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怎么办?他们通过演练,完善应急预案流程】#关注静安# 锵锵锵!不知不觉第三届进博会,又要到来了!如何保障展会期间的食品安全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障进博会顺利召开,近日北站街道食药安办牵头属地市场监管所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向东中学开展2020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及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详情见:https://t.cn/A6bT6yFR
【沈阳市公安局推出20项新举措,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10月15日,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沈阳市以“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为目标,推出了20项新举措,全力打造办事方便的服务环境、规范文明的法治环境、安商兴商的发展环境、安心舒心的宜居环境。
聚焦办事方便,全力提升服务质效
1.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严格落实窗口服务“好差评”制度,大力推进窗口极简模式,努力实现办事时限最短、流程最简、要件最少、服务最优。完善窗口排队叫号、咨询引导、“一杯水”服务等便民措施,根治窗口单位“生冷硬横推”问题,让群众感受公安机关的亲情温馨服务。
2.全面提高办事效率。加快落实“一网通办”,切实提升网上实办率,全力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深入推进“一机自助办”,在派出所探索实行部分业务授权代办制度,实现就近办、方便办;全面推行“一窗”综合受理模式,实现一窗办、一次办,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不求人。
3.全面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梳理公安权责清单,实行“首问(首受)负责制”、“否定备案制”,依法实施“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行容缺后补、以函代证,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条件。
4.全面践行服务承诺。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回访制度,对上级公安机关和本地出台的政策措施等服务事项进行回溯排查,深入整治承诺事项不兑现问题,切实增强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5.全面整治非法中介。在“车驾管”、看守所等窗口单位建立导办引导和领导带班巡查机制,依法查处“黄牛”扰序和内外勾连、利益输送、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问题;健全完善常态制度,真正解决“权力寻租”的顽瘴固疾。
聚焦法治良好,全力提高执法水平
6.进一步规范执法标准。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公安机关执法工作规范》,深入开展民警执法培训,统一执法办案标准,切实做到全局执法办案“一把尺子量到底”。
7.进一步加强执法公开。依托市局门户网站、执法公开服务平台等载体,对除涉密信息以外的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执法信息,一律纳入公开范围;明确行政执法公开的内容、途径,并加强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知情权。
8.进一步整治执法问题。对如实受立案、取保候审、办案场所管理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查处有关人员,严肃警风警纪。
9.进一步健全投诉机制。实行24小时受理12389举报投诉,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涉企投诉受理、问题查处、限定反馈、追责问责工作机制,有效杜绝损害企业、群众利益和公安机关形象的案件发生。
10.进一步深化企业走访。为企业和项目提供“订制化”服务,依托走访服务APP,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为企解忧、助企纾困,切实增强企业家及员工的安全感,有效提升企业在沈投资兴业的信心。
聚焦成本竞争力强,全力维护市场秩序
11.严打涉企违法犯罪。充分运用大数据侦查手段,严厉打击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利益、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涉企违法犯罪活动,对重特大案件,实施“一案一组、一案一策”,全面提升不守法企业竞争成本,切实保障守法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创新动力和品牌权益。
12.深化涉企积案攻坚。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包案制度,推进涉企积案“清零行动”,实行逐案研判、挂牌督办、限时办结、追赃挽损,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13.健全集体议案制度。对涉企案件审慎立案,准确定性案件性质,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严禁简单粗暴执法办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发现并整改案件侦办过程中执法不规范问题。
14.全面规范涉企检查。以驻企警务工作站为依托,加强企业安全防范指导;建立健全涉企检查、业务指导等工作清单、审批报备等制度,严查巧立名目、吃拿卡要,选择性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行为。
15.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健全完善金融领域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依法打击、应对处置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全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可能引发的群体性涉稳问题。
聚焦生态宜居,全力解决民生问题
16.全面规范110接处警。以加强110接处警的调度处置、现场取证、着装携装、监督管理等工作为重点,切实提升接处警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17.推进常态化打击整治。重拳打击“黄赌毒”、“盗抢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治安突出问题,加大案件串并力度,密切关注犯罪前科人员动态,加强重点人员排查,及时做好信息预警和落地查控工作。
18.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以大型企业、工业园区、繁华商业街区、夜经济示范区等区域为重点,全面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加强人、车、物、证、码等数据采集,提升对跨区域人员、车辆、物品的动态管控能力,强化市域协同防控,落实防控责任,构建立体化防控格局。
19.严打“食药环”领域犯罪。深入推进“健康、餐桌、秋收”三大保卫战,紧盯“蓝天、碧水、净土”领域突出问题,全力侦破一批违法案件,加强社会共治,开展持续整治,实现有效根治,推动沈阳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20.保障平安畅通出行。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成果,以“保畅通、压事故、护平安”为主线,积极推动“缓堵保畅”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全力破解“行车难、停车难”等城市交通管理难题,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聚焦办事方便,全力提升服务质效
1.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严格落实窗口服务“好差评”制度,大力推进窗口极简模式,努力实现办事时限最短、流程最简、要件最少、服务最优。完善窗口排队叫号、咨询引导、“一杯水”服务等便民措施,根治窗口单位“生冷硬横推”问题,让群众感受公安机关的亲情温馨服务。
2.全面提高办事效率。加快落实“一网通办”,切实提升网上实办率,全力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深入推进“一机自助办”,在派出所探索实行部分业务授权代办制度,实现就近办、方便办;全面推行“一窗”综合受理模式,实现一窗办、一次办,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不求人。
3.全面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梳理公安权责清单,实行“首问(首受)负责制”、“否定备案制”,依法实施“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行容缺后补、以函代证,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条件。
4.全面践行服务承诺。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回访制度,对上级公安机关和本地出台的政策措施等服务事项进行回溯排查,深入整治承诺事项不兑现问题,切实增强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5.全面整治非法中介。在“车驾管”、看守所等窗口单位建立导办引导和领导带班巡查机制,依法查处“黄牛”扰序和内外勾连、利益输送、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问题;健全完善常态制度,真正解决“权力寻租”的顽瘴固疾。
聚焦法治良好,全力提高执法水平
6.进一步规范执法标准。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公安机关执法工作规范》,深入开展民警执法培训,统一执法办案标准,切实做到全局执法办案“一把尺子量到底”。
7.进一步加强执法公开。依托市局门户网站、执法公开服务平台等载体,对除涉密信息以外的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执法信息,一律纳入公开范围;明确行政执法公开的内容、途径,并加强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知情权。
8.进一步整治执法问题。对如实受立案、取保候审、办案场所管理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查处有关人员,严肃警风警纪。
9.进一步健全投诉机制。实行24小时受理12389举报投诉,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涉企投诉受理、问题查处、限定反馈、追责问责工作机制,有效杜绝损害企业、群众利益和公安机关形象的案件发生。
10.进一步深化企业走访。为企业和项目提供“订制化”服务,依托走访服务APP,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为企解忧、助企纾困,切实增强企业家及员工的安全感,有效提升企业在沈投资兴业的信心。
聚焦成本竞争力强,全力维护市场秩序
11.严打涉企违法犯罪。充分运用大数据侦查手段,严厉打击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利益、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涉企违法犯罪活动,对重特大案件,实施“一案一组、一案一策”,全面提升不守法企业竞争成本,切实保障守法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创新动力和品牌权益。
12.深化涉企积案攻坚。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包案制度,推进涉企积案“清零行动”,实行逐案研判、挂牌督办、限时办结、追赃挽损,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13.健全集体议案制度。对涉企案件审慎立案,准确定性案件性质,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严禁简单粗暴执法办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发现并整改案件侦办过程中执法不规范问题。
14.全面规范涉企检查。以驻企警务工作站为依托,加强企业安全防范指导;建立健全涉企检查、业务指导等工作清单、审批报备等制度,严查巧立名目、吃拿卡要,选择性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行为。
15.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健全完善金融领域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依法打击、应对处置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全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可能引发的群体性涉稳问题。
聚焦生态宜居,全力解决民生问题
16.全面规范110接处警。以加强110接处警的调度处置、现场取证、着装携装、监督管理等工作为重点,切实提升接处警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17.推进常态化打击整治。重拳打击“黄赌毒”、“盗抢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治安突出问题,加大案件串并力度,密切关注犯罪前科人员动态,加强重点人员排查,及时做好信息预警和落地查控工作。
18.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以大型企业、工业园区、繁华商业街区、夜经济示范区等区域为重点,全面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加强人、车、物、证、码等数据采集,提升对跨区域人员、车辆、物品的动态管控能力,强化市域协同防控,落实防控责任,构建立体化防控格局。
19.严打“食药环”领域犯罪。深入推进“健康、餐桌、秋收”三大保卫战,紧盯“蓝天、碧水、净土”领域突出问题,全力侦破一批违法案件,加强社会共治,开展持续整治,实现有效根治,推动沈阳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20.保障平安畅通出行。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成果,以“保畅通、压事故、护平安”为主线,积极推动“缓堵保畅”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全力破解“行车难、停车难”等城市交通管理难题,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禁止大数据“杀熟”!国庆出行前,这些新规要知道!
2020-09-27 08:21:53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十一”小长假即将开始,全国也将迎来一波出行高峰。随着国庆假期开启,一大批新的政策法规也要开始实施。例如,大数据“杀熟”被明令禁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有了管理办法、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将施行。
不得擅自屏蔽、删除评论!大数据“杀熟”被明令禁止
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点整治在线旅游平台不合理低价游、大数据“杀熟”等不良经营行为。
《规定》第十三条则对擅自删评论或刷好评做出规范。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对旅游者做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
此外,对于大数据“杀熟”现象,《规定》第十五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
农药是农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生产资料,然而随着农药长期大量的施用,农药残留及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已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10月1日起,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公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也将正式施行。
《办法》要求,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
《办法》指出,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应当加强相关设施设备、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妥善贮存,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丢弃、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工具应当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
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施行
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除由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外,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将探索全面放开投资准入,《自贸片区条例》创新提出“非违规不干预”管理模式,对境外投资者逐步放宽或者取消准入限制措施。
同时,《自贸片区条例》还将探索对港澳企业在自贸片区内投资取消所有准入限制条件,推动对港澳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促进与港澳服务贸易全面自由化。
《自贸片区条例》变通了国家法规关于进口药品注册的规定,允许香港、澳门已依法批准上市但未获境内注册批准、且在自贸片区医疗机构临床急需的药品(不含疫苗)、医疗器械在自贸片区指定的医疗机构使用;并规定医疗机构和科研机构可按有关规定开展干细胞、免疫细胞治疗、单抗药物、基因治疗、组织工程等新技术研究和转化应用。
机关运行经费、政府债务等需向社会公开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一般性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应当细化到地区和项目。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条例》明确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各省级政府债务限额在全国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由国务院批准。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对债务高风险地区提出预警,并监督化解债务风险。
内河船舶新规:拧紧向江河排放污水的“龙头”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船舶垃圾的处理作出了要求,该办法将从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禁止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向内河水域排放含货油残余物的油污水、残油(油泥)、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污水和船舶垃圾;禁止船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京杭运河、漓江及其他要求禁止生活污水排放的水域排放生活污水。
客运船舶产生的剩油、剩菜、汤水等餐饮污水按厨余垃圾管理,船舶应当将其收集后送交接收设施。
地方:
——上海:食品安全举报最高奖励升至50万
10月1日,最新修订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正式施行。
《办法》扩大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范围,奖励金额方面,《办法》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设立三个奖励等级。
同时,综合考虑涉案货值金额、奖励等级、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计算奖励金额,并提高奖励标准和最高奖励上限。各级奖励标准分别不低于2000元、1000元、200元。最高奖励上限由不超过3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50万元。
——三亚:违规处理餐厨垃圾最高可罚100万元
《三亚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将于10月1日起实施,这是海南省首部餐厨垃圾管理地方性法规。
《规定》对各种违法行为制定了具体罚则,其中,餐厨垃圾生产者未将餐厨垃圾交由取得服务许可证的餐厨垃圾收运服务企业收运、餐厨垃圾收运服务企业未将收运的餐厨垃圾交由取得服务许可证的餐厨垃圾处置服务企业处置等,由当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
——北京:10月起实施三项医保减负新政
9月中旬,北京市医保局发布了三项减负新政,新政策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三项减负新政,包括将重性精神病等6种疾病纳入本市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范围;增加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两种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品种,同时对罗沙司他胶囊等9种贵重药品门诊用药按固定比例支付,进一步减轻群众的用药负担。据悉,新政策适用于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
资料图一: 穿汉服的夫妻游客在惠州龙门地派温泉留影 李星凯 摄
资料图二:安徽黄山首创农药集中配送体系,累计回收废弃农药包装3538万个。张俊 摄
资料图三:港珠澳大桥 朱泽辉 摄
资料图四 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资料图五:南海开渔节阳江举行,约1300艘渔船出海。 阳江市海陵岛 供图
资料图六:9月22日,上海2020年食安封签宣传活动现场首次推出了可循环使用的“食安封签”。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资料图七:市民在药房取药 张添福 摄
2020-09-27 08:21:53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十一”小长假即将开始,全国也将迎来一波出行高峰。随着国庆假期开启,一大批新的政策法规也要开始实施。例如,大数据“杀熟”被明令禁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有了管理办法、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将施行。
不得擅自屏蔽、删除评论!大数据“杀熟”被明令禁止
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点整治在线旅游平台不合理低价游、大数据“杀熟”等不良经营行为。
《规定》第十三条则对擅自删评论或刷好评做出规范。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对旅游者做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
此外,对于大数据“杀熟”现象,《规定》第十五条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
农药是农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生产资料,然而随着农药长期大量的施用,农药残留及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已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10月1日起,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公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也将正式施行。
《办法》要求,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
《办法》指出,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应当加强相关设施设备、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妥善贮存,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丢弃、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工具应当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
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施行
全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除由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外,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将探索全面放开投资准入,《自贸片区条例》创新提出“非违规不干预”管理模式,对境外投资者逐步放宽或者取消准入限制措施。
同时,《自贸片区条例》还将探索对港澳企业在自贸片区内投资取消所有准入限制条件,推动对港澳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促进与港澳服务贸易全面自由化。
《自贸片区条例》变通了国家法规关于进口药品注册的规定,允许香港、澳门已依法批准上市但未获境内注册批准、且在自贸片区医疗机构临床急需的药品(不含疫苗)、医疗器械在自贸片区指定的医疗机构使用;并规定医疗机构和科研机构可按有关规定开展干细胞、免疫细胞治疗、单抗药物、基因治疗、组织工程等新技术研究和转化应用。
机关运行经费、政府债务等需向社会公开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一般性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应当细化到地区和项目。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条例》明确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各省级政府债务限额在全国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由国务院批准。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对债务高风险地区提出预警,并监督化解债务风险。
内河船舶新规:拧紧向江河排放污水的“龙头”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船舶垃圾的处理作出了要求,该办法将从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禁止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向内河水域排放含货油残余物的油污水、残油(油泥)、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污水和船舶垃圾;禁止船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京杭运河、漓江及其他要求禁止生活污水排放的水域排放生活污水。
客运船舶产生的剩油、剩菜、汤水等餐饮污水按厨余垃圾管理,船舶应当将其收集后送交接收设施。
地方:
——上海:食品安全举报最高奖励升至50万
10月1日,最新修订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正式施行。
《办法》扩大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范围,奖励金额方面,《办法》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设立三个奖励等级。
同时,综合考虑涉案货值金额、奖励等级、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计算奖励金额,并提高奖励标准和最高奖励上限。各级奖励标准分别不低于2000元、1000元、200元。最高奖励上限由不超过3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50万元。
——三亚:违规处理餐厨垃圾最高可罚100万元
《三亚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将于10月1日起实施,这是海南省首部餐厨垃圾管理地方性法规。
《规定》对各种违法行为制定了具体罚则,其中,餐厨垃圾生产者未将餐厨垃圾交由取得服务许可证的餐厨垃圾收运服务企业收运、餐厨垃圾收运服务企业未将收运的餐厨垃圾交由取得服务许可证的餐厨垃圾处置服务企业处置等,由当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
——北京:10月起实施三项医保减负新政
9月中旬,北京市医保局发布了三项减负新政,新政策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三项减负新政,包括将重性精神病等6种疾病纳入本市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范围;增加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两种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品种,同时对罗沙司他胶囊等9种贵重药品门诊用药按固定比例支付,进一步减轻群众的用药负担。据悉,新政策适用于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
资料图一: 穿汉服的夫妻游客在惠州龙门地派温泉留影 李星凯 摄
资料图二:安徽黄山首创农药集中配送体系,累计回收废弃农药包装3538万个。张俊 摄
资料图三:港珠澳大桥 朱泽辉 摄
资料图四 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资料图五:南海开渔节阳江举行,约1300艘渔船出海。 阳江市海陵岛 供图
资料图六:9月22日,上海2020年食安封签宣传活动现场首次推出了可循环使用的“食安封签”。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资料图七:市民在药房取药 张添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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