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教育局关于大城县实验学校调整收费及退费问题有关情况的通报】
针对学生家长通过“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大城县实验学校学费调整不合理、未产生费用(住宿费和伙食费)不退费以及学生伙食价高、量少、质差问题,2020年9月17日,廊坊市教育局约谈了大城县教体局和大城县实验学校有关负责同志,调查核实了2020年疫情期间大城县实验学校上网课情况和此前学生伙食情况,学校退还学生伙食费、住宿费以及学校近三年学费浮动情况。
经调查核实,大城县实验学校2018年小学和初中学费(含住宿费)收费标准统一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2019年调整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2020年调整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三年连续调整收费标准。为解决家校矛盾,回应家长关切,2020年8月初,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学校采取家长自愿来校退费或抵扣下学年饭费的方式将2020年春季疫情期间所有伙食费和住宿费退还给了学生家长。然而,由于学校未积极主动处理矛盾纠纷,回避上调收费标准问题,致使事态进一步扩大,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55号)有关规定,认定:大城县实验学校自2018年至2020年期间,连续上调学费收费标准,违规缩短调整周期,超过30%幅度上调收费标准,错误解读“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费调整原则。为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特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责令学校切实落实冀价行费〔2018〕55号文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非营利民办学校收费、退费的有关规定,规范做好收退费工作。
2.责令学校加强食堂管理,切实保障饮食质量。
3.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完善监督举报机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廊坊教育发布)
廊坊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8日
针对学生家长通过“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大城县实验学校学费调整不合理、未产生费用(住宿费和伙食费)不退费以及学生伙食价高、量少、质差问题,2020年9月17日,廊坊市教育局约谈了大城县教体局和大城县实验学校有关负责同志,调查核实了2020年疫情期间大城县实验学校上网课情况和此前学生伙食情况,学校退还学生伙食费、住宿费以及学校近三年学费浮动情况。
经调查核实,大城县实验学校2018年小学和初中学费(含住宿费)收费标准统一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2019年调整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2020年调整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三年连续调整收费标准。为解决家校矛盾,回应家长关切,2020年8月初,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学校采取家长自愿来校退费或抵扣下学年饭费的方式将2020年春季疫情期间所有伙食费和住宿费退还给了学生家长。然而,由于学校未积极主动处理矛盾纠纷,回避上调收费标准问题,致使事态进一步扩大,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55号)有关规定,认定:大城县实验学校自2018年至2020年期间,连续上调学费收费标准,违规缩短调整周期,超过30%幅度上调收费标准,错误解读“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费调整原则。为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特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责令学校切实落实冀价行费〔2018〕55号文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非营利民办学校收费、退费的有关规定,规范做好收退费工作。
2.责令学校加强食堂管理,切实保障饮食质量。
3.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完善监督举报机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廊坊教育发布)
廊坊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8日
#会议要闻# 相城区望亭镇召开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三次会议
8月6日,相城区望亭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三次会议顺利召开。大会应到代表68名,实到代表55名,符合法定人数。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望亭镇2019年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0年上半年,全镇围绕“项目为王”主题和“系统推进全面提升”目标,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基本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
抓重点,“双胜利”充分保障。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成果,稳步推进各类经营主体、在建工地复工复产复业。上半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8.7亿元,增长0.56%;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5亿元,下降5.6%;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7.92亿元,增长85.9%,增幅全区第一,其中工业投资5.7亿元,增长113.9%,增幅全区第二。
促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升。优势产业有效扩容,农旅融合不断提速,三产质态稳步提升,创新要素加速汇集。
强统筹,全域布局不断优化。发展空间有效释放,城镇面貌焕发新颜,管理水平逐步加强,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惠民生,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保障机制扎实有力,公共服务效质并提,平安建设稳步推进,公共安全基础稳固。
入人心,民生实事扎实推进。10项民生实事(包括:道路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再提升、北太湖旅游风景区再提升、大运河文体馆建设、中小学校改造提升、市镇区域停车场建设、果园新村四期安置房建设和老安置小区改造提升、人力资源保障提升、综合指挥中心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提档升级工程)取得了积极进展,整体工程将于10月份全部完成。
重实效,勤廉行政有力深入。实施乡镇机构改革,新成立“一办六局一中心”,完成“三整合”改革验收。
下半年全镇将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破解瓶颈,全面增强发展后劲,坚持“项目为王”,深化农旅融合,聚焦三产提升,释放创新动能。优化布局,全面提升综合品质。丰富整体功能内涵,提升城镇建管标准,美化全域生态环境。聚焦民生,全面增进普惠普利,增强民生保障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彰显精神文明风尚。力促稳定,全面夯实发展基础,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立足本职,全面深化为民服务,坚持依法行政,优化体制机制,树立勤廉形象。
在分组审议阶段,各代表小组针对《望亭镇人民政府半年度工作报告》《关于望亭镇2019年度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望亭镇2020年财政收支第一次预算调整的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和审查,代表们一致认为,2020年上半年镇政府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近年来,望亭镇人大高度重视环保监督工作,曾多次组织代表对环保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为全镇环境状况的改善及环保工作的加强,作出了积极努力。
全体代表表决通过了《关于望亭镇人民政府半年度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望亭镇2020年财政收支第一次预算调整报告的决议》《关于望亭镇2019年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决议》。
望亭镇党委书记周建国对望亭镇上半年的工作成绩予以肯定,对于今后的工作,他指出:
一、坚持用务实的作风解决发展的问题
要始终坚持“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胆魄,紧扣全年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在解决发展问题时谋定而动、全力出击。要全力以赴守住基本盘,确保经济“车头”变道超车不失速,为发展赢得空间,为民生赢得保障。要坚定不移提质量、求突破,在产业项目落地、农旅载体优化、服务业态破题等工作上下一番“绣花”功夫。要不遗余力的坚持项目为王,提升产业质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对标赶超新目标。
二、坚持用创新的改革突破发展的瓶颈
要始终保持迎难而上、开拓进取的精气神,推动“思想再解放,开放再出发,目标再攀高”。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在深化机制探索中下功夫,不断优化“一办六局一中心”行政资源配置和政务服务改革,做好相关执法事项的承接工作,打造“望亭最舒心”的营商环境。要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深化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绿化养护、环卫运营等市场化改革,建立符合望亭实际、彰显望亭品质的改革机制。要充分依靠创新的驱动、人才的掌舵、科技的加持,突破发展的瓶颈与制约。
三、坚持用创业的拼劲闯出发展的新路
要当好群众工作的“服务员”,也要当好群众需求的“发言人”,还要当好群众利益的“守护者”。要主动用快节奏去换取人民福祉的深厚度。紧盯群众的忧心事、烦心事,通过人大监督、政府发力,逐一解决落实。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强化“担当”意识,提高“善为”本领,在望亭跨越赶超新征程中走出一条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群众检验的新路径。
最后,镇人大主席顾龙兴作闭幕词,号召代表们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举措,抓好下半年工作,为推动望亭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8月6日,相城区望亭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三次会议顺利召开。大会应到代表68名,实到代表55名,符合法定人数。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望亭镇2019年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0年上半年,全镇围绕“项目为王”主题和“系统推进全面提升”目标,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基本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任务。
抓重点,“双胜利”充分保障。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成果,稳步推进各类经营主体、在建工地复工复产复业。上半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8.7亿元,增长0.56%;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5亿元,下降5.6%;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7.92亿元,增长85.9%,增幅全区第一,其中工业投资5.7亿元,增长113.9%,增幅全区第二。
促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升。优势产业有效扩容,农旅融合不断提速,三产质态稳步提升,创新要素加速汇集。
强统筹,全域布局不断优化。发展空间有效释放,城镇面貌焕发新颜,管理水平逐步加强,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惠民生,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保障机制扎实有力,公共服务效质并提,平安建设稳步推进,公共安全基础稳固。
入人心,民生实事扎实推进。10项民生实事(包括:道路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再提升、北太湖旅游风景区再提升、大运河文体馆建设、中小学校改造提升、市镇区域停车场建设、果园新村四期安置房建设和老安置小区改造提升、人力资源保障提升、综合指挥中心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提档升级工程)取得了积极进展,整体工程将于10月份全部完成。
重实效,勤廉行政有力深入。实施乡镇机构改革,新成立“一办六局一中心”,完成“三整合”改革验收。
下半年全镇将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破解瓶颈,全面增强发展后劲,坚持“项目为王”,深化农旅融合,聚焦三产提升,释放创新动能。优化布局,全面提升综合品质。丰富整体功能内涵,提升城镇建管标准,美化全域生态环境。聚焦民生,全面增进普惠普利,增强民生保障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彰显精神文明风尚。力促稳定,全面夯实发展基础,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立足本职,全面深化为民服务,坚持依法行政,优化体制机制,树立勤廉形象。
在分组审议阶段,各代表小组针对《望亭镇人民政府半年度工作报告》《关于望亭镇2019年度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望亭镇2020年财政收支第一次预算调整的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和审查,代表们一致认为,2020年上半年镇政府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近年来,望亭镇人大高度重视环保监督工作,曾多次组织代表对环保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为全镇环境状况的改善及环保工作的加强,作出了积极努力。
全体代表表决通过了《关于望亭镇人民政府半年度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望亭镇2020年财政收支第一次预算调整报告的决议》《关于望亭镇2019年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决议》。
望亭镇党委书记周建国对望亭镇上半年的工作成绩予以肯定,对于今后的工作,他指出:
一、坚持用务实的作风解决发展的问题
要始终坚持“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胆魄,紧扣全年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在解决发展问题时谋定而动、全力出击。要全力以赴守住基本盘,确保经济“车头”变道超车不失速,为发展赢得空间,为民生赢得保障。要坚定不移提质量、求突破,在产业项目落地、农旅载体优化、服务业态破题等工作上下一番“绣花”功夫。要不遗余力的坚持项目为王,提升产业质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对标赶超新目标。
二、坚持用创新的改革突破发展的瓶颈
要始终保持迎难而上、开拓进取的精气神,推动“思想再解放,开放再出发,目标再攀高”。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在深化机制探索中下功夫,不断优化“一办六局一中心”行政资源配置和政务服务改革,做好相关执法事项的承接工作,打造“望亭最舒心”的营商环境。要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深化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绿化养护、环卫运营等市场化改革,建立符合望亭实际、彰显望亭品质的改革机制。要充分依靠创新的驱动、人才的掌舵、科技的加持,突破发展的瓶颈与制约。
三、坚持用创业的拼劲闯出发展的新路
要当好群众工作的“服务员”,也要当好群众需求的“发言人”,还要当好群众利益的“守护者”。要主动用快节奏去换取人民福祉的深厚度。紧盯群众的忧心事、烦心事,通过人大监督、政府发力,逐一解决落实。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强化“担当”意识,提高“善为”本领,在望亭跨越赶超新征程中走出一条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群众检验的新路径。
最后,镇人大主席顾龙兴作闭幕词,号召代表们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举措,抓好下半年工作,为推动望亭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济南城事# 【济南69.8万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本月底发放到位】7月30日,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济南市69.8万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这次调整是济南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第5次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
据了解,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照国家要求,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大体统一,更好地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定额调整
主要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2元。
挂钩调整
主要体现效率和激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比例,均按2019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7%调整。第二部分,根据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挂钩办法。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长短,分段挂钩,见下表:
如缴费年限满15年,每月增加额为 15×1.5= 22.5元。
缴费年限满25年,每月增加额为15×1.5+10×2=42.5元。
缴费年限满35年,每月增加额为15×1.5+10×2+10× 2.5=67.5元。
缴费年限满45年,每月增加额为15×1.5+10×2+10× 2.5+10× 3=97.5元。
缴费年限满46年,每月增加额为15×1.5+10×2+10×2.5+10×3+1×3.5=101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2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适当倾斜
主要考虑向高龄人员倾斜。即: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具体标准是:对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岁、75岁和80周岁的退休人员,分人群再适当倾斜,其中:正常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举例:下面通过一个例子来具体看下养老金计算办法
某企业退休人员李某,出生时间为1944年7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66年6月,退休时间为2003年7月,缴费年限37年2个月(按照38年调整养老金),2019年12月养老金为3909.6元。本人2020年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明细如下:
1.定额调整:52元
2.挂钩调整:
(1)按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7%调整:
3909.6×1.7%=66.46元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15×1.5=22.5元(15年部分)
10×2=20元(16—25年部分)
10×2.5=25元(26—35年部分)
3×3=9元(36—38年部分)
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合计:22.5+20+25+9=76.5元
3.适当倾斜:李某2019年刚满75周岁,高龄倾斜调整金额为:40+190=230元(如2019年年满76周岁不满80周岁,每月只能增加40元)。
4.最终,李某2020年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金额为:
52+66.46+76.5+230=425元
(注:如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不足1元按1元增加)。
8月份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合计:
3909.6+425=4334.6元。
2020年1月至7月底补发金额:425×7=2975元。
据了解,这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发放渠道解决。此外,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另行制定。
据了解,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照国家要求,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大体统一,更好地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定额调整
主要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2元。
挂钩调整
主要体现效率和激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比例,均按2019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7%调整。第二部分,根据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挂钩办法。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长短,分段挂钩,见下表:
如缴费年限满15年,每月增加额为 15×1.5= 22.5元。
缴费年限满25年,每月增加额为15×1.5+10×2=42.5元。
缴费年限满35年,每月增加额为15×1.5+10×2+10× 2.5=67.5元。
缴费年限满45年,每月增加额为15×1.5+10×2+10× 2.5+10× 3=97.5元。
缴费年限满46年,每月增加额为15×1.5+10×2+10×2.5+10×3+1×3.5=101元。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2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适当倾斜
主要考虑向高龄人员倾斜。即: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具体标准是:对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岁、75岁和80周岁的退休人员,分人群再适当倾斜,其中:正常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举例:下面通过一个例子来具体看下养老金计算办法
某企业退休人员李某,出生时间为1944年7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66年6月,退休时间为2003年7月,缴费年限37年2个月(按照38年调整养老金),2019年12月养老金为3909.6元。本人2020年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明细如下:
1.定额调整:52元
2.挂钩调整:
(1)按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7%调整:
3909.6×1.7%=66.46元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15×1.5=22.5元(15年部分)
10×2=20元(16—25年部分)
10×2.5=25元(26—35年部分)
3×3=9元(36—38年部分)
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合计:22.5+20+25+9=76.5元
3.适当倾斜:李某2019年刚满75周岁,高龄倾斜调整金额为:40+190=230元(如2019年年满76周岁不满80周岁,每月只能增加40元)。
4.最终,李某2020年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金额为:
52+66.46+76.5+230=425元
(注:如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不足1元按1元增加)。
8月份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合计:
3909.6+425=4334.6元。
2020年1月至7月底补发金额:425×7=2975元。
据了解,这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发放渠道解决。此外,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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