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未采取防范措施导致有害物质泄露污染环境路南一汽修厂负责人被行政拘留。“燕赵-砺剑铸盾2021”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路南分局积极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净化辖区环境。9月14日,环安大队行政拘留1名因未采取防范措施导致危险废物泄露渗透从而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人。9月14日14时许,环安大队民警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汽车修理厂在经营中将废弃机油、废弃液压油随意放置且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致使危险废物扬散、渗透造成严重污染,遂民警立即将修理厂负责人传唤至分局进行询问。经询问,负责人对该修理厂危险废物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导致其泄露渗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修理厂负责人已被行政拘留五日,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警方提示:机动车修理等相关企业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贮存场所,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机油滤芯等,都属于危险废物的范畴。危险废物未按要求处理的,一旦查实将面临罚款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唐山公安网络发言人
【未采取防范措施导致有害物质泄露污染环境 路南一汽修厂负责人被行政拘留】“燕赵-砺剑铸盾2021”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路南分局积极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净化辖区环境。9月14日,环安大队行政拘留1名因未采取防范措施导致危险废物泄露渗透从而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人。
9月14日14时许,环安大队民警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汽车修理厂在经营中将废弃机油、废弃液压油随意放置且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致使危险废物扬散、渗透造成严重污染,遂民警立即将修理厂负责人传唤至分局进行询问。
经询问,负责人对该修理厂危险废物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导致其泄露渗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修理厂负责人已被行政拘留五日,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机动车修理等相关企业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贮存场所,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机油滤芯等,都属于危险废物的范畴。危险废物未按要求处理的,一旦查实将面临罚款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人人有责。(通讯员董洁 郭刘瑞贤)
9月14日14时许,环安大队民警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汽车修理厂在经营中将废弃机油、废弃液压油随意放置且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致使危险废物扬散、渗透造成严重污染,遂民警立即将修理厂负责人传唤至分局进行询问。
经询问,负责人对该修理厂危险废物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导致其泄露渗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修理厂负责人已被行政拘留五日,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机动车修理等相关企业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贮存场所,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机油滤芯等,都属于危险废物的范畴。危险废物未按要求处理的,一旦查实将面临罚款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人人有责。(通讯员董洁 郭刘瑞贤)
甘德县生态环境局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会《青海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青安委〔2020〕4号)、《果洛州危险废物环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及《果洛州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5月17日县生态环境局东智才仁局长带领局执法人员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城汽车维修单位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主要针对县城10家汽车维修单位在收集、贮存、处置等环节中是否存在“跑、冒、滴、漏”或露天堆放现象及标识标牌设置、危险废物包装规范情况是否存在环境和安全风险隐患等方面进行检查,其中3家汽修单位未开业,检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汽修单位提出了具体整改内容及整改时限,要求,汽修单位要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将危险废物移交至已签订危废收集转运合同的单位回收,并使用转运联单规范转运,不得随意处置或售卖,杜绝产生环境安全隐患。此次专项行动县生态环境局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杜绝工作表面化,检查过场化,制度虚设化,坚决消除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处置等环节中存在的环境风险,推动青海省工业固体废物物联网大数据信息系统应用,实现“两危”管控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检查取得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会《青海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青安委〔2020〕4号)、《果洛州危险废物环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及《果洛州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5月17日县生态环境局东智才仁局长带领局执法人员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城汽车维修单位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主要针对县城10家汽车维修单位在收集、贮存、处置等环节中是否存在“跑、冒、滴、漏”或露天堆放现象及标识标牌设置、危险废物包装规范情况是否存在环境和安全风险隐患等方面进行检查,其中3家汽修单位未开业,检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汽修单位提出了具体整改内容及整改时限,要求,汽修单位要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将危险废物移交至已签订危废收集转运合同的单位回收,并使用转运联单规范转运,不得随意处置或售卖,杜绝产生环境安全隐患。此次专项行动县生态环境局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杜绝工作表面化,检查过场化,制度虚设化,坚决消除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处置等环节中存在的环境风险,推动青海省工业固体废物物联网大数据信息系统应用,实现“两危”管控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检查取得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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