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村民自费修山路被罚4万 是不是欺负老实人?】48岁的何元能是四川攀枝花市啊喇乡旺牛社区大村组村民,何家的土坯房建在陡峭半山腰。多年来,上下山只有一条土路,物资全靠人背马驮。2018年,他贷款5万和借债共7万,把这条路扩宽修通,可被人举报了。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认定其行为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责令6个月内恢复原状,并处罚款44467.5元。
“违规修路”,从法律条文上看,确实没有太大争议,可是看到这个结果,却很难让人觉得是正义。何元能在村里属经济困难家庭,他修通这条山路也是为谋一条经济生路。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作为处罚主体,对何元能修路的处罚依据主要是,认为其扩建道路的行为存在占用林地情形,而且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但就实际情况看,何元能并不是毁林砍树自造一条新路,而是在原有便道上进行加宽,便道两旁没有林木。
说起来,公路村村通本来就不是村民的事,当地交通情况恶劣已有很多年,政府原本应主动了解情况为其解决出行困难,现在不但没有积极解决问题,反而对他自力更生的行为作出难以承受的罚款。
从程序来看,村民擅自将土路拓宽,并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允许,这点是不对的。但考虑到何元能的特殊情况,是不是只能如此重罚而没有“依法通融”的可能?显然不是。比如,2019年,安顺市就出台一个关于“生态司法修复工作”的意见,提出可以有补植复绿和缴纳生态司法修复补偿金两种。可见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占用林地行为尚可用“补植复绿”这一以“行”代罚政策。那么攀枝花能不能也借鉴这样的方法,让何元能适当补植一些树木或者通过义务护林劳动等,来弥补自己不当的违法行为?
何元能修路是出于善意,并且家庭经济困难,情节轻微且系初犯,完全可以适用以“行”代罚。当地司法部门如果非要罚他4万多才罢休,给人的感觉就是“欺负老实人”了。全文→https://t.cn/A6w9XX3F
“违规修路”,从法律条文上看,确实没有太大争议,可是看到这个结果,却很难让人觉得是正义。何元能在村里属经济困难家庭,他修通这条山路也是为谋一条经济生路。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作为处罚主体,对何元能修路的处罚依据主要是,认为其扩建道路的行为存在占用林地情形,而且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但就实际情况看,何元能并不是毁林砍树自造一条新路,而是在原有便道上进行加宽,便道两旁没有林木。
说起来,公路村村通本来就不是村民的事,当地交通情况恶劣已有很多年,政府原本应主动了解情况为其解决出行困难,现在不但没有积极解决问题,反而对他自力更生的行为作出难以承受的罚款。
从程序来看,村民擅自将土路拓宽,并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允许,这点是不对的。但考虑到何元能的特殊情况,是不是只能如此重罚而没有“依法通融”的可能?显然不是。比如,2019年,安顺市就出台一个关于“生态司法修复工作”的意见,提出可以有补植复绿和缴纳生态司法修复补偿金两种。可见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占用林地行为尚可用“补植复绿”这一以“行”代罚政策。那么攀枝花能不能也借鉴这样的方法,让何元能适当补植一些树木或者通过义务护林劳动等,来弥补自己不当的违法行为?
何元能修路是出于善意,并且家庭经济困难,情节轻微且系初犯,完全可以适用以“行”代罚。当地司法部门如果非要罚他4万多才罢休,给人的感觉就是“欺负老实人”了。全文→https://t.cn/A6w9XX3F
#红星评论#【村民自费修山路被罚4万,依法行政既要强度也要温度】家住四川攀枝花市一村组的村民何元能,在陡峭的半山腰住了10多年,一直为出行难发愁,上下山只有小路,出行不便。2018年,他借债7万自费修山路,因未经林业部门审核被罚4万,起诉森林公安局败诉,感叹“修路代价太沉重”,引发网友热议。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这无需赘言,依法行政是一个维度丰富、包罗万象的概念。对行政行为而言,强度和温度不可或缺,亦不应偏废。没有强度或者没有温度的行政行为,都可能是对依法行政的背离。https://t.cn/A6w97KIv
#红星评论#【村民自费修山路被罚4万,依法行政既要强度也要温度】家住四川攀枝花市一村组的村民何元能,在陡峭的半山腰住了10多年,一直为出行难发愁,上下山只有小路,出行不便。2018年,他借债7万自费修山路,因未经林业部门审核被罚4万,起诉森林公安局败诉,感叹“修路代价太沉重”,引发网友热议。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这无需赘言,依法行政是一个维度丰富、包罗万象的概念。对行政行为而言,强度和温度不可或缺,亦不应偏废。没有强度或者没有温度的行政行为,都可能是对依法行政的背离。https://t.cn/A6w97K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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