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雪:你不能再死一次】
「遺棄是那麼可怕的事,
它會反覆出現在你的生命裡,用各種方式,在你在乎的人身上重現。」
李海燕回來桃林鎮了。
十四年前,她的好友丁小泉裸身死在最美的那棵桃花樹下,身滿落花、衣掛枝椏。因喪妻而終日醉酒的父親被指認為罪犯,隨後縊死獄中。從此,她也在他人的口裡被判為殺人犯的女兒。惡意和自責重創了生活,她只能在親戚的幫助下逃離故鄉、改名換姓,並整形為另一張臉孔,從此封印記憶,以不同的身分活了下去,但她知道自己心中的一塊早已崩塌。
十四年後,桃林鎮又有少女被棄屍於樹下,現場的情狀一一復刻了當年,是模仿犯罪?又或是當年的凶手根本逍遙法外?成為記者的李海燕彷彿受到召喚回到桃林鎮,並重逢已是刑警、丁小泉的初戀男友宋東年,共享著過往的兩人互為依靠、偕手調查,為逝去的人們沉冤昭雪,也為被毀壞的自己止痛療傷。只是當記憶解封,過去的悲痛也隨之回歸,真正的凶手卻頂另一張臉孔,在霧裡一再窺伺著當年的惡夢──
愛回來了,記憶回來了,所有的惡夢也都回來了
「遺棄是那麼可怕的事,
它會反覆出現在你的生命裡,用各種方式,在你在乎的人身上重現。」
李海燕回來桃林鎮了。
十四年前,她的好友丁小泉裸身死在最美的那棵桃花樹下,身滿落花、衣掛枝椏。因喪妻而終日醉酒的父親被指認為罪犯,隨後縊死獄中。從此,她也在他人的口裡被判為殺人犯的女兒。惡意和自責重創了生活,她只能在親戚的幫助下逃離故鄉、改名換姓,並整形為另一張臉孔,從此封印記憶,以不同的身分活了下去,但她知道自己心中的一塊早已崩塌。
十四年後,桃林鎮又有少女被棄屍於樹下,現場的情狀一一復刻了當年,是模仿犯罪?又或是當年的凶手根本逍遙法外?成為記者的李海燕彷彿受到召喚回到桃林鎮,並重逢已是刑警、丁小泉的初戀男友宋東年,共享著過往的兩人互為依靠、偕手調查,為逝去的人們沉冤昭雪,也為被毀壞的自己止痛療傷。只是當記憶解封,過去的悲痛也隨之回歸,真正的凶手卻頂另一張臉孔,在霧裡一再窺伺著當年的惡夢──
愛回來了,記憶回來了,所有的惡夢也都回來了
#AKB48[超话]##akb48##畠山希美# 220515
标题:のんちゃん日記
我第一次给你发邮件时没有在介绍中写上我的生日,所以我现在想写一下。
我的生日是。
1月25日。
我喜欢25这个数字~
我最喜欢的数字是8。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有一段时间,8号喜欢了我一段时间(我有一段双向爱情)
在耐力赛中,我是第8名,按照名字的顺序,我当时是8岁......?!
我在自动售货机上买了一种我想要的饮料。然后,我用4赢得了一些东西。
我对此有不同的感受。
xxx有没有赢过自动贩卖机或其他机器~?
哦,我现在想起来了。我已经赢得了很多糖果。
我在大约圣诞节~的时候赢得了很多东西。有一段时间,我对去糖果店上瘾了。 我买一个肯定会赢......而且你还得有10日元的口香糖! 如果你赢了一包口香糖,你会得到另一包。
这是一个打击,即使他们把它给了我。
你永远不知道生活为你准备了什么。
这是我第一次发两封邮件
我现在才成为 我应该做什么?
你可能能猜到,我不太擅长拍照......我甚至不能自拍,更不用说拍一些时尚的东西。
这就是为什么我的相册里的照片这么少,我真的希望xxx能看到很多照片!但是模式太少,让我哭笑不得。
我有很多问题,有很多我不擅长的事情--真的(我的问题)。
这就是为什么我这次要给你发一张我自己的角色的照片,而不是我的!
她的名字是Henyorin!
还有其他的,但我还没有命名......如果你愿意,我希望你能和我一起思考这些问题。下次我再把其他的发给你。
标题:のんちゃん日記
我第一次给你发邮件时没有在介绍中写上我的生日,所以我现在想写一下。
我的生日是。
1月25日。
我喜欢25这个数字~
我最喜欢的数字是8。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有一段时间,8号喜欢了我一段时间(我有一段双向爱情)
在耐力赛中,我是第8名,按照名字的顺序,我当时是8岁......?!
我在自动售货机上买了一种我想要的饮料。然后,我用4赢得了一些东西。
我对此有不同的感受。
xxx有没有赢过自动贩卖机或其他机器~?
哦,我现在想起来了。我已经赢得了很多糖果。
我在大约圣诞节~的时候赢得了很多东西。有一段时间,我对去糖果店上瘾了。 我买一个肯定会赢......而且你还得有10日元的口香糖! 如果你赢了一包口香糖,你会得到另一包。
这是一个打击,即使他们把它给了我。
你永远不知道生活为你准备了什么。
这是我第一次发两封邮件
我现在才成为 我应该做什么?
你可能能猜到,我不太擅长拍照......我甚至不能自拍,更不用说拍一些时尚的东西。
这就是为什么我的相册里的照片这么少,我真的希望xxx能看到很多照片!但是模式太少,让我哭笑不得。
我有很多问题,有很多我不擅长的事情--真的(我的问题)。
这就是为什么我这次要给你发一张我自己的角色的照片,而不是我的!
她的名字是Henyorin!
还有其他的,但我还没有命名......如果你愿意,我希望你能和我一起思考这些问题。下次我再把其他的发给你。
假证书混迹江湖
这是一张本人购买上汽大通房车时获得的由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颁发的车辆一致性证书。
一致性证书中凡是圈红圈和红杠的数据,都是和实际房车上的参数不同的,一致性证书是复印的,不是专业证书应有的版样。
本人调查发现此一致性证书涉嫌伪造。据此本人起诉至当地法院,告上汽大通欺诈销售。
法院调查后认定此一致性证书是伪造的假证书,且在假证中还伪造了 3C 认证证书编号,伪造了产地、伪造了生产商名称,伪造了车辆合格证等所有车辆生产和销售必须具备的证书,还伪造冒用其他企业的车辆型号。已经构成非法生产和欺诈销售。
一审法官判决上汽大通欺诈销售罪名成立,退一赔三。
上汽大通上诉至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强烈希望双方协商解决,因为上汽大通公司伪造证书,非法生产的事实一目了然。上汽大通公司却根本不予理睬,最后中级人民法院以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退回一审法院重审为由结案。
中级人民法院对案情不作任何解释就退回一审法院,是因为上汽大通公司总经理给当地市委领导写了一封信,这封信又及时地转交给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这是承办法官当庭跟上汽大通代理律师对话录音确定的事实,有庭审录像作证)
退回一审法院重审后,上汽大通代理律师说一致性证书上的参数错误,都是经办人的输入错误。上汽大通卖的是车不是证,证书参数错误并不影响买车人的正常使用和财产权益。
上汽大通代理律师说房车生产地在无锡。无锡生产驾驶室与底盘、动力总成,会把车子拉到溧阳加装箱体,然后返回无锡工厂再进行电器线路和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进行房车出厂检验并报交、配发证书。
溧阳工厂只是无锡工厂的供应商而已,提供车身上的箱体,不会涉及电器线路与电器。
(上汽大通说的话,都是庭审记录的摘要,本人负完全的法律责任)
本人了解到的是,大通房车是由位于溧阳的大通房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通无锡分公司才是溧阳房车公司的供应商,向溧阳工厂提供车辆底盘。(像其他房车改装厂一样,采用了无锡生产的车辆底盘)
问题的关键是上汽大通无论是上海还是无锡的工厂都没有生产房车的能力与技术条件。上汽大通为什么要违背事实,硬将房车生产地按在无锡呢?
原因很简单,这正好证明了上汽大通房车是伪造证书非法生产的“产品"。
生产房车的上汽大通房车科技有限公司没有任何生产房车的 3C 认证证书,就假借,冒用了大通无锡分公司的车辆型号和 3C 认证证书。为了避嫌,房车科技有限公司在假冒伪造房车相关证书时,故意将 3C 认证证书的编号由 16 位加到 19 位,一致性证书的详细参数,房车科技有限公司连改动一下都懒得做,直接将其他车型的参数照搬。因为它们认为消费者是看不懂的,所以就出现了我发出来的一致性证书里,有如此之多的数据错误。
上汽大通拼命说房车是无锡生产的,可一致性证书上,房车的基本生产和最终生产阶段的地址都是上海市军工路 2500 号。并非是无锡市!
诚恳地请教各方专家几个专业问题:
1.车辆一致性证书可以用复印纸随意打印吗?证书不需要专业审批,专门印刷带防伪标识和编印序列码吗?
2.车辆一致性证书里面的参数;不是靠电脑大数据自动输入,而是要靠人工输入吗?这样一致性证书的权威性和正确性有保证吗?
3.车辆生产分基本生产和最终生产两个阶段,而大通房车所说的把车辆拉来拉去的生产流程,即:无锡生产驾驶室和底盘拉到溧阳装箱体,再拉到无锡装电器线路和电器并出厂检验和报交。这样的生产程序可信可行吗?它符号国家对机动车辆生产的规范要求吗?
溧阳房车厂的企业宣传片中可是反复强调它们生产房车是由内向外安装电器线路和设备,最后装箱体,这样可以减少车辆的内外应力。
无锡工厂的企业宣传片中只字未提有生产房车和房车生产线这一说。
溧阳专业的房车生产商不生产房车,却给生产通用型车辆的无锡生产商,去做房车的箱体“供应商”?这合乎逻辑吗?这不自欺欺人吗?
请问专家们,上汽大通牌房车的真实生产商应该是谁?
4,在一致性证书里有:“在所有方面与本证书第二部分描述的技术参数相符合的完整车辆"这么一句郑重承诺。
那么我得到的一致性证书里面有如此之多的证书参数与车辆不一致、不相符。请问我购买的车辆算是完整的车辆吗?我取得的一致性证书是真实有效的正规证书吗?
5,重审法官在她的判决书里认为上汽大通的一致性证书只是参数输入错误,证书是合法有效的。大通牌房车的生产流程没有问题,同意上汽大通所说房车是在无锡生产的事实。
本人多次向法官申明,你只要领着我去无锡生产的现场看一下,如果无锡确实有生产线的话,我二话不说,立即撤诉,我甘愿认输受罚!
可法官没有理会我的提议,审理了(等待了)整整一年后,法官毫不犹豫地断然驳回了我的起诉。理由就是上汽大通证书系输入错误,证书本身合法合规;房车生产流程正当合理,是由无锡分公司生产的。原告起诉的理由没有事实根据,所以上汽大通不构成非法生产与欺诈销售。
同一个法院,同一个法庭,两个法官的审理结果为什么会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两个法官看待案情截然相反,肯定一个是对的,而另一个是错的,因为事实真相只有一个,判决结果为何相左?
请教专家们,现在我们国家车辆生产的强制性规定就是这个样子的?车辆生产的质量就是靠这样的生产流程来保障?根据这张一致性证书的实际情况和上气大通所说的房车生产流程来分析,难道我的起诉是错误的?一个小市民太不懂道?
衷心感谢各位专家不吝赐教!
这是一张本人购买上汽大通房车时获得的由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颁发的车辆一致性证书。
一致性证书中凡是圈红圈和红杠的数据,都是和实际房车上的参数不同的,一致性证书是复印的,不是专业证书应有的版样。
本人调查发现此一致性证书涉嫌伪造。据此本人起诉至当地法院,告上汽大通欺诈销售。
法院调查后认定此一致性证书是伪造的假证书,且在假证中还伪造了 3C 认证证书编号,伪造了产地、伪造了生产商名称,伪造了车辆合格证等所有车辆生产和销售必须具备的证书,还伪造冒用其他企业的车辆型号。已经构成非法生产和欺诈销售。
一审法官判决上汽大通欺诈销售罪名成立,退一赔三。
上汽大通上诉至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强烈希望双方协商解决,因为上汽大通公司伪造证书,非法生产的事实一目了然。上汽大通公司却根本不予理睬,最后中级人民法院以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退回一审法院重审为由结案。
中级人民法院对案情不作任何解释就退回一审法院,是因为上汽大通公司总经理给当地市委领导写了一封信,这封信又及时地转交给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这是承办法官当庭跟上汽大通代理律师对话录音确定的事实,有庭审录像作证)
退回一审法院重审后,上汽大通代理律师说一致性证书上的参数错误,都是经办人的输入错误。上汽大通卖的是车不是证,证书参数错误并不影响买车人的正常使用和财产权益。
上汽大通代理律师说房车生产地在无锡。无锡生产驾驶室与底盘、动力总成,会把车子拉到溧阳加装箱体,然后返回无锡工厂再进行电器线路和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进行房车出厂检验并报交、配发证书。
溧阳工厂只是无锡工厂的供应商而已,提供车身上的箱体,不会涉及电器线路与电器。
(上汽大通说的话,都是庭审记录的摘要,本人负完全的法律责任)
本人了解到的是,大通房车是由位于溧阳的大通房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通无锡分公司才是溧阳房车公司的供应商,向溧阳工厂提供车辆底盘。(像其他房车改装厂一样,采用了无锡生产的车辆底盘)
问题的关键是上汽大通无论是上海还是无锡的工厂都没有生产房车的能力与技术条件。上汽大通为什么要违背事实,硬将房车生产地按在无锡呢?
原因很简单,这正好证明了上汽大通房车是伪造证书非法生产的“产品"。
生产房车的上汽大通房车科技有限公司没有任何生产房车的 3C 认证证书,就假借,冒用了大通无锡分公司的车辆型号和 3C 认证证书。为了避嫌,房车科技有限公司在假冒伪造房车相关证书时,故意将 3C 认证证书的编号由 16 位加到 19 位,一致性证书的详细参数,房车科技有限公司连改动一下都懒得做,直接将其他车型的参数照搬。因为它们认为消费者是看不懂的,所以就出现了我发出来的一致性证书里,有如此之多的数据错误。
上汽大通拼命说房车是无锡生产的,可一致性证书上,房车的基本生产和最终生产阶段的地址都是上海市军工路 2500 号。并非是无锡市!
诚恳地请教各方专家几个专业问题:
1.车辆一致性证书可以用复印纸随意打印吗?证书不需要专业审批,专门印刷带防伪标识和编印序列码吗?
2.车辆一致性证书里面的参数;不是靠电脑大数据自动输入,而是要靠人工输入吗?这样一致性证书的权威性和正确性有保证吗?
3.车辆生产分基本生产和最终生产两个阶段,而大通房车所说的把车辆拉来拉去的生产流程,即:无锡生产驾驶室和底盘拉到溧阳装箱体,再拉到无锡装电器线路和电器并出厂检验和报交。这样的生产程序可信可行吗?它符号国家对机动车辆生产的规范要求吗?
溧阳房车厂的企业宣传片中可是反复强调它们生产房车是由内向外安装电器线路和设备,最后装箱体,这样可以减少车辆的内外应力。
无锡工厂的企业宣传片中只字未提有生产房车和房车生产线这一说。
溧阳专业的房车生产商不生产房车,却给生产通用型车辆的无锡生产商,去做房车的箱体“供应商”?这合乎逻辑吗?这不自欺欺人吗?
请问专家们,上汽大通牌房车的真实生产商应该是谁?
4,在一致性证书里有:“在所有方面与本证书第二部分描述的技术参数相符合的完整车辆"这么一句郑重承诺。
那么我得到的一致性证书里面有如此之多的证书参数与车辆不一致、不相符。请问我购买的车辆算是完整的车辆吗?我取得的一致性证书是真实有效的正规证书吗?
5,重审法官在她的判决书里认为上汽大通的一致性证书只是参数输入错误,证书是合法有效的。大通牌房车的生产流程没有问题,同意上汽大通所说房车是在无锡生产的事实。
本人多次向法官申明,你只要领着我去无锡生产的现场看一下,如果无锡确实有生产线的话,我二话不说,立即撤诉,我甘愿认输受罚!
可法官没有理会我的提议,审理了(等待了)整整一年后,法官毫不犹豫地断然驳回了我的起诉。理由就是上汽大通证书系输入错误,证书本身合法合规;房车生产流程正当合理,是由无锡分公司生产的。原告起诉的理由没有事实根据,所以上汽大通不构成非法生产与欺诈销售。
同一个法院,同一个法庭,两个法官的审理结果为什么会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两个法官看待案情截然相反,肯定一个是对的,而另一个是错的,因为事实真相只有一个,判决结果为何相左?
请教专家们,现在我们国家车辆生产的强制性规定就是这个样子的?车辆生产的质量就是靠这样的生产流程来保障?根据这张一致性证书的实际情况和上气大通所说的房车生产流程来分析,难道我的起诉是错误的?一个小市民太不懂道?
衷心感谢各位专家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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