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交放映馆#
【历史类纪录片】
欲知大道,必先知史。看万千世界,品百味人生。下面是三部有关我国历史的纪录片,相信大家看完后,会有很大的触动[抱一抱]
1、《中国通史》
简介:再现自中华文明起源到辛亥革命时期的浩瀚历史图景。
2、《河西走廊》
简介:再现了两千年以来,河西走廊充满了传奇色彩的发展演变史。
3、《故宫100一看见看不见的紫禁城》
简介:讲述一百座建筑的命运,一百座建筑中发生的不为人知的皇家故事。
图源网络
【历史类纪录片】
欲知大道,必先知史。看万千世界,品百味人生。下面是三部有关我国历史的纪录片,相信大家看完后,会有很大的触动[抱一抱]
1、《中国通史》
简介:再现自中华文明起源到辛亥革命时期的浩瀚历史图景。
2、《河西走廊》
简介:再现了两千年以来,河西走廊充满了传奇色彩的发展演变史。
3、《故宫100一看见看不见的紫禁城》
简介:讲述一百座建筑的命运,一百座建筑中发生的不为人知的皇家故事。
图源网络
#新书推送#
《北京与南京:明清小说中抹不去的京都之恋》
张旭 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12月出版,128.00元
作者简介:
张旭,1988年生,山西太原人。2019年6月于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获文学博士学位,师从古典小说研究名家孙逊教授。现任教于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课部,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小说研究,在《明清小说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数篇。
内容简介:
明清时期,北京与南京以其在政治、文化、经济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当时南北方最为重要的两座城市。是书以明清通俗小说作品对北京与南京的城市书写为中心,就小说文本所呈现的城市与市民之间的关系、北京与南京的城市文化精神的异同、小说作者在城市书写背后的心态等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对明清时期北京与南京的城市形象有一个立体而较为完整的呈现。
目录:
中国古代小说中的“双城”意象及其文化蕴涵(序一)/ 孙逊
中国古代小说中的城市书写及现代阐释(序二)/ 孙逊
绪论
第一章 北京、南京的历史沿革与明以前小说中的文学书写
第一节 北京城市沿革与明以前小说中的北京书写
一、北京城市沿革
二、明以前小说中的北京
第二节 南京城市沿革与明以前小说中的南京书写
一、南京城市沿革
二、明以前小说中的南京
第二章 作为政治中心的北京与南京
第一节 金城天府:明清小说中的宫廷气象
一、宫廷建筑与皇家气派
二、宫廷活动与皇家气象
第二节 中心与中心之外:明清小说中的北京与南京官场
一、明清小说对北京与南京官场生活的展现
二、官场中的特殊群体:明清小说中的京城宦官
第三节 北京与南京官场文化在明清小说中的呈现
一、官场掮客与北京官场文化
二、南京官场上的“身边人”特色文化
第三章 作为商业都会的北京与南京
第一节 明清小说中的北京与南京商业概况
一、四方毕聚、商市兴隆的北京城市商业
二、物聚东南、特色凸显的南京城市商业
第二节 明清小说中的北京与南京城市服务业
一、完善、多元的北京城市服务业
二、地域特色鲜明的南京城市服务业
第四章 市井浮世绘:明清小说中的双城市民生活
第一节 平民立场与北京市民生活
一、傲慢的城市生活者:北京市民的城市傲态
二、观察北京市井文化的三个窗口:戏园、饭馆与茶馆
三、清代小说中的北京旗人生活图景
第二节 富贵气息与南京市民生活
一、重享受的城市生活者
二、秦淮河:城市地标与市民生活
三、休闲城市印象与市民游观活动
第五章 作为风月都会的北京与南京
第一节 南北兼善:明代小说中的两京风月
一、各逞风流的两京官妓
二、服务市井的市妓私娼
三、风头渐起的两京男风
第二节 北南异途:清代小说中的男伶之城与风月都会
一、伶妓交锋背景下的清代北京风月变迁
二、畸形繁荣的清代南京风月
第三节 影响明清小说南北风月书写的因素地域差异与南北风月书写的呈现
二、作家心态对南北风月书写的浸染
三、城市定位对南北风月书写的影响
第六章 徙倚于南北之间:《红楼梦》的双城书写
第一节 江南金陵与缥缈京都
一、《红楼梦》中涉及金陵(南京)的内容
二、《红楼梦》中的京都
第二节 《红楼梦》中的北京书写
一、虚像与实像:空间移置之后的北京生活
二、从听闻者到参与者:文学重塑与心理补偿
三、“京华何处大观园”:处于多重纠葛中心的大观园
第三节 《红楼梦》中的金陵书写
一、从假(贾)到真(甄):江南甄家的世界
二、回不去的故乡:金陵与归乡情结
三、从具象到抽象:意象化的金陵
第七章 醉心于江左烟霞:《儒林外史》中的人文南京
第一节 《儒林外史》中的南京与城市文人生活
一、《儒林外史》中的南京“舆地志”
二、《儒林外史》对南京城市文化生态的呈现
第二节 向心与离心之间:《儒林外史》中的南北对照
一、不同城市文化在《儒林外史》中的体现
二、作为文人心灵安顿与精神家园的南京
第三节 《儒林外史》中的“金陵情结”
一、仰慕情结
二、理想情结
三、怀古情结
结语
附录一 明清小说涉及北京的作品列表
附录二 明清小说涉及南京的作品列表
参考文献
后记
《北京与南京:明清小说中抹不去的京都之恋》
张旭 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12月出版,128.00元
作者简介:
张旭,1988年生,山西太原人。2019年6月于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获文学博士学位,师从古典小说研究名家孙逊教授。现任教于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课部,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小说研究,在《明清小说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数篇。
内容简介:
明清时期,北京与南京以其在政治、文化、经济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当时南北方最为重要的两座城市。是书以明清通俗小说作品对北京与南京的城市书写为中心,就小说文本所呈现的城市与市民之间的关系、北京与南京的城市文化精神的异同、小说作者在城市书写背后的心态等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对明清时期北京与南京的城市形象有一个立体而较为完整的呈现。
目录:
中国古代小说中的“双城”意象及其文化蕴涵(序一)/ 孙逊
中国古代小说中的城市书写及现代阐释(序二)/ 孙逊
绪论
第一章 北京、南京的历史沿革与明以前小说中的文学书写
第一节 北京城市沿革与明以前小说中的北京书写
一、北京城市沿革
二、明以前小说中的北京
第二节 南京城市沿革与明以前小说中的南京书写
一、南京城市沿革
二、明以前小说中的南京
第二章 作为政治中心的北京与南京
第一节 金城天府:明清小说中的宫廷气象
一、宫廷建筑与皇家气派
二、宫廷活动与皇家气象
第二节 中心与中心之外:明清小说中的北京与南京官场
一、明清小说对北京与南京官场生活的展现
二、官场中的特殊群体:明清小说中的京城宦官
第三节 北京与南京官场文化在明清小说中的呈现
一、官场掮客与北京官场文化
二、南京官场上的“身边人”特色文化
第三章 作为商业都会的北京与南京
第一节 明清小说中的北京与南京商业概况
一、四方毕聚、商市兴隆的北京城市商业
二、物聚东南、特色凸显的南京城市商业
第二节 明清小说中的北京与南京城市服务业
一、完善、多元的北京城市服务业
二、地域特色鲜明的南京城市服务业
第四章 市井浮世绘:明清小说中的双城市民生活
第一节 平民立场与北京市民生活
一、傲慢的城市生活者:北京市民的城市傲态
二、观察北京市井文化的三个窗口:戏园、饭馆与茶馆
三、清代小说中的北京旗人生活图景
第二节 富贵气息与南京市民生活
一、重享受的城市生活者
二、秦淮河:城市地标与市民生活
三、休闲城市印象与市民游观活动
第五章 作为风月都会的北京与南京
第一节 南北兼善:明代小说中的两京风月
一、各逞风流的两京官妓
二、服务市井的市妓私娼
三、风头渐起的两京男风
第二节 北南异途:清代小说中的男伶之城与风月都会
一、伶妓交锋背景下的清代北京风月变迁
二、畸形繁荣的清代南京风月
第三节 影响明清小说南北风月书写的因素地域差异与南北风月书写的呈现
二、作家心态对南北风月书写的浸染
三、城市定位对南北风月书写的影响
第六章 徙倚于南北之间:《红楼梦》的双城书写
第一节 江南金陵与缥缈京都
一、《红楼梦》中涉及金陵(南京)的内容
二、《红楼梦》中的京都
第二节 《红楼梦》中的北京书写
一、虚像与实像:空间移置之后的北京生活
二、从听闻者到参与者:文学重塑与心理补偿
三、“京华何处大观园”:处于多重纠葛中心的大观园
第三节 《红楼梦》中的金陵书写
一、从假(贾)到真(甄):江南甄家的世界
二、回不去的故乡:金陵与归乡情结
三、从具象到抽象:意象化的金陵
第七章 醉心于江左烟霞:《儒林外史》中的人文南京
第一节 《儒林外史》中的南京与城市文人生活
一、《儒林外史》中的南京“舆地志”
二、《儒林外史》对南京城市文化生态的呈现
第二节 向心与离心之间:《儒林外史》中的南北对照
一、不同城市文化在《儒林外史》中的体现
二、作为文人心灵安顿与精神家园的南京
第三节 《儒林外史》中的“金陵情结”
一、仰慕情结
二、理想情结
三、怀古情结
结语
附录一 明清小说涉及北京的作品列表
附录二 明清小说涉及南京的作品列表
参考文献
后记
2022年CCC强制性认证产品列表
3c认证目录简介
CCC是中国强制性认证制度的简称,要求生产商在合法销售产品前先取得产品许可,CCC于2002年5月1日开始实施,2003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CCC包含了大部分电器产品的安全和EMC组件,并且只适用于大部分汽车零部件的安全。
从2002年起,中国引进CCC,由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颁发“中国强制认证产品第一目录”,要求认证的产品目录在不断变化,自第一期以来已经扩大,对于清单中显示的产品,以及AQSIQ和CNCA的公告,必须进行CCC认证。
下表所示,中联检验集团简述了必须经过认证的产品、关于不需要CCC的出口产品、2018年11月CNCA宣布,部分产品不能通过CCC认证,它们不再需要强制CCC认证,现已可通过自愿认证,证明与中国有关法规相符;相关企业可根据既有方式选择指定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还可以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以自我声明的方式证明产品能持续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实现产品一致性信息的报送。
为了进一步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根据历次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调整情况,在不改变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范围的基础上,对目录中的部分产品种类进行合并和优化。最优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共有17大类103个产品,现予公布。
为了方便有关各方准确界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范围,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和定义表》(见附件)进行了修订,并同时公布。“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和界定表的公告”(认监委公告2014年第45号)同时废止。
强制认证产品目录。
产品大类
商品类型和编码。
一、电线电缆(3)
1.线缆部件(0101)
2.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的橡胶绝缘电线电缆(0104)
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0105)
二、电路切换和保护或联接的电气设备(5种)
4.插头插座(0201)
5.开关,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固定电力设备(0202)
6.设备联接器(0204)
7.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固定电力设备电器附件外壳(0206)
8.熔融体(0205.0207)
三、低压电器(2)
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0301)
10.低压元件(0302.0303.0304.0304.0305.0306.0308.0309)
四、小型电机(1台)
11.小型马达(0401)
五、动力工具(3)
12.钻头(0501)
13.电动砂轮机(0503)
14.锤(0506)
六、焊接设备(4)
15.直流弧焊机(0603)
16.TIG焊接(0604)
17.MIG/MAG电焊机(0605)
18.等离子切割器(0607)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19)
19.冰箱和食品冷冻柜(0701)
20.电扇(0702)
21.空调(0703)
22.电机-压缩机(0704)
23.电动洗衣机,家用(0705)
24.热水器(0706)
25.室内暖气(0707)
26.吸尘器(0708)
27.皮肤和毛发护理用具(0709)
28.电熨斗(0710)
29.电磁炉(0711)
30.电炉(手提式烤架.面包片烤炉和类似烹饪用具)(0712)
31.电动食品加工用具(食品加工机器(厨具))(0713)
32.微波(0714)
33.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用具(立式电烤箱.固定烤架和类似烹饪用具)(0715)
34.油烟机(0716)
35.液体加热器和冷热水饮水器(0717)
36.电饭锅(0718)
37.电热毯.电热垫和类似的软性发热器具(0719)
八、电子和安全附件(共18种)
1.总输出功率低于500W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主动音箱(0801)
2.音频功放(0802)
3.各种载体形式的音像录像.播放和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硬盘.等载体形式)(0805.0812)
4.彩色电视接收机的各种图像.电视机顶盒(0808)
5.琴弦(0813)
6.微机(0901)
7.手提电脑(0902)
8.电脑上的显示器设备(0903)
9.用计算机连接打印设备(0904)
10.多功能复印机(0905)
11.扫描器(0906)
12.Server(0911)
13.传真(1602)
14.无绳电话机(1604)
15.移动用户终端(1606)
16.数据终端(1608)
17.多媒体终端(1609)
18.电力供应(0807.0907)
九、照明电器(2)
1.照明(1001)
十、车辆和安全附件(13种)
1.轿车(1101)
2.摩托车(1102)
3.电单车(1119)
4.汽车轮胎(1201.1202)
5.摩托车驾驶员头盔(1105)
6.用于汽车制动衬片(1120)
(2020年6月1日开始执行)
7.汽车安全玻璃(1301)
8.汽车安全带(1104)
9.机动车辆外部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1109.1116)
10.机动车间接视距装置(1110.1115)
11.汽车座椅和头枕(1114)
12.行车记录仪(1117)
13.人体反射标志(1118)
十一、农业机械产品(2)
1.植物保护机械(1401)
2.轮式拖拉机(1402)
十二.防火产品(3)
1.火警产品(1801)
2.灭火器(1810)
3.避难产品(1815)
十三、安全预防产品(2)
1.侦察机(1901)
2.防盗报警器(1902)
十四、建筑材料产品(3)
1.溶剂型木器涂料(2101)
2.陶瓷砖(2102)
3.建筑安全玻璃(1302)
十五、儿童用品(3)
1.童车产品(2201)
2.玩具(2202)
3.机动车辆儿童乘员防护装置(2207)
十六、防爆电器(17种)
1.防爆电动机(2301)
2.防爆泵(2302)
3.防爆配电设备(2303)
4.防爆开关(2304)控制和保护产品
5.防爆起动器(2305)
6.防爆变压器产品(2306)
7.防爆电动执行器(2307)电磁阀类产品
8.防爆插头(2308)
9.防爆监测产品(2309)
10.防爆通信:信号设备(2310)
11.空调防爆。
详见:www.cblueasia.com
3c认证目录简介
CCC是中国强制性认证制度的简称,要求生产商在合法销售产品前先取得产品许可,CCC于2002年5月1日开始实施,2003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CCC包含了大部分电器产品的安全和EMC组件,并且只适用于大部分汽车零部件的安全。
从2002年起,中国引进CCC,由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颁发“中国强制认证产品第一目录”,要求认证的产品目录在不断变化,自第一期以来已经扩大,对于清单中显示的产品,以及AQSIQ和CNCA的公告,必须进行CCC认证。
下表所示,中联检验集团简述了必须经过认证的产品、关于不需要CCC的出口产品、2018年11月CNCA宣布,部分产品不能通过CCC认证,它们不再需要强制CCC认证,现已可通过自愿认证,证明与中国有关法规相符;相关企业可根据既有方式选择指定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还可以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以自我声明的方式证明产品能持续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实现产品一致性信息的报送。
为了进一步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根据历次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调整情况,在不改变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范围的基础上,对目录中的部分产品种类进行合并和优化。最优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共有17大类103个产品,现予公布。
为了方便有关各方准确界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范围,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和定义表》(见附件)进行了修订,并同时公布。“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和界定表的公告”(认监委公告2014年第45号)同时废止。
强制认证产品目录。
产品大类
商品类型和编码。
一、电线电缆(3)
1.线缆部件(0101)
2.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的橡胶绝缘电线电缆(0104)
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0105)
二、电路切换和保护或联接的电气设备(5种)
4.插头插座(0201)
5.开关,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固定电力设备(0202)
6.设备联接器(0204)
7.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固定电力设备电器附件外壳(0206)
8.熔融体(0205.0207)
三、低压电器(2)
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0301)
10.低压元件(0302.0303.0304.0304.0305.0306.0308.0309)
四、小型电机(1台)
11.小型马达(0401)
五、动力工具(3)
12.钻头(0501)
13.电动砂轮机(0503)
14.锤(0506)
六、焊接设备(4)
15.直流弧焊机(0603)
16.TIG焊接(0604)
17.MIG/MAG电焊机(0605)
18.等离子切割器(0607)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19)
19.冰箱和食品冷冻柜(0701)
20.电扇(0702)
21.空调(0703)
22.电机-压缩机(0704)
23.电动洗衣机,家用(0705)
24.热水器(0706)
25.室内暖气(0707)
26.吸尘器(0708)
27.皮肤和毛发护理用具(0709)
28.电熨斗(0710)
29.电磁炉(0711)
30.电炉(手提式烤架.面包片烤炉和类似烹饪用具)(0712)
31.电动食品加工用具(食品加工机器(厨具))(0713)
32.微波(0714)
33.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用具(立式电烤箱.固定烤架和类似烹饪用具)(0715)
34.油烟机(0716)
35.液体加热器和冷热水饮水器(0717)
36.电饭锅(0718)
37.电热毯.电热垫和类似的软性发热器具(0719)
八、电子和安全附件(共18种)
1.总输出功率低于500W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主动音箱(0801)
2.音频功放(0802)
3.各种载体形式的音像录像.播放和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硬盘.等载体形式)(0805.0812)
4.彩色电视接收机的各种图像.电视机顶盒(0808)
5.琴弦(0813)
6.微机(0901)
7.手提电脑(0902)
8.电脑上的显示器设备(0903)
9.用计算机连接打印设备(0904)
10.多功能复印机(0905)
11.扫描器(0906)
12.Server(0911)
13.传真(1602)
14.无绳电话机(1604)
15.移动用户终端(1606)
16.数据终端(1608)
17.多媒体终端(1609)
18.电力供应(0807.0907)
九、照明电器(2)
1.照明(1001)
十、车辆和安全附件(13种)
1.轿车(1101)
2.摩托车(1102)
3.电单车(1119)
4.汽车轮胎(1201.1202)
5.摩托车驾驶员头盔(1105)
6.用于汽车制动衬片(1120)
(2020年6月1日开始执行)
7.汽车安全玻璃(1301)
8.汽车安全带(1104)
9.机动车辆外部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1109.1116)
10.机动车间接视距装置(1110.1115)
11.汽车座椅和头枕(1114)
12.行车记录仪(1117)
13.人体反射标志(1118)
十一、农业机械产品(2)
1.植物保护机械(1401)
2.轮式拖拉机(1402)
十二.防火产品(3)
1.火警产品(1801)
2.灭火器(1810)
3.避难产品(1815)
十三、安全预防产品(2)
1.侦察机(1901)
2.防盗报警器(1902)
十四、建筑材料产品(3)
1.溶剂型木器涂料(2101)
2.陶瓷砖(2102)
3.建筑安全玻璃(1302)
十五、儿童用品(3)
1.童车产品(2201)
2.玩具(2202)
3.机动车辆儿童乘员防护装置(2207)
十六、防爆电器(17种)
1.防爆电动机(2301)
2.防爆泵(2302)
3.防爆配电设备(2303)
4.防爆开关(2304)控制和保护产品
5.防爆起动器(2305)
6.防爆变压器产品(2306)
7.防爆电动执行器(2307)电磁阀类产品
8.防爆插头(2308)
9.防爆监测产品(2309)
10.防爆通信:信号设备(2310)
11.空调防爆。
详见:www.cblueas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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