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算命命理# 八字命理看寿限
俗话说:生死由命,富贵在天。从命理学的角度看,人的死亡一般都有定数,称其为“寿限劫数”。据说有的“神数”能把人的死亡推算到某年、某月甚至某日某时。用命理的方法可以推算出人寿限的“劫年”俗称“关口”;许多人都是在关口之年死的,能逃过关口者是少数。有人讲:“岁运并临”、“枭神夺食”、“羊刃倒戈”、“天克地冲”等为凶灾死亡之年,这些讲法虽然不为错,但有点过于简单。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岁运并临”、“天克地冲”之年,而对诸多有杀、伤、枭、刃凶神的命来讲,遇“枭夺食”、“羊刃倒戈”、“七杀逢冲”之年也是常有的;命中无凶神,只有财官食印者也难逃一死。所以我主张,死亡的信息应从五行生克之正理来研究,再加上应用十神喜忌的方法,才会找准规律,断无不验。
俗话说:生死由命,富贵在天。从命理学的角度看,人的死亡一般都有定数,称其为“寿限劫数”。据说有的“神数”能把人的死亡推算到某年、某月甚至某日某时。用命理的方法可以推算出人寿限的“劫年”俗称“关口”;许多人都是在关口之年死的,能逃过关口者是少数。有人讲:“岁运并临”、“枭神夺食”、“羊刃倒戈”、“天克地冲”等为凶灾死亡之年,这些讲法虽然不为错,但有点过于简单。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岁运并临”、“天克地冲”之年,而对诸多有杀、伤、枭、刃凶神的命来讲,遇“枭夺食”、“羊刃倒戈”、“七杀逢冲”之年也是常有的;命中无凶神,只有财官食印者也难逃一死。所以我主张,死亡的信息应从五行生克之正理来研究,再加上应用十神喜忌的方法,才会找准规律,断无不验。
有一个人跌倒了很多次,然后呢,膝盖很痛,想坐下来休息一下,可是啊,有人给她伸出了一只手并且手里还有一颗糖,她想终于遇到了愿意跟她同行的人了,结果当她抓住那只手快要站起来的时候,那只手抽回去了,糖也被拿回去了,"你真傻,我就是玩的"于是她再次跌了一跤,这一跤比以前摔的都疼了,疼得她无法呼吸。很痛很痛,但是伤疤总有愈合的那天,她强忍着泪水向前走,路很长,很宽阔,漂亮的花草,漂亮的蓝天,有时还会有可爱的蝴蝶,前方很多行人,她真正的同伴将会在某年某月某天与她相遇,所有路上的跌倒只不过是她成为更加完美自我的修炼
[检察消音机] 开不了口?我无所谓~
检察官-案件承办人,工作经验丰富,释法说理能力强。
检察官助理-在检察官的指导下辅助案件办理,理论素养较高,实务能力可继续提升。
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有多次盗窃前科。
检察官:某年某月某天,你有没有出现在某个地方?
犯罪嫌疑人:没有,当时我在某某地的家里。
检察官助理-(内心活动):可笑,案卷证据材料里我看见的大概是世界上的另一个你吧。
检察官:案发当天,你驾驶的车辆里搜查出的手机是谁的?
犯罪嫌疑人:案发当天,你驾驶的车辆里搜查出的手机是谁的?
检察官助理-(内心活动):如此善于观察,一定是个细心的人,毕竟偌大一个农贸市场人来人往,人群中一眼就看到别人落在地上的手机,真厉害!
检察官:捡到的手机为什么你要拔掉电话卡?
犯罪嫌疑人:我想占为己有。
检察官助理-(内心活动):终于说了句真话,勇气可嘉,但我印象中路不拾遗、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那个年代的都知道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也要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手机的价值嘛……
检察官:(痛心疾首进行法治教育十分钟)你是否认罪?
犯罪嫌疑人:我刚才说的都是真话,我没有偷东西。
检察官助理-(内心活动):真油盐不进,守口如瓶只能算是挣扎,自欺欺人你开心就好。赶紧做完这份笔录,对面这个男人的谎言,我一句也不想再听,证据确实、充分,照样能锁死你!
结语: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所以那些拒绝开口的犯罪嫌疑人,说与不说,体现的只是认罪态度,司法机关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一样可以将其绳之以法。
检察官-案件承办人,工作经验丰富,释法说理能力强。
检察官助理-在检察官的指导下辅助案件办理,理论素养较高,实务能力可继续提升。
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有多次盗窃前科。
检察官:某年某月某天,你有没有出现在某个地方?
犯罪嫌疑人:没有,当时我在某某地的家里。
检察官助理-(内心活动):可笑,案卷证据材料里我看见的大概是世界上的另一个你吧。
检察官:案发当天,你驾驶的车辆里搜查出的手机是谁的?
犯罪嫌疑人:案发当天,你驾驶的车辆里搜查出的手机是谁的?
检察官助理-(内心活动):如此善于观察,一定是个细心的人,毕竟偌大一个农贸市场人来人往,人群中一眼就看到别人落在地上的手机,真厉害!
检察官:捡到的手机为什么你要拔掉电话卡?
犯罪嫌疑人:我想占为己有。
检察官助理-(内心活动):终于说了句真话,勇气可嘉,但我印象中路不拾遗、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那个年代的都知道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也要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手机的价值嘛……
检察官:(痛心疾首进行法治教育十分钟)你是否认罪?
犯罪嫌疑人:我刚才说的都是真话,我没有偷东西。
检察官助理-(内心活动):真油盐不进,守口如瓶只能算是挣扎,自欺欺人你开心就好。赶紧做完这份笔录,对面这个男人的谎言,我一句也不想再听,证据确实、充分,照样能锁死你!
结语: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所以那些拒绝开口的犯罪嫌疑人,说与不说,体现的只是认罪态度,司法机关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一样可以将其绳之以法。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