者侵犯借款人人身权利。这些团伙往往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打着“网络借贷”的旗号,呈现组织化、专业化、流程标准化的特征,相关情况如下:
一、设置诱饵,伪造借贷假象。
以“迅速放款”“无抵押”“低息便捷”等引诱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协议时以行规为由,诱骗借款人签下高于借款本金一倍甚至数倍的欠条,伪造假象,为后续“索债”埋下伏笔。借款人会被告知无需担心、只是例行程序、正常还款不影响,使人放松警惕。
二、制造陷阱,肆意认定违约。
非法放贷方以故意失联、电话故障、系统问题等多种手段,导致还款日借款人无法正常还款,终致逾期。此时,这些放贷方就以违约的名义收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若无法偿还,借款人会被引诱去其他放贷平台“借新还旧”,贷款本息会“滚雪球式”增长。
三、刻意留痕,虚增贷款金额。
非法放贷方先将合同金额转入借款人账户,同时要求借款人在银行柜台将虚高部分取现再返还平台,留下“银行流水与合同金额一致”的表面证据。比如,相关放贷方通过银行转账给借款人10万元,接着取现5万元返还给平台,最后借款人实际到账5万元,但银行流水却显示有10万元进账。
四、巧立名目,诱签不利协议。
通过玩文字游戏,制造合同漏洞。同时,设立“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各种收费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阴阳借款、房产抵押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导致借款人违约,从而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
五、软硬兼施,滥用暴力催收。
通过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索取非法债务,使人产生心理恐惧。部分放贷方使用比如门口泼漆、撬门锁、尾随借款人等方式恐吓借款人,甚至采取暴力方式催逼借款人还款。
目前,行业仍处于风险出清阶段,一些不法分子乘机制造乱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坑害社会,混淆是非,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干扰网贷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警惕,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要理性消费、审慎借贷,不轻信无资质、非正规贷款、非持牌公司。同时,在遭遇“套路贷”后,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警方报案,寻求帮助。
广大金融消费者若发现身边有深陷“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的受害者,或者恶意放贷的非法人员、机构等相关线索,可以拨打协会投诉热线电话400-661-9609进行投诉,让我们共同携手,维护首都良好金融秩序!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2019年8月21日
公司董事长的成功,关键时候离不开国运,行业运(天时,许多创业失败的人没有发现天时已经悄悄发生变化了),地利(公司风水,居住风水好与不好,以为能力很强,换个地方办公,居住就不好干了或者更好干了),人和(公司管理层和员工运气状况好与坏,能力很强或者很弱,效果不一样)。看相算命知道自己状况,风水布局与选择借助地利。晓天时知道宏观和行业风口。中国道家南宗金丹门清武子21年研究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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