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师:十种善恶因果
恶业有十种。
杀生、偷盗、邪淫、妄言、两舌、恶口、绮语、悭贪、嗔恚、邪见。
造恶业者,因其造业重轻,而堕地狱、畜生、鬼道之中。受报既尽,幸生人中,犹有余报。今依华严经所载者,录之如下。若诸'论’中,尚列外境多种,今不别录。
一、杀生……短命、多病
二、偷盗……贫穷、其财不得自在
三、邪淫……妻不贞良、不得随意眷属
四、妄言……多被诽谤、为他所诳
五、两舌……眷属乖离、亲族弊恶
六、恶口……常闻恶声、言多诤讼
七、绮语……言无人受、语不明了
八、悭贪……心不知足、多欲无厌
九、嗔恚……常被他人求其长短、恒被于他之所恼害
十、邪见……生邪见家、其心谄曲
恶业有十种。
杀生、偷盗、邪淫、妄言、两舌、恶口、绮语、悭贪、嗔恚、邪见。
造恶业者,因其造业重轻,而堕地狱、畜生、鬼道之中。受报既尽,幸生人中,犹有余报。今依华严经所载者,录之如下。若诸'论’中,尚列外境多种,今不别录。
一、杀生……短命、多病
二、偷盗……贫穷、其财不得自在
三、邪淫……妻不贞良、不得随意眷属
四、妄言……多被诽谤、为他所诳
五、两舌……眷属乖离、亲族弊恶
六、恶口……常闻恶声、言多诤讼
七、绮语……言无人受、语不明了
八、悭贪……心不知足、多欲无厌
九、嗔恚……常被他人求其长短、恒被于他之所恼害
十、邪见……生邪见家、其心谄曲
#2023法硕法制史古文#【第五十九天】
[棒棒糖]《唐律疏议》 卷三 名例 凡一十条 除免官当叙法
其免官者,若有二官,各听依所降品叙(若勋官降一等者,从上柱国削授柱国;降二等者,削授上护军之类。即降品卑于武骑尉者,听从武骑尉叙)。
【疏】议曰:“二官”,谓职事等带勋官,前已释讫。若犯免官,职事、勋官并免。假从正六品上职事免官,降至从六品上叙;又带上柱国,亦免,从上护军叙。此是“各听依所降品叙”。故注云:“若勋官降一等者,从上柱国削授柱国;降二等者,削授上护军之类。即降品卑於武骑尉者,听从武骑尉叙。”
翻译:如免官之人,有两项官,都准许依规定所降之品阶叙官(如勋官降一等的,就是从上柱国降授柱国;降二等的,就是降授上护军这类的情形。如勋官降品低于最低的武骑尉之阶的,准予从武骑尉起叙)。
【疏议】说:“二官”,指职事官兼带勋官,此前律文对这一点已经解释清楚。若犯免官、职事官、勋官都免去。假如从“正六品上”之职事官免官,降二等于“从六品上”重叙;又如该职事官同时带“上柱国”之勋官,也降二等,从“上护国”上重叙。这就是“各自许依所降之品级上重叙”。所以注文说:“若勋官降一等的,从上柱国降授柱国;降二等的,降授上护军之类情形。如果降等低于武骑尉的,准其从武骑尉上重叙”。
[棒棒糖]《唐律疏议》 卷三 名例 凡一十条 除免官当叙法
其免官者,若有二官,各听依所降品叙(若勋官降一等者,从上柱国削授柱国;降二等者,削授上护军之类。即降品卑于武骑尉者,听从武骑尉叙)。
【疏】议曰:“二官”,谓职事等带勋官,前已释讫。若犯免官,职事、勋官并免。假从正六品上职事免官,降至从六品上叙;又带上柱国,亦免,从上护军叙。此是“各听依所降品叙”。故注云:“若勋官降一等者,从上柱国削授柱国;降二等者,削授上护军之类。即降品卑於武骑尉者,听从武骑尉叙。”
翻译:如免官之人,有两项官,都准许依规定所降之品阶叙官(如勋官降一等的,就是从上柱国降授柱国;降二等的,就是降授上护军这类的情形。如勋官降品低于最低的武骑尉之阶的,准予从武骑尉起叙)。
【疏议】说:“二官”,指职事官兼带勋官,此前律文对这一点已经解释清楚。若犯免官、职事官、勋官都免去。假如从“正六品上”之职事官免官,降二等于“从六品上”重叙;又如该职事官同时带“上柱国”之勋官,也降二等,从“上护国”上重叙。这就是“各自许依所降之品级上重叙”。所以注文说:“若勋官降一等的,从上柱国降授柱国;降二等的,降授上护军之类情形。如果降等低于武骑尉的,准其从武骑尉上重叙”。
【优化营商环境 | 极速有温度——为小微企业发展守望法治晴空】
近日,潢川法院从减轻企业经营成本和体现公平原则为出发点,结合疫情防控相关指导意见,兼顾各方利益,成功调处一起标的额为900余万元、当事人均为企业的商场租赁合同纠纷案,切实维护了企业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了县域营商环境的健康有序发展。
2015年11月,信阳某置业公司(以下称“置业公司”)与信阳某公司(以下称“商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由商业公司承租置业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潢川县某商贸城1-2层商贸楼,租赁期限为10年,第一年租金200万元,从第一年起每三年年租金递增10%。合同签订后,置业公司依约向商业公司移交了地下室及地上一、二层商场及周边相关场地。商业公司接收商场后,因经营困难导致亏损,遂将商场低价转租给第三人潢川县某服饰批发城,该服饰批发城系本县服装鞋帽、儿童玩具的批发及零售集散中心,市场内有大量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从事相关行业,受疫情影响经营情况亦不乐观。基于经济形势的变化,商业公司及第三人逐渐无法承担高额租金,因置业公司多次催要租金未果,遂诉诸法院。
考虑到该涉企案件能否妥善解决,不仅关乎企业的切身利益,更是与辖区营商环境的优化密切相关,接收到案件的承办法官毛鹏辉高度重视该案,积极联系涉案企业负责人组织协商,并及时排期开庭。
庭审中,原告置业公司按合同标准将被告商业公司每年所欠的租金列出,被告认可确实拖欠租金,但认为近几年受疫情及经济下行压力,企业经营十分困难,作为市场一方的批发城及小商户生意惨淡,企业一直在亏损边缘徘徊,请求减免部分租金。
该案经过开庭审理后,案件事实进一步明确。一方面,考虑到涉案商场位于中心城区,若双方因租金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市场商户及从业人员不能安心投入下一步的商品经营,不仅使涉案企业利益受损,且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于2019年末2020年初,双方于2015年签订涉案租赁合同时无法预见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在现今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继续严格执行原合同约定对承租方不符合承租方面临的现实压力及市场情况,且涉案数额巨大,短时间内无法一次性偿还,可能导致被告、第三人、市场从业者的经营更加困难,从而不利于原告权益的实现。
毛鹏辉建议各方本着互相体谅、共担风险的积极态度协商解决纠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诉累和负担,历时两周的商谈,最终涉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在租金数额方面自愿作出让步,为被告减免租金近百万元,并放弃了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每三年增长10%的利益诉求,被告及第三人分批支付原告租金,并已履行第一批付款的义务。
企业是经济社会运行的基本细胞,目前,受市场环境及疫情的持续影响,部分企业面临的经营困境,可能导致不能正常履约,基于上述情况,为更好地化解涉企矛盾,助力企业正常经营,潢川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产生,让企业尽快从繁重的诉累中解脱出来,恢复其正常运转。该起商场租赁合同纠纷的圆满解决,节约了涉诉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矛盾化解效率,维护了各企业之前建立起的合作友谊,保障了商场经营稳定发展,调解取得经济和社会双重效益。
近日,潢川法院从减轻企业经营成本和体现公平原则为出发点,结合疫情防控相关指导意见,兼顾各方利益,成功调处一起标的额为900余万元、当事人均为企业的商场租赁合同纠纷案,切实维护了企业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了县域营商环境的健康有序发展。
2015年11月,信阳某置业公司(以下称“置业公司”)与信阳某公司(以下称“商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由商业公司承租置业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潢川县某商贸城1-2层商贸楼,租赁期限为10年,第一年租金200万元,从第一年起每三年年租金递增10%。合同签订后,置业公司依约向商业公司移交了地下室及地上一、二层商场及周边相关场地。商业公司接收商场后,因经营困难导致亏损,遂将商场低价转租给第三人潢川县某服饰批发城,该服饰批发城系本县服装鞋帽、儿童玩具的批发及零售集散中心,市场内有大量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从事相关行业,受疫情影响经营情况亦不乐观。基于经济形势的变化,商业公司及第三人逐渐无法承担高额租金,因置业公司多次催要租金未果,遂诉诸法院。
考虑到该涉企案件能否妥善解决,不仅关乎企业的切身利益,更是与辖区营商环境的优化密切相关,接收到案件的承办法官毛鹏辉高度重视该案,积极联系涉案企业负责人组织协商,并及时排期开庭。
庭审中,原告置业公司按合同标准将被告商业公司每年所欠的租金列出,被告认可确实拖欠租金,但认为近几年受疫情及经济下行压力,企业经营十分困难,作为市场一方的批发城及小商户生意惨淡,企业一直在亏损边缘徘徊,请求减免部分租金。
该案经过开庭审理后,案件事实进一步明确。一方面,考虑到涉案商场位于中心城区,若双方因租金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市场商户及从业人员不能安心投入下一步的商品经营,不仅使涉案企业利益受损,且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于2019年末2020年初,双方于2015年签订涉案租赁合同时无法预见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在现今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继续严格执行原合同约定对承租方不符合承租方面临的现实压力及市场情况,且涉案数额巨大,短时间内无法一次性偿还,可能导致被告、第三人、市场从业者的经营更加困难,从而不利于原告权益的实现。
毛鹏辉建议各方本着互相体谅、共担风险的积极态度协商解决纠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诉累和负担,历时两周的商谈,最终涉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在租金数额方面自愿作出让步,为被告减免租金近百万元,并放弃了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每三年增长10%的利益诉求,被告及第三人分批支付原告租金,并已履行第一批付款的义务。
企业是经济社会运行的基本细胞,目前,受市场环境及疫情的持续影响,部分企业面临的经营困境,可能导致不能正常履约,基于上述情况,为更好地化解涉企矛盾,助力企业正常经营,潢川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产生,让企业尽快从繁重的诉累中解脱出来,恢复其正常运转。该起商场租赁合同纠纷的圆满解决,节约了涉诉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矛盾化解效率,维护了各企业之前建立起的合作友谊,保障了商场经营稳定发展,调解取得经济和社会双重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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